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路人女友-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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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阳台,我忍不住还是点燃了香烟,而这时孙真真也与我并肩站到了一起,我看眼下编织成乱麻的生活,她看车水马龙中另类的风景。
一丝带着寒意的冽风掠过脸庞,吹起她眼前的发丝,而我指尖的烟灰也随着寒风化为尘埃,彼此沉默了许久,孙真真轻仰目光注视着我,说:“老大,你是不是很希望我打掉这个孩子?而今天来找我,也是你的目的?”
我在寒风的冷冽中继续抽着香烟,潜意识中我是不希望她打掉这个孩子的……
这时孙真真眼眶中已经泛起了泪雾,低下头哽咽的抚摸着自己的腹部对我说道:“我知道自己的决定有多愚蠢,可是这毕竟是我自己的骨肉,我真的很想留下这个孩子……我虽然给不了他(她)富裕的生活,但一定会用尽所有的爱去爱护他(她)的,我舍不得这个孩子……”
我感受到自己的心脏在剧烈的颤抖着,如果孙真真此时已婚、或者寻找到身边的另一个伴侣,我当然希望她能把这个孩子生下来,但现在的状况非比寻常,我想象不到当孩子懂事以后,向她询问自己的爸爸是谁时,最终得到答案的那种绝望眼神,还有在学校受尽同学嘲讽的愤怒,这样极度会让孩子产生自卑的心理,以至于留下阴影很不利于他(她)的成长;对孙真真不公平,对孩子更不公平,我想如果这个时候孩子能懂事,他肯定不愿意出生在这个充满痛苦的世界中,饱受人世间的折磨。
最终我再次吸了口香烟,把那带着压抑的沉痛吐出去,才说道:“你没有给孩子选择的机会,又怎么知道有了母爱而缺乏父爱的他(她),是否会幸福呢?如果孩子一早知道自己出生时并没有父亲,那么我想他(她)肯定宁愿在无意识中,死去!”
“孩子不是没有父亲……”
“但他会认这个孩子吗?”
孙真真保持了沉默。
看着孙真真那泪水如脱线的风筝般滑落,我猛地一咬嘴唇,轻轻搂住了孙真真的肩膀,道:“把孩子打掉吧……不要耽误了自己,又把痛苦留给了孩子!”
孙真真痛苦的凝望着我:“难道就只有这一条路可以走了吗?”
我狠狠咽着口水,却再没有勇气去回答她的问题……此时我多么希望自己与孙真真仅仅只是陌生人之间的那种关系划清界限,这样以来我就不用为了她的事情而纠结,更把自己浑身上下染指上罪恶。
她紧紧拥抱着我哭泣,而我所能做的也仅仅只是把自己的肩膀借给她依靠,痛苦又无奈的看着她抽噎,看着她绝望而泣却无能为力……但为了她未来的路途,我不得不让自己变为罪人。
最终,孙真真同意在一个星期之后跟我去医院做掉孩子,而在我从她所住的公寓离开之后,整个人如同丢了魂魄般,我把车子开上了绕城高速,已经习惯了用这种刺激的方式来放空躯体,放空灵魂,在那条延绵无尽的道路上。
在夜幕降临之前,我在不知不觉中把车子开到了西塘古镇,又没有任何理由直接去到了那条古桥,因为站在桥上拥有空阔的视野,所以我很喜欢这个地方,站在卧龙桥上望眼看去,似乎能看到伸手可触的天际,但实际上又触不可及,我不知道自己的痛苦源于何处,只是莫名的焦虑,而往往让自己的视觉得到放松,也是我习惯性放松精神的一种方式。
站在古桥上我不知道自己抽了多少根香烟,也不知道自己承受了多少寒风的袭击,拥挤的人群中,我似乎看到了那个人的身影,她穿着粉红色的羽绒服,手中拿着两支粉红色的棉花糖。
我很是诧异远在北京的苏曼怎么会突然间出现在西塘古镇,但就在我失神的一瞬间,她的身影彻底消失在了我的视线之中,我慌忙起身去到她之前所在的位置,但绕遍大半个西塘都没能再看见一次她的身姿。
回到桥上坐了下来,我再次点燃了香烟,难道是我自己昨天喝了酒,又加上夜晚睡眠质量不足,导致的精神疲倦而产生了幻觉?
我将那浓浓的烟雾吐在湿润的空气中,为了证实自己是否眼花,我很快便拿出手机给她发了一条短信,问道:“你在哪儿?”
苏曼似乎一直将手机带在身边,我的短信才刚刚发出去不到一分钟,她很快便回复了我,说:“工作啊,怎么了?”
“你在北京?”我咽着口水问道。
“不然你认为我在哪儿?”
我狠狠抹了抹脸,这才发觉刚刚那真的只是自己所产生的幻觉而已,很快之后,苏曼又给我发了条短信,道:“你在哪儿呢?听樱樱说你的公司还有几天就可以运作了,办公区域在哪个地段?”
“在郊区的一座废弃仓库,重新装修了下,先凑合着用!”
“哦……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我将指尖的烟灰掐灭,并不太愿意跟苏曼在工作上做太多的交流,于是回复道:“没什么需要帮忙的,公司正常运转……”
这一次等了许久,苏曼回复了我一条很长的短信:“我最近在网上看到了真真店里的消息,挺意外的……只是好像似乎效果不太明显,对于传统餐饮来说,餐饮业已经进入到白热化充分竞争时期,同质化的产品、同质化的服务,那种妄图随便开个店就赚钱的时期已经成为过去式了,而低价餐饮是餐饮大忌,虽然陆氏资本雄厚,但没有哪个企业会做亏本的买卖……听说陆氏这个店已经搭进去快三百万了,内部现在对这个店产生了很大的意见冲突,只要你们在坚持不到两个月,在这两个月内他们的资金消耗可能会破五百万,到时候陆氏不得已就会撤下这家店……”
在我还未将苏曼的短信看完,我似乎又在人群中看到了那个穿着粉红色羽绒服的身影,而且千真万确这一次绝对没有花眼,为了证实自己并没有看错,我赶紧将手机放进口袋里,快速朝着她所在的方向走去。
___说实话,大家不要嫌我啰嗦,我很感谢读者们在我qq上留言支持我,谁没有自己的生活,难道更新慢,就不能写小说了吗?写的越多拿的稿费越多,没人跟钱过不去,只是不愿意水……我满足现在的生活状态,一个咖啡店,一把吉他,每天交往各种各样的朋友,闲下来写小说给喜欢我故事的人看,对于我来说没有读者,只有朋友,只是我用自己的文字分享所见到的的故事,这本小说有一部分都是自己朋友身上发生的事情……谢谢支持,希望大家不要怪我啰嗦。今天比较晚了,明天要早起,下一更放到明天下午更新,不出意外的话,明天夜里还有更新。不固定的更新持续到三月底,请大家谅解。不是每本小说都有人用心去写。大多数的作者都不知道自己在写些什么,我不喜欢去比较,但也不一定就比别人差。如果等的着急,我有时间的话,也可以跟我讲讲你们的故事,谈谈心,我很随性的一个人。
第204章 丢了佛珠
在我临近苏曼只有不到十米距离的时候,我停下了脚步,而且十分确定眼前的这个女人必是苏曼无疑……
我在河边的一颗杨柳树旁依靠着,看着她来回穿梭在各个商家,并不时拿起头饰试戴在身上的姿态,我再次掏出了手机,快速编辑短信问她道:“你现在还没下班吗?”
我轻轻扬起嘴角偷窥着苏曼的一举一动,很快我发现她从手提包中取出了手机,似乎是在审读我给她发去的短信,只见她编辑了小片刻之后,在她放下手机的同时,我这边的短信震动铃声也已经同时开始。
她回复我说:“刚下班,准备去吃晚餐了!”
我看见她在河边的一条青石凳上坐了下来,心情也是莫名的一阵舒畅,于是无聊心作祟,继续说道:“你什么时候来上海呀,我现在特别无聊,真想去西塘转转!”
“西塘?为什么无聊了就想去西塘?”
“因为有一个笨蛋也在那里!”
当我给苏曼发完这条短信之后,我很快挪动脚步迅速朝苏曼靠近,趁着她编辑短信稍不留神的瞬间,我猛地用双手从身后捂住了她的眼睛,而她先是被我突然的举动吓的一惊,但很快便恢复了镇定之色,并抓住我的手腕儿用力往下一拖,一口便狠狠咬在了我的胳膊上。
我本来只是想单纯的跟她开个玩笑,却完全没有做好她会反抗的思想准备,被她这么一口咬下去,我失声顿时就叫了出来。
等苏曼松开我的胳膊之后,我这才怒视着她,问道:“你是属狗的吗?”
苏曼同样带着怒意不甘示弱道:“你是属鼠的吗?总在背地里偷偷摸摸的做事情!”
我捂着被苏曼咬过的地方,不愿意与她在这个话题上闲扯,于是在她的身边坐了下来,用肩膀碰了碰她,问道:“有些人不是说她在工作吗?怎么突然出现在我眼前了?”
苏曼斜了我一眼:“有些人还说他打算去西塘呢,怎么这么快就到了?”
我叹息:“有些人嘴里就没真话啊!”
“有些人也半斤八两……”
我起身朝苏曼伸出了右手,道:“把你手给我!”
苏曼警惕的看着我:“你想干什么?”
“带你去个地方!”
“喔!”苏曼轻轻应了我一声,而我在她将手递给我的那一瞬间,直接捋起她的衣袖,低头便一口咬在了她纤滑的皮肤上。
“王也,你个混蛋!”苏曼紧紧咬着嘴唇怒视着我,而我却小人得志般的笑了笑,说:“ok,这下咱们两清了……”
“王也!”
“干嘛……”
我突然下意识的发现苏曼带着寒意的视线始终盯着我的手腕儿,而渐渐的她很快收起俏皮的怒意,冷声问我道:“我之前在大理给你戴上的那串佛珠呢?”
当苏曼向我询问那串佛珠的去向时,我这才猛地想起来那次在大理寻找她的时候,她的确是送给过我一串佛珠,而至于那串佛珠的去向,我倒真是没有太多的印象,甚至根本不知道手链是在什么时候从我身边消失的。
在苏曼那充满压迫性的气势下,我支支吾吾半天,才说道:“忘了放哪儿了……”
为了怕苏曼生气,我又赶紧强颜欢笑安抚道:“不就一串手链嘛,我没有戴首饰的习惯,而且我本身又不信佛……”
苏曼眼眶突然有些红润了起来,她保持着沉默却好似是对我最大的惩罚,我有些茫然的摸了摸鼻子,又说道:“我知道这东西是你千辛万苦求来的……可丢都已经丢了……大……大不了我回去把家翻个底朝天也把它找出来就是了!”
为了担心这些话没有说服力,我又举起手说:“我对杨柳树起誓,如果我不把这手链找出来,下辈子投胎做老鼠!”
苏曼歪过头去不愿意再搭理我,而我的心绪却在此时变的无比忐忑不安,许久之后,苏曼终于指着旁边一个酒吧,对我说:“你进去把那个美女驻唱歌手的吉他借出来给我玩一会儿!”
我朝酒吧里看了一眼,不禁为苏曼的无理取闹而感到头疼,于是撇嘴道:“大小姐,咱们能不能不随便问人借东西啊?”
“你爱去不去!”苏曼带着情绪的说完,之后便再次对我冷眼相待。
我呆在苏曼的身边,一阵无奈的看着她,试图找个话题与她沟通:“你怎么突然来西塘了?而且来这边也事先也不跟我说一声!”
苏曼保持沉默。
“我晚上请你吃饭吧?想吃什么都可以……”
她继续沉默……
经过我长达十几分钟的劝导,她始终没有与我多讲半个字,惹急了还会用脚踩我,而这时我才知道原来她若真固执起来,也并不比孙天真差上多少,还是说这一特点本身就是女人的天性?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而此时也是酒吧正式开始营业的时间点,一般的酒吧几乎都是靠歌手那婉动的声线来吸引顾客,如若我在这个时候去把人家吃饭的东西借走,想想都是没有一丝的可能性。
最终,我在苏曼的固执下,被迫厚着脸皮去到了酒吧,但进了酒吧之后,我并没有先着急去跟歌手谈借她手中吉他的事情,而是要了瓶啤酒坐了下来,并不时用眼神的余角朝外去看苏曼那在人群中略显单薄的身影。
等到一批客人离开之后,驻唱的歌手也终于放下了手中的吉他休憩,我在这时突然起身来到了那个美女歌手的身边,尴尬的摸了摸鼻子,问道:“能请你……喝杯酒吗?”
我是一个不太擅长与异性搭讪的男人,当我来到那个长相还蛮清新的女歌手面前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只感觉脸上一阵发烫,特别是带着目的性接触她的时候。
“不好意思,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