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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最强道统系统-第1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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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自己还笑了起来。

    叶想早就知道,在这世上,无论做什么都是有因果的,你当官,就一定要为民做主,为这个地方的展做出贡献,你当医生,那么使命就是治病救人,救死扶伤。

    换句话说,你治病救人是果,那么你当医生就是因,合起来便是因果。

    而叶想要在这山上建立宗门,势必要将这里作为自己的底盘,那么从此山神在这里便不能说一不二了,要么叶想将山神打杀了,这样就和山神没有了因果,要么就是将这段因果了结了。而打杀一个山神,恐怕会和天庭对上,叶想还不至于,所以索性便先将这因果了结了,省的日后麻烦。

    当然了,这座山现在已经没有山神了,叶想自然也就没了因果,只是这样做让叶想更加心安理得一些罢了。

    做完这一切之后,叶想便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悠闲的下山了。

    一边走,一边采些野菜,叶想现在对口腹之欲是越来挑剔了,那些有毒的东西叶想现在是一点都不想吃,吃了不光对身体有害,在修炼的时候还要先将这些毒先排出来,太影响修炼了,所以叶想现在只是原生态的东西。

    这野菜便是很原生态的,叶想自然也多采摘一些。

    谁知无心有天赐,叶想竟然现一颗野山参,足足有八年份,现在这山上,好东西早就被人采走了,剩下的要么是没有被现,要么就是不值钱,看样子这颗野山参应该是没有被现的了。

    野山参炖甲鱼,最是大补,无论男人女人,吃了都会补身体。

    叶想小心翼翼的挖开,连着泥土一起挖了出来,准备回去给父母补身体用。

    野山参在很多地方也叫棒槌草,叶想能挖到一棵十年份儿已经算是天大的运气,棒槌这玩意挺邪乎,不是什么山岭都有,环境选择有一定的规矩的。

    很多做过猎人,走过山道的人都知道这些事情。

    说白了,棒槌草,难得一见,珍贵至极,作为这地方的二大宝贝,百年棒槌草,千年何乌。可惜如今这年头,别说百年,三十年的野山参已经是极品了,是有价无市的玩意。

    叶想可是知道,曾经有一棵3oo多年的野山参在拍卖会上拍出了一千万的天价,这就足以说明现在的野山参多么的受欢迎了,可惜这山上野山参已经不多了。

    何乌倒是蛮满山都有,可惜不过是三俩年的,别说人身,根结都没出来呢。

    不过,传说犹在,说的是曾经有山人寻得一百年野山参,拉红线,罩白纱儿,生怕跑了宝贝,事儿如此,晚间,这山人梦见一穿白纱,戴红肚兜娃娃,在家门前哭泣。山人敬畏山神,摆香案,祭鬼神。最后在白胡子老人指点之下,送回山参,亦是家宅安乐,后来自家院外多了些山参幼苗。那人想来那位白胡子定是修成正果的山参精灵,那些参苗一定是那位老人播下的种子。后人采人参,带着红线多是故事传说,看见野山参,总是拉红线正是如此。

    至于何乌更是有着鲁迅老人家的点名,甚至小时候寻出人形何乌挖了墙角,可乐之事。何乌说不上名贵,山里人有些土方子,挖些炖菜,补气养血而已,女人月*经时,炖制何乌乌鸡汤,或有些用处。何乌最早传说是一人名,唐朝元和七年,一个叫李翱的人在书中写道,何乌是顺州南河县人,他的祖父叫能嗣,父亲叫延秀。祖父本名田儿,从小就体弱多病,到58岁的时候,还没有娶妻生子。田儿由于喜欢道家学说,常跟随师傅在山里修炼。

    有一天,他喝醉酒躺在山坡上睡着了,醒来后忽然现三尺之外长着两株互相交织在一起的苗藤。他用很长时间分开了苗藤,但两株苗藤很快又交织在一起。他感到非常奇怪,就挖出苗藤的根带回了家。他问了很多人,但没有人知道这是什么植物。

    一天,山里来了一位道行很深的老人,老人看了苗藤根后笑着对他说,“既然你没有娶妻生子,这种苗藤又很怪异,可能是神仙送给你的灵丹妙药,你何不吃了它呢”。田儿就将苗藤和根研磨成末,取一钱空着肚子用酒送了下去。之后每天坚持喝,七天之后就想男女之事;几个月后,身体变得非常强健。他又将药量加到二钱,吃了一段时间后,多年的老病全部消失,头越来越黑,容貌也变得年轻起来。后来,田儿娶了妻子,并在1o年之内生了几个儿子,于是就改名为“能嗣”,意思是说他特别能生育后代。他的儿子延秀也坚持喝这种药,两个人都活到16o岁。

    延秀的儿子乌也坚持服用这种药,生了几个儿子,乌活到13o岁的时候,头还非常黑。后来,有一个叫李安期的人到乌的家乡走亲戚,偷了这个药方后也去服用,效果很好。李安期就到处去讲这种药的好处,何乌的药名和药用价值就此传开了。

    有了千年何乌,人形成仙草,吃了得到延年益寿,甚至长生不老。传说不容信,只是乌黑,亦有返老还童之功效,其实不过头黑了而已。

    传说终究不是真的,不过百年野山参,千年何乌却也有些功效。可惜叶想寻的一棵野山参只有八年份,不过也足够了,叶想对这些身外之物倒是无所谓,反正以后他也能从任务世界里得到这些东西。

    要知道之前进的大部分都是民国时期的世界,在那里这些山上的东西保存的要比现在多的多,所以也很容易得到,只是要花些钱罢了。(。)

第二百六十一章 小妹归家() 
第二百六十一章小妹归家

    这是丁丁老书《重生之金融大亨》,大家可以看看,这章是错误,一会就修改,对大家造成的不便还请原谅,谢谢!

    昏沉沉的脑子里飞旋着无数的问题,一张张熟悉却又陌生的面孔,一段段莫名其妙的记忆,不断的在脑中翻腾,却又似浮光掠影一个也抓不到,林宇猛然睁开眼睛,却只觉一阵天混地暗,轻轻合上眼定了定神,感到那阵眩晕渐渐过去,这才小心的睁开双眼。天  籁自己这是怎么了?这念头一起,一个个零碎的记忆就如潮水般纷至沓来,林宇的脑袋里忽然记起了很多东西,或许不该说是记起,而应该是这些记忆本来就存在他的脑袋里。

    下意识的从床上坐起身来,脑子里的记忆还是乱糟糟的,一会儿是曾经的林宇,一会儿又是现在的林宇。站在洗漱间里的男孩看着镜子中自己清俊的脸庞,心里却又种熟悉有陌生的感觉。林宇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一觉醒来就变成了镜子中的男孩,两种截然不同的记忆在他脑中交织,甚至让他心里不是冒出这样的念头,自己到底是谁?

    冰凉的冷水让林宇的头脑清醒了许多,床头闹钟的指针明确的告诉他现在是1979年,这里是美国,自己叫林宇,和原来的名字一样。“林宇就是我,我就是林宇。”至今仍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的林宇在房间里来回重复这几句话。林宇原本是一家上海一家证劵交易所里面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的性质,他对股市都很熟悉,尤其是2o世纪的几次股灾,他更是认真的研究了好久。对于那足以让穷人一夜变富,富人一夜变穷的股灾,他可是向往已久。没想到上帝却和他开了这么一个玩笑,真的让他回到了2o世纪8o年的美国。

    而林宇占据的这具身体的主人叫做林宇,和前世自己的名字一样。在融合之前的记忆后,林宇终于明白自己的境遇。林宇出身于一个富裕的美国中等阶层,他的父母都来自大6,1o年前一家人从大6去了香港,然后又从香港移居到了美国。林宇自己也很了不起,今年15岁的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加州洛杉矶的一所私立高中,这让他的父母十分的欣慰。林宇的父亲是美国一家小公司的董事长,而他的母亲是一所大学的教授,这也一直是他们对儿子的期望。

    洛杉矶,好莱坞和湖人队好像都在洛杉矶吧?林宇一边消化着这些记忆,一边努力回忆着前世有关洛杉矶的信息。洛杉矶是加州最大的城市,也算得上是美国第二大城市。由于一些原因,被称作是“天使之城。”洛杉矶还是世界上屈指可数的举办过两届夏季奥运会的城市。

    来到这么一个地方,就意味着他将来必然会接触到很多后世纵横美国商界、影坛的大人物,这个是必然的。这突如其来的幸福前世默默无闻的林宇眼中迷茫的神色渐渐隐去,却而代之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坚定。他对着洗漱间镜子中的自己说了一句让人莫名其妙的话。“从今天起,我就是林宇!”

    漫长的假期从七月就开始,林宇的父母并没有现自己儿子的异常,或许是由于融合了之前的记忆,林宇对自己的父母并没有的陌生感,反倒是母亲絮絮叨叨的关怀让林宇感受到了前世淡漠的亲情。原本林宇以优异的成绩一所私立中学,全家人决定利用这个难得的假期到夏威夷度假。但林宇却拒绝了这个提议,他想了一大堆理由,好不容易说服父母留待以后再去。

    没有去成夏威夷,林宇的父母也就不闲在家中了,一个一个的开始了自己的工作。林宇也一头钻进了父亲的书房。林宇的想法很简单,既然来到这个世界了,那么自己就要完成自己前世的梦想,建立一个强大的金融帝国,一个现代版的罗斯柴尔德。

    梦想虽好,可是现在林宇最缺的却是钱。怎么赚钱呢?股票虽好,可是需要资本。写剧本?可是自己能记住的剧本也就那么一两个,还不一定能全部记起。写歌词?这个倒是不错。可是写了投给谁呢?嗯,杰克逊的歌曲应该有很多还没有出来吧,要不就抄袭几他的歌吧。

    想到就做。后世大名鼎鼎的《bi11iejean》、《beatit》和《dangerous》、《B1ackorhite》、《RemembertheTime》这都是绝对不能错过的。嗯,《yourennota1one》这个也不能错过。前世的林宇就十分喜欢这舒缓的歌曲。这两歌曲的价值就更不用说了。《bi11iejean》是1983年行的一单曲,在《Bi11board》排行榜上拿下了七周的冠军,在R&B榜拿下了九周的冠军,卖出了1oo万张单曲唱片,并让流行音乐历史上最成功的商业巨作《Thri11er》一飞冲天,全球卖出了1。o4亿张以上。

    《dangerous》这几歌就更不用说了,其音乐创作水平堪称音乐界的极至,水平精湛无与伦比,奠定了杰克逊的世界歌王地位。

    作为美国社会的中间阶层,林宇父亲的书房里已经配备了一台笨重的微型的电脑,在2o世纪8o年代的美国,强大的电脑已经代替了电子打字机的位置,但开机的时候林宇遇到了一个问题,他现这时候的电脑不但开机费时,而且使用的还是dos操作系统,他这是才想起来,大概到85年,微软才会推出他的第一代视窗操作系统。不过这个问题很快就迎刃而解,在原来的林宇的记忆中,他找到了那种古老的操作方式。

    (。)

第二百六十二章 章节名好难起() 
第二百六十二章名好难起

    这是丁丁老书《重生之金融大亨》,大家可以看看,这章是错误,一会就修改,对大家造成的不便还请原谅,谢谢!

    昏沉沉的脑子里飞旋着无数的问题,一张张熟悉却又陌生的面孔,一段段莫名其妙的记忆,不断的在脑中翻腾,却又似浮光掠影一个也抓不到,林宇猛然睁开眼睛,却只觉一阵天混地暗,轻轻合上眼定了定神,感到那阵眩晕渐渐过去,这才小心的睁开双眼。自己这是怎么了?这念头一起,一个个零碎的记忆就如潮水般纷至沓来,林宇的脑袋里忽然记起了很多东西,或许不该说是记起,而应该是这些记忆本来就存在他的脑袋里。

    下意识的从床上坐起身来,脑子里的记忆还是乱糟糟的,一会儿是曾经的林宇,一会儿又是现在的林宇。站在洗漱间里的男孩看着镜子中自己清俊的脸庞,心里却又种熟悉有陌生的感觉。林宇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一觉醒来就变成了镜子中的男孩,两种截然不同的记忆在他脑中交织,甚至让他心里不是冒出这样的念头,自己到底是谁?

    冰凉的冷水让林宇的头脑清醒了许多,床头闹钟的指针明确的告诉他现在是1979年,这里是美国,自己叫林宇,和原来的名字一样。“林宇就是我,我就是林宇。”至今仍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的林宇在房间里来回重复这几句话。林宇原本是一家上海一家证劵交易所里面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的性质,他对股市都很熟悉,尤其是20世纪的几次股灾,他更是认真的研究了好久。对于那足以让穷人一夜变富,富人一夜变穷的股灾,他可是向往已久。没想到上帝却和他开了这么一个玩笑,真的让他回到了20世纪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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