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绝世美女校花老婆-第3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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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夫”心中发怒,脸上表情十分地狰狞,朝西门花海杀去。而这时,浪客剑心也动作起来,杀向西门花海。
西门花海苦笑了几声。回首过往,往事如风,历历在目。
二十年前,妻儿被杀之后,西门花海再没笑过。
可自从遇到叶轩以后,西门花海那张始终哭丧着的脸,终于有几分笑意。
西门花海很感激叶轩,无论在多么困难的处境,叶轩都先将西门花海的生死放在第一位。
西门花海,有时候会觉得,如果下辈子,他能投胎做个女人,那他一定会爱上叶轩。
人的感情很奇妙!
西门花海在妻儿被杀之后,忍受了一辈子的苦难,却在认识叶轩后,度过了人生之中最高兴的一段时光。
即使他现在,要死了……可在他的脸上,也满是笑意,他心甘情愿赴死。
西门花海望向叶轩,很高兴地笑了,旋即,他闭上了眼,说了最后一句:“叶老大,准备跑路吧!”
以前,都是叶轩对西门花海说:“准备跑路吧!”
这一次,终于轮到,西门花海对叶轩说:“准备跑路吧!”
很少有人懂得,这五个字的真正含义。
只有西门花海和叶轩才懂得,这五个字,是想让重要的,赶紧逃离危险。
是呀!
前面有危险。
“准备跑路吧”!
让重要的人“跑路”,而自己,却要只身一人,面对危险。
从前,是叶轩让西门花海“跑路”,叶轩孤独一人,去面对未知的危险。
现在,是西门花海让叶轩“跑路”,西门花海只身一人,去面对危险。
西门花海闭上了眼,脸上的神情很从容、淡定,直到……“胡夫”,浪客剑心等人杀至他的身前之时,他才猛地睁开了眼。
当他睁开眼的那一瞬间,一道剑芒,拔地而起,涌出千丈之高!
“我有一剑,名为藏锋,斩诛邪,逆苍天!”
西门花海的身影,彻底地被淹没字恢弘磅礴的剑势之中。
尔后,剑势“轰隆”一声,像爆发的火山一样,疯狂地从西门花海那只阴翳的右眼中爆涌了出来。
“轰轰轰!”
剑势像漫天而起的海浪一样,瞬间淹没整个地宫。
周遭岩石、山壁,只听“咔嚓”数声,被恐怖的剑势吞没,竟开始崩裂开来。
而“胡夫”,神色骇变,作为元婴境的至强者,他施展最强手段,在恐怖惊骇的剑势之中不断地反抗。
但那一道道剑势,就如同真正的海浪一样,一浪更比一浪强,一浪更比一浪高,任凭“胡夫”奋力反抗,却还是无法挣脱剑势的吞噬。直到,“胡夫”的身体,彻底地被剑势吞噬掉,“咔咔咔”数声,“胡夫”的身体被剑势搅碎开来,鲜血“嘣”的一声,四溅开来,十分地恐怖恕�
而浪客剑心等人,只不过金丹境巅峰的强者,在这股恐怖的剑势面前,更是像蝼蚁一般的弱小,根本毫无还手之力,瞬间就被海浪一般的剑势吞噬,碾碎成了血块。
在这一刻,在这浩大地宫中,到处弥漫着一股恐怖地剑势!
那些剑势很锋利,所过之地,都留下或深或浅的剑痕。
而在地宫中,满地狼藉不堪,到处都是鲜血,到处是剑痕,到处是剑势……场景,十分地恐怖。
在地宫之外,叶轩跪在地上,不断地哭泣,嚎啕大叫:“花海,花海!”
路易尔斯红肿着眼睛,站在叶轩身旁,他没办法阻止叶轩哭泣,更没办法懂得,在此刻叶轩的内心里究竟有多悲伤。
“叶轩,花海,已经死了。”
路易尔斯眼睛红肿,冷声说道。
“谁说他死了?”
叶轩猛地站起身来,冷冷地扫了路易尔斯一眼,随即,他上前将那地宫之门,直接推开。
地宫被打开的一瞬间,漫天而起的灰尘扑面而来,浓郁的血腥味,让人不禁作呕。
叶轩直接走进地宫中,到处弥漫着血腥味,空气中,还有些湿漉漉的血水,黏附在人身体皮肤上。
路易尔斯害怕叶轩出事,紧跟在叶轩身后。但当路易尔斯走进地宫后,脸上表情顿时大变,神色很难看。
这时的地宫,和地狱,恐怖没什么区别。
到处都是鲜血,和零碎的血肉,像被野兽撕咬过一样,人的身体全部变的破碎不堪,很难找到一具完整的尸体。
而那元婴境的强者“胡夫”,也被斩落了脑袋,脖子处的割痕,十分地平整,伤口还是“咕噜楼”地冒着鲜血。
路易尔斯在这地狱一样的地宫中找了很久,都没能找到西门花海的尸体。
如果路易尔斯没猜错,西门花海在释放出那股恐怖地剑势的同时,身体应该就被剑势给撕裂了。
“这一战,足以震撼整个世界了。”
路易尔斯内心里震撼至极,西门花海凭着金丹境初期的实力,一剑斩杀了九位金丹境巅峰的强者,和一位存活千年之久的元婴境至强者,这等战绩,放眼全世界,恐怕也绝无第二人能够做到。
“花海,真的死了……”
叶轩瘫坐在地,眼里的泪水,不断地流淌着。
“叶轩,别再伤心了。死的人,已经死了。活的人,还得坚强的活下去。”
路易尔斯走到叶轩身旁,轻轻地拍了拍叶轩的肩膀,安慰道。
“嗯?”
旋即,路易尔斯的眼睛猛地一亮,他快步上前,蹲下身子,从地上捡起一把赤红血剑。
“这把剑是?”
路易尔斯很疑惑道。
但这时,叶轩却是站起身来,将那把赤红血剑,从路易尔斯手中拿了过去,眼神很坚定的说道:“这把赤红血剑,就是花海的用精血骨肉孕养的藏锋剑。”
叶轩拿起赤红血剑,仔细地看了很久,才看到,在那把赤红血剑的剑柄之处,刻着四个刚劲有力的小字。
上面写着:“西门花海”!
“这剑,是花海唯一的遗物。看来,我以后要学着用剑了。花海的遗愿,是斩杀柳沧澜为妻儿报仇。两年半后,我会亲自登临蜀山,斩杀柳沧澜,完成花海的遗愿。”
叶轩眼神很坚定的盯着那把赤红血剑,很认真的说道。
“嗯!”
路易尔斯点了点头。
“路易,我想在这地宫中,待上一段时间。你先走吧!”
叶轩苦笑了几声,将赤红血剑收起,很认真的盯着路易尔斯,严肃地说道。
“啊?叶轩,你可千万别做傻事。”
路易尔斯闻言一惊,在这地宫中,什么都没有,该怎么生活。
“呵呵,路易,我不会做傻事的。我待在这地宫,只是为了参悟。等我参悟以后,自然就会离开这地宫。你先离开吧!日后,如果你有事,你可以先去华夏找我的朋友。”
叶轩眼神很坚定,已经下定决心,要在这地宫中修炼一段时间,说道。
“那好吧!”
路易尔斯很担心叶轩的安危,但看见叶轩执意如此,他也只能无奈地答应。
“嗯。你出去以后,就对外人说……叶轩死了。”
叶轩呵呵一笑,随即,他盘坐在地上,双眸缓缓地闭上,开始进入打坐状态,淡漠的说道。
“叶轩,你保重!我的好兄弟。”
路易尔斯流下了泪水,哭声说道,但他不再犹豫,直接离开地宫,将地宫大门彻底地关上,留叶轩一人待在地宫之中修炼。
ps:金字塔的情节,告一段落了,接下来,新的情节又要开始啦!
(本章完)
第637章 这个可以有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眨眼之间,半年光阴又过去了。
美国、纽约。
灯红酒绿的城市,钢筋水泥的建筑,宽广的街道,车水马龙,行人匆匆。
这是一座七星级酒店,名叫“蓝尔心酒店”。
这座“蓝尔心酒店”,一共有四百三十二层,高达上千米。
此刻,在“蓝尔心酒店”顶层,一家奢贵的牛排店之中,一位模样靓丽、穿着奢侈,举止十分地高贵优雅的女士,正在陪同一个衣衫破烂,脚上穿着一双露脚趾的拖鞋,模样有些狼狈不堪的青年吃晚饭。
“服务员,能给我一双筷子吗?”
青年招了招手,叫过来一位金发碧眼的女服务员,询问道。
这青年,头发像杂草一样,凌乱不堪,而且,还走在时尚(杀马特)的前沿,居然染着一头雪白色的白发,十分地晃眼,让人不禁嘲笑几声。
“先生……我们这里,是西餐厅,没有筷子。”
那金发碧眼的女服务员无奈地苦笑了几声,看向那白发青年的眼神中,更是多了几分鄙夷之色,但她专业的素养让她忍不住不笑,解释说道。
“是吗?没有筷子,那就请你给我拿来一根细竹子。”
白发青年摇了摇头,谁家的西餐厅,居然会没有筷子,真的是太不尊重华夏来的游客了。
“细竹子?”
那金发碧眼的女服务员明显一愣,但还是按着白发青年所说的去做,毕竟,顾客就是上帝这一点原则,在每一位身姿妖娆的女服务员脸上写着。
很快,那金发碧眼的女服务员,将一根细竹子,拿到白发青年的身前,一脸嫌弃的交给那脏乱不堪的白发青年。
“谢谢了。”
白发青年呵呵一笑,随即,将那根细竹子从中间“咔嚓”一声折断,拿在手中,开始吃那块看着很高端,实际上却嚼不动的牛排。
“哎,维嘉,我刚从埃及回来,你就给我吃这个?”
白发青年无奈地苦笑了几声,抬起头盯着坐在他对面的那高贵女士,轻声说道。
“唐总。哦,不,叶总。这里的牛排,已经是全纽约做好的了。”
那高贵女士明显一脸羞愧自责的神情,赶紧站起身来,走到那白发青年身边,解释道。
这一幕场景,看在其他客人的眼中,直接引起一阵喧哗。
毕竟,那女士是多么的高贵,而那白发青年,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而且,还留着很杀马特的白色头发,浑身上下衣服破烂不堪,根本看不出丝毫地尊贵和优雅。
用土话说,这白发青年,是个十足地吊丝,堪称吊丝中的战斗丝。
可如今,那高贵的女士,竟向那白发青年低头认错。
这让周围那些客人,都感到很诧异,诧异的同时,也感到很愤怒,实在是太欺负人了,还敢欺负美女,简直不可饶恕。
“我又没怪你。你看你吓的。”
白发青年笑了笑,将那块牛排推到旁边,并将“筷子”扔在桌子上,他眯着眼睛盯着身前的高贵女士,淡淡地说道:“维嘉,公司怎么样了?”
“叶总,您离开一年多了。这一年来,公司发展,势头正盛。这次您来美国,是为了接管公司吗?”
高贵女士莞尔一笑,疑惑道。
这位高贵女士,正是孟维嘉,当她得知叶轩要来,就赶紧梳妆打扮,硬是从一个暴力女,变成了一个温柔女郎,脚上那双高跟鞋,她真的穿不习惯,很想一脚把鞋跟踩断。
淑女!为了淑女!一切为了淑女!
孟维嘉保持着该有的耐心。
“公司就交给你了。我才懒得管,落得一身自在。”
白发青年呵呵一笑,仔细地盯着眼前这位曾经的女秘书,到了今天居然变成亭亭玉立的大美女了。
事实变迁……
这穿着破烂的白发青年,正是刚从胡夫金字塔地宫之中离开的叶轩。
在离开地宫之后,叶轩再三思考,还是打算继续外出游历,进一步磨砺意识,提升自身的实力。
因此,叶轩选择返回纽约,这座号称世界第一奢侈、第一繁华的城市。
叶轩进入纽约,就像一块石子,打进汪洋大海之中,暂时没惊起丝毫的风浪。但叶轩来纽约,就是为了在纽约,掀起一番风浪。
“叶总,您这次来纽约,要待多久?”
孟维嘉脸庞羞红一片,稍稍地低下俊美的眉梢,疑惑道。
“说不准!可能半年,也可能一年。反正,短时间内,肯定不会离开纽约。”
叶轩笑了笑,眼神很柔和的盯着低下头的孟维嘉,轻声说道:“维嘉,你是我的朋友,以后你还是直接叫我叶轩吧!什么叶总不叶总的,我现在听着很别扭。”
“好的,叶总。”
孟维嘉点头答应道。
“你看,你又叫错了。”
叶轩无奈地苦笑着。
“哦哦,好的,叶轩。”
孟维嘉赶紧改口道,其实孟维嘉很不习惯称呼叶轩为叶轩,毕竟,一直以来,孟维嘉都只是担任着叶轩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