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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静思-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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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行,下次再逮着机会见玄烨,我一定得告诉他。儿子们的教育工作要抓好抓牢,不能光想着读书夺位啥的把人都夺傻了,看女人的眼光一个个差得不得了,逮个平头正脸儿的穿越女,一群人就象非洲难民抢粮食一样一哄而上!

一二零

    小澄儿回来发现玄烨已经走了,哭闹了好一阵,怎么哄都不行,最后筋疲力尽的睡着了。

    我和板寸讨论将来的计划。我不想离得很远,但是要留在北京城里的话,板寸的形象一定得变变才行。我决定,反正以前别人见他他都是一张光净脸,于是给他下达了一项任务——把胡子蓄起来,越粗犷越走形和本人越不相象越好。要知道北京城里权贵太多,抬头低头都能碰见好几个,这位板寸兄要陪我一起留在京城里,不做点乔装打扮可不行。

    本来我也设想过,塞外啊,江南啊,漠北啊,海外啊……真是路宽地广海阔天空。

    可是儿子就象捆在身上的一条绳,我哪能那么潇洒走一回啊。

    而且话说回来,北京城里水深路广,我和太后还不算断线,总之,也能算是背靠大树好乘凉吧。开个什么铺子,做点小生意,替我儿子观察风向,时不时的找机会见一面,看看能不能帮上他点什么忙……或者,把我知道的事情提前的,呃,给他打打预防针……

    唔,我的如意算盘是打得不错,不过现在八字还没有一撇,得从长计议。

    喜月是个好帮手,帮我出谋划策的。板寸就只会在一边当壁花,笑笑笑,除了笑你就没点别的建设性意见了?

    其实,我也不能对他太苛求,他已经改造得不错了。起码,他现在吃喝穿用都比我还不讲究,脾气根本就象是已经打磨光光了,我话里话外的讽刺他肯定听出来了,可是他一点也不计较,照样象弥勒似的笑眯眯。

    收拾东西的时候,发现喜月说的一点没错。箱笼啥的都是我的,都是我的私房。板寸兄除了衣服书本啥的,竟然就没有别的行李了!我靠!他出宫的时候是不是就打算当和尚的?竟然这么两手空空身无长物的就出来了!再说他肩不能扛手不能抬,不会生意不会买卖不会种地不会劈柴挑水养活自己,除了当和尚,干别的恐怕都会饿死。

    人家说,百无一用是书生,照我看,真是百无一用是皇帝啊。

    东西很快就打包收拾好了,在京城里也找到了落脚的房子。是个做不下去生意的人转让的,里外两进,七间屋,一个前院儿一个后小院儿,足够我们住的。

    只是,真要走了,还觉得有点舍不得这间和尚庙的后院儿了。

    这张床,这顶帐子,这屋里简单的摆设,这个小小的枯燥的院子,连院子里的歪脖儿树都让我留恋不已。

    板寸兄离开皇宫的时候,就没有一点舍不得的情绪吗?

    也许,有。

    也许没有。

    毕竟我们在这里过着实在的日子,我把这里当家。但是皇宫……那不是任何人的家。

    我们最后还是安静的离开了。

    他拉着我的手,行李打包装上了车。

    我们就这么离开。

    和一段过去告别,再奔向一个未来。

    小澄儿拉着我的手,问:“额娘,我们要去哪儿?”

    我笑笑,没说话。

    她又去缠板寸,那位一样懂得什么叫沉默是金。只是笑,拿着点心和玩具哄女儿,也没有给她答案。

    我们都只能向前走。

    我看看身边这个男人。

    他算不算好男人呢?不嫖不赌不抽不打老婆,应该不算坏男人。

    可是他还不太懂得爱,不太懂得如何做一个好丈夫好父亲,他甚至不会赚钱养家,可能一大段时间都要我去想办法赚钱养他才对……

    但即使这样,我还是觉得,有他同行,这条路,应该不太难走,也不会太难过。

    因为,在我需要的时候,他可以给我安慰和温暖。

    在他需要的时候,我可以给他理解和温情。

    我们互相看了一眼,他笑笑,我也笑笑。

    我拉着他的手,小澄儿安安静静的含着糖窝在我怀里,听着外面赶车的小术子和喜月在说话。他们也在考虑着实际的问题,到了新家,他们都做些什么,如何开始新生活。喜月的声音很轻快,带着一种无忧无虑的劲头儿。

    骡车晃动着,驶向一个全新的,需要我们共同去努力的未来。也许有风雨,有挫折,有悲欢离合以及艰难无限。但是我觉得自己一点都不害怕。

    这不是一个结束。

    真的。

    这是一个开始。

    (正文完)

    敬请期待新坑《天外飞仙》,以及番外继续放送~~~

番外 桃花

    带着和软的湿润,春风一路吹拂着,由南至北。

    江南的桃花已经开过,但是北方的柳枝不过初绽嫩芽,远远望去一片薄薄的朦朦的黄绿,到了近处却又看不见枝上的叶。

    一行人由南至北的缓缓前进,中间一辆骡车的帘子被掀开来,一个小姑娘探出头顾盼张望。

    “怪不得诗上说,草色遥看近却无,这柳色也是一般,远远看着有,可是到了近前反而不见了。娘,你说是不是?”

    秀丽的,做满族贵妇打扮的妇人从女儿掀起的车帘向外看了一眼,微笑着点了点头。她梳着一个偏髻,羊脂白玉的簪子挽着一头浓密的青丝,鬓边戴着一朵浅黄的细丝抽纱绢花,整个人雅致如一弯江南的小桥烟雨流水。坐在她身边的女儿还只梳着辫子,一只耳眼儿里塞着茶梗,另一只用红绳拴着,绳上还系有一粒碧玉做的豌豆。母女俩的皮肤都白嫩细腻宛如上好的薄胎瓷瓶,与北方人的不同一望而知。

    “娘,你去过京城吗?京城好不好?”

    妇人有些出神:“娘……以前去过的。”

    “京城好吗?和杭州比哪个好?”

    妇人回过神来:“各有各的好处,这是不一样的。”

    车已经快到京城,官道上的车马越来越多。虽然妇人说了好几次,女儿还是忍不住要从窗子里向外看。

    要进城了?

    京城,是个什么样儿?

    有杭州那么闲适诗意吗?有杭州那样柔丽繁华吗?

    来来往往的这么多人,这么多车马,热闹极了,一路上见的加起来,好象也没有现在人多。

    “乌云珠,人多,把帘子放下来。”

    “嗯。”

    她答应着,只是还是舍不得不看。

    正在缓缓前进的马车忽然停下了,然后车夫在外面和母亲低声说了两句话,母亲点头,轻声吩咐把车赶到路旁。

    “娘,为什么停下了?”

    母亲抱着她,低声说:“有贵人进城,要先行。”

    贵人?

    在她一贯的天地中,她就是独一无二的珍宝,再没有谁比她更贵重更美丽。父亲那些同僚家的女孩儿们都羡慕着她,簇拥着她,崇拜着她。她比她们美丽,娇柔,聪慧,高雅……

    她就是最顶尖的那颗明珠。

    听着外面清脆有致的马蹄声,人们说话的声音,马鞭在空中虚击的啪啪的声响,这一切都和南方不同,南方的道路上没铺这样平整的麻石,马儿踏地的声音也没有这样整齐威风的气势。

    她实在忍不住,从母亲怀里挣出来,掀开帘子向外看。

    人生中就会在一个不经意的时候,发生那么偶然的,一次际遇。

    外面的马队已经过了大半,她往外看的时候,正好一匹雪白的骏马经过她们的车前。

    她从来没见过那么漂亮的骏马,一身上下的毛色象杭州西子湖边冬日里会落的薄雪一样,那么无暇纯净,马蹄起落间,金色的光弧让她眯起了眼。

    一旁有人替她发出了惊呼声。

    “黄金砸的马掌啊……”

    马鞍上镶着大颗的红玉和玛瑙,银鞍金辔,绣帔上银色的流苏丝穗象水一样潋滟流光,马镫也是纯金的。踩在马镫里的是一只大红的小马靴子。

    她的目光顺着那只靴子向上瞧。太阳迎面照过来,马背上那个人一身火红的骑马装,那样红艳夺目,贵重闪金的料子,就是杭州最富贵的新娘子出嫁也用不上。那个人梳着长长的,浓黑的辫子,辫子上系着一排数下来,一共九颗拇指头大小的明珠。

    看身量,是个应该和她差不多年纪的女孩子。

    可是,女孩子也能这样骑马吗?

    她知道,满族八旗的女儿或许不会琴棋书画,但却大多能骑善射。只是,她瞧不上。她认为女子就应该象她的母亲一样,柔美,娴静,谈吐文雅气质幽然……

    可是,今天她却见到了,一种完全不一样的,超出她以往认知范围的美丽风范。

    这个骑在马背上的,华丽的让人眼睛眩晕的女孩子,是什么人呢?

    是一位公主,郡主吗?

    就是这么巧。

    骑在马背上的穿红衣的女孩儿,也就在这时候,侧过脸来看向这边。

    她的脸庞是完美的椭圆型,小巧而立体,眉毛浓丽,眼睛明亮,鼻子小而挺,嘴唇象是娇嫩的玫瑰花瓣儿。大红的衣裳映得她的脸似乎会发光一样,整个人高高的坐在马上,俯视着她。

    乌云珠觉得眼睛有些刺痛,但是,又舍不得挪开视线。

    很短的一瞬间,那个女孩子又转过头去,前面有个男人的声音喊她:

    “阿蕾。走啦。”

    “唔。”

    她的马迈开腿,轻快的跑向前方。那一身火红的衣裳就象是一朵飘动的霞彩,从眼前闪了一下就掠过了过去,轻盈而耀眼的身影被随后跟上的马队遮住,那一点红,在视野中闪了一下,就看不到了。

    乌云珠有些怅然,神魂仿佛被那一人一马勾去了大半,剩下的只有唏嘘而复杂的心底的残像。

    贵人……

    母亲说的贵人,就是这样的。

    那样的装束,气派,美貌,富丽……

    她从来不知道,还有一种美丽,是那样的,夺人眼目,让人喘不上气的……

    “怎么了?”母亲轻声问。

    “没事。”她指着路边的一株树:“娘,北方的桃花也要开了。”

    妇人看了一眼,点了点头。

    那向阳的枝上刚刚绽开了几朵粉嫩的桃红,似乎就为了见证这一刻,无限春光中的,少女们的豆蔻年华。

    一切,还都懵懂。

    一切,还都未发生。

番外 招婿1

    我这人常有预感,而且总是好的不灵坏的灵。

    比如说,对于那个九龙夺嫡的预感……会不会终有一天会成真呢?

    但是话又说回来,反正那是玄烨应该烦心的事儿,我才不会让自己替他担古人之忧。

    其实,这个问题归结起来很简单,谁让他也娶这么多的老婆,生这么多的儿子呢?我总共就两个孩子,还让我操心操的死去活来的。他生这么多……

    好吧,能者多劳,谁叫他有本事娶,有本事生?那就让他自己有本事去养去管去**好了。

    小澄儿年前终于嫁了,让所有人都惊掉了下巴的是她挑的结婚人选,绝非她有钱老妈我挑的富户,也不是她那个教书老爹挑的书生,更不是她那个爱管闲事儿哥哥挑的贵族子弟。

    是她自己挑的人,自己许的嫁。把历年来的私房钱首饰一卷,带着她价值连城的小包袱就要跟那家伙走。

    幸好我拦得及时。我记得自己不是一个封建家长啊?女儿你要谈恋爱就谈呗,但是嫁人这种事,怎么着你也得跟爹妈说一声,这悄没声息的就要私奔,算怎么回事儿?

    “妈啊……”这么多年下来,女儿总算改了口。反正额娘那两个字我是怎么听怎么不亲切,儿子我管不着,女儿就还好管教。我拦在门口,简直想无语问苍天——女儿吖,虽然你娘我古今言情通吃,但是家长的无情棒还没挥起来,孩子就要拍翅膀飞走去做野鸳鸯的,我还是头一次哪!

    “喊亲娘也没用。”我不用跟她扭扭打打撕扯不清,直接拿了她的小包袱就进了屋。这丫头最现实,身无分文的她才不跑呢:“进来。”

    她跟着我后面进了屋,委委屈屈的撅着嘴。

    “你这是要私奔啊?”

    她小声说:“私奔多难听……我这是勇于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嘛。”

    “你闭嘴。我问你,你追求爱情我拦你了吗?你五岁就给卖肉家的小儿子送手绢儿,六岁就知道调戏你爹私塾里的小书生。七岁八岁好不容易消停了,到九岁就会当街抢人家小男孩儿回家来,说要当押院夫人!”

    她小声嘀咕:“人家山贼有寨子,所以叫押寨嘛。我只有个院子,所以叫押院也没什么不对啊。”

    扑——我只能在肚里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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