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锦生香-第25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就可以说我是在cos富江。”
短暂的沉默,后,“哦,我忘了说了,老大是我的督导医师。之前,他也见过你的,你恐怕没印象。其实……我和他也没什么关系,好吧,我说太多了。”
再次沉默,然后,“秦子涧,你过来看看我吧,好不好?如果不想让我察觉,你可以化妆,我不会认出你来的,只要你不出声。然后呢,你只需在接待处留个标记,表示你来过了,嗯……你留一朵玫瑰在桌上好么?看在我每天想你想得头发脱落,看在我这么爱你的份上,当然,你不肯送玫瑰,别的花也可以。”
再下一条:“喂!你怎么留了朵菊花?!就算玫瑰再贵,你也不能拿菊花打发我呀!你这是少先队员给烈士扫墓么?!我还没死呢!秦子涧你这个坏小子!”
秦子涧想笑,却笑不出来。
手机光逐渐黯淡下去,他凝视着小小的显示屏,然后,关掉了手机。
他深深吐了口气,将手机揣进怀里口袋,小心拉上拉链。
这些语音信息,他已经听过无数遍了,夜里两三点钟,确定程菱薇不会打过来,秦子涧会开手机,把它们全都听一遍,到后来他几乎都能把每一条背下来。
可他一个也没有回复过。
上午十点左右,程菱薇终于睁开了眼睛。
一个男人站在病床前,还是昨晚那身黑衣,他的眉毛头发,黑得像死亡的夜。他的周身,却笼着一层柔柔的薄光,他的脸依然那么美。
死神原来这么温柔……
程菱薇闭上眼睛,停了两秒,再睁开:“……秦子涧。”
她苍白失血的脸,显得蜡黄,声音也是气若游丝的。
“是我。”
“你还在啊?”她轻声说。
“如果我不在,就是回去拿医药费了。”秦子涧说。
程菱薇吃力地笑了一下:“昨晚,你把那人扔出去,真帅。”
秦子涧一怔,旋即想起她说的是什么,没想到在那种时刻,她居然还能看见发生的一切。
“死到临头了,还不忘记看人家帅?”秦子涧皱眉道,“上哪儿找你这种花痴?”
程菱薇有气无力地笑起来:“花痴乃人生动力。”
“兔子呢?”她又问。
秦子涧把那只兔子拿起来:“不是在这儿么?”
白兔早就肮脏不堪,一块块干涸的血迹都发黑了,粘在它的白毛上。
“等会儿我带回家洗洗。”秦子涧说,“这样子,简直没法看了。”
他说完,又俯身看看程菱薇:“还疼么?”
程菱薇微微颦眉:“好疼。我到底怎么了?”
“是砍伤。”秦子涧压低声音,“对方功力很深,看样子敌人相当厉害,连慕凤臣都躲不过,你很走运了,没被整个儿劈成两半。”
程菱薇轻轻合上眼睛:“额滴神啊……”
“大概是有人想杀慕凤臣,他遇到强敌了,这可不是一般人下的手。”秦子涧用手按了按被角,“行了别说话了,先养着吧。”
一个月后,程菱薇拆线出了院,伤口愈合速度超出院方的预料,程菱薇自己却知道,那是保护魂魄的药物在起作用。
到了家,她进了卧室,把衣服脱下来,对着镜子仔细看自己身上的疤痕。
肩上一道深深的,胳膊上一道,胸口有,背上也有。尤其是背上那一条,很长,又狰狞,让人想起跌碎以后,被粘合起来的瓷器。
“真丑。”她盯着镜子里的自己,吐出这两个字。
重伤之下,又在医院躺了一个月,程菱薇那张脸瘦得更显尖了,她用手揉了揉脸颊,高高的颧骨,弥漫起一点淡红,身体不健康,连色斑都变深了,挺直的鼻骨突兀地撑着,薄薄的皮肤简直盖不住它。
她瘦得真成皮包骨了。
程菱薇穿好衣服,从屋子里出来,秦子涧已经摆上了饭菜。
“没想到你成了贤妻良母。”她叹息,在桌边坐下来,“我统共也才做了两顿饭。”
“等你能自由行动了,事情还归你做。”秦子涧说。
程菱薇抬头看看他,忽然说:“我觉得你有点变了。”
“我不是一直在变么?”他很平静地说。
“不是说脸。”程菱薇扬了扬眉毛,“是说态度你没那么烦我了,是么?还是我的错觉?”
“我的容忍度提高了。”秦子涧抓过筷子,“人这种动物经过锻炼,可以适应任何环境。”
程菱薇嘿嘿傻笑起来:“不用找借口了,其实是喜欢我了吧?”
秦子涧停下筷子,万分诧异地望着她:“我发觉你真的很像一个人。”
“谁啊?”
“白吉。”秦子涧说,“你就是女版的白吉,走路永远看天,自我感觉永远良好,说话永远不着四六,导致听众永远菠菜脸。”
程菱薇凑近他,仔细瞧了瞧:“……你的脸色还好。”
“也快了。”秦子涧面无表情地说。
程菱薇低下头,无声地笑起来。
第一碗,米饭盛得不多,秦子涧吃完了,把空碗往程菱薇跟前一递:“去盛饭。”
程菱薇有点惊愕地望着他,秦子涧把碗晃了一下,表情不变。
她马上反应过来,慌忙接过碗,站起身来:“难得,你能多吃一点。”
“因为你太废柴,我太辛苦。”
程菱薇受宠若惊地钻进厨房,她更吃惊的是,秦子涧居然会让她去给自己盛饭他不是向来都是自己动手,不肯承她一点情的么?
从厨房回来,程菱薇将盛了米饭的碗递给秦子涧。
他接过碗来,看了她一眼:“谢谢。”
秦子涧这不动声色的举动,恍如某种微弱不明的暗示,搅得程菱薇有些心神不定。她索性不再出声,只埋头把米饭往嘴里填。
“接下来有什么计划?”秦子涧问她。
“……想锻炼一下身体。”她含混地说,也不敢抬头看他,“我觉得自己太虚弱了,一点力气都没有。”
秦子涧点了点头。
“等我锻炼得差不多了,家里的事情就能做了。”她故意含着半口菜,低声飞快地说。
“不用忙。”秦子涧说,“我一个人,也可以应付。”
程菱薇忽然笑起来,她笑得那么得意,表情有点像偷袭成功,手段虽不光彩,然而目的却达到了。
“笑什么?”秦子涧皱眉看她。
“没什么。”她马上收敛,自觉自动见好就收,站起身来,“我来洗碗!”
“不用了。”
“哎呀没事的,我还没那么虚,洗碗累不着我的!”
“可我还没吃完。”
“……”
“去歇着吧。”秦子涧看了她一眼,“吃饱了就钻被窝,争取攒点膘出来。”
程菱薇狠狠瞪着他,秦子涧的脸上依然没什么表情,那层浅浅的笑意,被他藏在极细微处。(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两百七十二章
按照秦子涧的“指示”,程菱薇开始了猪一样的生活:她每天要睡到十一点才起床,吃过午饭后,还要再睡两个钟头,夜晚更是早早熄灯钻入被窝里,她重病后身体始终虚弱无力,而且天气还很寒冷,除了温暖的棉被,没有什么东西更能吸引她。
这期间,每天的饭菜都是秦子涧在做,只不过偶尔,程菱薇会去帮把手,摘个菜,洗个碗什么的。因为程菱薇重伤初愈,饮食上也得十分注意,食材都是色轻味淡的滋补品,为的是提高伤口愈合效果。
程菱薇也锻炼身体,她的锻炼方式与众不同:她喜欢放杰克逊的mtv跟着蹦,这一类的舞蹈凸显骨感,只有身材瘦削才能跳得好看,程菱薇瘦得一把骨头,又是长胳膊长腿,而且关节柔软得不可思议,她模仿告别演唱会彩排中的杰克逊,竟十分神似。
秦子涧依在门旁,看她跳了一会儿,说:“难得,学得挺像。”
“那当然啊,高中开始学的。”程菱薇停下来,笑道,“这多少年了啊?”
“上艺术班了?”
她摇摇头:“上什么艺术班?就在家里看着mv跟着跳呗。没别的,就是用心跟着人家模仿。”
程菱薇说着,脚踝灵活一晃,学杰克逊做了个全身旋转低头单手护裆的动作,再用指尖拿开并不存在的白色檐帽,抬起头来,她露出一个浅浅笑容,像个羞怯的孩子。
“学到你这程度,不容易。”秦子涧说。
“这是天赋。就算云家掌门云舫之来学杰克逊,也学不了我这么像。知道这是为什么?”
“为什么?”
“因为,我是个柏奚。”
她说完,并不看秦子涧,只走到显示器前,按住暂停键。
镜头定格在戴着墨镜,穿着红色长裤的mj的脸上,光影映在程菱薇的瞳孔里,显得空洞。
“柏奚没有自己,柏奚是别人,只是别人留在别处的一套衣冠。柏奚是个影子,印下什么就是什么,学什么都很像,因为它是空无,它的里面,空空如也,它是为了主人而活,如果主人不需要了,那她也就没有了存在的价值。疼痛,受伤,就是它还在被使用的证明。所以,我可以是另一个慕凤臣,可以是另一个路人甲,也可以是另一个迈克尔?杰克逊。”
她始终盯着显示器,盯着杰克逊被墨镜遮住的看不出表情的脸,直到眼肌酸痛,良久,她忽然伸手关掉视频,走到床边,“扑通”倒下来。
“你出去,我想睡一会儿。”她说着,脸埋在枕头里,没抬头。
秦子涧吃惊地看着她,这是他头一次见到程菱薇对自己这么无礼。
但是他没有再说什么,秦子涧关上了房门,转身悄悄离开。
一般情况下,程菱薇仍旧是老样子,大大咧咧、嘻嘻哈哈。秦子涧总觉得她像只蜗牛,睡着的时候,全身蜷缩在厚厚的被窝里,十几个钟头一动不动;锻炼身体时,又能把躯干四肢掰扭成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形状程菱薇谓之“自创瑜伽术”。她做那一套动作的时候,秦子涧严重怀疑她的骨头全部消失了。
“这样子,能够锻炼到日常行为里活动不了的部分。”程菱薇给他解释,“我在医院躺得太久了,身上很多地方都变硬了,必须这样锻炼才能让它们恢复活力。”
她说完,又好奇地看看秦子涧:“咦?你不是也习武么?不是也每天练功么?我这也是一样呀!”
秦子涧每天都得花费数个钟头习武,当然他是在自己专门的房间里进行这一切。
“那我也不会把自己拧巴得像根麻花。”他翻了个白眼,“你这是练功么?我看着像杂耍。”
程菱薇扑哧笑起来,她慢慢抬起腰,把压在腿下的手臂抽出来,再将弯曲成不可思议的角度的腿拉直,这才逐步放松了身体。
“今天我要出门去逛逛。”她从床上起来,伸了个懒腰,“太阳多好啊!”
“嗯,要钱包么?”
“不用了。”
“要保镖么?”
程菱薇忍不住笑起来:“你要是闲的没事儿,可以和我一起去逛啊。”
秦子涧想了想,还是摇摇头:“算了。”
一开始程菱薇不敢出门太久,顶多在外头逛游两个钟头就回来,日复一日,她的身体逐渐强壮起来,能够走更多的路了,于是出门的时间也变久了。
她不经常购物,大部分时间都是空手而归,但是会和秦子涧说,她今天又看见了一个“好漂亮的包包,粉色的”,或者“一把放在客厅再合适不过的椅子,纯白的,太空流线型”,要么就是一个“特别可爱的蓝色布偶,比《蜗居》里那只漂亮百倍”。她这么说的时候,秦子涧就会问她,为什么不买回来。
“买回来?好贵的!”她一脸“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的表情看他。
秦子涧摸出钱包给她:“这里面还算有点钱。”
程菱薇摇摇头,没接那钱包。
“不是想要么?想要就买下来。”
“那就没意思了。”她笑了笑,“只要想要就立马买回家,那这个世界就会变得太轻而易举,真成了那样,反而就没意思了。”
秦子涧看看她,摇摇头,秦子涧对这个世界也没什么强烈的物质**,对他而言,“想要”并不重要,“需要”才是第一位的,而他真正需要的东西,很少。
他还是成天闷在房间里看书,间或出门一趟,十天半月才满脸倦容地回来。程菱薇不去问他,他也不给程菱薇什么解释。
不问,不等于没有好奇心,洗衣服的时候,程菱薇会悄悄捡起秦子涧换下的衬衣,嗅上面的气味。有时候她觉得她就像那些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