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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乡村邪少-第44章

小说: 乡村邪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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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哟,这硬硬的石头,垫着很疼的。”何雅美微微颤了一下,却装着没事一般,继续拨弄火苗。

    “没关系,再搭上一层干草就行,”收起一把草,还没塞过去,她就很主动的抬起臀了,干草塞在石块上,又顺带的摸了摸沟子里,这一回,刚好摸到隐秘部分,隔着裤子,也觉得湿漉漉的,有点情况了,又火上浇油的说着,“姐姐的肌肤,怕硬东西,嫩的很哦。”

    “弟娃真会说笑,姐姐都二十好几的人喽,”遭人直接掏了窝,虽说隔了一两层布,何雅美尽管并不大惊小怪,毕竟有点不好意思了,岔开话题,“哦,羊肉串快烤熟了。”

赶鸭子上架啦 快来看啊() 
经历了多少个不眠之夜。…………

    抽了不知多少包的烟。

    新书写到这里,明天就要上架了,千言万语,不知向读书的盆友们如何说起。

    午夜零点,我将先发一万字,献给亲爱的新老盆友们。

    写文,最早是在纯文学杂志上,在省级的刊物上发了几个短篇,后来觉得文学之路太窄,改为经商,由于自己虽说为人大气,可胸无城府,不够狠,人情味特重的,不断的亏,不断的败走,以至于落到中年,才匆匆的成家。其间,我遍游全国,到过沿海,去过越南,也和东方绝色的越南妹有过一段死去活来的恋情。

    成家了,找到个稳定的工作,不敢出去闯了,得日日辛勤劳作,养家糊口啊,于是闲暇之余,又开始玩起文字来,后来在起点里,混了两年,断断续续的写了几十万字,一直没入得网文的门,后来因为没适应网文的快节奏风格以及用词太文学,太监了两部,所以,我一直是个新手,甚至转个了阅读网,仍然是。

    于是,我一边写,一边向亲爱的读者、向尊敬的编辑大大们、向亲近的作者们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求得意见和建议。

    回头再说到这部拙劣的文文,开新书前,我原本打算为已婚的兄弟伙们写的,写着写着,才发现阅读网的很多读者,其实就是十几岁的娃,觉的有点后悔了,不该这样写,该隐晦一点,那方面的描述浅一点,可已经十来万字,要改动起来,实在是难上加难,只好听之任之了,但愿年龄更小一点的小盆友们,搞笑娱乐之余,把不喜欢的段落跳过去。

    这是大实话。

    我女儿都上六年级了,要是她在外面受了啥心灵的伤害,受了啥不利的影响,对我来说,都是多么不可忍受的痛啊。

    但愿阅读网越办越热火,但愿阅读网是一片晴朗的天空啊。

    于是,后面的章节,特别是收费章节,我特别的注意这方面的问题,尺寸没那么大了。

    再回过头来说说这文文,书里面,将会出现多个的妇人,起码上百个,每个妇人,无论长相,个性,还是那方面的喜好,欲念的强弱,各不相同,包括每个人的社会地位,生活经历,也是千差万别。

    作为主人公林乐,在不断的生活试水中,逐步的摸透了不同妇人的心理和生理特征,也不断的摸索出了一套又一套的讨得她们欢心的手段。

    于是,我向读者盆友们保证,每一段激情戏,都会不雷同,甚至同一个人,前面和后面的,也不会相同。

    我要写的,除了林乐这乡下娃异能不断的升级,不断的向人间操神的梦想靠近,最终达到他的目标,喜获众多的年龄不同、个性不同、社会地位不同的美女外,另一条线索,同时进行,那就是他依靠美女们,逐步的爬上了所谓的上流社会的过程。

    另外想要提到的是,我尝试了一种变色龙似的写作风格:写到主人公跟呆萌玩的时候,就用上呆萌一般的、学生作文一样的语言,写到他跟社会顶层的妇人玩的时候,就用上一种比较小白的、词句稍稍显的深奥一些的语段,写到他跟乡下粗妇玩的时候,就用上一种搞笑的、逗乐的、甚至粗野的叙述方式,也不知这种有点大胆的冒失行为,尊敬的读者盆友们是否能够接受。

    在网上写文太难啊,听说哪个写着写着,又猝死了,写到这时,我慢慢体会到了其中的艰辛,很多人的付出,与他们的所获,是不成比例的,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也是必然的啊,没说的,可还是想感叹一番。

    一本书,首先是作者进入了那个世界,那个圈子,然后才说的上读者的进入,写的过程中,我仿佛也成了林乐,他的锄把子升级了,我的锄把子也跟着升级,忍不住的上了床去搂住家里的那个甩不掉、丢不脱的黄脸婆了。

    激情,首先是来自作者自己啊。

    没有激情的,生造的书,即使读的再流利,也像是白开水一样的嘛。

    写书,凭空的杜撰,特别是乡村啊、都市啊,恐怕很难的,小说中的很多个妇人,都有我生活圈子中的原型,甚至在过去,真的跟她们发生过啥,干了点啥,或者眉来眼去过,留存在记忆里,翻找出来,创造成为书中的人物,仅此而已,没有一定的经历,要写出生动细致的情节来,恐怕也很难的,只是,不知道我发挥如何,能不能让读者盆友们接受,甚至欢迎啊。

    虽然书中的林乐,很多方面就是我自己,幻想中的我,但是,现实中的我,却是一个淘气的、慈爱的爸爸,一个孝敬老妈的儿子,一个恪守中国普世的道德传统、结婚以后从没在外面乱来过的忠诚的丈夫,与书中的主人公,大为不同的。

    哎呀,咋说呢,我的职业,我的内心,我所做的事儿,里里外外,充满着正的能量什么的,和这文文中的猪脚,相去更远呀。

    既然这林乐,不写也写了,已经有些活灵活现了,有点类似那作家兄弟大仲马和小仲马一般,就要坚持写下去了。

    尽管林乐和大仲马小仲马差不离的,可还是有本质的差别嘛。我所追求的,是活灵活现的人物,活灵活现的故事,并不脱离现实的,比较耐读的。

    文学,在我的心底里,始终是神圣的,不愿随随便便的践踏了哦。

    所以,我在写给盆友们看的同时,顺便的以女儿的爸爸的身份奉劝诸君一句,本故事纯属虚构,切莫随意模仿,以至于走火入魔。泱泱大国,礼教文明,源远流长,绝大多数的国人,都是奉行着一夫一妻的制度,很好的把握着道德的底线,很少有偷偷摸摸的上了别人老婆的床,给哪个苦旅的男人戴上一顶绿帽子的。

    毕竟是生物学的原因所致,祖先带来的冲动,每一个正常的男人,包括那些上帝一般的编辑大大们,都会有那种按耐不住的时候,真想把自家的基因片段,播洒到让人眼花缭乱的街头花丛中去,可说的简单一点,人是社会的人,人的一生,总是和体内的那个原始的魔鬼斗争着,要是控制不住它,让它占了上风,恐怕会惹出不少的麻烦,让社会的那个自家苦不堪言,甚至妻离子散,晚景凄凉哦。

    唉唉,冒充老大,一番莫名其妙的说教,说到哪儿去喽,还望读者诸君,大大的见谅啊。

    最后,真心的拜了。

    拜托大家,下班之余,课余,顺带的读一读文文,关注着稚嫩的它,让它继续成长啊。

第117章 丛林浪漫夜之二() 
“再烤就糊了,能吃喽,”林乐拿着羊肉串,先喂给她咬一点,再送入自家嘴里咬一点,津津有味的嚼着,“好香好香。()”

    “篝火烤出的,比街上卖的香多了。”何雅美吧唧吧唧吃着,吃完了,又主动把嘴巴伸过来,咬走一点。

    就这样烤熟一串吃一串,你咬一口,我咬一口,口水混合着口水,又香又甜,想着姐姐衣服里桃花色的身子,就算山珍海味,林乐也没啥胃口了,吃到最后一串,忍不住凑过去,跟她一齐分享着最后一块羊肉,“姐,真好吃。” 贴着那红唇,同时吸入一股芬芳之气,轻轻的道。

    “嗯呢。”

    “我说姐姐的红唇好吃啊。”

    “哎呀,弟娃好坏好坏。”何雅美羞怯的笑着,在他脸蛋儿上拧了一把,使上了狠劲儿呢。

    “人不坏,无后代嘛,”就算拧了个青疙瘩,也不觉的疼了,反而甜甜的无比舒坦,估计情况有点妙了,不趁机做点啥,的确要后悔哦,林乐很土豪的靠拢过去,搂了她的腰,贴着红唇,点到为止的给了个吻吻,“姐姐好美丽好漂亮,弟娃真心的喜欢你啊。”

    “小坏蛋,满嘴的辣椒呢,”一记柔柔的粉拳,不轻不重擂在肩上,何雅美花枝乱颤的笑着,挣脱开他的手。

    “添点辣椒更有味嘛,”林乐伸长脖子,无比坚持的紧追着她,“来啊,给弟娃再啵一个。”嘻哈打笑的,又是给吻吻,又是呵痒痒,闹了好半天。

    “小坏蛋滚开些。”工作三年,职场里也没遇到过这种恬不知耻的人,何雅美真的冒火了,啪的一声脆响,一巴掌扇在他脸上。

    林乐来不及闪开,慌乱中滚到通红的火炭上,狼狈的爬起来,有点想哭,却暗自想着,凭以往经验,为占人家便宜,挨打正常的很嘛,眼眶里沾上些火灰,却真的流出眼泪了。

    “打疼了?”何雅美爱惜的抚摸着他的脸,“烫着没?”还真以为他哭喽。

    “没事,弟娃该挨打的。”林乐装模作样的揩揩眼泪。

    “你哭了?”何雅美有点心碎了。

    “嗯呢。”小声应着,一柄爱爱,早已豪壮的不行了。

    “笑一笑。”她对着他做了个鬼脸。

    “笑不出了。”眼睛盯着那两片柔嫩的、肉嘟嘟的红唇,联想到下面类似的部位,哪有心思笑啊。

    “唉唉,让姐姐给你个吻吻赔礼嘛。”闹够了,她安静下来,温柔的道。

    借着明亮的篝火,林乐捧起她脸蛋儿,盯着清晰的唇纹,“姐姐的唇瓣子好舒服哦,”碰了碰,离远点,又碰了碰,忽然紧贴上去,用力的吸着。

    “呜呜呜。”没想到何雅美发了狂一般,死死抱住他,一条温软滑腻的香舌,极其灵活的钻入他口里,一股劲儿的游走着。

    “呜呜呜。”林乐跟着哼哼,一股湿热的气流,来自她的深喉,带着浓浓的鱼腥味,以及芬芳的花瓣气息,猛的倒灌入肺里,也引起了一点化学反应什么的,觉的瞬间穿越,进入仙境,遭遇了仙女一般,一时反应不过来,有点跟不上她的节奏了。

    这种前所未有的激情,过去还没见识过呢。

    “呜呜呜。”何雅美无限疯狂的猛摇脑袋,一头美发在夜风中飞扬,仿佛是身处末世,就只有他林乐口里有氧气一般,猛呼出一股湿热气流之后,用力的从他口里吸回,得以保全柔嫩的生命喽。

    “嗯嗯。”

    “呜呜呜。”

    柔美的红唇,犹如夜色中的花瓣,而气流和唾液水水的交换,好像让俩个人的魂魄都连通了,那种无比幸福的感觉,还从来没有过呢,就在同时,林乐的小手手,及时伸进她衣衣里边,终将那大咪咪捉到手了,无比用心的揉着,搓着。

    忽然的,她身子一软,放开他,瘫在篝火边,闭着眼,一动不动的,“死”了。

    “何姐,你咋啦?”会不会有啥问题,心脏病什么的,此地离医院还远,林乐有点心虚了,推了推她,“何姐,不舒服么?”这种怪的现象,在过去的相好们身上,还从没有个哦。

    “何姐,何姐。”轻轻的呼唤,通红的篝火余光映照下,她嘴唇微张,脸颊绯红,胸口一起一伏的,呼吸蛮正常,哪里像不舒服的样?小心翼翼的,将裤裤朝脚踝下扒拉,生怕把她弄醒似的,过会儿,长的裤裤,短的裤裤,一并扒了,垃圾一般,弃之一旁,极为细心的鉴赏着。

    一副好看的春的画面,顿时呈现在眼前。

    两条腿杆子,胀鼓鼓的,细腻如玉,带着春天的嫣红颜色,不见任何的毛孔,找不出任何的杂色,凑的更近了,腿杆子的内侧,一些细小的深红血管,网子一般,在半透明的肌肤下若隐若现的。

    既然“睡着”了,慢慢的翻动,把她翻转过来,仰面朝天,分开腿杆子,露出他最喜欢看的部位。

    哇塞。

    毛发不多,黑的发亮,又粗又硬,腹沟下的那一撮,并不浓密,稀稀拉拉的,就像好久没人照顾的荒草,却卷曲的很有精神,而在稍稍下面的地方,围绕天生伤口的边沿,也蔓生着一些毛毛,排列有序的,像两队忠实的哨兵,护卫着中间娇弱的小公主。

    创口与腿缝子之间,并不见惊奇,为了分得更开,不得不用手指按压住,朝两边拨,很快看到,此处的肌肤更加的半透明,深红的毛细血管埋藏在下面,显的清清楚楚啊。

    手指拨弄到中心部位,两片柔嫩的花瓣,正如上面的红唇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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