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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天机并非不可泄-第1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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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玄通被我劝住以后,我不在打扰这二人互诉牵挂、互诉伤痛,互诉衷肠。便领着玄通以及仍抽涕着的五鬼去见曾祖。

    我进到房里,曾祖破天荒的迎到门口。我一头扑进曾祖怀里,想着差一点被苍贝子用‘混元掠’给害死的景状,便不由自主的哭泣起来。

    曾祖轻抚着我的肩旁、后背和脑袋,一言不发,让我尽情发泄着满腹委屈。

    好在我的情绪释放的快,片刻便把头抬了起来,破涕为笑,对曾祖说道:“老爷爷,真是无巧不成书,重孙竟然给黑龙救回来一个媳妇,两人正在门外抱头痛哭呢。”

    “重孙做了件大功德的事情,应该得到老爷爷的嘉奖。来,站好了。”

    我认为曾祖要刮我的鼻梁。于是,我便挺胸昂头微闭双目在迎接着曾祖嘉奖。

    本章完

    

第267章 黑白二龙百年聚 干将莫邪千载情 (3)() 
我认为曾祖要刮我的鼻梁。于是,我便挺胸昂头微闭双目在迎接着曾祖嘉奖。

    我等了半天也不见曾祖动手。便忍不住好奇把眼睛迷开一条缝。当我看到眼前曾祖手中芝麻糖的时候,已经来得及再等曾祖刮那一下鼻梁,而是自己抬手胡乱刮了自己的鼻梁一下,便顺手抓去抓曾祖手里的芝麻糖。

    一是芝麻糖本就是我的最爱,二是因为一整天没有进食。所以,最爱加饥饿使我忘记减缓出手速度。

    尴尬的一幕瞬间出现。因为加速度的原因,不但自己的鼻梁被刮得极其疼痛,也因为蜷曲着的胳膊,被加速度给猛然伸直,曾祖手中的芝麻糖便被我猛然伸去手指给碰飞了出去。

    我感到鼻子酸痛的同时,已经预感到尴尬即将发生,便在不能收回胳膊的瞬间本能的调整着胳膊伸直后手指的落点,使这个落点尽可能避开曾祖的身体。

    我的本能,或称做我的下意识,没有辜负我的期望。虽然曾祖手中的芝麻糖不翼而飞,可我的手指最终没有伤到曾祖。尴尬中这却是我最最心慰的结果。

    我的怪异行为使曾祖一怔间脸上即刻挂满开心,在我面对曾祖才想露出尴尬一笑的瞬间,眨眼间曾祖手里又出现了一块与之前同样大小的芝麻糖,同样放在了我眼前。

    我再次伸手,便将伸手速度放慢了之前的十倍,等通了掠取苍贝子法力之前的速度,可眼看芝麻糖就要到手的时候,曾祖却将拿芝麻糖的手猛然往回收,我的手顿时落空。

    就在我的一怔间,曾祖又把芝麻糖送到我眼前。我心中即可明白了曾祖的用意,便有意识的将伸手速度放快了两倍,可这次我的手仍然捉空。

    就这样一连数次,每当我伸手的速度加快一点,曾祖拿芝麻糖的手往回收的速度便也相应提高一点。我最终将速度增到第一次的速度也没有把芝麻糖抢到手里。

    这时,我才明白曾祖手中每次突然多出芝麻糖的原因并非是曾祖会变戏法,而是因为曾祖的速度早已超出正常速度的数十倍,并且驾驭这种速度的能力已是随心所欲,心行相应,每次取芝麻糖的速度快到我不能察觉而已。

    看着曾祖手中的芝麻糖,我已经束手无策,因为无论我出手的速度有多快,曾祖总能在我即将得手时,恰到好处的将手收回,这便给我留下了再试一次的希望及欲望。恰恰就是这种希望及欲望,使我带着再次的寄托接受此次带来的失望及无奈。

    我垂涎欲滴,看着芝麻糖做个吞咽唾沫的动作,我这个动作没能逃出不知何时站到我身后莫邪的眼睛。莫邪款步来到我身旁说道:“主人奴家有一法可使主人遂愿。”

    于是莫对我耳语了几句。

    听了莫邪的方法,我脸上露出自信,对曾祖说道:“老爷爷,再来!”

    于是,曾祖无法炮制,也是在我即将拿到芝麻糖的瞬间猛然往回收手。

    因为曾祖收手速度始终比我快,这次也不例外,我的手自然也是落空。可让曾祖没有想到的是,曾祖每次将手收回以后,因为此刻我的胳膊已经伸直,故此曾祖拿芝麻糖的手便停留在我手臂不能及的地方作罢。而这次我却给曾祖来个措手不已,在伸手去抢芝麻糖的同时,蓦地往前迈出半步。就是这小小的半步,犹如使我的手臂猛然长出一节似的,于是曾祖手中的宝贝随即便成了我口中美味。

    曾祖看着我贪婪嚼噬芝麻糖的样子,心满意足,笑逐颜开,说道:“兵不厌诈,重孙得之无愧!食之正当。”老人家边说话,边伸手在我的鼻梁上轻轻刮拉一下。

    看到曾祖得闲,干将急忙把莫邪拉倒曾祖面前为曾祖做了介绍。并与莫邪双双跪在曾祖面前磕头致谢。

    曾祖令二人起身,对二人说道:“你二人明天随老朽上五云山,即刻休息去吧。”

    二人走后,我看着一直跪在墙角处的玄通对曾祖说道:“老爷爷,这人是广通的师弟,名叫玄通。重孙曾用量天尺量度过他身上的善恶,量天尺未作回应,故此重孙认为这人不同于广通,本性是善的,故此带他来见您。重孙想,他或许对解除龙脊封镇有点作用。”

    “你二人下去用饭,而后你吩咐赵家奴才为玄通安排住处。你回来以后,咱爷俩再谈明天上山一事。”

    我才走出门口,便看到四鬼个个脸上挂满羡慕,正围着戊鬼唧唧喳喳,比手画脚。戊鬼则双手抱着砚台满脸兴奋,眨巴着眼睛,滔滔不绝。当它们看到我走出房门的时候,四鬼舍弃戊鬼纷纷跪在我面前,异口同声说道:“主人,您厚此博本,处事不公,小鬼心中委屈。”

    我清楚四鬼话中所指,笑着说道:“并非本真人不让你们跟随,实则是因你们白天有诸多不便。”

    “主人既然这多说,就请主人在小鬼身上施法,让小鬼也能像戊鬼那样昼夜无忌。”

    “此刻本真人腹中饥饿,路都懒得多迈一步。如何施得了法。”

    我本是一句玩笑,四鬼却蜂拥而上将我托举起来往餐堂飞去。身后玄通却无力追赶,只好由赵家奴才领路走往餐堂。

    四周终于安静下来。此时,或许是今天经历的事情太繁杂、太惊险的原因,我突然有了一种与曾祖很久不见的感觉。这种感觉使我对曾祖的依赖之情陡增。

    我坐在小木凳上,胡乱揉搓着水盆里曾祖的双脚,抬脸看着满是爱怜的曾祖,埋怨道:“老爷爷,往后您别再扔下重孙,说走就走,您可知道重孙看不到您时的那份担心?”

    曾祖伸手刮了我鼻梁一下,说道:“重孙的话,老爷爷记下了。可是,老爷爷去让戊鬼叫你回来,你却独自探险、遇险,徒增老爷爷牵挂。这种行径往后也是不能要得。”

    我猛站起身来,双手下垂,轻抿着小嘴,瞪着两只水灵有神的眼睛,狠劲的点了一下头,同时用鼻音“嗯”了一声。我对曾祖做了承若以后,再次坐下后,方安下心认真的给曾祖洗起脚来。

    曾祖看着心情渐渐开朗起来的我,说道:“鸿儿,你还曾记得老爷爷给你讲述过的华夏十大名剑的来历?”

    “老爷爷,重孙最喜欢的兵器就是剑,根据您的讲述,重孙认为之十大名剑各有所属。您老人家给指点评判一下重孙为其分属的偏颇与否。”

    曾祖说道:“说来给老爷爷听听。”

    本章完

    

第268章 真人论上古十剑 干将述久远身世(1)() 
曾祖笑着说道:“说来给老爷也听听。”

    “重孙认为‘轩辕夏禹剑’可谓第一神剑,堪称“天道之剑”。

    因为它是天道赐予轩辕黄帝击败蚩尤的旷世神器。后又为夏禹治水造福天下铸不世功勋。再后来如夏朝、商汤等立国筑基也不曾离开它的汗马功劳。故此,重孙认为此剑斩妖除魔之能,兴邦振国之功堪当“天道之剑。

    十大名剑中,曾孙梦寐以求的便是其中那把被世人称颂为‘正义之剑’的‘湛卢’。

    重孙喜欢它,并非因为它是用五金之英,太阳之精炼制而出的名贵和锋利,而是喜欢神道赋予给它的那只辨忠奸、识善恶,明察秋毫的深邃,赞赏它自身固有的那种宽厚和仁慈,感叹它出之有神,服之有威,具显无穷无尽天道正义的蕴藏。

    尤其是此剑在岳飞、文天祥等这些民族英雄手中,把它卫国护民、除奸正道的底蕴展现的淋漓尽致。

    重孙听说书的人还将讲,到了元朝末期,朱元璋为了推翻惨无人道的统治,去到文天祥祠求得此剑,并持此剑一鼓作气推翻了残暴统治,实现了‘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立纲陈纪,济民斯民’的宏愿。

    再后来,说书人也不知道此剑的去处。重孙想,这把正义之剑只有天道赋予它神圣使命的时候才能面世。

    若是这样,重孙尽管很向往这把神剑,却还是希望他永远尘封,不再面世。它的永远尘封意味着天下永远的祥和、太平。

    重孙正是由此而对它倾慕有加,并且由此赠与它‘仁者无敌’四字。

    故此,曾孙认为湛卢剑不仅仅是一件锋芒盖世的卫国护民的大杀器,更是一件:德,能与日月争辉;行,可使星辰避彩的‘正义之剑。’

    重孙认为‘赤霄剑’可谓‘帝王之剑’当之无愧。因为此剑横空出世便帮着汉高祖刘邦斩白蛇,除秦暴,为定汉室立下不世之功。仅凭它推翻秦朝暴政,废除秦朝酷刑,建汉以还天下清平、祥和这点,便可称之无愧。

    ‘泰阿剑’威道之剑。因为此剑威不再形,而是剑气内敛。一旦用剑之人感应到这内敛的剑气,剑气便磅礴激射。其威力犹如猛兽咆哮,地动山摇。瞬间便可使敌丧胆。正是因为它内敛的剑气是由持剑之人内心自威引拔而出,我才认为它也可算作‘内威之剑。’

    对于‘七星龙渊剑’,曾孙对此剑并不想做何评说。因为它的名贵和名气是在于铸剑之人的名气。也正是它的名气让亡命天涯的伍子胥当做宝贝赠谢自己的救命恩人。然而他赠剑的目的并不是感恩,而是为了封口,而心志受了侮辱的那位救命恩人却以此剑自刎明志。所以,这柄名人所铸之剑,以此留下了千古之名。

    重孙认为,此剑对伍子胥来说,最多可算‘名贵之剑’,对于自刎之人勉强可称为‘忠志之剑。’

    重孙这就要说到‘干将’、‘莫邪’两剑。因为您给重孙只讲他两是为了挚情而化龙而去,并未做过多介绍。故此,重孙权称这两柄剑为‘挚情之剑’吧。

    对‘鱼肠剑’来说,重孙认为此剑可赞美之处并非是铸剑之人的名气以及它的小巧玲。而是:其一。当它被吴王僚身上的第三层铠甲折断后,自身的灵气和杀气仍然执着的,勇敢的,令留在吴王僚第二层铠甲内的剑尖,顽强的穿透吴王僚的第三层铠甲,最终自行挺进了吴王僚的心脏。短剑的勇猛,绝然,堪称‘勇绝’。

    其二,置此剑于鱼腹,执此剑刺杀吴王僚的勇士专诸的勇猛和决绝,最为让人赞美。重孙借剑喻人,此剑也可称作‘勇绝’。

    其三,天道罚恶,那只突然冲进大殿的的神鹰,冒着生命危险,义无反顾的为专注创造者仗剑的时机。这只神鹰也是以极其的勇猛,决绝的忘生,完成着它的使命。

    故此重孙将这吧鱼肠剑命名为可‘勇绝之剑’。

    老爷爷,您虽然把‘纯钧剑’也列为十大名剑之中。重孙认为单凭铸剑师的名望应当之无愧。若依此仅能称它为‘名望之剑’。可此种称谓比起铸造它的工艺和耗资来说倒不如把他称之为‘尊贵之剑’来的贴切。因为不倾尽举国资源,不耗竭山河灵气是铸造不出它的。故此,此剑只能彰显持剑者的富贵。

    最后这把‘承影剑’,老爷爷虽然给重孙说的不多,可重孙却在书场听过一段关于它的书。听了那段书以后,重孙认为这把承影剑以及它的两柄姊妹剑‘含光剑’和‘宵练剑’,可以并称为‘浩然瑞气三剑’。

    老爷爷,重孙给您讲讲说书人是咋说的这‘浩然正气三剑’,您评判一下重孙比喻的对否。

    说书人将这三剑称作姊妹剑,并说‘含光剑’为三剑大姊,‘承影剑’为二姊。‘宵练剑’为小妹。三剑的锋利又以大姊为最,二姊次子,三妹再次。

    说书人曾说,三剑的拥有者春秋时代的孔周说道:“‘含光剑’视而不见,运之不知其所触,泯然无迹,经物而无不觉。

    ‘承影剑’清旦薄暮面北惚忽,偶观如影细察无形,触物有声,过体无痛。出炉时,‘蛟分成影,落雁忘归’故得其名。

    ‘宵练剑’方昼则见影不见光,方夜则见光不见影,其触物也,骜然而过,随过随合,觉疾而不血刃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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