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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6章

重生空间之光荣军属-第6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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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什么?我生的是女儿却抱了人家儿子是故意的?我就是故意又怎么样?我要是抱个女儿回去,还不让我家婆给溺死了吗?你们的心咋就那么狠毒,居然想让我抱个女儿回去让家婆给活生生溺死!”

    万处长很是无奈:“你的婆母重男轻女,你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或者去找妇女联合会,保住你的女儿。你婆婆重男轻女,并不代表你就可以偷别人的儿子。”

    曹兰英有些说不下去。

    “可是就算学军是姜兰生的,我也养了他二十几年,不能白白给了她姜兰。一年陪一万,我养了二十六年,你让她赔我二十六万!”

    “你这个要求没道理,你养了张学军二十几年,可人家姜兰也养了你女儿二十几年。更何况,姜兰两口子都是大学教授,除了工资没别的收入,你让他们从哪拿二十六万给你?”

    “没钱?没钱就别想要儿子!”曹兰英耍赖了。

    无论别人怎么劝,曹兰英就抱住一点,她养大的儿子,要么继续就这么着,为她养老,要么姜兰就必须赔给她二十六万,否则免谈。

    “你说什么?曹兰英要二十六万赔偿?”丁荣不敢相信地问。

    “不可能吧?”姜兰也是不敢相信。明明是对方偷走了她的儿子,她还打算看着她为她接生的份上,不追究曹兰英算了。可没有想到,自己不打算追究,人家倒不放过她了。

    家属管理处的万处长很是无奈:“她坚持这样认为,觉得她养大了学军,生恩不及养恩大,她要求你们过去跟她对话。”

    姜兰气愤得说不出话来。

    丁荣却冷笑一声:“就算要对话,也是去法庭对话。”

    万处长心中格登一下:“你要告状?”

    姜兰也是诧异地看着丈夫:真要告她?

    丁荣安慰地看了姜兰一眼:“不错,我要告曹兰英拐带人口。”

    姜兰想了一下,她想起了曹兰英虐待儿媳妇阿春和孙子阿正的事,说:“原本还想看在她养大学军的份上放过她呢,既然她不识好歹,那就告吧。”

    于是,丁荣夫妇告发了曹兰英。

    曹兰英接到传票,不敢相信:“他们居然告了我?我好象帮她接生,就算抱错了孩子,也不存在拐卖人口的行为。”

    万处长叹口气:“拐卖人口,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

    你当年趁着姜兰昏睡的时候偷走了姜兰的儿子,属于偷盗婴幼儿。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七种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本罪。”

    曹兰英还是想不通:“可是,拐卖妇女、儿童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啊。我又没把他们的儿子给卖了。”

    “拐卖人口罪也不能绝对排除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实施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万处长斩钉截铁地说:“你虽然不以营利为目的,但主观上实施了偷盗姜兰刚刚生下的儿子的行为,属于‘采用偷盗的方式使婴儿脱离其监护人的监护’的范畴,因此适用于此罪。”

    曹兰英傻眼了,她只以为,必须要把人卖掉得到利益才算得上拐卖人口罪,可没想到,自己偷了人家儿子,也算拐卖人口罪。

    她呆呆地:“你骗俺吧?”

    万处长却冷冷地说:“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型标准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要,我不要坐牢。”曹兰英害怕了:“你们快跟姜兰说,我把儿子还给他们,我不要他们的补偿了。让他们快点撤诉,要不然,俺就不把儿子还给他们了。”

    万处长见曹兰英到了这个时候,居然还想威胁丁荣和姜兰,都不知道她到底是从哪里借来的胆子。

    他淡淡地说:“本罪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八种,其中第八种就是采用偷盗的方式使婴儿脱离其监护人的监护,没有办法找到婴儿亲生父母,给被拐卖者造成终生遗憾的。

    你偷走姜兰女士的儿子,致使她的儿子脱离监护人的监护。如果给被拐人造成了终生遗憾。别说张学军同志会不会任由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就算能怎么样,如果因为你的原因让张学军认不成父母,造成了终生遗憾,你就算是情节严重的类型了。得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型或无期徒刑。你确定,你还要用不把儿子还给丁荣和姜兰来威胁他们吗?”

    曹兰英终于感到恐惧了,难道,姜兰真能告倒她?

    她惨白着脸,说:“俺要见俺儿子。”

    “张学军同志没空见你。”万处长说。

    “他不见俺?他为什么不见俺?俺三寸脚板把他养大”

第1257章 不认强盗做母亲

    第1257章不认强盗做母亲

    “别再说三寸脚板把儿子养大这样的事了。”

    万处长不屑地:“姜兰在生下孩子不久就被摘帽,回到原单位工作,如果不是你偷走了姜兰的儿子,他在母亲身边会得到更好的抚育和培养。

    相反,本应该属于他的资源,却被用到了你女儿身上。而他却被你强行带走,跟着你过苦日子。是你偷走了他,才造成他长期跟父母骨肉分离,你以为,他很想被你养大吗?”

    曹兰英哑口,的确,学军如果不是被她偷了回去,肯定就会跟着他那摘帽右派的妈妈回城里了。城里的日子,怎么都比她农村的日子好过。更何况,姜兰夫妻俩都是大学教授。

    哪怕是摘帽佑派,工资是少不了的。

    “那,我能要回我的女儿吗?”曹兰英终于感觉到了害怕,有点不甘地问。

    “这个话要问你的女儿。毕竟,你没养过她。”万处长说。

    “她肯定愿意跟我。”

    曹兰英以为,是她换了孩子,才让丁萍从小跟在姜兰身边,过城里人的日子,再怎么样,丁萍也会对她感恩戴德。

    更何况,她去找到她,她每次都能好好跟她说话,还给她买衣服,寄钱给她。

    只要女儿认她,把她接到女儿家里,她以后照样能过城里人的生活。

    只是,当丁萍被安排跟曹兰英见面时候,丁萍却说出了令曹兰英绝望的话:“我是绝对会认这个女人做母亲的。”

    曹兰英没想到,她寄予了厚望的女儿,因为她的交换,从小成为城里人,得到良好的培养和教育的丁萍,居然不愿意认她这个母亲。

    “女儿,你不能这样啊,你是妈亲生的孩子,你怎么能不认妈呢?不认亲娘,那是要遭天打雷劈的啊。”

    都说子不嫌母丑,女儿不认母亲,当场的所有人都用谴责的眼光看着丁萍。

    丁萍冷静地看着曹兰英:“我不觉得,我不认你会遭天打雷劈。因为,你并没有对我尽过一天母亲的责任。你只是生下了我而已。当年,当你将我抛弃在牛棚里的时候,我跟你的母女之情已经被你抛弃了。

    当年你带着我妈妈的儿子走了,牛棚里只剩下我妈妈跟我,而当时,我妈妈还昏迷着,你想过我们的安全吗?若是有野狗进入,我恐怕就已经被野狗拖出去吃掉了。或者说,来个不安好心的人,我跟妈妈都会遭殃。

    你哪怕对我一丝母女之情,你就不会放任我跟我妈妈在牛棚里,连门都不关。我妈妈说,要不是看牛的老伯路过那里救了我们,也许,我跟我妈妈都已经死了。

    我妈妈说,当初抱起我的时候,感觉不到母女的天性在,也是有过怀疑的,但她还是抱走了我。所以,是我的妈妈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只认我妈妈是我的母亲。

    至于你,当初遗弃了我,后来又没有对我负起过一天的母亲责任。你觉得你当得起母亲两个字吗?你只会利用我的身世来逼迫我,敲诈我,勒索我,你的行为跟一个强盗有什么区别?

    你作为我生身之母的那点恩情,早就在这些年你对我的敲诈勒索中还清了,我不会认一个强盗为母亲,我们两清了!”

    众人听着丁萍这一席话,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自己遇上这样的母亲,恐怕也不愿意认下一个生下来就遗弃自己,长大后又敲诈勒索自己的母亲吧?

    丁萍又说:“更何况,我现在已经结婚,按照传统的习惯,嫁出去的女,泼出的水。所以,无论任何情况,我都不会认你这个母亲。我妈妈愿意认我,我就认我妈妈为母亲,以后也只会孝敬她,如果她不愿意认我了,那就我最多就没有娘家了。”

    曹兰英听到丁萍的话,居然无法反驳。

    对这个一出生就被自己抛弃,没尽过一天母亲责任的女儿,她有什么立场要她认自己,接自己去城里的家中奉养?

    她不由悲伤起来:自己亲生的女儿不愿意认自己,而不是自己亲生却是自己养大的儿子也不愿意见自己。

    虽然,她在农村还有一个女儿。但那个女儿已经结婚了,农村人还真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她以后怎么办,谁来帮她?

    想来想起,她觉得还是儿子好说话,因此,她在去服刑之前,在看守所哭天叫地要见儿子。

    不过,完成任务回家的张学军同志听说了整个事情之后,还是去见了她。

    一见到张学军,“儿子儿子,你终于来见我了,儿子,你快救妈出去。”

    张学军眼神复杂地看着这个养大了自己的女人不说话。

    “儿子你说话呀,儿子你快告诉他们,你当的官有多大,你能保住妈对不对?你快告诉他们,放妈出去。”

    张学军憋了很久,才憋出一句话:“你为什么要把我从母亲身边抱走,让我跟父母骨肉分离?”

    小时候,张学军最恨的就是他出生的家庭,父亲是个酒鬼,还是个赌鬼,不但经常打母亲,还时常打他。

    有时候,还用很陌生的眼光盯着他,那目光,还带着厌恶。

    他应该早就知道,自己不是他的亲生儿子吧?从他懂事起,他就没有从父亲那里得到过一点父爱。

    而母亲呢?她生性自私,软弱,最重要的是,她没有将他当回事,在父亲身上受了气,就拿他出气,稍不如意就打骂他,他很小的时候,就带着妹妹,稍微大一点点,就扛起了家里所有的家务活。

    别人都说,他们张家男孩当女孩养了在农村,哪个家里都是女孩子干家务,但他们张家,家务都是他做的。

    曹兰英无法回答张学军的话。

    “我小时候,你们对我非打即骂,一直没怎么将我当回事,就是因为我不是你亲生的吗?”张学军又问。

    曹兰英差点点头,但还是忍住了。是的,她虽然将张学军带了回去,但不是亲生的就是不是亲生的,她无法对他亲得起来。

    后来她又生了个女儿,便借着哥哥比妹妹大,要让着妹妹为由,把家务都推到儿子身上。

第1258章 判了五年

    第1258章判了五年

    张学军又问:“你既然不喜欢我,又为什么要把我偷走?你既然把我偷回来了,为什么又没将我当儿子看?甚至,你当年连书都不想让我读?”

    当年,他读完小学,妈妈就想让他不读书,在家干活了。他是六岁开始读书的,五年小学毕业,也才十一岁而已,哪家的孩子十一岁就不读书了呢?是他坚持要读,并保证读到初中就不读了,才允许他继续读下去。

    还算好,他读初中的时候,部队拉练到他们村里,他跟着小伙伴们去看热闹,表现出了特别的能力他的弹跳力非常好,速度特别快,被部队领导发现,将他特招进了部队。

    他记得,当时他妈妈坚决反对,但他实在太想离开家,又将自己一直隐瞒的一项能力暴露了出来他的眼睛能看到很远。

    目前,在医学上使用远视力表检查裸眼视力,只要在5米远的地方,每只眼睛均能看清1。5的视标,就认为是正常视力。这个要求并不高,实际上,有相当多的人,在6米处也可以看清1。5,此时的视力为1。8,还有一些人,在7米远的地方仍然可以看清1。5,此时的视力为2。1。

    他的视力有多好,他自己一开始也没注意,直到有一天,有同学一个信封插在黑板下面。张学军站在教室的最后面,却能看清楚黑板下面插着的信封上的钢笔字。

    钢笔字绝对比视力表上的视标要细,而他们所在的教室,是那种能坐六七十多个同学的大教室,从教室后面到黑板那里,至少有**米远!

    部队的首长马上给他测试,结果,他的视力,超过了3。0!

    不仅是视力,张学军的听力范围也是普通人的三倍。

    于是,尽管他妈妈反对,他还是被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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