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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9章

[酒徒]隋乱-第4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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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当年徐大眼一手替霫族打造出来的骑兵,综合了中原军队配合默契与塞外牧人勇敢坚韧的优点,整个东部草原无任何队伍可与之匹敌。同时,这支骑兵也是与阿史那骨托鲁关系最近的外族支持力量。一旦他们被围,无论是为了保存自己与其他几个叔伯兄弟争夺汗位的本钱,还是为了安抚除了突厥人之外其他民族追随者的心,阿史那骨托鲁都不得不放弃他原先的计划,倾力前来相救。
    那样,敌我双方的决战将正式展开。
    酒徒注:最近忙于筹划新书,所以更新稍慢。下周要回国开年会,更新可能更不稳定。酒徒在此向大伙致歉。但厚着脸皮求个人情,家园的第一卷十一月即将上市,届时请尽力支持一下,购买和宣传都是有效支持的方式。等所有各卷出齐了一并购买的想法恐怕不现实,第一卷的销量将直接影响书商的出版信心。想想指南录和明的命运,酒徒自己都很难过。


第七卷 逍遥游 第六章 持槊 (二 下)
    天再次亮起来后,李旭带领一万五千名勇士离开定远堡,不管脚下地势的变化,径直向北。
    这是他第二次徒步翻越燕山。上一次还是在许多年以前,他以行商为名到塞外逃避兵役的时候。那时他年青体壮,内心里对未来有着无数憧憬。这一回,他的身体依旧强壮如山路边凸起的岩石,心中却满是焦虑。
    的确,焦虑。当着所有高级将领的面,作为实际上统帅的旭子永远要充满自信。要用自己的热情来鼓舞全军的士气。但内心深处,他却知道自己永远没有别人眼里看上去那样坚强。
    他手头满打满算只有十四万勇士,并且来自三家,号令很难做到整齐划一。而敌军几乎是无穷无尽,恐怕连动员令发起者本人也弄不清楚最后到底有多少人会参与这场关乎数十个民族生死存亡的战斗。他最擅长的是带领骑兵长途奔袭,出其不意地给予对手致命一击。现在条件却刚好翻转了过来,对手拥有数十万匹正值壮年的好马,随便拉一个牧民上马便能疾驰如飞,而他却不得不凭着两条腿的部族去与四条腿的战马比拼速度,比拼对战局的把握。以往的战斗中,他骄人的射艺总是能在敌将预料之外送出致命一击。这一次,按照每个部族只有一名神射手计算,至少有上百个阿斯兰在黑暗处等着他……。
    与阿斯兰比拼射术,李旭没有半分获胜的把握。想到自己即将亲手把阿斯兰、侯曲利甚至杜尔等人送上不归路,他的心情更加沉重。“如果阿思蓝的儿子平安长大,今年应该有七岁了吧?”虽然明知道想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只会令自己心情更乱。但在行军途中,旭子依旧无法阻止自己胡思乱想。
    他记得自己当年第一次杀人,就是因为与阿思蓝等人一道去打猎,途中遭遇到了奚族斥候。那一次,为了保护他的安全,三名霫部牧人丧命于奚族斥候的刀下。虽然苏啜西尔和苏啜附离兄弟两个利用了他,然后又为了攀附更强大的后援而果断与他翻脸。但在内心深处,旭子却对除了苏啜部族长兄弟外其他牧人没任何恶感。
    他的射艺学自苏啜部,那个冬天,部落公库将来之不易的箭矢敞开了供其挥霍。他的武技和用兵之道也是来自苏啜部的铜匠师傅。虽然铜匠师傅真正出身是江南谢家,可如果没有苏啜部的收留,旭子的人生轨迹根本没可能与铜匠交汇。他手中的黑刀是月牙湖中的星星铁所打造,那块被陶阔脱丝舍命捞上来的石头,一半化作了黑刀,另外一半成为阿思蓝儿子的降生礼物。而在不久之后,旭子却不得不杀死那个孩子的父亲。也许,那也等于将美丽温柔的帕黛和小阿思蓝一并杀死。草原上,一个没有男人的家庭几乎无法生存,更何况阿思蓝与族长的弟弟苏啜附离相处得并不和睦……
    可他只有这一个机会,彻底打乱阿史那骨托鲁用兵计划的机会。后者可以驱赶别的部落替突厥狼骑打头阵,可以不计牺牲地驱赶附庸部落轮番上前,消耗长城一线的中原守军。但后者却未必能够做到对苏啜部武士的生死置之不理。抛开阿思蓝等霫族骑兵本身对骨托鲁的重要性不谈,光是陶阔脱丝母族这层关系,骨托鲁就不得不慎重对待。他需要陶阔脱丝手中的银狼为自己号召其他部族。他需要这些部族凝聚在自己周围,保证自己在突厥王庭中的位置。
    可如果骨托鲁已经不需要甘罗的影响了呢?自从听闻阿史那家族几个重要掌权者都参与了南征之后,这种不祥的预感便一直萦绕在旭子心头。有着上一次战败的经验,阿史那骨托鲁不可能不考虑甘罗临阵追随旧主的可能。但在明知道涿郡守卫者是谁的情况下,此人依旧带领麾下部众南侵,很可能已经不再需要甘罗的支持,甚至陶阔脱丝的支持。
    想到这些,旭子真的觉得非常疲惫。他甚至想放弃,想按照时德方等人先前的建议退守内长城。那样,博陵军所承受的压力将小得多,他也许不用这么早与昔日的朋友一决生死。没人能指责他这么做是懦弱,敌军的数量足够成为大伙后撤的理由。但每每看到周围那些信赖的目光,他又不得不将心中的想法压下去,继续挺胸抬头。
    旭子不敢辜负众人的信任。更不敢辜负自己对这片土地的承诺。他曾经答应过要守护这里,虽然没有指天立誓,没有歃血焚香,但那些承诺却如同惊雷般回荡在耳边,永远无法装作听之不见。
    “告诉弟兄们,我们只能坚持到底,没有道路回头!”走在山羊踩出来的小路上,李旭对身边的张江低声吩咐。这句话对大伙来说很残忍,自出发以来,至少有二十几人不小心掉进了山涧中,粉身碎骨。但这句话却很能激发士气,从队伍中央向首尾两端传开后,人群中的抱怨声立刻减弱了一半。既然没有回头路,那多抱怨几句和少抱怨几句没有任何不同。有说废话的力气,不如将其使在脚下。
    “坚持到底,永不回头。不能犹豫,不能露出半点疲惫和迷茫的姿态,至少在将士们面前不能!”叮嘱完了弟兄们,旭子再暗中叮嘱自己。他清晰地记得自己第一次出塞时的艰难,好像下一刻就会累得吐血而亡,但事实上,安乐郡徒步走到濡水,中间还要分担牲口的负重,他都没有倒下。疲惫有时候能让男人长得更快,至少在多年前,他自己的经历验证过这句话。
    山路崎岖,在刚刚恢复了绿色的荆棘中时隐时现。如果不是带路的向导以身家性命保证,很多时候,将士们甚至怀疑前方根本就是个无法进出的绝境。然而很快,被乱石和荆棘所掩盖的小路便又在前方露了出来,打消了大伙的怀疑。
    走这种路对人的体力是种严峻的挑战,即便是最强壮的汉子,连续行走一个时辰以上,也忍不住大口大口的喘气。但这种小径也并非全无是处,至少路边的风景非常优美。从日出之后到现在,大伙至少看到过两处融雪化成的瀑布,十几个珍珠般凝聚在山谷底部的小潭。瀑布落在石块上,溅起一重重飞花碎玉。潭水则以非常轻微的汩汩声来回应瀑布的轰鸣,宫声与徵调交杂而奏,在群山之间连绵不绝。
    就连对美最不敏感的人,对着阳光下五颜六色溅落的大珠小珠和山谷中正在盛开的野花也不能无动于衷。欢呼和赞叹声暂时让人将疲惫抛在了脑后。再走过一道石梁,疲惫和无聊的感觉则重新占据了人的身体。阳光照射不到的山窝窝里,积雪泛着憔悴的黄。几根白惨惨的木桩孤零零地指向天空,春天来了,它们却彻底失去了重新恢复生命的机会。
    那显而易见是上一次风暴留下的后果。不远处的石头缝隙里,还卡着一段尚未被风刀霜剑割成碎片的树干。杂草在树干下探出微黄的头,几只从沉睡中醒来的野鼠乍闻人声,惊慌地跳过草尖,飞一般远去。
    在山中动物的记忆中,可能从来没见过这么多人。那队伍根本望不到边,就像一条巨蟒般顺着山势起起伏伏。与这支队伍交叉而站立与群山之甸的,还有另一条庞然大物。山中动物们对后者很熟悉,那是万里长城,自数百年前就横亘在燕山最高处,从来没有醒来过。
    只是今天,这种宁静的壮美猛然出现了变化。向北而行的队伍尾端正对着长城,遥遥望去,可能在某处刚好与长城交汇。他们来自长城之内,好像是长城的一个分支,又好像是长城的一部分。也许,他们就是长城本身,沉睡了数百年后,终于在春风中伸了个懒腰,迟迟醒来。
    “如果铜匠师傅遇到这种情况,他会如何做?”回头望了望身后连绵起伏的队伍和远处同样连绵起伏长城,旭子再次询问自己。
    铜匠师傅肯定会躲在山中的某个水潭旁,独自逍遥。他的追求的是内心的安宁,而不像自己这样对世事执着眷恋到无法放手的地步!可那样就真的可以安宁了么?为什么偶尔提及江南风物时,铜匠师傅的目光如月牙湖水般深邃。
    塞住耳朵,未必听不到这片土地上的呜咽声。闭上眼睛,未必看不见血淋淋的现实。欺骗别人,辜负别人,其实都相对容易。人最难面对的,往往还是自己。
    旭子记得自己先后的两个师傅,无论是杨夫子还是铜匠,都认为他的为人过于执着,不懂得变通,所以这辈子很难“封侯”。而事实上,他现在却已经是博陵郡公,骠骑大将军,远远超越了两位师傅的预见。
    师傅的选择不一定是正确的。自己是尘世中人,必然要承受尘世间的欢喜与哀愁,苦痛与迷茫。只要自己尽心去做!也许冥冥中自有一个别人无法预料的未来在前方等着自己。
    想到这儿,旭子轻轻笑了起来。回头再次看了一眼于晨曦中舒展身躯的长城,大声命令:“吹角,通知弟兄们加快些步伐!”
    “呜——呜呜——呜呜”走在队伍最前方的军士奉主帅的命令,大声吹起号角,提醒后边的弟兄赶快跟上。大伙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容不得半点耽搁。“呜呜—呜呜——”队伍各段,有士卒举角回应
    角声迅速在山中回荡开去,先是一声,然后是一串,一片。猛然间,长城顶上仿佛也有角声传了过来,与行军的号角遥相呼应。
    呜呜——呜呜——呜呜——风夹着角声吹过群山。天光云影下,一横一纵的两道长城仿佛同时在移动。精神抖擞,须发张扬。
    长城活了,正如传说中那样,它在某个春日自己醒来。


第七卷 逍遥游 第六章 持槊 (三 上)
    当角声被夜风托着送入帐篷时,舍脱沙哥刚好从噩梦中醒来。他梦见了一匹长者翅膀的狼,从天空中扑入一群白天鹅中,将它们撕得血肉飞溅。他带领着部落里的年青人们去救援自家的祖先,那匹强壮的白狼却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咆哮,“嗷——呜——”
    “嗷——呜——”那不是狼嚎,而是值夜弟兄发出的警讯。多年打猎养成的良好习惯使得舍脱沙哥迅速摆脱身体的疲软和心脏的沉闷,快速跳下了毡榻。借着炭盆中未冷余薪散发出的微光,他手忙脚乱地裹紧皮甲,抓起弯刀。报警的号角声却突然消失了,仿佛根本没发出过般。整座大营再次恢复沉寂,只有夜风不断地扫过营寨中的羊毛大纛,发出令人几乎要疯狂的声响,“呼啦—呼啦—呼啦—呼啦……”
    难道是我听错了。舍脱沙哥迟疑着放下刀,不甘心地拉开毡帐的门,侧耳凝神,仔细分辨夜空里的动静。他不是第一次做关于飞狼的梦,但不是每次都能在睡梦中听见号角声。这次,他分明记得是先后两声,第一声急促而高亢,第二声短暂冒了个头,便被人生生卡死……。
    第三声号角再也没响起。除了风卷战旗声外,舍脱沙哥长老只听到了细细的鼾声和几丝春夜里常有的呻吟。流花河是个好地方。一个水草丰美阳光绚丽的宿营地,总能令部落里的少年人们精力充沛。那意味着长生天会赐予部落更多的孩子,更多的勇士。意味着白天鹅的骨血将连绵不绝。
    接下来,他听到了一声令人心痒的呼唤,“老巴特尔,你在做什么呀!”声音里带着蜜,带着花香,让他不得不将毡帐的帘子和戒备的心神一起放下,将头扭回到自己的毡塌。
    室韦叶屯部埃斤宝音图的小女儿妲妮斜卧在毡塌上,正为自己的春梦被吵醒而嘟嘴生气。她是室韦族为了与霫族结交,特意送给舍脱沙哥长老的“礼物”。拥有花蕊一般的嘴唇和野鹿一般结实的长腿。白天带着她在营地里四下巡视时,舍脱沙哥总觉得自己年青了几十岁。到了晚间,却在她的身体上一次又一次见证了自己的真实年龄。
    他曾经可以单臂放倒一头骆驼的勇武已经不再。而她纤细的腰身和修长的双腿之间,却仿佛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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