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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0章

重生日本做游戏-第4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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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理,头领聚落的所有人,居住的房子都是锈迹斑斑的汽车。只住不开,是因为没有汽油罢了。

    他们为什么用冷兵器,为什么步行说清楚了。

    至于他们为什么穿兽皮,原因也比较简单。

    一是旧时代已经过去两百余年了,旧的工业体系早就崩溃,且无法恢复。

    二是旧时代的衣服,不能够阻挡辐射。

    三是旧时代的衣服,不能当最后的口粮。

    在头领思考的时候,除了那头正在啃食老头狼尸体的混种狼,其它的混种狼已经都被消灭了。

    黑衣男看着将要吃完头狼尸体的混种狼皱了皱眉头,狙击枪拿起又放下。

    他不太确定手里狙击枪的子弹,飞跃了上千米的距离后。能否对这头体型硕大,至少有四十公斤的混种狼造成有效伤害。

    要不要跑?

    他想了想。

    救人是救人,但有可能让自己受伤,就是另一回事了。

    不管旧时代,还是新时代,受伤都会死人的。

    唯一不同的是,旧时代医疗条件比较好,受伤后存活率比较高,新时代环境恶劣受伤了更难活下来罢了。

    混种狼吃完了头狼的尸体了,它转过头,恶狠狠地盯着黑衣人的方向,极速的跑了过来。

    从它奔跑的姿势能够看出,它用力过猛,还并没有适应变得更强的身体。

    黑衣人看到它朝自己跑来,扔下狙击枪,从双腿的外侧各取出一把铁管手枪。翻身滚了起来,然后开始迎着已经变种的混种狼跑了起来。

    头领看到了袭击者的身影,他奔跑的速度,比他想的更快。

    难道他不光加强了感知,以及射击专精,还点了敏捷?

    他太强了。

    头领越来越觉得这个黑衣服袭击者的突然出现,并不一定是一件好事。

    黑衣人之所以朝着变异混种狼奔跑,是因为他手中的铁管手枪,威力和射程都有限,如果不能近身,打多少枪都是白打。只有距离足够近,才能造成足够的伤害。

    一千米,五百米,两百米,一百米……

    变异混种狼和黑衣人继续朝着对方奔跑。

    五十米,三十米,十米……

    黑衣人在他和变异混种狼的距离到了十米之内,才开了第一枪,接着是第二枪,第三枪。

    这三枪开的很快,他俩的速度也很快。

    三枪过后,他和变异混种狼几乎贴到了一起。

    变异混种狼长着血盆大口朝他跃来,他鞋底一拧,整个人贴着变异混种狼朝旁边弹去。

    “砰!砰!砰!”

    又是三声枪响,黑衣人就不再开枪,开始转身逃跑了。

    变异混种狼,已经完全被这六枪击中,愤怒的追逐着黑衣人。

    虽然看似它差一点点就能追上,但是它身上的六个枪眼,却因为剧烈运动,而涌出鲜血。

    最后,它失血过多,活活被黑衣人溜死了。

    黑衣人解决掉了最后的混种狼,走到了山洞前大声说道,“你们可以出来了,混种狼都死了,你们现在安全了。”

    战士们看到了他的强大,手里握着狼牙棒戒备着。

    头领挺身而出,用不太流利的通用语说道,“感谢勇士救了我们,请问您叫什么名字?”

    黑衣人摘下墨色镜片的风镜说道,“叫我林好了。”

    动画,完。(未完待续。)

第九十五章 蛮荒海岸

    微风轻轻吹过,空气中飘荡着血腥的味道。

    沉默了一阵。

    头领把手探入口袋,拿出他那把珍藏许久的十毫米手枪,双手捧着说道,“感谢您杀死了那些混种狼,救了我们,这把枪是报酬,请您收下。”

    林的手从枪柄上离开,对面的数个狼牙棒也稍微低垂了一些。

    虽然他刚刚没有感受到聚落头领的敌意,但谁知道他是不是一个伪装大师,能够没有丝毫杀意的从口袋里掏出一枚手雷,或是其它什么大杀器,送自己上西天。

    在这个新时代,如何小心都不过分。

    林看着表达善意的头领,以及他身后还抱有敌意,神色戒备的战士说道,“你的枪我就不要了,麻烦你们把这些混种狼的尸体集中一下,我需要他们身体里的弹头。”

    头领闻言转过头,用聚落语说了几句,大多数战士四散开去收集混种狼的尸体了。

    林站在头领的对面,低头数着手中的狙击枪弹壳。刚刚他击杀狼群的时候,没忘把弹壳捡回来。

    “您真的不要么?”头领确认道。

    在他看来,手枪是颇为贵重的物品,然而,这个救了他们的黑衣人却不要,他是不是有什么别的企图。

    他哪知道,他这把十毫米手枪,在林的眼中,和一块废铁差不多。枪械很娇弱,需要时常保养和校准。

    头领也许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保养和校准,也许他根本不具备这方面的知识。在他看来,枪械只要上了子弹,再按下扳机就能打死人。

    他殊不知没有经过包养的手枪,忽然发射子弹更容易伤害到射击者本身,没有经过校准的手枪,压根没人知道子弹会射向哪里。

    “不要,把那头变异混种狼给我就行。”林说道。

    他知道自己不要点什么,头领是不会安心的,新时代好心人不多,好心可是会被怀疑的。

    头领听到这句话,显然放心了一些。他点了点头说道,“这是您应该拿的。”

    午后阳光猛烈,聚落战士们的兽皮和林的黑色战衣,都能有效阻挡来自太阳的辐射。

    三十多头将近四十头的变种狼尸体堆成了一座小山包,皮肤红色且无毛的他们,看上去有些吓人。

    天空中几只硕大的秃鹫在盘旋,它们在窥视混种狼的尸体,想要伺机饱餐一顿。

    一名聚落战士手持狼牙棒,站在头领旁边,戒备的看着取弹头的林。

    三名战士仰着头,手中拿着弓箭,防备着天上的秃鹫。

    最后的两名战士,收集荆棘荆棘的枝条编制成网,打算用它把混种狼的尸体拖回去。

    出来打猎几天了,想来聚落里留守的妇孺也很饿了,把这些混种狼尸体弄回去,能让他们饱餐一顿。

    当然,不光能饱餐,还能用它们的皮制成衣服,膀胱制成水袋,把吃不完的肉捣成肉酱,灌入肠子中腌制,与其它的聚落交换物品。

    头领身边防备着林的战士,就是那名吃了霸力丸的战士。

    此刻霸力丸的效果已经失效,他的肌肉恢复的正常样子,但他脸上的表情却颇为狰狞,隐隐有失控的兆头。霸力丸的副作用开始起作用了。

    林把所有弹头都取出来,扔入随身携带的小瓶溶液中浸泡。

    做完这些的他,抬起头对着头领说道,“如果你信得过我,当你身边这位战士,觉得难受的时候,就用刀挑开他的血管,让他流些血。虽然这会让他有些虚弱,不过我相信这会让他好过不少。”

    真的?

    头领疑惑的抬起了头,忽然他想起聚落中人生病了,巫医通常的治疗手法也是放血。虽然死去的不少,但存活下来的也不是没有。

    以他的知识,想到这里,他已经知道这个法子估计有用,要是小时候的自己知道多好,那名勇猛的战士,就不会死了。

    “谢谢。”首领感谢道。

    “不用谢,你们保重,我走了。”

    头领听到了林的声音,抬起头却发现扛起变异混种狼尸体的林,已经走远了。

    林背着变异混种狼的尸体,匀速的跑了五公里的距离。

    他将变异混种狼的尸体放下,收集一些枯枝,生了堆火,打算就在这里把它烤熟吃掉。

    在新时代的野外,锐利的感知,敏捷的身手,是能够存活下来的两大要素。

    想要足够敏捷,负重就要尽量的轻,随身携带的东西,要尽量的少。像是变异混种狼尸体这种东西,还是吃掉比较好。

    去掉内脏,没有任何佐料的烧烤。

    肉的颜色变了之后,林就开始吃了。二十分钟的时间,原本四十公斤大小的变异混种狼,只剩下了一堆骨架。

    继续赶路。

    在他走后,天上的几只秃鹫俯冲下来,争抢着吃掉变异混种狼的内脏。

    它们飞走后,变异混种狼骨架也被拳头大的蚂蚁搬走回巢穴。

    微风吹过荒原,枯草随风摇曳。

    荒原空荡荡,四十公斤的变异混种狼好似从未存在过。

    旧时代的灭世之战,核弹乱舞,摧毁了人类文明的同时,也改变了地表世界。诸多生物为了适应新环境,纷纷开始变异进化。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来不及进化的已经死去,活下来的都是强者。

    比较幸运的是,虽然环境发生巨变,但远离核弹中心爆炸位地区的变异生物,仅仅是变异了而已,身体并不蕴含辐射,可以放心食用。

    尽管林有明确的目的地,但他奔跑的路线,却不是一条直线,他不时会绕几个弯。这往往是因为,如果直线通过,会进入某些凶猛野兽的领地,引得它们攻击。

    为了避免麻烦,他会踩着它们的领地边缘路过,而不是进入他们的领地冒犯它们。

    他不是怕这些凶狠的有些可爱的小动物,他只是不想浪费时间和弹药。

    在新时代,虽然枪械很好用,威力很大,但是想要补充弹药,却是一件麻烦事。

    继续非直线的匀速奔跑。

    终于,林的视线内出现了一道长长的海岸线。

    蔚蓝大海与金色沙滩交接的海岸线中段,有一座中等规模大小港口。

    港口锈迹斑斑,残破不堪,两百余年没有维护的它,早就停不了船。能看到的船体,都是旧时代的沉船。

    这里就是林的目的地。

    小点一样的港口逐渐扩大。

    看近实远,又跑了半个小时,林终才于来到港口的棚子前。

    一名留着络腮胡,手中拿着鞭子,带着一顶牛仔帽,监工模样,体型壮硕的中年大汉看到了林,爽朗的笑道,“兄弟,欢迎来到蛮荒海岸。”

    “带来了吗?”巴皮问道。

    “带来了,两片辐特宁,四百瓶盖。”林从战术背包中掏出药瓶递给巴皮。

    巴皮放下鞭子,一只手接过药瓶,另一只手拎出一袋瓶盖。

    林接过袋子,打开看了一眼说道,“瓶盖多了。”

    巴皮倒出一片辐特宁,仰头咽了下去说道,“没多,我有一件事儿要委托你,那几个孩子,最近行为有点怪,这几天晚上帮我看住他们,他们好像有些小动作。

    他们看我看的太紧,我自己盯不住他们,我只要一动他们就立刻装的老老实实。

    拜托了,蛮荒海岸这么危险,我怕他们闯祸,丢了自己的小命。”

    落日半沉入波峰泛起白泡的海浪中。长着红树林的峭壁,闪着琥珀色的光芒。

    林顺着巴皮指的方向看过去,斯罗丝正用曲柄转动着轮盘,将铜线从管道中拉出。她的皮肤渗出了晶莹的汗珠,金黄色的头发湿漉漉地沾在脸上。

    林认识她,她还和他上次来的时候一样瘦弱。他问道,“上次他们这几个小家伙,不是以为能在沉船船舱里发现石油么?他们放弃了?”

    烤的暖烘烘的沙滩无人敢坐,这片海岸之所以叫做蛮荒海岸,是因为一百余年前,一枚核弹落在这里,让这里寸草不生,荒无人迹。

    尽管一百多年过去了,这里的辐射依旧颇高,虽然植物、昆虫、动物,都在这里安家落户,但是过来的人基本上用不了多久就会得辐射病,产生变异,然后死掉。

    所以,巴皮才要购买辐特宁,降低自己体内的辐射量,让自己不发生变异,活得更久。

    “哈哈,那事儿他们早就放弃了。他们要还做那个梦,我还挺开心呢。

    人不能没有梦想,没有盼头肯定会出问题,拆船工想被拾荒之神眷顾,掉入石油仓中一夜暴富,腰缠万盖,也没什么不对的。总比他们现在这样胡想瞎想好。”

    巴皮大笑着说道。

    拆船工就像是一只只小小的蚂蚁,肢解着旧时代的钢铁巨舰,获取他们需要的一切。

    他们拆没了一艘又一艘舰船,拆光了一个又一个港口,像候鸟一样,沿着海岸线迁徙,持续不停地拆着。

    拆船工们把这些沉船,称作是船矿,时不时有人迷路在沉船的管道中,活活的饿死,在他们的嘴里,这就是矿难了。

    上次林来这里送药的时候,就看到一个被发现的矿难者尸体。

    他是饿死的,皮肤和肌肉干瘪瘪的附着在骨架上,看上去恐怖,吓人。

    拆船工们向拾荒之神祈祷一番,就将他的尸体,推入海里喂鱼了。

    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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