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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痞子高中生-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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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遗憾,服务员不知道,终于在惊动了经理之后,才了解它的得名原因。

    人家经理说了,本店卖的不是菜,是韵味!啧啧!说得真***头头是道,一句赌得凌宇枫哑口无言。

    至于爱河永恒嘛,就要看它的材料了,人家用谐音,“芝”同“织”,“蜗牛”含“牛”,“莲”同“恋”,合起来为“织牛之恋”。牛郎织女的故事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白水喻银河,莲浮于水,此为爱河,因为织牛之恋流传至今,必达永恒。故得此名,爱河永恒!

    凌宇枫的神经再次短路,“这……这……也太牵强了吧!那好,下道菜!”

    有了一次被打击的宝贵经验,凌宇枫再也不问菜名之缘由了,原因很简单,人家既然能用,必然有其能作为说服力的依据,问也白问,岂不是自取其辱!

    短短的一顿饭,凌宇枫吃得是郁闷至极,终于解决了所点的菜,匆匆埋单离开,好像此处有什麽鬼物似的,早走为妙。

    “吃得开心吗?”凌宇枫在餐厅里时的郁闷已经消除了,更何况有美人在旁,即使是遇上再麻烦的事,都烦恼不起来,略带挑衅,凌宇枫微笑着问仍然激动不已的兰小蝶,仿佛自己还没吃好过。

    兰小蝶原本蹦蹦跳跳的身影定住了,疑惑地盯着凌宇枫,像是受了委屈的孩子,想要得到大人的安慰。“你说什麽?”眨巴着晶莹剔透的美眸,兰小蝶浅笑着问,脸颊嵌着羞涩的少女红。

    浪费那么多口水,人家就没听见他到底说的什麽,凌宇枫顿时有种被遗漏的尴尬,面色铁青,呆立于街头不动了。

    良久,如犯错的孩子,无辜地等待凌宇枫大人的惩罚,那调皮而楚楚动人的神情,彻底将凌宇枫打败了。

    终究还是笑出了声来,“傻瓜,我是说,今天这顿饭吃得不高兴,下次罚你再请你一顿。走嘞!”下意识地伸出手指去勾她的鼻翼,却迟迟顿在了半空中。

    尴尬,空气中弥漫着怪异的冷静。凌宇枫停在半空的手有些不知所措,他是勾也不是,收也不是,呆滞半刻,很自然地将弯曲的食指伸直,直指兰小蝶后方。

    “天黑了,走吧!”勉强找了个不算借口的借口,凌宇枫又转身走在前面,缓缓的,始终与兰小蝶保持一定的距离。

    “哦!”兰小蝶回头看了凌宇枫手指所示方向一眼,发现一个坏掉的路灯,“这就是天黑啊!可是天早就黑了呀!”

    凌宇枫当然听不见兰小蝶的话,因为就在刚才,他突然想起了齐小小,那个手指勾鼻的动作,是两人专属的暧昧动作。

    突然,铭心刻骨的痛!凌宇枫本能地抚住胸口。

    (《痞子》要下榜了。很失落,希望大家帮帮忙,让下榜后和在榜上一样,推荐和收藏超级重要,因为小枫发现又掉了收藏,苦啊!谢谢!)
第一百一十三章  哥要当老大?
    喧嚣都市,霓红灯的色彩蔓延在整个夜空之下,各个建筑,商场或是餐厅,都挂着或镶嵌着自己醒目的霓红招牌。

    几个学生模样的青年人簇拥着来到一块立有“皇朝”的酒吧门口。

    “对不起各位!今天有特殊情况,现推迟一小时营业!”就在几个青年欲步入这娱乐的天堂时,门口的服务生不合时宜地挡在了他们面前,满怀歉意,礼貌地道歉。

    “他妈的,什麽鬼地方。老子还不来了呢!”其中一个脾气比较暴躁的青年骂骂咧咧地想要硬闯,却被同伴连绑带架地拉走了。

    “换下一家吧!听说有个叫【失落天堂】的地方口碑仅次于这家【皇朝】。”人走得有些远了。可这声音依旧被另一个走到【皇朝】门口的青年听到。

    “那是当然,这可是老子看场子的地方。能差么?”只见此人听了那话,心里顿时愉悦无比,自语道。

    “枫哥回来啦!老板来了好一会儿了。”出人意料的是,这个青年并没有受到刚才那几个青年一样的待遇。反而倍受尊敬。

    此人正是凌宇枫。他

    刚从外边回来,心里本有些不爽的。本来自己正在网吧玩’【穿越火线】,正是起劲之时,哪知老板突然打个电话过来,说是有急事,要他赶紧回酒吧。

    “老板在啊!”心里仍有不满,可是没办法啊!人家是老板,给你发工资的人,所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用人家的钱,就该给人家办事,何况人家待自己不薄啊!

    绕过大厅,跳上舞池,爬上巴台,再穿进一个进入后台的门,门后的空间一下子宽敞了起来,也明亮了很多。

    微笑着跟大家打声招呼,说声抱歉,凌宇枫发现只有老板身边的一个位子是空着的,二话不说,坐下了。

    “你什麽辈分,刚多久就敢坐那个位置了。站起来!”凌宇枫刚坐下,一个极不友好的声音响起,正是资历比凌宇枫高好几年的队长。“迟到了还这么嚣张!”

    当然,对于外界来说,这些看场子的是酒吧的保安,当然有领队的队长咯。可实际上,这种团结就相当与一股黑势力团伙,队长便是实际上的老大。

    凌宇枫听后,只得谦虚地站起来,内心却不知问候了他祖上女性存在多少次。

    这时,安静坐在上位的老板于正雄习惯性地推了一下金丝眼镜,镜片反着灯光,由于反射面的移动一闪而过,宛如凌厉的杀气,惹人不寒而栗。

    伸手一摆,示意凌宇枫坐下。又对队长的越俎代庖很不满意。“我在这儿,还没轮到你来下命令的时候。”字字铿锵有力,凌宇枫紧挨于旁,所以能真真切切感受到一股强烈的霸气,这是他以前从没有想到过的。

    这一刻,他对老板于正雄的看法有了很大的颠覆。从现在看,他不再仅仅是个唯利是图的商人,一个投资成功而财源广进的暴发户。而是成为了一个社团的领袖。一个不折不扣的黑道大哥。

    待凌宇枫坐定,于正雄摘下眼镜,十指交叉俯身于办公桌上。准备了一下思路,开口道:“各位,今天把大家叫过来,是有件事情给大家宣布,我有事要去趟南方,具体多久不知道,总之会有段时间。”

    “阿昆(队长)会跟我走,所以我不在的这段时间内,我会选出在座各位中的一个人顶替阿昆的位置。”不理会大家疑惑的表情,于正雄继续补充道。

    话音刚落,大家便叽叽歪歪讨论开了,无非就是谁会是下一个队长。再说了,谁不想当领导者,谁不想大家都按自己的意愿行事。

    都想。不过还得除凌宇枫一个异端之外。场内除了于正雄和对长阿昆,恐怕就只有凌宇枫最为淡定了。

    他对此可以说是毫无兴趣,一来带这么多人太过麻烦,而且出事还得自己担当,二来自己还要读书,没时间管理这边的事。

    于正雄瞥见了凌宇枫冷静的表情,看他背靠在椅靠上,一只手抱于胸前,令一只肘部则以其为至点,直立托着下巴,拇指贴脸,食指扣于鼻梁,中指则托着鼻翼,眼睛虚张,一副沉着冷静,不受外界干扰的神态。

    于正雄看在眼里,喜在心中。果真没有看错人,这种超越年龄的冷静,恐怕是敌阵面前仍能闲庭信步,安定自若。这种人才是能成大事者。想至此处,他心中基本上已有人选。

    若是凌宇枫知道于正雄的想法,势必会羞愧得恨不得死掉,他哪里是什麽淡定啊,其实就是懒得去当什麽队长不队长的,睡觉时的习惯罢了。却被误以为是泰山崩于身前而不乱色,三峡溃于身前而不惊容的冷静了。

    交头接耳多时,众人在于正雄的招呼下安静了下来。皆等待着自己老板的决定,当然除队长和凌宇枫之外。其中有那么两三个面带笑容,胸有成竹的样子,好像队长正是他们一般。还时不时地转过头望望周围的人,得到肯定的眼色后更是不由得轻蔑地看着“镇定自若”的凌宇枫,发出一声冷着。

    “看了刚才大家的表现,我已经决定了!让凌宇枫担任队长一职。你们同意吗?”于正雄直接宣布结果,根本不搞什麽投票选举之类的繁杂形式。

    这下,好几个人的脸色都变。不屑,疑惑,嫉妒,愤闷。各种各样的表现都有。特别是打着如意算盘,自以为能被任命的那两位,更是暴跳如雷,大呼不满。

    “凭什麽是他?我不服。”那个冷眼看凌宇枫的人突然站起,喊道。

    “对啊。为什么是他?”

    “我也不服……”

    “他才来几天……”

    “老板得给我们理由,不然大家都不会认同他的,即使是老板钦点之人。”既然有一个声音,其他的声音便都跟着起来了,众人大呼不满。

    (各位,对不住了,昨天是省运会开幕式的表演,太忙而没能更新,今天晚些会补一章,终于放假了,小枫会加紧码字,到一定时候会爆发一下。谢谢大家支持与理解,果然下榜了,请大家收藏收藏,希望下周有机会上,谢谢!)
第一百一十四章  当老大的实力
    在大家都吵得不可开交之时,凌宇枫依旧保持着那个姿势未动。于正雄更加满意地笑了,连最开始极度不看好他的前队长都对他投来赞赏的目光。都到这种局面了,还能这么冷静,恐怕是自己也不能做到吧!

    世界上总有许多怪人,凌宇枫则堪称怪人中的佼佼者,是天才中的典范。因为直到现在,他还在睡眠当中,以这等魄力与实力,可称当世之最有实力的“觉主”。

    终于,由于噪音太大,凌宇枫被惊醒了。极不情愿地睁开眼睛,懒散地伸个懒腰。

    “怎麽?有问题吗?”见大家的目光都聚焦在自己身上,凌宇枫疑惑地问道,可是由于还未彻底清醒,睡眼惺忪,在外人看来,正是不屑一顾的张狂和目中无人的自负。

    “你他妈的当队长了不起啊。用得着这么看不起人吗?”那个最先开口的家伙始终不能平静。被凌宇枫的表现一激,彻底愤怒了,张口便骂。

    “哦?你什麽意思?”是的,他现在还搞不清状况。眼睛终于恢复清明,却发现至少有十双极为不友好的目光正锁定自己。

    那家伙暴跳如雷,认为凌宇枫在玩他,蹭地一下冲了过来,凌宇枫还没明白到底发生什麽事,一个硕大的拳头带着风声迎面而来。

    就在众人为他捏了一把汗,以为他必然受创之时,凌宇枫本能地向后一仰,随椅子倒下。不过并没如想象中一般摔倒在地,而是在椅靠几乎快要贴近地面的同时,双手后摆撑地,一个漂亮的后空翻,稳稳地站在椅子半米开外。

    此时的凌宇枫,如武侠小说中的得道高人,负手而立。却又眼神犀利,面露怒色。

    “给我个解释!”近乎命令的口吻,凌宇枫并没有采取下一个行动,优雅地将手揣进荷包里,嘴角抽起一抹冷漠的蔑视。

    整个会议大厅一时间剑拔弩张,气氛陡升到不可调和的境界。

    于正雄笑了,自知自己该离开了。“话已经说到这里,那么我们就先走了。”

    “不知你是真不知还是装傻。反正告诉你,我让你当他们的队长,有几个人不服气。你自己搞定。嘿嘿!”走过凌宇枫身边时,于正雄低声提醒道,脸上堆满了奸诈。随后高呼一声“年轻真好!你们继续!”走了出去。

    凌宇枫这才明白,自己被坑了。而且还有个烂摊子要自己处理,心中暗骂于正雄阴险。

    于正雄最后那句“你们继续”让原本还有所顾忌的人都人都不再收敛。听他语气便知道于正雄默认了他们以自己的方式解决矛盾。

    “真麻烦!”凌宇枫低声抱怨着,重新坐到座位上。“好吧!你们继续,我可不想跟你们争。我还要上学,根本就没空当什麽队长。”随意地抽出支烟,点上,浅吸一口,烟在嘴里打着转,原原本本地吐了出来,直直地砸在桌上,冲得散开了。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万事总难随愿。凌宇枫本想超脱于这虚拟的名利之争,却不能如愿置身事外。

    很多人都不服气于正雄对凌宇枫的赏识。他们清楚地记得,凌宇枫来的第一天,就享受了超过他们所有人的待遇。老板亲自在【醉八仙】酒楼为他接风,这家市里最好的五星级餐厅,最低消费在四位数,也不知凌宇枫何得何能,能受到如此待遇。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行高于众人必非之。凌宇枫这个刚到的人就能得到异于众人的重视,教人怎能服气。

    而今天的事更是让人愤愤不平,凭什麽一个刚来不久的毛头小子能领导自己。这是每个人的想法。

    既然老板都放任他们不管,他们就要借此机会好好地发泄心中的不满。即使是凌宇枫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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