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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七号档案-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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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听“吧嗒”一声,好像墙上有什么东西给撞掉了,紧接着外面霹雳啦啦跟放鞭炮一样,到处闪着蓝色的火光。我们叠在一起,浑身酸痛骨头都快散了架,但谁也不敢乱动,包括曹阳,他只能靠嘶哑的叫喊来发泄难以忍受的疼痛。

    约莫半分钟后,周围才渐渐安静下来。我本来在柜子最里边,经刚才那么一颠,我的脑袋探到外面,身子却还在里头,且被两个人夹着。

    将天佑那条结实的大腿从肩膀上推掉,我伸长脖子往外看,只见雾气蒙蒙,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烈的焦糊味。我摸索半天才找到手电,却死活拧不亮,使劲照柜子的木板磕了一下终于能发光,然后四下照射。

    原来,柜子是溜墙侧翻的,顶盖刚好够着电闸的位置,并砸断了它,由于短路造成起火,许多细线烧得一团焦黑,控制器也摔裂了,线筒还在燃烧。

    陈默和高大全动了动,我立刻轻松不少,但曹阳还压着天佑,萧一笑窝在最里头,她小声对我说:“手,手”低头一瞧,原来我的左手正按在她胸脯上,因此赶忙松开。我心说:难怪有点不对,天佑虽说壮实,****也没那么饱满啊!

    我第一个爬出柜子,接着是陈默,天佑和高大全抬着曹阳,萧一笑最后出来。失去电力支持的机器人变成一堆废铁,在手电的光晕里,空摆着一副色厉内茬的架势。我这才发觉,脸前的“雨衣”虽被割出条大口子,但皮肤完好无损,刚才的疼痛大概是心理作用。眨眨眼睛也无大碍,不由得吁出一口气:我还以为从今往后变成独眼龙了。

    连惊吓带折腾,再加之饥渴困倦,我们个个脚底发软浑身无力,正彼此帮扶着准备离开,忽然看到门口杵着一个黑影,通过实验室外间的光线映衬,我敢肯定那不是一个机械兵,而是有着血肉之躯的人。

    在这种地方,无论碰上死人还是活人,都需要高度警惕。除曹阳外,其余人全部严阵以待,我甚至捞起一支没有子弹的长枪冲他瞄准。

    彼此间有十来米的距离,青烟尚未散去,光线也很暗淡,谁也看不清谁的脸。但我能感觉到,在我们警惕他的同时,他也在防备我们。

    我把手电交给萧一笑,端着长枪慢慢向他靠近,对方的轮廓在逆光中渐渐清晰。是个男子,身高一米七五左右,年龄不超过40岁,身形利落骨骼清奇,即便不是部队出身也是经常习武之人。

    见他手无寸铁,我略略感到安心。距离只剩两米左右,我刚打算来个先发制人,对方竟毫无征兆地跳起,还没看清他的动作,手中的长枪就被踢飞了!几乎在同一时刻,右肩重重挨了一脚,我在空中旋转720度趴在地上,摔出个十分难看的姿势。

    不等我反应过来,对方又一脚落下,只听冷风簌簌,似有千钧之力,我赶忙滚到一旁。尚未喘出一口气,对方又一个横扫,大有断木截桩之势,我右手撑地,紧急来个后空翻得以躲过。单膝跪地未及站起,又有一股凉风冲鼻。我想:完了,破相是轻,弄不好得残废!

    万分危急中,天佑出手了,稳稳接住了那纪重拳,我终于免遭皮开肉绽。凭良心讲,我必须对天佑感恩戴德,他多次在危难时刻出手相助,若没有他,我可能已经投胎转世几个来回了。

    像他这种英武过人、样貌也不差,还懂点茅山术的完美青年,我要是女人绝对会以身相许,就算他结了婚,让我做小三也可以考虑!

    天佑起初攻势凌厉,没过十个回合便处于下风,这令我感到惊诧。陈默和萧一笑他们已经赶上来,手电光柱纷纷笼罩他们。

    在看清对手的相貌后,我惊得差点叫出声来,因为那个身手极好的家伙顶多不到二十岁,生得眉清目秀,穿一身粉红色立领短袖和白色休闲长裤,若不是溜着黄尖的碎发和平坦结实的****,还以为是个女孩!

    人鬼已分,善恶难辨,何况我急需找回刚才丢失的面子,也顾不上什么江湖规矩,重新加入与天佑并肩作战。

    我们拿出平时训练中最佳的状态,步步紧逼招招凶猛,而对方轻盈得就跟一张纸一样,飘飘忽忽闪烁不定。我们累得气喘吁吁,却始终像是铁锤砸柳絮,虽然迫使对方无法近身,却也未能占到他丝毫便宜。

    转过头,我喊得有些气急败坏:“看什么热闹,上啊!”陈默和萧一笑对视一眼,绕到对方背后发起攻击。在我们捕猎般的围攻下,男孩终于力不能敌,最后被以多敌少地制服了。

    我劈手揪住他的衣领,用审犯人的口气喝道:“什么人,老实交代!”对方先是一怔,尔后理直气壮地回答:“中国人。”

    这个答案叫我们有点哭笑不得,敢情他把我们当做鬼子了!不过,就我们这身行头,旁人若是看到,不当做鬼子也会视作妖孽。

    在我的继续审问下,男孩说了自己的身份,原来他就是那个赶尸老道的孙子!

    正所谓不打不相识,了解情况后,双方互致了歉意。据男孩讲,他叫马亮,身上的功夫是他爷爷教的。他还说,之所以到这儿来,也是他爷爷的安排。他爷爷知道我们进了山洞,怕出什么事,就让他父亲来把我们劝出去,而他父亲临时有事脱不开身,所以让他来了。

    听完他的话,我暗自啧啧称叹:这小子年纪轻轻竟有如此好的功夫,看来那疯道士本领更是不简单,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刚才那番打斗把曹阳都看傻了,他居然强撑着伤痕累累的肢体,非要拜马亮为师不可,弄得人家很不好意思,最终想个办法给搪塞开了。

    在马亮带领下,我们很快逃出基地,进入一条冷森幽僻的隧道。按马亮的说法,这条隧道可以直接通往暗河上游,比从主通道走出洞穴能减少一半路程。

    走着走着,隐约听到一阵“”的响声,同时觉得头顶有些异样,仰脸望去,正巧一滴黏液垂落,粘在眼皮上方,我本能闭上了眼睛。刚嗅到一股酸腥刺鼻的气味,耳边便传来萧一笑拉紧声带的惊叫,和其他人加强戒备的剧烈骚动。

    慌忙睁开眼,我看到洞穴顶端趴有一只半人半兽的怪物,约两米长,通体为茶棕色,上半截肢体跟人类接近,只是脑袋呈半骷髅状,口中生出两颗弧形獠牙,鼻翼两侧各有一条半米多长的触须;从****往下逐渐呈昆虫特征,背部隆起如盾,覆着两扇皱巴巴的羽翅,中间两只腿颇似弯曲的竹节且长满绒毛,后端两只却又像腐烂的人腿,身体呈甬状,拖着两条利剑般的尾巴。

    人形蝼蛄!这是我对它的直观印象。(未完待续,)

第三十八章(囤尸之地)

    那东西扬起丑陋狰狞的脑袋,口角淌出乌黑的黏液,中间两只脚前后扒拉着,仿佛随时要发动攻击。我们几乎手无寸铁,面对如此穷凶极恶之物,只能纷纷往后退。可要命的是,退路早被它的同类封死,黑森森一大片彼此摩擦互相纠缠,仿佛在窃窃私语,商量着如何分享这顿送上门来的美餐。

    蝼蛄,常栖息于平原、轻盐碱地以及沿河、临海、近湖等低湿地带,特别是砂壤土和多腐殖质的地区,在北方尤为多见。作为重要的田间害虫,我小时候还亲自捕捉过,所以对其体貌特征非常熟悉。它们喜欢在夜间和清晨活动,潜行土中,形成隧道,使作物幼根与土壤分离,因失水而枯死。

    所以,看到那群怪物,我立刻担心是不是误入了蝼蛄窝。后仔细一看,才发现四周全是坚固的沉积岩。沉积岩是暴露在地壳表层的岩石在地球发展过程中遭受各种外力的破坏,破坏产物在原地或者经过搬运沉积下来,再经过复杂的成岩作用而形成的岩石,其坚硬程度可想而知。如此硬物,它们再怎么凶猛也难掘进半尺,更别说在里面安家落户。

    但也不像地下水溶蚀的结果,唯一的可能是人工开凿。萧一笑曾说,这口洞穴开凿之初是用于建造李元昊的陵墓,后来被李德旺改为西夏离宫。那么,该洞穴应属于主通道的一条分支,只是由于某种原因后来被荒废。而这些蝼蛄大概从别处游窜过来的,恰巧与我们狭路相逢。

    人是万物之灵,再凶猛的动物也须避让三分,所以,很少有动物主动攻击人的事例。这也就给了某些人在强兽面前外强中干的行为基础,一旦遭遇威胁,他们首先想到的不是主动退避,而是一番恐吓把对方驱走。正出于这样的思路,陈默从地上抄起一块岩石,摆出准备投掷的架势。

    见此情形,马亮立即冲他喊道:“别乱来!”可惜已经晚了,陈默已经“戳上老虎屁股”,人形蝼蛄龇起獠牙发出沉闷的怒吼,继而卷起一阵腥风扑来,陈默本能地俯下身双手护住脑袋。人形蝼蛄闪电般从他身上擦过,同时尾巴划上洞顶,呼啦啦落下一堆碎石,我们惊慌失措地缩到一块儿。

    烟尘淼淼中,人形蝼蛄挺起上半截身躯,凶狠地冲我们咆哮两声,又回头看着不远处的陈默。后者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从肩膀到上臀的衣服完全撕碎,脊背留有几道深可见骨的抓痕!我们全都战战兢兢,小心呼吸着带有浓重粉尘和血腥的空气。

    人形蝼蛄用触角碰碰陈默的后脑勺,张开大嘴。我喊了一声,并用手电朝它摇晃。果然,人形蝼蛄抬起头,丢开陈默冲我扑来。就在它湿冷的触角戳上我额头的同时,马亮摸出一包粉末状的东西撕开甩将过去,眼前腾起一股红色的烟尘。人形蝼蛄沾着那东西,跟触电一样立刻跳出几米之外。

    马亮又取过系在腰上的一个小包,掏出几根灰白色的短棒,沿地面裂缝插成一排,口中念了什么咒语。人形蝼蛄变得暴躁不安,它身后的那些同类也显出十分畏惧的样子。一帮怪物跟我们对峙几分钟后,在最大那只人形蝼蛄带领下拖着剑尾离开。从它们不断回头的动作看,心中颇为不甘。

    天佑和萧一笑把陈默扶起来,后者双目紧闭脸色惨白,嘴角躺着血。天佑摸摸他的鼻息和脉搏,有些凄哀地看着我:“头儿,吊丧鬼不会就这样挂了吧?”我心里一凉。马亮蹲下身,翻开陈默的眼皮看了看,用两根拇指按压了他的百会,淡淡地说:“是剧痛引起的休克,没什么大碍。”

    我长出一口气。马亮看看陈默的伤口,又看看曹阳,转头对我讲:“再走四五里地就到我家了,你们可以歇歇脚,顺便吃点东西,然后让我爷爷给他们治一下伤,拔出里面的尸毒。”

    “谢谢,谢谢!”我捉住他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他往后退了半步,抽出手脸也红了。我心想:我又不是女的你紧张什么。萧一笑干咳了一声,我才注意到,自己在仓库里弄得满身污秽,难怪人家会躲着。

    我既尴尬又窘迫,一时不知该怎么说,正好看到他手上沾有红色的粉末,因此问道:“你刚才撒的那包是什么玩意儿?”马亮弹着指尖的红粉:“是朱砂和蟾酥,那些怪物最怕这东西。”说到人形蝼蛄,马亮反而比我更加不好意思:“那怪物以腐尸为生,只要不招惹它,一般不会攻击活人。由于是条进道,每次进山洞我都会从这走,也就难免跟它们碰上。它们很怕我的,可是你们跟我不一样。…都是我一时疏忽,忘了提醒你们。”

    他所说的“不一样”,应该是指他有一定“法力”,而我们没有。如此一来,这个时尚漂亮的小伙竟也是个“假道士”,他们马家还果真前仆后继一脉相传。只是搞不懂,他们世代袭成这类毫无收益的工作,目的是什么,难道只为学雷锋做好事?支持国家的公益事业?

    停了停,我又指着地上的短棒问:“这个是桃木棍吧?”“不,是生鸡骨。”作答的是天佑,他端出名门正派的气场和能量,以彰显自己才是茅山教的正宗嫡传(虽然未正式接受祖父衣钵),“鸡,在茅山术中是处男之外是阳气最强的生物,鸡血、鸡骨在鸡死后一到两年内阳气都不会散。所谓‘杀鸡给猴看’,并不是说猴子看到鸡被杀死而感到害怕,而是让猴子感受那股强大阳气突然消失的惊悚。所以,在茅山术一些驱邪避鬼的阵法中会经常用到鸡骨。”

    “祛邪避鬼?”我仔细回想着人形蝼蛄的样貌特征,“难道刚才那东西”

    马亮刚启口,天佑再次抢了他的词儿:“它们确是一种生物,这点毋庸置疑。不过不是一般的生物。因为长期生活在腐殖地,甚至在人体躯壳内繁殖、生长,其组织结构和生理特征渐渐与人类尸身相融,最终成为我们看到的那样子。哦,这种原理就跟中药材里的冬虫夏草差不多。”

    “同时,人是唯一有意识的生物,按《茅山志》里的说法,人死前如果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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