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禁地2-第1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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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都是些潮湿的苔藓,滑溜溜的,我顿时有些愕然。
因为在这个鬼地方,所有植物一律枯萎!所有昆虫一律冻僵!在两百米地下,居然出现了拥有勃勃生机的苔藓,你们说怪不怪?
来不及想其他的,我抬手瞧了瞧腕表,已经快凌晨4点钟了,再不加紧点,恐怕黎明前就很难离开。
没有黑夜掩护。那些僵尸们很容易就能一眼瞅见我!
又往里爬了一段路后,我终于是来到一个宽阔的地方,豁然开朗,只见里面的墙壁上居然镶嵌着一些名贵的夜明珠,正在发散着淡淡的微光。
所有的光线加起来,令这里面完全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就像是白昼一样。
我目瞪口呆,没想到井底居然别有洞天,真的是匪夷所思,令人震撼。
就在我的面前,赫然摆放着一具棺材。
准确地说,是一具用水晶打造的透明棺材。里面躺着一个眉眼精致如画,裹着凤冠鎏金红袍,露出一双白嫩剔透小腿,宛如画中人的绝艳女子。
我傻眼了。
是的,余泽说的没错,唯有亲眼瞧见,才能够感受到她的魅力。
她宛如阴柔的极致,能够吸引任何雄性的眼光,她身上的每一寸肌肤,都燃烧着滚烫的魔力,能令人遥想到搂住她蜂腰,与她鱼水之欢的销魂滋味!
她就像是摄人心魂的妖精,或者是吸人精元的魅魔,但却又带着无法言喻的圣洁,就像是那种雄踞在宝座上的女皇,凛然不可侵犯,神圣得你恨不得把她从王座上拽下来,狠狠撕烂她矜持的礼服,用最邪恶的欲望去亵渎!
我感觉口干舌燥,浑身兽血沸腾,就那样怔怔出神地瞧着她,恍如隔世。
“混蛋!金文!你个蠢货是不是也沉溺在她的美色里了?”这时候,我的耳畔迷迷糊糊传来余泽声嘶力竭的尖叫。
我顿时宛如从梦中惊醒一样,脸颊滚烫地耷拉下脑袋,靠,原来我也跟余泽和何天豹没两样,出去恐怕会被他给笑死。
第两百一十五章 水晶棺()
待我惊醒时,我才注意到一件诡异的事情:我的手,居然就已经悄无声息地伸出去,隔空想去袭胸。
“靠,丢人啊。”我赶紧甩给自己一巴掌,依靠疼痛彻底清醒,妈蛋,这个棺材中的妖女绝对有鬼!
我虽然自认不是啥正人君子,但也绝不是流氓色痞吧?起码是个正经人无疑。
但我居然对一具尸体起了邪念?
那绝不可能!
就只有一个解释:老子被媚惑了。
能有谁在捣鬼?当然是躺在棺材中的她。
“放心,我没事,这娘们可真够邪性的啊!”我对着井口外吆喝一句,让余泽放心。他也就没再闹腾出任何动静。
绕着水晶棺走了三圈,我却没瞧见有啥特别诡异的地方,就是…;…;苔藓越来越多了。
是啊,苔藓是一种背阴的植物,往往在僻静角落中才能长势良好。也就是说,它喜欢阴属性,受不了阳光直射,越是阴煞旺盛的地方,它就会越旺盛。
但是,大凶之地是谋杀一切生机的。
所以苔藓照理说,也不该活着,但它们越是靠近水晶棺的地方。越是欣欣向荣,状态非常好。
也就是说,躺在棺材中的女尸,带有蒸蒸日上的葱郁生机!
我就有点纳闷了,一具阴柔到极致的女尸,为啥会显得有着旺盛的生命力呢?越强悍的僵尸。照理来说,不是就该越带有特别浓重的阴煞吗?就像是旱魃过处三年大旱那样。
她根本就不像是僵尸,反倒是类似…;…;嗯,生命女神!
一个念头忽然闪现到我的脑袋中,关于阴阳,就像是黑夜尽头必然是黎明。白昼尽头则是黄昏那样,阴极必阳,阳极必阴!
或许,正是因为她身上的阴煞太浓烈太纯粹,所以才已经呈现出向纯阳转化的征兆,带来浓浓的生机。
这个念头,令我心中悚然,深感战栗。
再看向她那精致如瓷的琼鼻,粉光致致的雪靥,仿佛精灵般的睫毛时,我除了一如既往的惊艳之外,也是凭空增添出几分震骇。
只看她的装扮,着装的特色,就知道必然来自古代。而且,那些井壁石头上雕刻的佛经,用的也是宋朝皇帝赵佶所创的瘦金体,而非现在流行的楷体。这么多年,不止是她的肉体不朽不灭不腐,她的衣物居然都没有烂掉,当真是匪夷所思。
而在水晶棺的正下方,密密麻麻地贴满了符纸。
我一瞧就知道绝逼是何天豹的笔迹,因为跟他的炼尸手记上可谓是一模一样。
果然!
何天豹企图将她炼化,变成自己的帮凶,那些炼化符纸阵。我在他的手记中阅读过,属于那种温水煮青蛙的法子,对付非常厉害的僵尸,一点点磨去对方的意志,令她沦为自己的傀儡。
我琢磨半晌,也瞅不出任何猫腻,索性停手,将符纸阵拿手机拍下来,准备带回去瞧一瞧。
在此期间,那具尸体自始至终都躺在水晶棺中,完全没有任何的动静,貌似十分安全。
我的脑袋中骤然冒出一个念头:据说她是点不燃烧不着的,但我搞来一大堆的土制炸弹,把她炸个稀巴烂,不知道行不行?只需将女尸摧毁,何天豹的野心也将付诸东流。
但很快,我的心中居然腾起一丝怜香惜玉之心,忍不住暗想:罢了,尸体是无辜的,只能怪何天豹那杂碎打她的主意,实际上她好好地在此地呆了成百上千年,始终未曾踏出尸井半步,又没啥罪孽,我凭什么摧毁她的尸体呢?
摇了摇脑袋。我钻出了尸井,但我所未曾注意到的是,就在我转身离去的那一刹那,水晶棺中的她居然猝然睁开眼皮,一双明亮清澈宛如妖精般勾魂摄魄的眼球,静静凝视我的背影。
我忽然感到脊背一阵冰凉,猛地转身,没瞧见任何东西,只能打个寒颤,心想大概是在这片阴煞浓烈的大凶之地待得太久,所以有点寒毒入体,等出去之后得多晒晒太阳,最好是等一系列麻烦都结束后,我去海滩度个假啥的,泡泡妞,过过赛神仙的日子。
回到地窖,我万万没想到,在我面前居然矗立着一个眼神冷酷的黑衣人!
二话不说,我立马掏出匕首,警惕地盯着对方,心念电转,脑门上也急得大汗淋漓。
该死的!为啥又有人闯入何天豹的小黑屋?
他究竟是谁?来此有何企图?我该如何对付他?万一他是何天豹的爪牙,那不就完蛋了?
实际上我也用口罩遮住了脸,所以对于彼此来说,我们谁都只能看到对方的一双眼。
“…;…;金文?”那名黑衣人盯了我半晌,忽然率先张嘴。
我也一愣神,猛然意识到:对啊!知晓活尸地狱存在的,明明就只有我跟李半仙,再无其他人才是。所以他的身份呼之欲出!
“是你?”我把口罩一把扯下,无奈地摊摊手。“我说,你为何突然跑到这儿来了?”
“我是潜伏到这里时,发现小黑屋的锁居然挂在门上,很古怪,显然是被撬开了。”他也将黑布取下,果然就是李半仙那家伙。
我嘘了口气,擦了擦脑门上的冷汗,无奈苦笑:“你可真的是把我吓傻了,我还寻思着是何天豹的爪牙来了呢。”
“你才是险些把我吓死了!”李半仙没好气地唠叨,“我平常可都绝对不敢轻易踏入这里,因为何天豹为人小心谨慎,一旦被他瞧出任何的蛛丝马迹,他肯定会布置陷阱,将你给逮住的!你知道你很有可能暴露身份吗?到时候,你被抓住严刑拷打,再招供出我们一系列同伙,那就全完了!你居然还能笑得出来?”
“你就是太保守了。”我不满地嘟囔,“我都来两回了,一丁点事都没有,而且,我还查询到很多何天豹的底细,将来我们对付他的胜算肯定大涨!你都知道活尸地狱多久了?哪搞到点真正有用的情报?”
“我…;…;”李半仙郁闷地阖上嘴巴,半晌,才恼怒地指责我,“轻举妄动,就容易打草惊蛇,这个道理你难道不懂吗?我在没有十拿九稳的把握前,当然得按兵不动!何况,我不是已经搞到毁灭活尸地狱的法子了吗?而且已经布署行动了。你仔细想想,如果何天豹再谨慎些。他在这里留个针孔摄像头,把所有风吹草动都拍摄下来,你不就暴露身份了吗?”
我反驳道:“你得知道,何天豹已经在此地独自居住了十数年,一直平安无事,就算是再生性多疑的人,在这么长时间的安逸后,也绝对不可能再心存警惕的。我们都是凡人,都会麻痹大意,都会犯错,何天豹他能做到十数年如一日的警惕?呵呵,鬼才信!昨日。我亲眼瞧见何天豹一把摔上门,锁都懒得锁,径直就走了。就从那一点,我就判断出他已经彻底松懈,所以潜入绝对没问题。”
李半仙无言以对,沉默半晌后,点点脑袋:“原来他居然连门锁都懒得弄了…;…;也罢,你这趟来,究竟找到些什么?”
“你不会相信我究竟发现了些什么东西!”我哈哈一笑,拍拍李半仙的肩膀,“兄弟,等我们一块儿出去之后,再在纹身店汇合,到时候我说给你听听,保证你大开眼戒。现在,咱们该撤了。”
我又从裤袋中摸出几袋巧克力,那也是给余泽准备的。
“谢谢。”抛给他之后,余泽顿时欢喜不已。立刻在他睡觉的床底挖坑,将巧克力全都埋入其中藏匿起来,免得下一回何天豹来检查时被发现。
“请继续替我保密,哦,我俩。”我指指李半仙的胸膛。
余泽拍拍胸脯:“放心,一切有我呢。我会继续佯装出饿得虚弱无力的模样,麻痹何天豹,反正那杂碎现在也基本忽略我了,他应该看不出破绽。我已经想出一条妙计,能帮你问出他的最新炼尸手记在哪儿。”
“哦?”我顿时大感兴趣,立刻盯着他。
李半仙对余泽的身份一无所知,他刚来。尚且不觉得余泽值得信赖,只是冷淡且狐疑地盯着他。
余泽侃侃而谈:“很简单,我只需装作很累很饿,实在无法支撑,所以向他认怂了。然后,我会提出一桩交易,那就是向何天豹泄密一丁点赶尸派的机密,以此来换取食物!你们说,到时候我说的东西,何天豹肯定会记载下来,对吧?而且,我觉得,他应该会用他那本《炼尸手记》来记录!”
我眼神一亮,拍案叫绝:“这主意绝了!没错,一连两夜了,我都看到何天豹实验失败,怒气冲冲地离开,这时候你肯给他一丁点真材实料的话,他肯定当宝贝。到时候,我们就能确定他究竟是把炼尸手记搁在怀里随身携带,还是说丢在某个我们不知道的地方。我想,你都已经被俘虏一年多了,他对你应该是不会提防的,并不介意你知道那本笔记的下落。所以到时候,你多半能够找出它来!”
《炼尸手记》的下册,终于算是有点门路了!
第两百一十六章 毫无意义()
天蒙蒙亮。
我跟李半仙一块儿,联手回归李吉的纹身店。
就见李吉居然就在门口徘徊,非常焦虑地在等着谁的样子,令我大为纳闷。
待我上前打招呼时,他顿时就目露喜悦,立马冲上来,授意我去密室,然后将门紧紧拴上,再三确认安全无虞后,他嘿嘿一笑。把今儿个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我。
“文哥,现在乐子大喽!”
“怎么说?”
“在我的一再怂恿下,本就性子多疑的李天华,终于是下定决心,跟何家人决裂!”李吉振奋地一挥拳,满脸狞笑,“何天霸何天豹俩混蛋,终于得遭报应了!李天华查到了确凿的证据,发现的确就是何天霸派人,打死了我们用来给李天华做诡绣的那个魂魄的原主人!”
“哦。这事一点都不稀奇啊,我们都心知肚明。”我摇摇脑袋,疑惑地看着李吉,搞不懂他究竟在兴奋个啥。
“嘿嘿,您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啊。”李吉洋洋得意地炫耀,压低嗓音,“在我们上云市,那种男人多得是,一抓一大把。为啥偏偏选中他,文哥您懂吗?”
我愣了愣,这事我的确不知情,我还以为是随便弄死个呢。
“那个男人是天生的不孕不育,患有死精症。”李吉嗤笑,“就因为这事儿,天哥勃然大怒,彻底对何家寒心了。”
“原来如此。”我摩挲着下巴,饶有兴趣地点点脑袋,“何天霸这事办的,可真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啊。他就想让李天华断子绝孙,而且都不加掩饰了,难怪李天华会翻脸。”
李半仙淡笑:“换成任何稍微有点血性的男人,都会恨得牙根痒痒,七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