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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4.演出-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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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辈子,我只在电视里见过黑社会,所以早就想去看看了,可是有我妈在,我永远无法在晚餐后溜出去。今天正好是个机会。
我就是在那天晚上认识郦雯的。
说是认识,其实早就见过,她是我们学校的英语老师,只不过,她教的是初三,而我读高二。当时,我对她的所有认识只有三点,第一,她刚离婚不久,前夫就是教我们数学的李老师;第二,她大概比我大十岁;第三,她是全校公认的最靓女教师。
印象中,她的皮肤微微有些黑,脸长得很标致,身材婀娜,头发总是松松散散地披下来,遮住了半边脸,给人一种风情万种的感觉。
那天晚上,我慢悠悠地做完作业,吃完一份炸鸡汉堡和一大杯可乐后,便骑着我那辆“永久”向铅笔厂飞驰而去。本来我也叫了余青,可恰好他家来了客人,他实在走不开。没办法,最后我只能独自前往。
铅笔厂在工程路上,那里共有三家废弃的工厂。偌大的厂房并排而列,每个号码都几乎占用了几十米乃至几百米的围墙,而高高的围墙外却一家店铺也没有,大概就因为这个,这里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都十分冷寂。
相对而言,对马路就要好一些,因为在拐角处的地方有一所补习学校,只是我去的时候,已经过了九点,通常所有的课在晚上八点半之前就都已经结束了。
按照余青告诉我的路线,我直接将车骑到铅笔厂旁边的一条小弄堂里,那里有个垃圾桶,他通常都是踩着垃圾桶翻进厂区的,到时候再原路返回。然而很不巧,我去的时候,居然没在余青说的地方找到垃圾桶。我在某个角落闻到一股令人作呕的恶臭,还看见有人将塑料袋装的垃圾丢在角落里,然而就是没找到余青说过的那两个铁皮的大垃圾桶。我觉得唯一的解释就是,有人将它们挪了位置。这时,一墙之隔传来懒洋洋的打招呼声。
“喂,黑皮呢?”有人问。听起来像个年轻人。
“马上就到。”另一个粗声粗气地答道。
两人似乎又低声说了些什么,接着,隔壁传来一阵放肆的笑声。
听起来,两人离墙还有一段距离,但显然,今晚那里果然有集会。而且,我似乎还听到三三两两的脚步声。怎么办?我问自己,我怎么才能翻过去?这时,我看见了自行车。我突发奇想,站在车座上,也许就能顺利攀上墙。我知道站在那上面不稳,但还是想试试。于是,我先四下张望了一番,等我确定没有人后,便小心翼翼地扶着墙,慢慢跨上了自行车的后车座。我的动作很轻,但自行车跟我的体重比还是显得脆弱了一些,而且它本身就无法放平。它一边的支架是斜的,所以,我的两只脚刚在后车座上放好,它就猛烈地摇晃了起来,接着,它朝一边摔去。我看情形不对,立刻提前跳开,可是很不巧,这时正好有人经过,黑灯瞎火的,等我看清对方是个女人时,我已经将她撞在了地上。
我连忙将她扶了起来,当她仰头朝我看过来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她竟是郦雯。她穿了件灰色的西装,里面是件V字领的红毛衣,看上去既有成熟女人的风范,又有年轻女孩的娇柔。
她拍拍衣服上的灰,我有点不知所措地看着她。那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太想称她为“老师”。我只是看着她的一举一动,问道:“要不要去医院?”我口袋里还有九十元,这点钱大概可以应付简单的包扎。不过,其实我是看她身上没有伤才这么说的,我想跟她说说话,在学校里我不可能有这样的机会。
以往我在学校碰到她,都是在食堂。中午十二点半左右,大部分人都已经吃过午饭了,所以通常那时间食堂里人很少,可我偏偏喜欢在那时候去吃午饭。大概是受我爸的影响,我总觉得吃饭的环境比吃什么饭更重要。我讨厌闹哄哄的环境。
我大概在食堂里见过她四五次。每一次,她都坐在同一个位置,一个人在用扑克牌算命。有时候,她的前夫,我们的李老师会坐在对面跟她说话。大部分时候,她都对他置之不理,唯有一次,不知李老师说了什么,她拿起他放在桌边的茶杯,毫不犹豫地朝里面吐了口唾沫,随后又低下头继续玩牌。当李老师脸色铁青地拿着他的茶杯离开食堂时,她又抬起头,朝窗外望去,过了会儿,食堂外面传来白瓷茶杯摔在墙上的破碎声,我看见她的嘴角微微上翘,像在笑,随后,她把头转过来,冰冷的目光正好扫过我的脸。虽然我完全不认识她,但那一刻,还是觉得心里头像被什么锋利的东西刮了一下,有点疼。
“不,不用了,没什么。”她回答我。
“那……要不要送送你?”我又问,我想她可能并不认识我。
可这时,她抬起头,一只手撩开了额前的头发。
“哦,你!我认识你,你是不是庆北中学的?”她盯着我的脸,似乎唤起了某种回忆。是的,我跟她是少数几个会在十二点半以后去学校食堂的人。我很高兴她能认出我,但同时又不免有些失落。在这种场合,自己被确认是她学校的学生,似乎已经预示了自己会被小瞧。在她眼里,我一定只是个孩子,我想。
“对。”我说。
她似乎没注意听我说话,自顾自在整理衣衫。过了会儿,她终于让自己又恢复了原状,“你叫什么名字?”她问道。
我做了回答。
“你在干什么?”她又问。
我大约不自觉皱了下眉头,她却立刻笑了。
“你是想偷看吗?”她指指旁边的那堵墙,轻声问。
她怎么知道?
我想一定是我脸上的神情暴露了我的想法,她再度微笑起来,她朝弄堂的两边望了一下,说道:“这里不是最佳位置,而且翻墙进去太危险,很可能会被发现。如果你想看得仔细些,就跟我来。”
我怀疑自己听错了,但还是跟上了她。
她带我走进弄堂的深处,又拐了两个弯,才在一栋老房子前停了下来。等我跟着她上楼,我才知道,那是她的家。
确切地说,她家是在一幢老房子的二楼,踩着木地板吱吱哑哑地走上去,最里面的一间就是。20平方左右的一间屋子。有深褐色的木地板,也许还有些别的家具,但我只看见两件东西,床和留声机。床很大,被子平铺着,上面罩了层薄薄的纱幔,一看就让人浮想联翩。而那个留声机,令我想到了我的奶奶,虽然它好像已经是古董,但模样却一点都不死板,即使沉默着,也像有低低的音乐流出,我想,这大概是她父母留给她的吧,就像这套房子一样。
她关上灯,迅速拉开窗帘,随后站在窗口朝我招手。
我身不由己地走了过去。这时,我惊讶地发现,从她家的这扇窗,正好可以俯视铅笔厂的旧厂房。那个旧厂房上有一大半玻璃已经不见了踪影,所以里面发生的一切,几乎可以尽收眼底。
厂房里晃动着几个亮着的灯泡,大约有几十个男人分立在厂房的两边,中间的一块空地上,跪着一个人,而他的前面,站着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他穿皮夹克,戴墨镜,手指上还套着一个金灿灿的戒指。这个男人在慷慨激昂地说着什么,话没说完,突然一脚踢向地上的男子,接着又是第二脚,第三脚……那个男人倒在地上呻吟起来,而之前的男人并不罢休,他一脚踩在了那人的手背上……
“他们在干吗?”我忍不住轻声问。
她就站在我身边,已经脱去了外套。
“惩罚,”她嘴里吐出两个字。
“那个人是不是做了什么背叛组织的事?”我尽量注视着她的眼睛,以免不小心看到她的身体,现在的她,就像是裹着一团火,在我身边燃烧。
“也许吧。”她答道,“要不要喝杯水?”她问我。
我连忙摇头。
她朝我笑了笑。
“你好好看吧,我都看腻了。他们总在那里集会。”
“那……警察不会抓他们吗?”我知道自己问得有点天真,但我总得想办法找点话说。
她懒洋洋地坐在沙发上,翘起了二郎腿,“大概有人去报过警吧。可你看到了,还不是一切照旧?再说他们也没闹出什么事来,又没出人命,谁也不想管这闲事。”
我重新把目光投向窗外的大厂房,我看见有几个人在踢打那个跪在中间的男人,没多久,那人就昏倒了,有人把他拖了出去。接着,那个穿皮夹克的男人又开始讲话。他手舞足蹈,声音好像还挺大,如果我竖起耳朵仔细听的话,估计能听到一些。但是,不知怎么的,我的脑袋乱哄哄的,注意力怎么都无法集中到他的身上。我想,那是因为我已经意识到,最大的危险就在我身边。因而,我看了大约三四分钟便打算告别了。
她送我到门口,在楼梯口替我开了灯,看我走到底楼,才微笑着朝我挥挥手,关上了门。
那天晚上,我在回家的路上一直想着她跟我并排站在窗边的情景:我记得有风吹过的时候,她的几根发丝曾经飘在我脸上。
再次见到她,还是在学校的食堂里。
第二天中午,我照例在十二点半左右跨进食堂去吃午餐。她跟过去一样,一个人坐在角落里玩牌。今天看到她,我有种很特别的感觉。我犹豫了很久才走过去,本想跟她打个招呼,感谢她前一天为我做的一切。可是,我刚走到她桌边,她就沉下脸,还没等我开口,她就立刻收拾起桌上的牌走了。可能是因为她起身的时候,弄出了很大的声响,因而食堂里为数不多的几个老师和学生都回过头朝我们这个方向看来,我尴尬极了,连忙逃出了食堂。当我来到食堂外面的走廊上时,我才蓦然想到,我连饭都忘记打了。
这种时候,我可不想回食堂去面对别人的眼光,我选择了学校旁边的麦当劳。当时离上课还有半小时,我想我还有时间消灭一个汉堡包和一杯可乐。
可是出乎我的意料,我竟在那里再次看到了她。她坐在面对窗外的圆凳子上,正在优雅地享用一份薯条。
我假装没看见她,仰头看墙上的价目表。就在一分钟前,我还打算就地解决我的午餐,可现在,我改变了主意,决定买了汉堡和可乐拿回教室去。刚才的冷遇令我倍受打击,我不想跟她同一个空间用餐。
可是,当我付钱给收银员的时候,我听到一个声音在耳边问道:“哪里有吸管?”那是她在问收银员。
收银员拿了一根给她。
“谢谢。”她道。
但她并没有立刻走,她挨近我,轻声道:“晚上八点,铅笔弄。”她是在约我见面吗?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但是我无从确认,因为她说完便走出了麦当劳。
下午的课,我心猿意马,因为不时看表,余青还问我:“你是不是要去赶火车?”
“差不多吧。”
“你要去旅游?”余青的眼睛瞪大了,神情中充满了羡慕。
余青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很想把我遇到的事通通告诉他,但话到嘴边,我又把它们咽了下去。我意识到现在还不是分享的时候,因为其实,她只是给了我个时间和地点,并没有说她一定会去,我并不知道她是不是在耍我。
但是,我是不会放弃这次机会的。首先,爸妈不在,我有难得的自由;其次,如果她来,那就是我跟她的单独约会,我相信全校至少有一半的男生都会妒忌我。
那天晚上八点,我如约来到前一晚我撞倒她的铅笔弄。
起初,我还有些忐忑不安,担心她会不来。可是,等了不到五分钟她便出现了。
“嗨,林致远,你没等多久吧?”她随意跟我打了个招呼,长长的丝质白围巾迎风飘起了,令我不由自主想到一种花,风信子。虽然我从来没见过这种花,但我一直固执地认为它应该是一种在风里飘散着香气的清丽小花,乍看并不算最美,但当你转身离去后,它的香气和美会一直跟着你,让你久久无法忘掉。她就像风信子。
“没有。”我答道,突然意识到她是第一次叫我的名字。
“大名鼎鼎的英语社团团长,其实我早就听说过你的名字了。”她语调轻松地说,“我还有个学生在你那个社团呢,你一定认识。”
“是莫兰?”
“对,是她。”她点点头,“她说你们圣诞节想排一个英语话剧,她正在为写剧本的事烦心。”她扬起下巴,微笑地问我,“你们这些师兄为什么自己不写剧本,倒让念初三的学妹干这种苦差事?”
我很高兴她能提到莫兰,这样至少我不用费心思想话题了。
“因为莫兰的妈妈是大学外语老师,听说她英语也很好。我们其实是打算让她妈妈帮忙修改的。再说,莎翁的《驯悍记》本来就有原版的剧本在那里,只要复印后,稍微改一下就行了。”我说。
“《驯悍记》?你们要排《驯悍记》?”她似乎很吃惊,“我以为你们要排《罗密欧与朱丽叶》呢!”
“本来是想排那个,可谁都不愿意演男女主角,所以后来只好改了。”我解释道。
她笑起来。
“是怕被人议论吗?莫兰也不愿意演吗?我记得她家里很开明啊。”她问道。
“她说台词太肉麻,就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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