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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吸血鬼新娘:爱上僵尸先生-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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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

    宁小梦:“你在变成吸血鬼时候获取了一些信息,其中有没有关于吸血鬼真正始祖的消息。”

    巫喜:“那两个把我同化为吸血鬼的家伙也不知道谁是最早的始祖,他们活了已经有一百几十年,相貌始终没有变化,不会生长,也不会衰老,大致保持着刚刚变成吸血鬼时的模样,他们可以调整胖瘦程度,用非常粗糙和残忍的办法,把自己的皮肤弄开,把脂肪层挖掉,然后再把皮肤贴回去即可,就像现在的吸血鬼一样。他们拥有一些特殊的本领,能够看到别人思维中正在想的内容,能够跑得比野马更快,可以凭一己之力和一队人类战士对抗。”

    宁小梦:“后来你是不是和那两位吸血鬼快乐地生活在一起,结成亲密无间的同伴?”

    巫喜:“没有,在春天来临的时候,我趁着白天我做看守而他在睡觉的时候,用坚硬的大石头把他俩的头砸烂了,然后用木钉把他俩的心脏刺穿,钉到了地上,点燃了许多干草和木柴,堆在他俩身上,把他俩弄成了灰烬。”

    宁小梦愕然:“为什么这样做?”

    巫喜:“因为我恨这两个家伙,他们害死了太多的人,让我吃了很多的苦头,然后又把我弄成和他们一样,自从变成吸血鬼的那一刻起,我一直把仇恨埋在心底,不让他们察觉,因为在血液交流和交换的过程当中,我已经得知他们能够看透我的心思。”

    宁小梦:“也许你不应该杀死他俩。”

    巫喜:“当时我想在夏天来临的时候独自回部落去,他俩要求跟着我一起回去,然后以整个部落的人为食物,我当然不能容忍这种事发生,部落里有我的亲人和朋友,我爱他们,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去维护部落成员的安全,但是那两个家伙一直在乐滋滋讨论着怎么控制整个部落,如何一个又一个地捉走部落成员,削弱部落的战斗力,然后再实施全面的控制和管理,搞定未来两到三年的食物来源。那时候大地上的人很少,往往几百里范围之内都没有一个部落存在,也没有办法劝说那两个坏家伙去攻击别的部落,因为此前相邻的部落由于人口不断减少而临近灭亡,最近的食物来源只剩下我的部落。”

    宁小梦:“于是你别无选择,只能想办法杀死他们。”

    巫喜:“确实如此,于是我隐忍了一段时间,直到最好的机会出现。”

    宁小梦:“杀死了那两只吸血鬼之后,你就回了部落是吗?”

    巫喜:“是的,我回去了,成为了守护亲人和朋友的圣女,被视为神灵。在那几百年当中,我的生活很愉快,有时喝部落成员的血,但是从不过量,有时喝动物的血,我照顾伤员,参与战斗,从其它部落中抢回年青女人和孩子,让她们融入我的部落。在食物短缺的时候,我就出去狩猎,把鹿或者野马还有野牛弄死,让部落内的猎人可以把收获物搬运回去。在我的照料下,部落发展得挺快,人数不断增加,两百多年后成为了方圆千里最强大的族群,形成了城镇和村落集群,开始了农业和畜牧养殖。”

    宁小梦:“你有没有发明文字?”

    巫喜摇头:“没有。最起初的文字是后来仓颉创造的。”

    宁小梦:“感觉你才是真正的文明缔造者。”

376。第376章 重出江湖() 
巫喜离开的时候是夜间二十二点,当时月黑风高,气氛有种莫名其妙的悲凉,很适合告别。

    宁小梦和潘无道站在住宅门外,目送巫喜钻进了新买来刚上了牌的征服者,然后一只修长而结实并且白晰的手臂从车窗里伸出来,挥动了几下,表示告别,车子很快绝尘而去,消失在黑暗中。

    燕妮抱着已经长到九公站在路边,大声喊:“巫姐再见。”也不管能不能听到。

    宁小梦没有感觉到离别的忧伤,只有轻松和愉快:“武胜宽有了去处,巫喜回她的红彤彤客栈,现在我们可以去做感兴趣的事了?”

    潘无道有点不敢相信:“什么?”

    宁小梦:“去挖坟,寻宝,度一个非常特别的蜜月,如果一切合适的话,我们也许可以在墓穴里秀恩爱哦,难道你对这样的事不向往吗?”

    潘无道笑起来,低声问:“挖哪里?去哪里挖?”

    宁小梦:“这个就要问你了,你应该知道几百年来这旮旯的一些帝王将相以及大富豪死掉之后埋在哪儿,咱们去挖了,把好东西拿出来作为自己的收藏品,或者卖掉。”

    在她想象中,自家夫君就是一张活生生的宝藏图,并且还带自动寻向功能。

    潘无道:“我们其实不缺钱,维持现有的生活两百年估计都没有问题。”

    宁小梦:“我当然知道咱们不缺钱,只是我突然觉得挖坟很好玩,尤其是看过许多有关盗墓的书之后,不去实践一下,总觉得生命当中缺少了什么。”

    潘无道:“你做过相关的计划和前期准备工作吗?”

    宁小梦:“我从网上下载了几十本盗墓题材的小说,还有四集夺宝奇兵电影,看过尼古拉斯、凯奇出演的国家宝藏,以及最近上映的国产盗墓电影,还关注了相关内容的一些贴吧,浏览了其中的一些精华帖,从网上订购了洛阳铲和黑驴蹄子,让燕妮去超市里买了紫糯米,强迫她从几名小学生那里花钱收集了童子尿,还买了三只活鸭子以及蜡烛,加上我们已经有的枪和刀,综上所述,我认为自己大致已经搞清楚如何挖坟并且可以行动。”

    潘无道:“其实事情与你想象的可能不太一样,我从前确实是挖过一些坟的。”

    宁小梦兴高采烈地:“那就更好了,你可以重操旧业,不对,好象应该说重施故技,或者说是重出江湖。”

    潘无道:“其实盗墓不怎么好玩,又脏又累,对于血族而言倒是谈不上危险或者恐怖,但是真的谈不上优雅或者轻松。”

    宁小梦:“我觉得很有意思,因为我想象不出,除了挖坟之外,还有什么特别适合吸血鬼的职业,而咱俩如果长期什么事都不做,生活难免会无聊,就算是为了爱情保鲜,也应该去做点什么。”

    潘无道:“其实你主要是对于挖坟这种事抱有某种奇妙的想象,认为那样很好玩,如果真让你实践那么几次,你肯定会失望透顶。”

    宁小梦:“哪里有帝王或者大富豪的陵墓,快带我去,大土司的也凑合。”

    潘无道:“我知道有几处合适的,而且我从前学过一些风水秘术,分金定位,如此等等,我能够找到一些隐藏的陵墓。”

    宁小梦开心地笑:“就知道我的老公能力强大。”

    燕妮:“确实要去挖坟了吗?还好,我搞到的童子尿不会浪费了,还想着如果再过几天仍然没行动,就拿去浇花呢。”

    宁小梦:“我们现在就走好吗?”

    潘无道:“不好,应该把准备工作搞得更充分些,再邀约一两位有经验有能力的同伴,搞清楚未来一个星期的天气,星辰对应的位置,黄历上是否宜出行和动土以及经商,还有就是弄明白如今的古玩市场上什么样的玩艺儿最抢手最受欢迎,如此等等。”

    宁小梦愕然:“这么麻烦?”

    潘无道:“当然,没有什么事是简单易行的。最最关键的就是,既然娘子你想玩,就得让你玩得愉快些,轻松些。”

    宁小梦:“我不怕苦,不怕累,就怕挖开坟之后除了死人骨头之外什么都没有。”

    潘无道:“死人骨头也是有价值的,只要能够证明那是重要人物的遗骸,若是弄到什么千年不腐烂的尸体,就更有价值了。”

    宁小梦:“哇,你真有想象力。”

    燕妮:“我们是不是应该回房间去,在里面秘密地讨论,而不是在此像吵架似的大声。”

    十分钟之后。

    潘无道打电话给大狗,约这家伙去挖坟,大狗兴高采烈地表示可以随时出发。

    这是因为狼人的寿命有限,不像吸血鬼那样可以永生,而且狼人的智力往往不是非常出众,在寻找大墓的时候,狼人没什么优势,而有些吸血鬼甚至清楚地记得当年某某重要人物下葬时的情形以及具体的位置。

    宁小梦:“为什么约大狗而不是其它的吸血鬼?”

    潘无道:“这是因为我们如果外出的话,需要靠谱的保镖,找到有价值的墓葬之后,需要大狗这样的强劳力去打洞,你可能不知道一个狼人在变成巨狼之后挖洞的速度有多快。”

    宁小梦:“听起来蛮不错的,好,就是他了,还有谁?”

    潘无道:“再加上崔秀成,这样的话,假如发生意外,比如我们被困在某个黑暗的地宫内一时出不来的话,可以在其中打麻将消磨时光。”

    燕妮:“我和小狗可以去吗?”

    潘无道:“这个你得问我娘子。”

    宁小梦:“当然可以去,一只伟大的挖坟团队当中,必须有个弱女子和一只狗,这样才合适。”

    潘无道:“那三只鸭子是做什么用的?”

    宁小梦:“因为鹅太贵,鸭子很便宜,所以我打算用鸭子来代替,用途很简单,就是测试洞穴内的气体是否可以呼吸。”

    潘无道:“血族可以暂停呼吸很长时间,这事对我们毫无影响。”

    宁小梦愣住:“哦,这样啊,那么鸭子怎么处理?要不要带到水库里放生?”

    潘无道:“不用,可以作为大狗的粮食储备,他很喜欢家禽的。”

377。第377章 装备() 
这一天夜间,宁小梦和潘无道不知不觉睡过了头,居然到了二十二点才醒过来,这样的事太奇怪了,还是第一次发生。

    她和他刚刚从棺材里爬出来的时候,燕妮正要去睡觉。

    宁小梦问:“为什么没叫醒我?”

    燕妮:“我猜想你俩夜间一定非常辛苦,考虑到你们新婚燕尔,目前算是在度蜜月,所以我就没有打扰。”

    宁小梦:“糟糕,天亮之后我要是失眠怎么办?”

    燕妮:“那不是很好吗?你可以精神百倍地盯着电脑研究股票,大买大卖,玩个尽兴。”

    宁小梦:“原本我打算去超市逛逛,看还有什么盗墓必须品可以买,现在来不及了,等我去到,超市就关门了。”

    燕妮:“没事,过几天再去也没什么,反正古墓就在那里,不会长出脚来跑掉。”

    宁小梦:“说得好,古墓就在那里,沉睡了千百年,等待着我去发掘,让那些尘封已久的物品重见天日,我突然觉得自己即将去做的事好伟大。”

    潘无道用梳子整理头发,慢慢悠悠走过来,笑嘻嘻地说:“用伟大来形容挖坟的事貌似不太合适。”

    宁小梦:“我觉得自己做什么都挺伟大,这是不是一种错觉?”

    潘无道:“这可能叫做盲目自信。”

    燕妮:“自信过头了。”

    这时门铃响了,有人送袋装医用全血过来,宁小梦走出去,接过保温箱,把空箱子递出去,将装在大信封里的现金放到那家伙的口袋里。

    转过头,她把这些冰凉的血浆袋放到自家的冰箱里,留意温度是否在合适的档位上,然后关好冰箱门。

    对于这样的食物,她感到腻味,但是没有办法,还得继续喝,因为外出狩猎并不容易,而且答应过那个张总,要低调地生活。

    燕妮:“这个血好喝吗?”

    宁小梦:“你可以自己尝一口,先提醒你,有点药味,和毛血旺完全不是一回事。”

    燕妮:“我从来不吃生肉,当然也不会喝人血。”

    宁小梦:“以后反正你会变成吸血鬼,先适应一下也挺好。”

    燕妮:“在你进食之前,让我喝一小口尝尝看。”

    稍后,真的尝试了一小口,然后苦着脸低头吐在纸巾里。

    宁小梦笑起来,就像捉弄狗狗吃豆腐似的得意:“哈哈,告诉过你味道不怎么样的,你还说我喝血作乐,以后不这样认为了吧。”

    燕妮:“有点恶心,我开始同情你,居然以这样可怕的东西为食物,每天喝差不多一千毫升。”

    宁小梦:“睡觉去吧,为了美容。”

    燕妮:“好,为了美丽。”

    宁小梦和潘无道各自喝了一袋血作为晚点,然后进入房间。

    凌晨三点,大狗和崔秀成来了。

    宁小梦有些奇怪,不是说好明晚才去的吗,怎么现在就来了。

    稍后得知,大狗接到邀请,得知有机会和潘无道一起去寻宝,激动得无法控制情绪,于是就赶紧来了,表示希望能够立即出动。

    宁小梦心想自己算是性急的,没想到还有更着急的。

    崔秀成摊开双手,示意自己无可奈何。

    潘无道:“难道已经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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