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逃生游戏里谈恋爱-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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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可能呢?
张漫正想开口说些什么,鼻子却感到一阵痒意。
“阿嚏――!”几个喷嚏打完,张漫忍不住摸了摸胳膊,奇怪,为什么他会感觉到一阵凉意?不会是有人在诅咒他吧?
怀疑的人选不是没有,就是那个无故失踪,让他遍寻不得踪迹的新人。
不过这次他却是猜错了,让他浑身发凉的并不是现在还被蒙在鼓里的新人,而是顶替他位置的“冒牌男友”。
“你怎么了?不会是生病了吧?”何莉娜见状关切地凑上前来,伸手就想要摸他的额头。
张漫连忙后退几步,躲开了她伸过来的手。他站的位置后面正好有张简陋的木桌,他一后退,木桌被撞了一下,“哐当”一声,木桌的抽屉从上面掉了下来。
这间房子许久都没有人住过,抽屉掉在地上,扬起了厚厚的一层灰尘,何莉娜咳嗽了几声,退了开来。
张漫却眼尖地发现掉落的抽屉里露出了几张泛黄的纸张,他蹲下身,不动声色地把它们收进了自己的游戏包裹里。
“怎么了?地上有什么东西吗?”何莉娜十分敏锐地问道。
“没什么,刚才是我的钥匙扣掉在地上了。”他摊开手,给她看手中小马宝莉的钥匙扣。
“杨先生还真是挺有童心的。”何莉娜嘴角抽了抽,言不由衷地夸奖道。
“过奖了。”张漫矜持地点了点头,趁着何莉娜被他噎住,暂时不想跟他说话的时候,在脑海中翻开了他捡到的纸张。
七九年五月十五日,多云
今天是我在庄园就职的第一天,庄园主安排我到马场工作,负责照料马儿,我很喜爱这些无忧无虑的可爱生灵,它们会让我的心情瞬间美好起来。
七九年五月二十三日,晴
庄园主的女儿今天来到了马场,她穿了一条藕荷色的裙子,笑着跟我打招呼。她说她叫阚莎,这名字真美直到睡前,她美丽的身影还在我的脑海中萦绕不去。
七九年八月三日,阴
我带着莎莎逃离了庄园,我不后悔这个决定,我要扞卫我们的爱情。
八零年七月十五日,晴
莎莎生下了我们爱情的结晶。我们给他取名为“琛”。“琛”代表着珍宝,这个孩子就是我们珍爱的宝物。
八五年七月十五日,大雨
庄园主发现了我们的藏身之处,他要抓住我们了!
最后这一张字迹尤为潦草,可以清楚地看出作者的不安焦急的心绪,张漫放下了纸张,若有所思。
很明显这些纸张是日记的一部分,日期并不连贯,里面总共出现了四个人物――棒打鸳鸯的庄园主、爱情故事男主角马夫、爱情故事女主角阚莎,爱情结晶x琛。
第12章 冲动()
那么问题来了:这一家三口现在在哪里呢?他们被庄园主找到之后发生了什么?
结合何莉娜曾经说过庄园曾经有过三任主人,每一任都死于非命这件事,张漫心里隐约有了一个猜测。
可惜手头的线索实在是太少了,他还不能立刻得出结论。
不过现在也只是第一天而已,还剩下六天的时间,足够他完成游戏了,所以他并不是很着急。
他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夜深了,他需要一个地方休息,但是现在他待的这个木屋实在太简陋了,床板也早已被蚂蚁蛀空了,根本不能睡人。包裹里虽然有帐篷,但是当着何莉娜和两个助理的面他也不可能把它拿出来,所以睡觉就成了一个问题。
现在夏诺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危机过去之后,他的精神松懈下来,迟来的倦意占据了他的整个脑海,他开始不停地打起了哈欠。
“怎么?困了吗?”阚琛看他困的头一点一点的,才恍然记起原来人类都是需要睡觉的。因为脱离人类的身份太久,他早已经忘记普通人类是如何生活的了。
“现在几点钟了?”夏诺强打起精神,如此问道。
阚琛掏出怀表,一打开,怀表内的一张全家福跃入眼帘,他不动声色地将表盖扣上:“正好十二点整。”
“我在家的时候十点钟就要上床了”少年发出了模糊不清地咕哝声,他的头一点一点的,小鸡啄米一样,看的阚琛内心的阴郁一扫而空。
他不禁笑了起来,问道:“是吗?那你早上几点钟起床?”
“唔”夏诺十分理所当然地回答,“当然是睡到自然醒啦”
他说出了一个会让许多人羡慕不已的答案。
不过在场的人里,除了李查理,没有一个是货真价实的人类,自然体会不到这话有多么拉仇恨。
李查理又是一个经常沉迷排剧可以整日整夜不睡觉的奇葩,所以也没有对此做出什么反应。他的注意力全集中在了手里的黑色木料,不无遗憾地说道:“既然要睡觉,那你们明天晚上再来找我吧,明天项圈就做好了。不过,我还是觉得用它做一个木偶会更好一些”
提到木偶,阚琛嗤笑了一声:“然后再像今天这样,轻易地就被人占据了身体?”
“那不一样”李查理底气不足地解释,“那个木偶是材质出了问题,当初做的时候我加入了叶蔷的头发,所以才会发生这种事不过,这次的事情确实给我提了个醒。”
说到后来,他把目光投向了身边的小一小二,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小一无奈地说道:“别看了,我们是不会出现这种问题的。”
它跟小二所用的材料,一个是叶蔷流掉的胎儿,另一个则是刚出生就被她掐死的婴儿,根本不会有原身来抢夺它们的身体好吗?
“对哦。”李查理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
夏诺已经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了,他抵抗不了困意,眼睛一闭,身体往前一倾,就落入了一个冰凉的怀抱,阚琛伸手揽住他,做出了一个噤声的动作。
小二瞪大了眼睛,它悄声问道:“你要带小哥哥去哪里睡觉啊?”
因为庄园中生活的大部分都是非人的存在,大家都是各自划定地盘,阚琛虽然是庄园主,但是也不会去侵占别人的领地。
在庄园里,能够休息的地方除了黑猫凯特占据的前庭,剩下的就是
“就是你想的那样。”阚琛将夏诺打横抱了起来,少年好像察觉到了什么,把脸埋在他的胸口,轻轻蹭了蹭,感受到熟悉的气息之后瞬间放下心来,沉入了更深的睡梦中。
男人被他蹭得胸口发痒,他看着少年睡得红扑扑的脸蛋,心中陡然泛起一股陌生的冲动――他突然很想摸一摸、亲一亲那一看就软嘟嘟的脸颊,甚至还想要咬上一口,尝一尝是不是如同想像一般的美味。
他的脚步几不可察地停顿了一下,在走过小木偶人身旁的时候,小一听到了一声犹如叹息一般的低喃:“要忍耐啊,吃掉的话会舍不得的。”
小一:“???”
它盯着男人远去的背影很久很久,直到小二凑到它的身边,羞涩地小声问它:“哥哥,等那个小哥哥睡醒了我可以去找他玩吗?”
虽然拥有那种能力的夏诺可谓是它们的天敌,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出于慕强心理,又或者是因为夏诺生得好看,人又容易亲近,小二却是很喜欢他。
小一看着弟弟渴望的眼神,沉吟了一会儿说道:“可以是可以,但是你要记得离阚琛远点。他的这里”
小一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一脸沉重地说道:“已经坏掉了。”
小二:“”
小一摸了摸它的脑袋:“听话,你已经够笨了。再跟他接触的话,还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哥哥才是笨蛋呢!”小二跺了跺脚,一转身跑了出去。
他跑出了歌剧院的大门,看到何云正在将何正伟的尸体往榛树林里拖去。
看到它跑了出来,一副气呼呼的模样,还跟它打了个招呼:“哟,小二,又跟哥哥吵架了?”
“何云姐姐。”小二停了下来,认认真真地喊了一声。
此时的何云完全没有之前跟叶蔷等人在一起时的娇纵,或者说她从来都不是一个娇纵的女孩子。
她原本家境富裕,人长得也漂亮,性格也不错,有一个门当户对的男朋友,准备在她大学毕业之后就结婚。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她的人生就会一直这么顺风顺水下去,结婚生子,安度一生。
可惜有一天,意外发生了。
她在一次晚归的时候遭遇了抢劫,抢匪抢走了她身上的财物,还把她
这件事不知怎么传了出去,未婚夫跟她解除了婚约,流言如同刀剑般将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割的遍体鳞伤。
这时候粱正伟出现了,他说他一直爱慕何云,不嫌弃她的过去,甚至还愿意改姓入赘何家,做何家的上门女婿。
何云果然被他打动了,虽然她并不爱他,但是遇到这样一个愿意包容她,接受她不堪的过去的男人,她也是非常感动。如果放在之前,粱正伟这种一无是处的男人她是绝不会多看一眼的。
两人结婚之后也是过了一段相敬如宾的和谐生活,粱正伟,不,应该说是何正伟借助何云父母的资源,做生意也是风生水起,一切都仿佛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直到有一天,何云无意间发现了真相――当年伤害她的那个劫匪,居然就是她的丈夫,她的枕边人粱正伟。当年他知道自己高攀不上何云,所以策划了那场抢劫,摧毁了何云之后,他再趁虚而入――
知道了真相的何云承受不了打击,一时冲动选择了自杀,死后才开始后悔――她还没有报仇,没有揭开这个男人的丑恶嘴脸,没有让他得到惩罚,她怎么甘心就这么死了!
所以她来到了庄园,亲手策划了这场复仇,看着这个男人跪在地上跟她求饶忏悔的时候,她的内心居然毫无波动,这个男人已经不能调动她一丝一毫的情绪了。
“七天后姐姐就要离开庄园对吗?”小一如此问道。
它知道何云是还想要再见她父母一面的。
庄园会收留满怀仇恨的恶灵,帮助它们报仇,却不会限制它们的自由。七天之后庄园的大门会再次打开,想要离开的恶灵尽可以离开,不过如果离开了还想要回来的话,那可就很困难了。
除非它们拥有一张庄园的邀请函。
不同于那些强制邀请客人的邀请函,真正的邀请函是要获得庄园主的邀请和认可,才能在无尽的时空里定位庄园的位置,打开庄园的大门。实际上,说它是邀请函,不如说是通行证更为贴切一些。
“如果姐姐需要的话,我可以帮你去要一张哦!”小二还是很喜欢这个会温柔地摸它的头,给它糖果的小姐姐的。虽然哥哥告诫它不要靠近阚琛,但是只是去要一张邀请函的话,应该没关系吧?
夏诺不知道自己已经得到了一张可以自由往来庄园的“通行证”,他现在正在被男人抱着,一步一步地往庄园的主宅走去。
如果有人在场看到这一幕的话,一定会非常惊讶。
因为男人的身影在夜色中已经变成了大团大团的黑雾,他每迈出一步就好像跨越了空间一般,脚下踏着重重的虚影。
李查理的歌剧院离主宅的距离并不是很近,阚琛却只花了三分钟便到达了目的地。
他抬头看了一眼夜色下显得格外阴沉的主宅,眸光沉了沉。
少年在他怀里睡得人事不知,还发出了规律的呼吸声。
阚琛心下一颤,那股奇异的冲动再次袭击了他,让他喉咙格外焦渴。
第13章 美味()
主宅内部装饰的富丽堂皇,即使长久无人居住,里面的装潢也不因年久失修而褪色,细节处可以看出些微的异国风情。
阚琛一踏进雕花的仿古大门,主厅的水晶吊灯便倏然亮了起来,走廊上的壁灯也仿佛接收到了主人的命令,一盏接一盏地闪耀着明黄色的幽光。
阚琛还记得当年他第一次来到主宅的时候,他才五岁,被强行从父母的身边带离,带到了上一任庄园主面前。
当时那个老者已经六十多岁了,一头花白的头发,拄着一把文明杖,西装革履,外表看起来如同一个绅士。
――也只是“看起来”而已。
阚琛依然记得他盯着自己时,那仿佛要把他刺穿的,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沉目光。
他看着他,缓慢而沉重地开口:“这孩子,生的一点都不像莎莎。”
他身旁的管家微微躬身:“老爷,您仔细看看,他的眉眼还是跟小姐有几分相似的。”
眼前的男孩拥有一双英挺的眉毛,湛蓝色的眼睛好像一汪深湖,即使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被几个陌生人评头论足,他的眼睛里也不见丝毫的惊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