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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七零之女配每天都在变美-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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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没有吃过迟穗做的菜; 他们或许觉得已经是难得的美味,可是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有了昨晚的酸辣田鸡做对比后; 几个知青都只觉得桌子上的菜寡淡无味。
  更何况,一想到迟穗此时正在炒着香喷喷的泥鳅黄鳝,他们就更加郁闷。
  邓芳就不用说了; 她前天才吃过迟穗所做的青头菌汤,这会儿再喝这个杂菌汤,觉得嘴里淡出鸟来不说,还隐隐喝出了些腐败菌菇的异味。
  在知青点,每个人都做过饭; 放在以前,轮到唐心雨做饭时,饭菜一端上桌,总能获得大家的一致好评,可是今天,她如此用心,居然失望了。
  “高知青,这个饭菜不合你胃口吗?”她看着高斯林紧紧皱着的眉头,忍不住关切的问道。
  “没有。”高斯林面无表情的扒完了碗里的最后一口饭,然后勉强回了她一个笑脸,之后又继续心不在焉的夹菜。
  唐心雨也没了再问其他人的心思,饭桌上大家心思各异,吃了饭,然后躺回硌人的木板床,打算进行午睡。
  另外一边,迟穗跟着贺屿州回了家,因为下工早,中午休息的时间颇长,她不紧不慢的开始做起菜来。
  用一个竹筛将泥鳅黄鳝清洗干净,然后放盐去生,干锅烧热煨熟以后,便需要挑出肠子和内脏。
  “这个活就交给我来干吧,你去准备配菜。”贺屿州刚刚一直在帮忙烧火,这会儿熄了火,去院子里折了一根小竹枝当作工具,顺手接过了她手里盛着泥鳅的碗。
  挑肠子和内脏的活挺脏,他知道迟穗爱干净,怕她不好意思开口,便主动揽活。
  迟穗喜欢做菜,并不代表她喜欢做菜的所有过程,特别是挑内脏这个活,弄得满手脏不说,还格外的腥,贺屿州勇挑重担,她乐得自在。
  这个年代,在农村的院子里,紫苏和野葱是很常见的东西,迟穗随便弄了一点,又切了一个蒜头几个干辣椒,等她弄完这些,贺屿州也把泥鳅处理完了。
  把用来油锅的肥肉沿着锅擦上一圈,泥鳅下锅煎至金黄,然后扒到一边,等炒熟刚刚准备的配料,混合翻炒出香味,末了,撒上一撮切碎的提鲜草,色香味俱全。
  “迟知青,你真有一双巧手。”贺屿州一边盛着饭一边赞叹,她做的这个菜,刚刚出锅就完全勾起了他的馋虫。
  迟穗将菜碗放到新做的桌子上,又在墙角边折了两朵薄荷,洗干净后进行了简单的装饰,原木色的桌子,配上颜色鲜艳的菜品,颇有感觉。
  在现代时,她虽然不是经常做饭,可是家里的各种特色碗碟不少,像摆盘的这些花样,她还特意进行过学习。
  虽然说这个年代不讲浪漫,贺屿州也不懂什么浪漫,可是迟穗做的这些落在他眼里,就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看上去特别舒服。
  “你谬赞了~”迟穗心情极佳的在餐桌前坐下,“事先可跟你说好,我只喜欢炒菜,洗碗刷锅这样的事儿,我可不动手~”
  她眼底带着笑意,这番话说出来有一点撒娇的味道,勾得他心里痒痒的,下意识的就点头,“好,都听你的。”
  被细细煎炸过的泥鳅,外面金黄酥脆,可是里面的肉却又细嫩爽口,再加上配料的提鲜,从嘴里化开一股绵绵的肉香,让人恨不得把舌头都吞下去。
  两个人你一条我一条,各自下了一碗红薯饭,然后发出满足的喟叹。
  贺屿州收拾完桌子以后,又体贴的泡了一碗茶放到迟穗面前,然后才在她对面坐下来。
  他犹豫了良久,终究没有忍住发问,“你跟知青点那些知青们……是不是处的不太好?”
  从最开始相遇时唐心雨的假意“帮忙”,再到后来的知青点出事,今日的打架以及泥鳅的归属问题,他可以看得出来,知青点那几个男男女女,花花肠子不少。
  特别是那个高斯林,一双眼睛贼兮兮的,看上去就不是个正经人。
  “唉,其实也怪我以前太轻易相信人…”迟穗斜靠在竹椅上,低低的叹了一口气。
  如果原主不是一个耳根子太软的人,说不定这会儿已经在城里上着班了,哪里用得着在农村里面吃插队的苦,工人的工作,是这个年代多少人梦寐以求但求之不得的好事,就那么白白的浪费了,连她都感到可惜。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原主只是配角的原因,智商堪忧不说,自己的本分也守不住,城里父母寄来的东西,经常大手大脚的分给知青们,日子久了,他们非但不感恩,反而觉得理所应当,并且从心底里看不起她。
  而唐心雨却恰恰相反,她会做些表面上的功夫,凭借着一手好厨艺,笼络人心不说,还从中赚取了不少的利益。
  很多知青物质上吃了亏,但在心里却对她崇拜爱慕有加。
  “我以前不懂事,就觉得高斯林既文雅又好看,一门心思的想着和他在一起,从而做了许多…让我现在觉得都匪夷所思的事,可能这样做不仅让他看不起,还让别的知青也看不起我……”
  她说这话的时候,外面蝉声低鸣,夏天的南风从前门吹进又从后门穿出,有一种绵长的惆怅在空气中散开。
  贺屿州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在听到迟穗和自己谈心事时,他是开心的,可是一看到她为高斯林这般惆怅,他的心又好像揪在了一起,扯出一股沉重的酸涩感。
  双方沉默了许久,他小心翼翼地问道 “那你……现在,还是想着和高斯林在一起吗??”
  “现在我想通了,高斯林这样的心思飘忽的男人,并不适合我,我的未来还有无限可能,自然是要为自己而活。”这句话不是替原主说的,而是迟穗自己的心里话。
  以后还会有高考,她会努力考大学,去往到更广阔的天地。
  “我知道潘虹也恨不得我身败名裂,唐心雨恨不得让我去死,可是我知道,这些人都不会成功的。”她暗暗给自己打气。
  说实话,她自己也没有把握,天天和唐心雨生活在一起,说不定哪一天,就被对方暗算成功,何况对方还是这本书里的女主角,可是战斗还没开始就投降,那也不是她的风格。
  贺屿州听她说出‘死’这么惊悚的词汇,心里都一跳一跳的,“如果你在知青点过得不开心,你有没有想过有什么好的办法可以解决?”
  迟穗看着他担忧的脸,慢慢的挥散了自己内心的愁怨,内心也变得一片空明。
  她眯了一下眼睛,同时将左边眉毛轻轻的挑了挑,语气有些调侃,“怎么?你担心我?”
  贺屿州被她这大胆的动作刺激到,结结巴巴半晌没有说出一个完整的句子,“那个…我…我…”
  他只觉得心口怦怦跳,好像要跳出胸膛似的,额头上也开始冒出细细的汗珠来,想当年,他作为新兵蛋子,在众人面前唱歌都没有这般紧张过。
  “恭喜宿主收获好感度+2,阳气值+30!”
  就在此时,迟穗的脑海里受到了系统的好感值收获提醒。
  就前几次来说,贺屿州每次都是增加了一个好感值,可以兑换的阳气值也只有10,但不知为何,这一次居然直接增加了两个好感度,而且每一个好感度上升了5个阳气值。
  “如果宿主改变了这个世界的情节,那么相应的也会影响到书中每一个人物的命运,当他在这本书中所占的分量越足,他的好感度所能兑换的阳气值也更多。”
  迟穗也忍不住有些诧异了,如果说,高斯林的好感度还是只能增加10个阳气值,是不是意味着贺屿州在这本书中的份量,比原书中的男主角还重了一些?
  看来,得找个机会去试一试,可是眼下,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贺大哥…要不,我们合作吧?”迟穗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太过直接,但是早问早做打算。
  “什么合作?”贺屿州想不清楚,他们之间还有什么事情是可以合作的,对方是一个城里知识分子,美貌女青年,而他只是一个空有志向的退伍兵。
  “你看你现在也没娶老婆,看样子也没有心仪的对象,我们名义上又打着处对象的幌子,应该暂时也没有姑娘敢找你说亲了,要不我们来个假结婚,我可以逃脱知青点那些女知青们的暗算,你也可以吃到我炒的美味菜肴,你看可划算?”
  迟穗是个现代女青年,像假结婚这样的桥段,不管是小说还是电视剧都看了不少,加上贺屿州又是一个让人放心的人,她心里早就能够接受,有假戏真做的,也有合作共赢的,当然也有不欢而散的。
  但不管是哪一样结局,她都遵循顺其自然的原则。
  不同于迟穗,贺屿州是这个时代的产物,他的思想没有她这般开放,像婚姻大事,还是十分谨慎的,可是喝醉的那天晚上,他都已经占了人家便宜,人家女孩子的清誉又何其珍贵。
  最重要的是,经过这一段时间的相处,他发现自己并不排斥眼前这个姑娘,她大胆又可爱,较真又不会让自己吃亏,而且她还有一副知恩图报的好心肠。
  上一次为了给他治腿,上山采药还差点出了意外,而这一次为了能给他做泥鳅吃,不惜与高斯林翻脸。
  综上种种,他都应该帮她。
  “如果你觉得这样子可以帮到你的话,我愿意。”不知道是经历了多大的思想抗争,贺屿州终于点头。
  就像现在假装处对象一般,假结婚以后,若是她看得起他,愿意陪他走过下半辈子,他当然是真心以待,如果对方以后能够回城或者有了其他更好的出路,他当然也愿意放手。
  毕竟从古至今,也有婚姻不合而和离的情况并不是没有。
  见他答应,迟穗欢喜的伸出手,“来!”
  贺屿州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愣愣的看着她,“来什么?”
  迟穗也懒得解释,直接握住他放在桌上的手,雪白的手与小麦色的手两两相握,然后晃了晃,算是达成共识,
  “等这次稻子收完了,咱们去算个黄道吉日,简单的张罗,就把这事儿给办了!”
  不可否认,她比较急。
  ——
  收早稻也就三五天的活,这一波活刚干完,就听到了马大宝和马晓慧的结婚办酒的事。
  两人的喜酒本打算是前两天就要办的,可是正值农忙,大家都没得空闲,所才往后推了三天。
  作为一同下乡来的知青,迟穗虽然心里不乐意,但是人还是要去的,不然到时候指不定那些婶子婆子怎么嚼舌根。
  马大宝这些年做起农活来懒归懒,可是借着他嫁到城里的堂姐的面子,投机倒把的事情却做过不少,所以手里还算宽裕,这喜酒办起来还算是客气。
  迟穗和知青点的知青们一起到达马大宝家里时,马晓慧坐在大门口的木制轮椅上迎接宾客。
  “心雨……”看着自己曾经最好的朋友,她紧紧的握住对方的手。
  只是几天的功夫,她觉得自己仿佛已经和过去画下了楚河汉界,有种恍若隔世的错觉。
  如果当初她能够听迟穗的,早一点跑出去就好了。
  “晓慧,你这个腿怎么绑成这样?疼不疼?”唐心雨和马晓慧在一起玩的时间不短,再加上马晓慧一直以来都没有对她构成任何威胁,所以这番关心的话,还真有几分真心实意在。
  不问倒还好,这一问,马晓慧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般,吧嗒吧嗒的往下掉。
  马大宝确实没有食言,在她腿出事的第二天早晨,就早早的去了镇里买了药引,马定发也速度麻利的去山里面采了药…她能够感觉得到,自己的腿正在慢慢变好。
  可是马大宝那个禽兽,竟然趁她腿脚不便,霸王硬上弓,毁了她的清白。
  昨天晚上,他一手按着她的痛脚,一边丧心病狂的对她不轨,并且威胁她,如果不给他生个儿子,以后就让她拿脚来赔。
  “晓慧啊,你也许久没有跟人聊聊天了,借着这个机会,让她们好好开导开导你。”马大宝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她们旁边,脸上露着得意洋洋的笑容。
  马晓慧已经是他的池中之物,他一点都不担心她会翻出什么浪花来。
  “这个婚可以不结吗?”唐心雨本来前两天就要来看马晓慧的,可是因为迟穗天天让她心里堵气,便忘了这么一桩事,陡然一听对方的遭遇,她也产生了莫名的同情。
  那天晚上,她是运气好,赌气跑出了知青点不说,还在贺屿州家吃了一顿饱饭,她不敢想象,若是那晚留在屋子里,说不定也会跟马晓慧一样,落得这般凄惨的下场。
  这样一想,她又顾不得同情马晓慧,心里暗暗有些庆幸起来。
  “如果我的腿能够恢复健康,这个婚我是打死也不会同意的。”马晓慧哭红了双眼,自从腿出事以后,她就一直在渴望着突然恢复的奇迹,没想到还是未能实现梦想,
  “一切都迟了……”
  迟穗和其他女知青一样,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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