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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巫妖想要统治异世界-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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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想当初竟然不利用这种方法去赚钱,真是不明白那时候犯的中二病,把什么都抛到脑后,致力于研究出能一发毁天灭地的魔法。不就是魔法吗,跟个乡下来的土包子一样,花费几百年的时间去研究。

    金钱对他一点吸引力都没有,在他眼里只是为了交换某些物品而存在的,成为巫妖后,金钱已经看得不那么重要了,得过且过悠哉的种田人生才是他所向往的。

    手指摩擦夹在中间的金币,约翰露出无所谓的微笑,然后塞进腰间鼓鼓的钱袋中,钱啊,就是金属做的而已。

    约翰心里盘算着,钱已经有了,去买一些实验用的材料,之后在去胖子哪里弄到一些情报完成任务,就完事了,只是不知道要花多长时间才能搞定,好想回去快点啊。

    每一次出远门,约翰的心里是一万个不愿意,可能是恋家癖或者是单纯的不想出门,这个习惯就算从前世到现在,依旧还没有改过来。

    “嘭”约翰被一个跑过的人类男孩撞了,一阵踉跄他差点都要摔倒。

    “抱歉!”撞他的人一边跑一边回过头来歉意的说道,渐渐的跑远了,没入雾霾中。

    约翰不为所动,只是晃了晃手上小小的钱袋,从中取出两枚银币塞进自己的钱袋中就随便丢掉这个小钱袋,转过身走了。

    盗贼的“偷窃”技能,很抱歉,闲着没事的约翰也学过,而且比你的熟练度还要高。

    跑进一条隐蔽的小巷中,男孩兴奋的张开手上有点份量的钱袋一边想着今天能大吃一笔。

    “哎?!怎么是一颗石头!”小巷中传来男孩的悲鸣。

    最近雾之都的伪装恶魔是不是变多了?行走在大眼怪来往的街道上,一只大眼怪路过约翰,这已经是他遇见的第十只恶魔了,看来教廷的清理力度又加强了不少,不少恶魔开始逃进这座城市里来避难。

    推开街边一家杂货铺的门,约翰也不废话,拿出腰间的钱袋子直接放在正趴柜台上数钱的胖老头面前一边说道“我要的货到了没?”

    胖老头瞥了一眼约翰,拿过钱袋子打开,瞄了一眼,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稍等。”

    十分钟后,约翰走出了杂货铺,他背后的背包变鼓了不少,与胖老头的交易很顺利的完成。

    这胖老头别看他是一个人类的模样,其实和之前的哈科萨一样,都是伪装成人类的恶魔,居住在这座城市大概有几十年的时间了,与巫妖的交情还不错,他不仅贩卖一些市面上没有的材料,而且还贩卖不为人知的情报。因为是恶魔,有特殊的情报来源,只要给钱就能知道,到现在,约翰还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知道的。

    从胖老头买到了需要的材料,根据友情赠送一份约翰需要的情报,他要去完成杀一百个人的任务,这一份情报就是关键,这胖子还算义气,就是位置有些远了,他有必要出一趟远门才行。

    是啊,不出一趟远门是不行了,这座城市已经没有他待下去的理由了,该抓的坏人在这几十年间都被他抓没了,使得这座城市一直流传他专门抓坏人,是雾之都守护者的传说。

    胖子提供的情报是在雾霾洛德森的区域附近,一个最近的城镇中发生一起大规模人类失踪案件,根据可靠情报是某位亡灵法师干的,据说还有同伙,一般来说,遇上这种事情,教廷一定会派遣人手过来处理,但是由于地理位置太过于偏远,信息流通方面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且这亡灵法师还很聪明,不让任何人逃出去,让他的亡灵徘徊在城镇周围,所以这座城镇化为亡灵死城只是时间上的问题,教廷知道的时候已经为时已晚了。

    说了这么多,约翰要去的原因自然是去抢资源了,虽然抢不过其他的巫妖,但是区区人类堕落的亡灵法师,在他眼中就是个屁,分分钟就秒了他,然后将尸体抢过来,这就是约翰的计划。

    不多说了,约翰现在已经迫不及待的想出城召唤骷髅马出发,去干他丫的。

    一想到接下来就能获得一大堆的尸体,约翰的心情就高兴的不得了,就是该死的强制冷静,让他不敢将这种感情完全表达出来,只能用嘴角略微升起的弧度来表达他的欣喜,走路感觉都能带风。

    约翰的前方,忽然有人出现在他的面前,挡住他的去路,这让约翰很是疑惑,这男孩不是之前那个打算偷他钱的小子吗?

    约翰抱着看戏的心态,看看他想干什么,要是打算武力解决,他不建议一具小孩的尸体加入他的亡灵军团中。

    全身脏兮兮的男孩说话了:“那个,能不能把我的钱还回来?”

    似乎很难为情,男孩都不敢与约翰对视。

    原来是要钱的啊,约翰的心里有些遗憾。

    “没钱。”约翰留下这一句话就绕过了男孩。

    “哎?!”男孩没有预料到长相和善的约翰会直接拒绝他,这让好不容易下定决心的他有些始料未及,见约翰要走,再一次匆忙的来到他的面前,以恳求的态度说道:“拜托了,请还我钱吧!”

    约翰心想,这坑爹的熊孩子,当初要是不来打自己的主意,也不会变成这样,现在还有脸来问他要钱,也是没谁了,而且他身上所有的钱都给胖子了,问他也没有。

    男孩见约翰没有拿出钱的意思,抬起手臂执意挡在约翰的面前:“你不还钱给我,我就不让开!”

    用这种威胁的手段吗?真无聊啊,约翰摆出愤怒的表情呵斥道:“我都说没钱了,你还是放弃吧,小朋友乖乖回家洗洗睡吧,这是给你的教训,下次别在做这种事了。”

    这已经是约翰最和善的劝人方式了,他想,要是这熊孩子还执意挡他,接下来可别怪他不客气,已经不是人的他可不会老实遵守人类尊老爱幼的一套。

    “可是,可是,这对我而言是很重要的钱”男孩的眼眶里泪水在打转,似乎被约翰这么严厉的说话方式给吓哭了,但他仍旧挡在约翰的面前,倔强的眼神盯着约翰。

第26章() 
“对不起!”一个瘦弱的人闯进约翰的视线中,将倔强的男孩拥入怀中,瘦小的后背面向约翰。

    女人吗?约翰望着这身材瘦弱的人想到。

    乱糟糟,看起来长年未洗过的头发,已经过肩,通过女性化的侧脸可以辨别出是一位女性,尽管破烂衣物包裹的身材因为长期营养不良而变得有些消瘦,但胸前的微凸还是能够轻易辨别出,而且这具身体染上疾病,寿命将至,恐怕活不到一个星期,身上的死亡气息很浓密,约翰已经看到她的死相。

    她怎么样和约翰无关,就是这突然出现的女人打断了他的行动,让约翰不知如何是好,一起弄晕算了?

    看着保护男孩的女人瑟瑟发抖的身体,约翰终究叹了一口气,绕过她,当无事发生。

    “谢谢您!”走远的约翰听到了女人的感谢声之后就是她对男孩的训斥声,看来是姐弟关系呢。

    可怜的人在这个世界是很常见的,战争、疾病、怪物和天灾,从约翰是巫妖这点来看就知道这个世界是多么的混乱奇异,多少人像他们一样背井离乡,流离失所,没有被人贩子卖出作为奴隶已经是很幸运了,虽然未来说不准。

    果然还是无法真真正正的狠下心来,说好巫妖都是绝对冷漠的亡灵生物吗,为什么还会有这种多余的情感呢。

    “姐姐,你别骂了,你看你看,那人掉东西了!我们快去捡啊!”

    “说了多少次,叫你别去偷,为什么你老是不听,不许去!”

    “可是他都走远了!”

    “不行!!”

    到底捡不捡就不是约翰需要考虑的事情,他现在还要去忙着赶往下一个地方解决某只虫子。

    出城,寻找一处没有人看见的地方,四处都是可见度非常低的雾霾,时不时走着走着就撞到一颗雾木树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因为每隔一段很近的距离就有一个指示牌,就不用担心这个问题。

    召唤出冥界专属的亡灵马,与普通马种不一样,亡灵马是冥界特有的马,跑的快,是亡灵生物,没有生命,但却有一定的智慧,能在黑暗系魔法的契约魔法中与施术者签订契约,召唤到人间,属于很难召唤到的类型,因为亡灵马是有智慧的,所以它能分辨出施术者的强大与否,越强大的人成功的机率越大。

    巫妖能召唤出一匹亡灵马,自然是情理之中,他两百多年前就搞定了。

    “好搭档,好久没见,又到你出场的时候了。”约翰抚摸着它乌黑的皮毛,顺便从虚空中拿出它们最喜欢吃的幽冥之花(成熟体)喂它,看见它吃的津津有味,约翰一阵心疼的同时,一边想着遥远某处的亡灵法师,等老子来了,看我怎么弄死你。

    将碍事的背包丢进虚空中,约翰一个翻身熟练的上马,在马的叫声下,尘烟飞起,人与马已经如离弦的箭飞出去,向着指示牌离开的方向。

    召唤的亡灵马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不能在光天化日下召唤,只有黑夜或无光,否则会让亡灵马受到伤害,第二是需要准备亡灵马最爱吃的特产幽冥之花,以此来驯服,最好还是完全绽放花朵的成熟体,要不然就算召唤成功,也会因为无法驯服的缘故,亡灵马自动解除契约,到头来一场空就亏大了。约翰可是有过前车之鉴。

    完全不用看地图,就这样一路顺着指示牌指的方向跑出去,因为是有指示牌的道路,所以一路上肯定会有旅行的人,但由于亡灵马的速度实在是太快,加上雾霾的影响,除了大眼怪以外的种族是看不到亡灵马的,这也是约翰为什么大胆的把亡灵马召唤出来,还让他跑有人走的道路。这就是正在前往雾之都的旅行者有时候会感觉一阵阴风吹过的原因。

    穿过终日被雾霾笼罩的沃德森,已经是一天后的事情,外边的天气还是太阳刚从远处地平线山岭上缓缓生气,一抹清晨的阳光刚好照到约翰的脸上,天空开始褪去黑暗,蔚蓝的颜色正在渲染着,这番景象对于几百年宅在里边的巫妖来说还是很少见的,只存在遥远的记忆中,是一副很美的清晨景象呢。

    可惜再也感受不到阳光的温度,微风拂过的温柔,空气肯定很新鲜吧,约翰停下胯下的亡灵马望着这幅景象心中有些遗憾。

    扫去心中多余的想法,约翰伸手从虚空中摸来摸去,终于找到以前放的地图。张开在面前,约翰看了几眼,知道自己目前的位置。

    他现在位于“雾霾洛德森”的入口,是神圣帝国——约莱利尔的北部领土,尚未开垦的区域,至于为什么不去开垦,原因还是因为地形太过复杂,物种繁多,怪物在这个地方层出不穷,像是“雾霾洛德森”就知道这里是多么奇怪的诡异地方,而且最奇怪的事情还是从远古时期一直游荡在其中的传说不死亡灵军团,所以这里还有一个称呼,名叫“不死之地”。

    以前神圣帝国也不是没有试过来开垦这个地方,可惜被出现的传说不死亡灵军团给打的溃不成军,无人生还,从此后,帝国在也不敢打北部领土的主意,只能干瞪着眼,祈祷这不死亡灵军团哪一天才会耗尽它们的寿命,停止它们盛大的游行。

    不过话说回来,约翰自从搬到这后,一直没有见过传说的不死亡灵军团游行,生者见必死的史诗级场面,可能是他出门太少的缘故,所以错过也有可能,现如今好不容易出来一次,约翰想是不是看一回在去那个地方,反正也不远,快马加鞭两三天就到了,就让那亡灵法师苟且偷生几天,想要成立这种传说级别的亡灵军团可是约翰一辈子的梦想。

    可是听闻这远古不死亡灵军团的出现是随机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出来,约翰身为巫妖也不太清楚这方面的事情,实际上很多人也想战斗远古遗留至今的不死亡灵军团到底是谁留下的,是从何处出现,猜测到现在一直都有,可从来没有一个能得到验证,作为传说故事活跃在人之中,充满了神秘。

第27章() 
传说,神圣帝国——约莱利尔的北方区域,有一支远古时期某位亡灵君主遗留下来的亡灵军团,每当天空被不祥的黑云覆盖,鸟兽惊动,远方隐约传来雷鸣一般的踏步声时,就是亡灵军团出现的预兆。生者见必死,亡者见必跪拜,很久很久一直流传下来的名言,作为故事中最精彩的片段活跃在其中,吸引了无数拥有探险之心的人的向往。

    劳黛拉,正是无数拥有探险之心的人中的一位,她顽强勇敢,独来独往,是一个性格奇异的人,喜欢往最危险的地方探险,作为探险家的她已经探索不少很多被惯上危险称号的地域与遗迹,享受危险带来的刺激感的同时,也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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