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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快穿任务-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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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山南眯着眼,笑道:“笨女孩。”

    “高山南!”皇甫轩在身后喊着他的名字,“你……”

    高山南回头,在皇甫轩轻松的笑了起来时,朝他挥了挥手,“抱歉,我还是不喜欢你。”

    他走到李佳的身边,把她鬓角杂乱的头发顺到耳后,“让你久等了,佳佳……嗯,以后你可能要和我逃到国外了,背井离乡怕不怕?”

    “不怕!”李佳笑。

    原文:

    因为突然下起了雨,皇甫轩只能躲在一旁的咖啡店里耗着时间,只是突然他看到了一个男人,一个很眼熟的男人。

    ——高山南。

    对方也看见他了,一愣之下朝他点点头,过来问他:“要喝点什么?我请客。”

    “……这家店是你开的?”

    “是啊,公司倒闭之后凭着贷款开了一家店,本来还以为坚持不下去,没想到她陪着我一起闯,两年下来,收益也算不错。”

    “……哦。”

    皇甫轩仔细的打量着高山南,他与自己印象中那个矜贵的小王子有了很大的不同,身上那种青涩的不问世事的感觉已经消退,换回来的是那种难以说明的成熟味道。

    他心念一动,笑了笑,“什么时候下班,咱们两个去叙叙旧。”

    “不了。”高山南看了柜台一眼,“下班要去照顾孩子,老婆一个人又是工作又是带孩子太累,我得帮衬着。”

第12章 老婆别乱跑(十二)() 
李佳番外。

    今天是他去世三周年的日子,天还下着雨,我又有点发烧,本来不打算去的,山南平日待人温和,想来是不会怪我的。可是躲不过苏姐的电话,她一直在催,后来实在没办法了,竟然开车就到我家来接。

    自从他不在了,我就不太想让人进入我家,这里是我和他一起布置的,拥有我和他共同的回忆,我们没有举办婚礼,只是在民政局领一个证,山南在世的时候就一直愧疚,没有给我一个美好的婚礼,其实我无所谓,只要我能陪在他身边,怎么都无所谓。

    苏姐开车在楼下鸣笛,我草草的打扮一下就下楼了,她看见我这样挺不满的,又给我化了一下妆,使我看起来不那么憔悴。

    车上还有一个孩子,是她的儿子,叫做“山北”。

    我在车上昏昏欲睡,山北在一旁很安静,望着车外也不知道在想什么,他今年五岁,明年就要上小学了,山南之前很期待他上学的样子。

    上墓园的路上山北有点不安,好几次想要回去都被苏姐拽住,我知道她在想着什么,她希望山北能够记住山南,希望山南能够永远活在高家人的心中。

    墓碑上面的字很简洁,姓名以及日期,没有墓志铭,这是山南自己的要求。

    “舅舅还在这里睡觉吗?”山北突然冒出一句,他指着山南的照片说:“舅舅,你躺在这里不觉得冷吗?”

    我的眼泪一下就出来了。

    是啊,山南,你在这里冷吗?

    苏姐没吭声,把手里的花给他放在碑前,她说:“现在下着雨,没法给你烧钱,你在那边缺钱了就拖个梦,姐姐还欠你不少,把自己烧给你都行。”

    “苏姐……”

    她这么说把我吓了一跳,可是看她的样子也没什么意思,我有些疑惑,但还是没说什么。

    我当初从郑少手里接过枪的时候就没打算活着回来,我不知道山南是不是自愿的,但是我没办法看着山南和别人结婚,我得问清楚,问不清楚我就动手,那是我这一生中最勇敢的时刻,我从魔王手中抢到了我的王子。

    高山南是我的王子,从我第一眼见到他的时候我就知道。

    我擦了眼泪,又笑了笑,在他面前说了两句话,一句是“我现在很好。”另一句是“我打算重新找个人嫁了。”

    苏姐哼了一声,她早就知道这件事,但是她没有反对,我猜想她是巴不得我赶紧走,毕竟她对我的厌恶从以前就没变过。

    不管是山南住院那会还是我们去领证那会。

    所有的和好都是假的。

    对我始终如一的除了山南就是苏姐了。

    真不愧是姐弟。

    “我以前觉得我会和你一起走的很远很远,可是后来想一下,你从来都没有答应过和我白头偕老,或许你早就知道你这个病活不长,但是你这么冷静让我连一点回忆都没有,真是太可恶了。”

    我蹲下来,摸着冰凉的墓碑说,“没给你带什么东西,我现在生病了,你要是觉得心疼就赶紧跑出来安慰我一下,或许我还可能不结婚了,没跟你说新郎是谁吧?嘿嘿,说了你也不认识。”

    “是谁?”苏姐问。

    我诧异的看了她一眼。

    她别过脸,“我总要知道我的前弟妹嫁给谁了!”

    “我哥的同事,人挺老实的,还很安分。”我笑了笑,“你知道的,山南在最后还想让我过的好一点,我想了一下,觉得只有另外结婚才能让他安心。”

    苏姐点点头,“我跟你姐夫过的还不错,他现在挺有上进心的,也知道帮爸管理公司。妈妈身体不好,我就代替她来了,如果下午不下雨,我可能会陪着她再来一次。”顿了顿,她道:“你说你这个人,一辈子都孝顺,怎么临了犯下一个不孝之罪,让白发人送黑发人,你这是安得什么心啊?”

    雨突然间下大了,接下来的话都说不出来,苏姐把山北叫过来,让他给山南磕了两个头才带着他下山,我没走,我说我想再陪他一会,苏姐没说什么,只是让我注意身体。

    我撑着伞就站在墓碑前面等,果然,皇甫轩看见我的时候一愣。

    他看起来也是特地打扮过的,后面没跟着保镖,就他一人。我冷冷的看着他把花放在山南面前,便开口道:“山南到死都没有提过你。”

    我清楚的看到他的身体一颤,一股报仇的快意涌上我的心头,我甚至能感受到脸上的笑容,“他死的时候握着我的手,从住院到最后的时刻,他都没有提过你。不,应该说是从你放我们离开,他就再也没想起过你。”

    我以为他会发怒,然后我就可以用更恶毒的话语攻击他,可没想到他只是点点头,也不看我,对着墓碑道:“郑少和秦潋我已经解决了。”

    我一惊,问道:“真的?”

    “恩。”

    他这才看向我,因为离得近,我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他脸上的皱纹,怎么回事?他怎么老了这么多?

    “这几年你过得好吗?”他问我。

    “没有山南,你觉得会好吗?”

    他哦了一声,淡淡道:“高山南去世的时候还算平静,我也没什么想说的,只是希望他能在那边能够快乐,无病无灾。”

    我冷笑,“没有你,他会活的更长久!”

    这倒是真的,山南的脑袋虽然动过手术痊愈了,可是依旧需要药物治疗,当时皇甫轩挟持山南离开,整整一个月都没有给他服用过治疗药物,这才导致他的后遗症并发,从婚礼现场出来半年就被送到了医院,直到他去世也没有出来。

    “你以前不是这样的。”皇甫轩看在我这占不到便宜,竟然和我说这句话。

    我几乎维持不住笑容,咬着牙道:“我跟你以前可不熟啊,我什么样,你能清楚?”

    “治疗那种病的药物已经问世了。”他突然说,“我研发的。”

    我呸了一声。

    他看了我一眼,摇摇头,转身走了。

    我恨不得将他撕碎,这个人……要是没有这个人。

    我也打算下山了,无意间撇到皇甫轩给的花束中有一张卡片,我拿起来一看,上面写着一句话。

    我另一半永远是你,我现在过的很好,并且打算领养一个孩子。

    我一怔,眼泪又下来了。

    我还记得每次和皇甫轩见面时心里的不安,我总觉得他会从我这里拿走最重要的东西,虽然他失败了,可是我也未成功。

    我与他半斤八两。

    ——高山南,从未爱过我们任何人。

第13章 天行剑(一)() 
高山南一睁开眼睛,就察觉到不对,……眼前这个病怏怏的女人是谁啊?

    “你……”他开口,瞬间就被无数记忆给晃得头晕。

    “老爷。”那女人开口,“我时日无多,还请老爷回房休息,过了病气总是不好。”

    高山南还在缓冲期,没有接话,女人又道:“我自小家贫,多亏老爷相救才能苟活到今日,但是阿卓命贱,金山银山的东西都只能糟蹋,老爷还是断了我的药吧,切莫给家里增加负担了。”

    阿卓看起来不过三十岁,杏核眼,尖下巴,笑起来的时候唇角有两个小小的梨涡,长相漂亮。但面色苍白,两颊消瘦,一看就是卧床日久。

    “你好生养着身体,这些事情不要操心。”高山南淡淡道。他拍了拍女人的手,小心给她掖好被角,便走了出去。

    比起屋子里的阴暗,外面阳光大盛,一时间还有些晃眼。

    他现在是高家庄的庄主高风,江湖人称‘君子剑’,小说《天行剑》中的主要配角,也是一个难得从开篇活到最后不是主角也不是反派的人物。

    《天行剑》作为一本武侠小说里面所讲内容不外乎是些武林之事,只是与其他小说中不同的是,《天行剑》的主角顾阳是一个极其特别的家伙,他既不狂拽也不憨厚,他在小说中不跳崖不中毒不喝酒不结交好友不好女色,作息简直比少林寺的和尚还要规律,人生中最大的麻烦大概就是十二岁时三招杀掉‘铁掌’刘步虎,此后十年全都用来躲避刘步虎的亲信追杀,这样的一个人在人才辈出的武林早已淡出人们的视线,直到江湖疯传‘长生不老药’握在顾阳手中。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顾阳的好友‘金铁嘴’无意间喝醉所漏。

    “顾阳哪是活了二十几年,他的年岁早已两百喽。”

    ——至此,武林大乱。

    高山南收了思绪,金铁嘴如今还没有喝醉说漏,顾阳也不知道躲在哪个犄角旮旯睡觉,他若是想在这个时候找到顾阳,无异于大海捞针。

    “爹,娘身体好些了吗?”说这话的是他的便宜儿子高亮,年十六岁,长的虎头虎脑,身形略胖,与高风和阿卓都不像,但好在为人憨厚老实,也不在意这些。

    高山南摇了摇头,叹息一声,“还是那样。”

    高亮咬着嘴唇道:“莫不是真要……爹,我常听人说宝山上有千年灵芝,可治百病,只是生在陡峭地方,有缘才得以一见,但是……我还是想带人去山上找找。”

    高山南一听,心中暗道一声不好。

    高亮此去找到了千年灵芝,却因从悬崖上摔落成了残废,命不久矣,阿卓听见此消息,气急攻心,当晚殒命。高风一时之间痛失两位家人,悲痛交加,一夜白头。

    此后高家庄从江湖四大山庄中被除名,永无翻身可能。

    而主角顾阳就是将高亮送回来的那人,高风更是因为其年岁小又为高亮施以医术吊着命,对他是言听计从,要钱给钱,要人给人,不要也给,因此活到了最后一刻。

    ……也算是因祸得福。

    而高山南到达这里的任务是阻止主角杀掉反派boss百里宵枢,而百里宵枢是最终杀掉高亮的人。这么说来,高亮此行是无论如何都去不得的。

    “你不要去,在家里看着你娘,千年灵芝……由为父带人去找找。”

    “可是……”

    “没有可是,你武功低微,若是出了什么三长两短,我和你娘真是白发人送黑发人了。”

    高山南装模作样的说了两句,高亮也是听话,见到他父亲执意如此,也没说什么,只是朝高山南行了一个大礼,千叮咛万嘱咐要他注意完全。

    于是高山南就这么带着一群人上宝山采灵芝去了,宝山,顾名思义,天材地宝之山,因常有人在陡峭地段挖出难得灵药而得名。地处江陵两州边境,山脉呈南北走向,绵延数千里。

    在一个如此宽广的山里寻找一颗灵芝简直不亚于大海捞针,当初高亮能在一月内就找到灵芝除了运气之外也可以看出他是有多么拼命。

    高山南心中一阵欣慰,虽然儿子长得丑点,但是心不坏。

    宝山山脚下常有村民携伴采些常见草药,道路平缓,也不见得很难走,只是随着他们这些人进入山中腹地,这才生出一些异常。

    先是有厉害虫蚁叮咬,浑身疼痒难忍,再是连下几场大雨,山体松塌,滑坡严重阻碍了原本的路,使他们不得不绕路而行。这一绕就没有绕回来,原因是向导死了。

    向导的死法很简单,被从山上掉下的石块砸中,一命呜呼。

    高山南与手下面面相觑,最后他吩咐把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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