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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山里汉的小农妻-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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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面馆时,面馆已经开门儿了,她急忙把猪肉皮和柴火存放在后厨,开始忙活起来,一直忙到过了打烊,人都走了后,她才有空处理她的肉皮。

    先将那猪皮用粗盐水仔细的洗过几遍,直到没有异味儿后,用一根燃烧着的柴火从一端燎到另一端,那皮上的毛是不见了,但皮子里面黑黝黝的毛碴还清晰可见,她并不急着处理猪皮里的毛碴,而是把皮子放在锅里煮了起来,大约煮了半个时辰,收了火,用笊篱从锅里捞出肉皮,用凉水浸凉后,把肉皮摊在菜板上,用锥子将毛囊里的毛根一根一根的挑出来,由于肉皮被煮烂了,软的很,毛挑起来很容易,没过多久,几块猪肉皮就会被挑干净了,变成白白的一块一块的,还飘着浓浓的肉香味儿。

    歇了一会儿,又把锅里泛着白沫的灰色油水倒倒掉,把煮好的肉皮细细的切碎,剁成渣渣,重新在锅里添上水,水烧开后,把剁碎的猪肉皮倒进锅里,重新煮。

    “咕嘟……咕嘟……”

    大约熬了一个时辰之久,她掀开锅盖,把锅里能熬得浓稠的猪肉皮舀出来,盛在一个搪瓷盆子里,调料早已在熬煮的过程中放进去了,只消一夜,这些猪肉皮凝固后,便可结成冻子了。

第110章 赚钱() 
第二天一早,沈若兰去看时,那盆儿煮烂剁碎的猪肉皮果然结成了冻子,半清半浊的水晶冻,上面清澈透明,一碰还颤巍巍的,一看就很好吃。

    她小心翼翼的切下一块,切成薄薄的片,码在盘子里,又准备了蒜泥和酱油做调料,等掌柜的来了,就端出来请掌柜的品尝。

    掌柜的一看这清是清白是白的东西时,就被这东西奇怪的品相给吸引了,拿筷子夹了一片,放嘴里尝了尝,不禁拍案叫好。

    “嗯,好吃!太好吃了!小兰啊,想不到你还有这手艺,呆在我这小店儿里做个小二,真是委屈你了!”

    沈若兰笑眯眯的说:“掌柜的太抬举我了,一点儿小手艺,让您见笑了!”

    掌柜的又吃了几片,才意犹未尽的撂下筷子,“小兰啊,你这东西叫什么名字啊?”

    “叫水晶冻,你看着清的一半儿,晶莹剔透的,像水晶一般,所以就叫它水晶冻。”

    “哦,那你这水晶冻打算卖多少钱呢?我有个朋友是开大酒楼的,要是价格合适,我可以帮你引荐一下。”

    沈若兰想了想,说:“我花了四十文钱做了一大盆子,这一大盆子少说也能卖一百盘儿,一盘儿按五文钱算的话,那就是五百文,也就是说,利润一下子翻了十倍还多,可谓是一本万利了;最主要的是,这水晶冻整个乌孙国也就只有我一个人会,绝无二家,所以,哪家若是有了这道菜,便是不赚钱只赚一个噱头,也是极好的。”

    掌柜的捋了捋稀疏的山羊胡须,点头道,“言之有理,只是,说了这么多,你还没说你要卖多少钱呢。”

    沈若兰笑道,“掌柜的觉得我卖多少钱合适呢?”

    掌柜的沉吟了一会,在沈若兰的眼前比了个剪刀手,“二十两!”

    二十两!

    沈若兰眸光微闪,这个价格跟她理想中的价格相差甚远,她的心里价位至少是五十两,着水晶冻的利润这么大,要是碰到识货的,就是六十两八十两的,也不是不可能。

    掌柜的给她这个建议,她可不能接受。

    她摇了摇头:“不行,这个价钱我不卖,要买我的水晶冻,至少五十两。”

    掌柜的笑道:“五十两,都能在这平安成买一座房子了,哪个会拿那么多的银子去买一盘菜呢?”

    沈若兰也笑了:“有货不愁客,您就放心吧,我肯定能卖到。”

    说完,笑嘻嘻的站起身,说:“掌柜的,我也来了四五天了,这几天来多谢您老人家的关照,今儿我就要走了,在此拜别您老人家!”

    掌柜的在吃到她的水晶冻后,就知道这小丫头不可能在留在他的小店儿里做小二了,所以听她这么说,也没觉得惊讶,倒是很温和的说:“先别急着走,老实说,我对你的水晶冻也很感兴趣,只是你这孩子要的价格太高了,我出不起,要不这样,你再便宜点儿,差上差下的,我就买了得了。”

    掌柜的自有他的一本儿帐,他开面食馆多年了,卖面食的价格太透明,根本卖不上价,忙乎了一年也赚不到几个钱,搭着身子还累得臭死,这水晶冻好吃本钱又低,卖的话也肯定能好卖,要是他能拿到做水晶冻的独家秘方,将来专门儿做水晶冻卖给那些大酒楼,还不把银子赚海了去了!

    所以,他很想把小兰的水晶冻方子拿下来,狠狠的赚上一笔。

    前几天,沈若兰丢在街上做珥时,为生计曾找了很多工作,但因她长得又瘦又小,那些雇主们都怕她干不动活儿,不愿意雇她,她从晌午找到天黑,又累又饿又冷又渴的,差点昏厥过去,还是这位好心的掌柜看她可怜,收留她的,所以,就冲这份情,她也得把价格让一让。

    沈若兰想了想,说:“那我再便宜您十两吧,一口价,四十两银子,再要是便宜的话就真不行了。”

    可就算是压低了十两,掌柜的依然买不起,他摇头,叹气:“哎,好东西确是是好东西,只是这价格……我还是出不起啊!”

    沈若兰无奈的笑了笑,她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他买不起,那就是他的问题了。

    她把自己的水晶冻切下一半,送给了他,算是稍微弥补一下他心中的遗憾吧。

    就在她要走出门的时候,掌柜的忽然咬咬牙,说:“好,四十两就依你四十两,你先等着我,我出去颠倒颠倒,三个时辰内,肯定把这四十两凑齐了。”

    掌柜的带着沈若兰给他的那半儿水晶冻出去了,下午时才回来,回来时脸上带着一脸的喜色,一进屋就叫过沈若兰,把一个包裹放在她面前,笑呵呵的说:“跑了一小天儿,总算是凑够了!”

    沈若兰打开包裹,看见里面包着大大小小的散碎银子,大的约莫有四五两重,小的也就几钱几分重,零零散散的,包了一大包儿。

    这么多碎银子,可以想象得出他凑的有多艰难了!

    掌柜的咕咚咕咚灌了几口茶,道:“要不要咱们去倾银铺量量去?”

    “不用,掌柜的为人,我信的着。”

    沈若兰把银子包起来,藏在了身上,说:“您去买肉皮吧,我这就教您做。”

第111章 花钱() 
平阳城一座私宅内,英战快步走在甬路上,从前宅直抵后园。

    后园中,一片梅花开的正好,红梅白梅竞相在枝头绽放,北风袭来,花香阵阵,本是静好明媚的景致,此刻花海中,却有一道黑色的身影,若蛟龙出海般,飞腾旋转,剑光点点、寒风闪闪,忽卷起层层巨浪,打的那花树上娇嫩的花朵漫天飞舞。

    花在空中被剑气毫不怜惜的切成碎末,落地上后被一双腾挪踢转的石青色绣祥云锦缎宫靴踏起,又被黑色的衣摆卷高,飞飞扬扬如狂风卷雪,那一抹黑色身影,衣袍翻滚,劲气鼓荡,恰如冰天雪地中一个煞气十足的修罗。

    英战匆匆走过来时,一眼便瞧见主子舞剑的身影,每一个旋转的动作,他手中寒剑无论钩刺挑卷,都能削落一树寒梅,招招狠辣,渐渐变寒,每一招每一式都能彰显着主子的坏心情。

    这么久了,密道的下落还没有探出来,也难怪主子会气恼,前儿他已探明,那个秃头已经不在府衙了,可见那伙人必是受了府尹庇护的,罗同他们也是,追了这么多天,却还没有半点儿音信,那伙人如鸟如山林,石沉大海般,无影无踪,根本无从查起。

    那个做珥村姑也是,别说是引蛇出洞,就是个耗子她都没引来,看来那伙儿人压根就没打算再找她,一个不起眼儿的毛丫头,人家根本没放在眼里,如此,她就是在平阳城晃荡一辈子也没用。

    因为这些,主子这两天的火气格外大,他们这些伺候在身边儿的人也分外小心,免得一个不慎成了主子的出气筒。

    好在,他今儿带来个好消息,若是主子运筹的当,这次便可大功告成。

    “主子,属下有要事奏报!”

    话音落,淳于珟收了招式,随手一挥,手中寒剑刷的一下落入了挂在树丫见的剑鞘中。

    “何事?”

    声线森冷,彰显主子的坏心情。

    英战道:“姒玉那边已经探出密道的下落了,只是她人被困在府衙中,出不来。”

    姒玉是主子安插在平阳城府尹身边的一个眼线,身份是侍妾,因为人长的美,能歌善舞又年轻,所以在府尹面前颇为得宠,只是徐奕君管理后宅甚严,后院儿的女人轻易不能出来走动,故而,就算她探出来了,也传不出来。

    淳于珟闻言,顿了一下,片刻后开口,“那个沈姑娘如何了?”

    英战道:“属下刚刚接到消息,沈姑娘卖了一个菜方,得了四十两银子,已经不在那家面馆儿做事了。”

    “一个菜方……卖四十两银子?”

    淳于珟重复着,眼底划过一抹惊诧,想不到那个干巴巴的小东西,还挺有两下的子的,总能干出些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来,这……很好!

    “是,听说是做出了一道名叫水晶冻的菜肴,主子是否尝尝?”

    丫头捧着茶盏帕子过来了,淳于珟拿起帕子优雅的擦了擦手,又端起那盏茶,拿茶盖拨了拨里面的茶叶,才缓缓道:“不急,她现在在哪?”

    英战回:“主子,沈姑娘去逛街了!”

    **

    没错,神若兰确实是去逛街了。

    乌孙天气苦寒,她这一身棉袄棉裤根本抵御不住零下三四十度的低温,每天穿着这身儿进进出出的,都快把她冻成狗了,她早就发过誓,将来有钱了,一定要买一个最暖和的裘皮大氅,还得是戴帽子的那种,一定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在不受这冻成狗的滋味儿。

    揣着大包的银子,沈若兰底气格外足,走了几家皮货铺,最后在一家规模较大的皮货铺子里选了一件儿紫貂皮的斗篷,当然,是戴帽子的,斗篷挂着水蓝色的绸缎面子,边缘的地方露出紫貂的毛,跟她小时候看过的《红楼梦》里那些姑娘们雪天披的斗篷十分相像。

    紫貂皮贵,这件斗篷又属于上品,足足花了她二十两银子。

    不过,沈若兰一点儿都没心疼。

    她现在是诱饵的身份,说不定啥时候小命儿就玩完了,有钱不花留着干啥?难不成还像上辈子似的,攒了一辈子到最后全都作废了?

    所以,趁着自己还活着,想买啥买啥,想吃啥吃啥,万一真有个三长两短的也不遗憾了。

    当然,要是能平安度过这个月就更好了,钱就算都花没也没啥可惜的,只要她能活着,赚钱的机会多着呢。

    这样想的,她花起钱来完全没压力,买完斗篷,又到附近的一家胭脂铺子里,买了一盒价值一两银子的高档润肤膏。

    这边天冷又有风,这才几天的功夫,就把她的脸吹粗了,再不擦点润肤的保养保养,她的脸都要变高原红了。

    买完收好,披着昂贵的貂皮斗篷,底气十足的进了一家大酒楼。

    在面食馆打工的几天,虽然供吃供喝的没饿到她,但吃的实在是太差了,每天窝窝头大饼子的,四五天的时间,愣是一点儿油水没吃到,把她肚子里原来的那点油水都给耗没了,现在有钱了,自然得好好补补。

    大酒楼就这样好,不管什么山珍海味、猴头燕窝的,只要你有银子,就都能吃到。

第112章 教你点规矩() 
沈若兰进去后,小二看见她的穿着,不用她说话,就殷勤备至的把她带到了楼上的雅间儿。

    沈若兰也没让他掉失望,坐下后拿着菜谱看了几眼,随即豪气的点了一道蒸鹿尾、一道红烧鱼,还有一道鲍鱼汤,都是价格不菲的菜式。

    菜上来后,她捞起筷子大吃大喝起来,边吃边使劲儿的吧嗒嘴儿,馋死那个躲在暗处监视她的家伙,哼!

    最后,吃得满嘴流油的,把两菜一汤都消灭光了,才心满意足的离开。

    吃饱喝足后,她去了一趟当铺,把自己之前当的被褥赎了回来,抱着被褥入住了一家气派豪华的客栈。

    往后的二十几天,她就打算在这里生活了,每天吃吃喝喝,过猪一样的生活,睁开眼睛就想今天吃啥,想到后就潇潇洒洒的去吃,吃完就去逛街,喜欢啥买啥,逛够了,就回客栈练练瑜伽,睡睡觉。

    如此,这段时间的日子也不会难过。

    然而

    想法是好的,可她这种舒心的日子一天还没过完呢,麻烦就来了。

    当晚,她洗过澡,躺在温暖的被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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