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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秦疆-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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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仪微然一笑:“在下是想贿赂大人,但不是用银钱,而是用万颗人头。”

  孙传庭一惊:“此话何意?”张仪不说了,还是看着四下的人。孙传庭吩咐差役:“退堂,将此人带来后堂问话。”

  片刻之后,孙传庭换过了便装,来到后堂,张仪站在堂中,正看着墙上的字画。见孙传庭来了,上前一礼。孙传庭请他坐下,自己也归座,这才问:“书生此来,定有大事。”

  张仪一拱手:“不错。在下姓张名异,乃是华阴县外二十里月华庄的保正。”

  孙传庭一声冷笑:“据我所知,月华庄的人早已被流贼杀得杀,掳的掳,全村焚灭,哪里还有保正。”张仪点头:“大人说得对。我这个保正是自封的,而且眼下的月华庄,已经有了数千百姓。”孙传庭并不奇怪:“你们都是哪里来的?”

  张仪正色回答:“我等尽是咸阳百姓,因为家乡被流贼洗劫,这才逃到此地。来到时,正逢几个村庄被焚烧,我等扑灭火焰,重整村落,想在此定居,但这要有官府的首肯,因此才来求助大人。”

  孙传庭看着他,言语中仿佛带着冰刀一般:“我又怎知你们不是流贼?”

  张异一笑:“回禀大人,流贼所到之处,烧杀抢掠之后,呼啸而去,您可曾见过和听说过定居的流贼?流贼之所以难以捉剿,就因为他们居无定所,四处剽掠,如果安定下来,不几天就会被官军剿灭。我想这一点,他们是非常清楚的。”

  孙传庭缓缓点头:“想要定居,这也不难。只是你们须听官府差派。税务钱粮丁壮劳役,都不可少。”

  张仪一揖:“这个自然,我等来到华阴定居,今后便是华阴人了,一切自当听从官府。”

  孙传庭目不转睛地盯着张仪:“可这一切只是你的空口白话,没有佐证,你等究竟是不是良民,尚有疑惑。为了解除此疑惑,我有个主意。”

  张仪站起施礼:“还请大人吩咐……”孙传庭从袖子里取出一份塘报:“昨日有紧急军情报来,白水有一股流寇,为首的叫整齐王,他听说点灯子等贼在华阴捞了大笔油水,眼馋得紧,也快马加鞭向这里赶来,最迟后天就可以赶到。我军兵力不足,只可守城,不能迎击。因此我想请你等流民组织兵勇,截击整齐王。如果能将贼兵击退,便是大功一件,我就准你们定居。”

  张仪一皱眉:“我等尽是饥民,岂能敌得贼寇?万一打不胜……”

  孙传庭微微冷笑:“打不胜,就烦你们去他县定居,华阴县不收留没有血性之民。”

  张仪想了想:“贼寇远来,一定是有所准备,器械齐全,我等饥民,手无寸铁,如何打仗啊?烦请大人拨些兵器马匹,以资退敌。”

  孙传庭冷笑:“你几个村中的铁匠铺日夜不停,我知道是打制农具,可是用来打制些兵器,也不在话下吧。”

  张仪心中暗道:好厉害的孙传庭,看来此人未到华阴之前,就已经派来了探子,将整个县治的情况摸透了。幸好那些探子没有去村中细查,如果发现打制的大都是兵器,孙传庭肯定会疑心。

  孙传庭说完了,端起了茶碗,这叫端茶送客。张仪告辞,出了县衙,叫上随丛,连客店也没回,急急地赶回月华庄。

  等见了秦王,将事情一说,秦王立即招来白起王翦范雎三人,商议对策。

  范雎听了张仪所说,紧皱眉头:“如右相说的,这个孙传庭果然是个劲敌。看来这一仗不打是不行了。”

  王翦一拳砸在自己腿上:“将士们早就憋得上蹿下跳了,痛痛快快打一仗,立立咱们的威风,也好让其他的流贼不敢再来骚扰。”

  范雎摇头:“这一仗是必打的。打不胜,固然不行,可一旦咱们轻易取胜,孙传庭又会大起疑心。”

  白起笑了:“这有何难,只要装成惨胜,就可以骗过姓孙的。”范雎追问道:“如何装成惨胜?”白起不说了:“这个我自有主张。大王与两位丞相不必担心。”

  正在这时,门外跑进一个哨探:“禀大王,西北边七十里外,来了一支人马,看方向是奔咱们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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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章;王于兴师 '本章字数:2538 最新更新时间:2014…09…20 08:51:53。0'
  白起问道:“是哪一方的军马,有多少人?”

  哨探回答:“看上去足有四千人,不是官军,没有旗鼓与号衣,队形也不整齐,马匹不多,大部分是步兵,肯定是民军。”

  张仪道:“西北正是白水方向,肯定是孙传庭所说的什么整齐王。”

  白起盘算了一下:“眼下是未时,他们离此七十里,步行的话,每个时辰三十里,入夜可以到来,可今晚他们绝不会攻击。一二百里的路程走下来,定当休息一夜。”

  秦王问道:“大将可有破敌之策了?”

  白起连忙拱手:“正是。我们可用以逸待劳之计,趁他们疲于奔命之际,我们夜里冲杀过去,可以一鼓而歼。”

  秦王击掌叫好:“大将既然已有妙计,虎符在此,你自去调派军马吧。王翦,你做副将。”

  说着从袖中取出一半虎符,交与白起。

  虎符乃是战国时期各国通用的调兵令箭。大都是虎形,分为两片,一片在国君手里,另一半在将军手里。每支部队,都有一个不同的虎符,调派之时,军队只认虎符,不认其它的东西。因此就算你是大将军,丞相,王候,没有国君授予的虎符,也调不动任何一支超过五十人的军队,除非皇帝亲临调兵。

  在地宫里,秦王当然也带着虎符,他地宫中的大军有一万人,当调用超过五千人马时,必须动用虎符。

  白起与王翦领命,来到村中,传下令去,然后派人去另三个村子传令,教所有军士入夜时分,都到村外集合。

  刚刚传完令,有人来报,李敢等几个人回来了,还背着一个陌生人。

  白起一愣,赶紧命李敢来见。不多时,李敢来了,身后是那四个和他一起去的军士,果然李敢身后背着一人,看身形还是个少年。

  李敢将那少年放下,白起这才发现,少年人腿上受了伤,便问李敢:“这是何人?”李敢忙道:“这是小人在中途路上救下的一个孩子。”

  白起一皱眉:“中途救下的,怎么回事?为何不送他回家,却背来咱们这里?”李敢如实回禀:“这孩子受了伤,趴在河里的一块大石头上,我救了他上岸,发现他腿上有很重的箭伤,可我一问他是哪里人,这孩子居然说不知道。我问他叫什么,他居然也不知道,这么说吧,他眼下就是一个白痴……”

  那少年突然冷笑:“谁是白痴?我知道我姓李,也记得所有背过的书,就是想不起自己的身世而已。”

  李敢点头:“对对,他脖子上有个长命锁,上面刻着个李字。这才知道他姓李。”白起沉吟了一下:“这孩子读过书,这样吧,你送他去张相那里,再派个人给他治伤,等他想起自己的身世了,再送他回去。咱们眼下有大事要办。”

  这个姓李的少年自然就是李信。他自辞别父母,到灵宝探亲,一路上有两个家仆跟着,按理说不会出事。但天有不测风云,这天傍晚三个人错过了宿头,直到天色完全黑了,才找到一家野店住下。却不料这家野店乃是黑店,店中暗藏着五六个强贼,杀人越货。

  到了后半夜,贼人开始行动,摸进屋子,将两个家仆杀死,却独不见李信。原来他正好着了凉,闹肚子,半夜去如厕,刚由茅厕出来,便听到客房内动静不对,隐隐传出两声闷哼,他摸到窗根下细听,这才知道住了黑店,两个家仆已死。

  李信大惊,急忙翻墙而逃。

  逃出不远,后面贼人骑马追来,李信爬山而走,贼人赶上来,张弓乱射,一枝箭正中李信大腿,李信腿一软,从山上滚了下去,落到河里。

  幸好这条河水不太深,李信随波而下,连撞带淹,已经昏死过去,直到天明,他撞到一块大石头,头部又遭重创,李信努力爬到石头上,就再也没有力气了。

  此时李敢等人打探完了潼关,去河南买粮回来,正好路过河边,发现了他,这才将李信救下。

  由于李信头部受伤很重,因此才记不起自己的身世。

  李敢将他背到张仪的住处,张仪听完了李敢的述说,又看了看李信,心里叫了一声好,眼前这个孩子,天庭饱满,地阁方圆,大耳有轮,双目如星,当真是个美少年。

  只是李信失了记忆,不知道自己的名字,称呼起来不方便。张仪想了想,说道:“你是在山间大石上被救的,如此……就叫李岩好了。”

  李岩谢过,张仪派人给他调治伤势不提。

  冬天的夜,来得很快。转眼天就黑了。

  此时按着白起的军令,所有人都到齐了,在村子外面整整齐齐地排成四个方阵。都尉子义站在最前面,后面四个分队,由四个军候掌管。

  白起拿出虎符,交与子义,子义取出另一半虎符一对,严丝合缝,这才将虎符交给白起。白起看了看他的军队,感觉很满意。

  短短半个月的功夫,这一万秦军已经装备一新。

  每个方阵前面,都站着三排弩兵,他们手中的弩是刚刚制成的,很多都没有上漆刨光,看起来并不好看,但已经可以形成密集的杀伤力了。弩兵身后都背着五枝弩箭,箭头映着月光,如同野兽的钢牙。

  每人五枝箭,确实不多,毕竟他们立足的时间太短,能制成几千枝弩箭,已经很不容易了。

  弩兵后面,是三排长矛手,手中的长矛约有两丈长,超过了两个成人身长。这三排长矛手后面,是枪兵和戟兵。他们是军阵的主体。

  大秦士军以前是不用枪的,战国时候,后世的枪型还没有出现,枪与矛是一样的。当白起等人从华阴城带回明军所用的枪之后,众人觉得这样的兵器要犀利得多,于是不再生产矛头,改制枪头。这半个月以来,已经赶制了几千枝长枪。

  这支秦军没有骑兵,因为马太少了,加起来不到二百匹,当然更不可能有战车部队。在战国时代,秦国的战车部队是军中的重要部分,四匹马拉着战车,车上配备戟兵,弓兵或弩兵,既可远攻,又能近击,若再组成车阵,当真是所向披靡。

  可是眼下秦军刚刚找到一片小小的立足之地,生产战车的条件还不成熟,因此只是先装备步兵。

  所有秦军都没有盔甲,只是赶制了上千面木头盾牌,以防敌人的弓箭。

  一万名装备齐整的秦军,静静地立在那里,穿越历史的风尘,穿越时光的迢递,穿越岁月的轮回,穿越红尘的万象,他们又回来了,一如千年以前……

  今夜,他们将抹净岁月附在锋刃上的灰尘,刺出一千八百年以来的第一剑。

  这一剑,必将是血淋淋,凄艳艳,亮煌煌的。

  白起也是身穿便装,没有盔甲,他注视着这一万秦军,神思恍然已经回到他前世之时。那个时代,他曾无数次率领秦军,一次次出师,一次次布阵。隆隆的战鼓是他最爱的音乐,健马的嘶鸣是他最爱的乡音,他天生就属于战场。而这一次,他又回来了。

  寒冷的夜风中,响起了白起低沉的声音:“将士们,今夜我等将刺出复兴大秦的第一剑,北方三十里,贼兵正在扎营,两个时辰以后,是他们刚刚入寐,睡得最沉的时候,我们将在那时候出击,四个方阵,分四个方向,同时向内攻入,记住,这一仗,只杀人,不斩人头。务必保持队形严整。事后有拿人头报功者,斩!都听清楚了?”

  众军齐声喝道:“领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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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章;一剑光寒 '本章字数:2834 最新更新时间:2014…09…21 08:30:19。0'
  秦军素来都是以军功受赏,而军功则是以敌军的人头为记,杀一个人头,赏一级爵位。因此秦军每次上阵,都对敌军人头视如珍宝,白起很清楚这个。但眼下他想打一次歼灭战,一旦众军只顾抢人头,不免会放走其余的敌人。再说这股流贼人数众多,有四千之众,一旦大家都去争人头,只怕会遭到反击。因此他下令,只杀人,不要抢夺人头。

  白起争战一生,他的信条非常简单:攻城不如杀兵,杀兵不如斩将。

  他从不计较一城一池的得失,他注重的是杀死敌兵的数量。因为再坚固的城,也是要用兵去守的,把兵杀完了,城自然就攻下来了。

  这个道理用现在的话总结,就是歼灭敌人的有生力量。

  白起吩咐王翦:“你带两个方阵,攻击东南两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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