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的晨辉-第1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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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恒柏想了一下,最后问道:“这个办法可行,不过屯垦军能做到吗?你们那里可是有不少半大孩子。”
屯垦军兵员素质层次不齐,这根本不是什么秘密。就以欧扬对第一联队的调查了解为例,他的手下里面最大的士兵年龄已经48岁了,最小的只有14岁。
“我跟秦掌柜商量了一下,打算从每个屯垦兵中队中抽调10个左右战斗经验最丰富、身体最强壮、战斗技巧最纯熟的老猎人,凑500到1000人左右,组成专门的近战兵种。如果指挥官同意,这几天我们就着手去办。”
“那就试试吧。”左恒柏同意道:“能少死平民,我们在朝堂上也能好说话一些。”
“既然是近战兵种,盔甲不能少,让那些最强的奴隶兵内穿夹铁棉甲,外套胸甲,带上大盾重斧,至少对付只有皮甲的食人魔应该不成问题。”前面这段话还好,后面话锋一转,秦晴资本家的嘴脸暴露无遗:“顺风行可以提供胸甲,保质保量,价格保证是想象不到的最低价,还有回扣呦”
“好吧,我出钱,小晴你向后方订1000套”
财大气粗的左恒柏正要答应,没想到女掌柜直接拒绝了。
“这是国家的军备物资,我要你的钱做什么,你只要给我在合同上签个名字就好了,后方的掌柜自然会拿着合同去户部申领。”
满屋子军官都用怀疑的目光盯着秦晴,包括看起来最天真的左水晶。
最后,还是左恒柏忍不住问道:“小晴,你打算给朝廷什么价格?”
“啊哈哈哈这你们就不用管了,反正又不花你们的钱”
“奸商!”这是大家对她的一致评价。
第215章 某奸商其实不难对付()
“精选出来的屯垦兵可以获得额外的补给。”让人卖命,除了荣誉以及更容易获得功劳的途径以外,还得给些现实的好处,这一点大家都清楚,左恒柏自然也不例外。
远征军给精锐屯垦兵的新待遇是增加每天的伙食补给,主粮标准从5斤上升到6斤,肉、菜由三人一盘改为一人一盘,吃不了可以攒着。
除此之外,自己的战利品可以额外多保留1成。
这份待遇对庶民、奴隶来说是可遇而不可求,好好打几仗,有机会攒下功劳升级不说,也有可能积攒下可观的钱粮。
“还有屯垦军的小队长级别军官。”欧扬继续说道:“每次牺牲一人都等于损失至少一个小队,太吃亏了。而且他们都有火枪,分散使用似乎有些浪费。”
“我知道,如果有需要,我会把有枪的小队长集合起来,作为补充力量使用。”
这种事也算某种通行的做法,不过把有火器的小队长和战技最好的屯垦兵都集结起来使用,剩下的就只能是一帮炮灰了。
“没关系,他们至少还能拼一拼畜生的炮灰。”秦晴对此倒是毫不在意。
“接下来是那些外蕃部落。”欧扬继续接下来的话题:“这几天我做了一些实战检验,结论是一对一单挑,装备差不多的情况下部落兵与屯垦兵实力相差不大。但是10个人以上的小队战,部落兵赢的很少,50人以上的对抗,部落兵一次都没赢过。”
如果只是凭借一腔蛮勇打仗,土着兵并不弱于屯垦兵。欧扬组织的实战演练中,土着出了名的勇士比如扎彦、撒剌以及刚刚自己卖身投效的葛什哈,与萨塔布、塔库赖、巴图等人单挑毫无问题,甚至还能略略胜过一筹。
本土出来的屯垦兵中最出色的是墨尔根盈哥,但真正打起来也经常跟实际上也是部落人的索尼相持不下。
乌克善的近战能力要弱一档次,但他保持第一神射手的称号,弓箭射击仍未有对手。
左水晶身边那个左家奴,近战水平力压除了诺基亚以外整个镇远要塞的所有屯垦兵,但他是甲长级别中队长,很少参加这种训练。
已经是平民甲长的佟忠坚更没机会参加他现在主要是训练自己的火枪射术。
这样看起来,似乎部落兵中的勇士与屯垦兵精锐实际战斗力差不多。
但实际情况是,人越多,部落兵就越显得弱。小队级别以上近身战哪怕部落兵是全是扎彦、撒剌这样的着名勇士,对上普通的屯垦兵小队也难得一胜。
而对抗双方上升到半个中队,甚至一个中队级别,部落兵总是被屯垦兵轻松碾压。
这主要是双方战阵技巧的差距,部落兵一旦超过50人,不管手里拿的到底是什么武器,每次对抗都是一拥而上,很快被屯垦军长短兵器配合的盾阵揍得鼻青脸肿。
甚至到了大队级别对抗的时候,部落兵居然有在训练场上溃逃的!
只有冷兵器的军队更加需要阵型,这种总是一拥而上,又一哄而散的家伙,不进行一些战阵训练,可以说毫无战斗力可言。
“适合他们的战技只能让屯垦兵去教授。”左恒柏想了想,说道:“趁现在还没开战,让精选出来的屯垦兵去当他们的教官,从镇抚兵中抽点人去加强军纪,这些都好说。我们还从西狄那里缴获的很多武器装备,可以”
“我建议,武器装备最好不要白送,可以卖给他们,最多价格便宜一点。”欧扬快速打断左恒柏的话,他不希望指挥官做出白送兵器之类的决定,虽然这些东西在野战军眼里完全是废品。
“他们买不起吧?”折彦颜好奇的问道:“你不是说他们连明年的种子都是个问题了吗?”
“最近这段时间,我命令他们自己去攻打土着生狄的部落,抓获的人口全部卖到镇远城里来。”欧扬略带得意的回答同僚们的问题:“他们确实没有种子粮了,但他们有钱,扎彦、撒剌这种听话的,手中的资本已经很丰厚了。”
到目前为止,扎彦、撒剌两个部落都向镇远城输送了上千新奴隶,价格平均一下,估计3、4000元是有的,这笔钱放在帝国国内都不是什么小数了。
乌古底“奸猾”一点,但应该也有一千几百元。其他一些小部落,掏出几十、上百纸币也不成问题。
而且由于对纸币的不信任,他们到手的钱现在几乎是一文没花,全在他们自己手里。
“趁这个机会回收他们手中积攒的纸币,可以提高帝国货币的信誉,对我们今后的行动有好处。”欧扬最后总结道:“还有就是,很多屯垦兵出来的时候,武器装备都是借的,现在给这群乌合之众直接发铁器,可能会让士兵们心里不平衡。”
折彦颜一边鼓掌一边笑道:“哈哈哈,这个主意好!不过,去病兄,我听说你去年的时候在某奸商手里吃了大亏?怎么一年不到的时间就进步这么快?前几天你又把某奸商坑回来了是吗?”
“哼!”某奸商很不服气的别过头去。
“我那个时候有求于人吗。手里没有资本,只能把战利品尽快变现,为此吃点亏也顾不得了。”欧扬笑着回答:“现在不一样了,某奸商虽然贪婪,但她的本质只是为了利润,抓住这一点,给她留足盈利的空间,捞点好处奸商也得忍了。尊正兄谨记这一点,以后跟奸商周旋也没什么困难度。”
“啊原来如此”折彦颜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气的秦晴举起茶杯扔了过去。
“好了,好了,别闹了。”左恒柏闪电一般伸手把飞向折彦颜的茶杯接住,苦笑着打圆场:“咱们在开会,严肃点好吧?”
欧扬故意往窃笑不已的左水晶身后一躲,大声叫道:“我同意,议题更重要!”
“那就我接着说。”左恒柏把茶杯重新摆放在秦晴面前,然后从军装口袋中掏出一封信在几位军官面前晃晃:“远征军出征已经半年多了,而且暂时还没有结束的迹象。野战军没这问题,但屯垦军在途中承担了全部劳役任务和很多战斗任务,已经超额完成了参谋总部对你们的期待。”
这个命令其实是一封召回令,屯垦军中有几百个甲长、千总、都司级别军官,造成岭西、岭东两路有几百个屯垦村已经超过半年没有甲长了。
例如安西镇,甚至到了一镇九村一个真正的主官都没有的地步。
因此朝廷打算召回一些屯垦军甲长以上军官,但是,鉴于战争还在进行,因此朝廷和兵部改用自愿原则愿意回家的,带着已有的功劳和荣誉回国继续担任原职。
不愿意回家的,必须放弃原有职务,以便朝廷换人管理。
明年,朝廷会把留在这里的屯垦军军官家眷、私奴以及各种财产运到这里,以安军心。
其他补偿,会在远征军取得更大胜利后再行分配。
“这种事是自愿的,小晴、去病,你们两个把这个命令通知各自手下,让他们自己这个月之前做好决定,河面彻底冰封之后就启程回国。”
“还有,留在这里的人,也要把国内家眷的姓名、人数上报,好让后勤部门安排行程。”
第216章 佟忠坚()
王国31年10月26
镇远城木屋区。
不,现在已经没有什么木屋区了,这里现在被称为第6街区,是龙朔帝国远征军屯垦兵驻扎地之一。
屯垦军第一联队下属第一中队小队长佟忠坚大马金刀的坐在一个小马扎上,双手摸索着整理发髻。
他买不起镜子,因此干脆用打磨极好的横刀刀身代替,好不容易才把发髻盘好,再用一个“懒收网”仔细缠紧。
这是现在佟忠坚每天起床首先要做的大事,即使他做的并不熟练,但从来没有丝毫马虎。
蓄发束冠,对普通汉人来说,不过是日常梳洗中的一种,甚至在蒸汽机越来越多的现在,很多工人处于安全的考虑,都申请不再蓄发。
但对佟忠坚这种刚刚升级成平民的夷人来说,蓄发是一种身份的标志,证明他已经是龙朔这个世间最强帝国的国民了。
片刻之后,佟忠坚满意的把横刀收回刀鞘。紧紧身上的棉衣,拿出狗皮帽子带好,推开门走了出去。
这间木屋是专门分配给已经升级为甲长的佟忠坚居住的。虽然面积不大,但已经比自己以前在安西镇8甲的草棚子强太多了。
今天的佟忠坚身穿一件三成新的灰色屯垦军棉衣,这是远征开始前欧扬从顺丰行买来又分给他的,当时没有买铁板附件,因此只能当棉袄穿,算不上夹铁棉甲,不过对刚刚升成平民的佟忠坚来说,已经是难得的“大件家什”了。
经过在森林里几千里的长途跋涉,再加上连续不断的战斗,这件当时崭新的棉衣现在已经增添了十几个层层叠叠的补丁,男人缝补的手艺从来与女子没法比,何况他还是个粗手粗脚的夷人,自己缝补衣服的结果就是,这件大棉衣现在看着还没他在8甲穿的那件填满茅草,用各种皮子和纺织物拼凑的“衣服”来的整齐
“真希望婆娘能早点带着娃们过来”佟忠坚有些伤感的把一撮棉花塞回棉衣裂缝中他开始想家了。
按说,以前在老家不是指安西镇8甲,而是更早的辽东部落,男人们出门“做买卖”(对他们来说,这个词包括了贸易、打猎和抢劫等多重含义),一年半载不回家实属常事,从来没人说是出去之后还有想家的。
可如今,佟忠坚的生活已经相对非常“富裕”,作为平民,他不仅有保留更多战利品的权利,甚至还有一点微薄的军饷!
开始建设镇远要塞以后,他们屯垦兵只出击过一次,剩下的时间都用来监督新奴隶修筑防御工事上,于是原本就富足的日子又增添了安逸的感觉。
富足加安逸,这种生活,佟忠坚人生中还是第一尝到。
所以,这个时候想家,大概也是人之常情吧。
门外面,佟忠坚的私奴他给起名叫佟二,正低头哈腰的等在那里。
当初欧扬给他的两个奴隶已经因为干活偷懒被佟忠坚杀了一个,幸存的这个则随着主人地位提升而得到了稍微平稳一点的生活。
佟忠坚现在的工作主要是监工,这个私奴佟二因此得到了分配7、8个新奴隶日常工作、食物的肥差。
现在他每天都能吃饱,而且没什么特别大的体力消耗,看起来,已经离死亡线很远了。
“主子”见到佟忠坚,佟二点头哈腰的凑了上来,手里还递过一根刀柄粗细的木棍。
佟忠坚接过木棍,随便挥舞几下嗯,还不错,很顺手。
他言简意赅的命令道:“走!”
佟二不会说汉语,不过毕竟跟了远征军几个月时间,简单的命令和对话还是没问题的。
得到指示,这个狐假虎威的家伙高高举起手中的另一根棍子,扑向一群跪在地上的新奴隶,张牙舞爪,状若疯犬。
“快起来!去干活!你们这些懒死鬼!”
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