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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7章

左道之士-第3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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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知秋却对此恍若未觉,忍不住笑道:“餐风饮露是修行,红尘俗世里打滚,莫非就不是修行?没有道理!你得了释门经义,修炼《过去弥陀经》,尽管转成大日炎陀,岂不闻除心之外,别无他物?又何必如此在意身外之物?”

    说到这里,叶知秋故意顿了一顿:“余看到近处有炊饼的店家,闻到芝麻油饼的香味,满是酱香味的锅气,沸腾的热汤里,上下翻滚着水饺和馄饨。提篮、挑担、推车,走街串巷的小商贩,沿街叫卖精心烹制的早点,这才是市井生活的气息,生机勃勃,富有朝气。”

    乌蒙呃了一声,满肚子的抱怨,都噎在嗓子里,吐不出去,也吞不下去,脸色涨地通红,却始终无计可施,没奈何之下,唯有长长地一声叹息。

    “我与道友约定,不出一个月,就在津城创下一番事业。不管手段如何,只要目的达成,建立一支隐修的教派。如何?”

    叶知秋的宽慰,令乌蒙心情安定不少,他远离世俗太久了,对于再次入世,内心很是抵触,若不是得了大日炎陀的好处,对身边的道友很是看重,怀疑他是开了宿慧的千年老怪,肯定会飞快地遁入山野之间。

    “据说隋唐八仙,有纯阳子游戏人间,点化世人,也是作士子的装束。我等入世随俗,也得改易过来,免得被人发现破绽。”

    乌蒙对这话颇有同感,和光同尘的道理,他比谁都懂,如此才能屡屡避过劫难,尤其是人劫。

    想当年,持着重宝的蜀山、青城小辈,简直拿诸多旁门弟子,魔道修士中的俊杰,当为祸人家的妖怪砍杀,三次斗剑时,更是杀地天昏地暗,一战灭尽世外道脉,不当人子,真是不当人子。

    想到其中的关节要害,乌蒙立即回过神来,将自家道气收敛起来,森森阴气混入躯壳自带煞气里,竟然格外地相得益彰,若不是顶着野蛮人的身体,就成了一方江湖大豪的气象。

    若非叶知秋昨晚独自杀了几百人,毫不掩饰自己的杀气,在壮汉乌蒙的身边,顶多就是门下行走的小厮,不过青衣小帽改成的道装,还有飘逸出尘的气质,令他在路人眼里,自行补上出家人的身份。

    “这条螺蛳街是津城东门有名的小吃街,平日里生意就很好,赶上庙会、年节就更热闹了,人如流水不停歇,驴马往来难回转,北方有名的小吃点心,都能在这儿尝到。”

    乌蒙立即代入自己的角色,轻轻点了点头:“兄弟你只管在前面带路,只能要吃好喝好,所有开支大爷我都包了。”

    叶知秋看到身边的道友如此聪明伶俐,心里暗暗点头称赞,环视左右,发现一面挂着硕大“高”字酒旗的店铺,就领着乌蒙走进去。

    两人刚刚坐下,就有一个八、九岁的孩子过来招呼,摘下搭在肩膀上的布巾,轻轻擦拭干净的桌面,小心翼翼地看着乌蒙那张大饼脸,动作熟练地让人心疼。

    叶知秋知道津城不易居,这小伙计肯定是店主的儿子,没有钱进学堂,只能在家里帮忙,少请一个人,多少能够帮补家计,就开口要了一笼肉包子。

    小伙计的手脚很是勤快,叶知秋低头品茶的时候,他就双手端上一笼肉包子过来,不轻不重地放在桌上,热气腾腾地熏红了脸蛋,红彤彤地就像一颗山楂果,令人心生喜爱。

    可惜,当叶知秋轻轻挥手,散开笼屉的蒸汽,吃货属性勃然爆发,毕竟任谁看见一个个褶子不满十八,大小不一的包子,都会拍案而起。

    所幸的是,叶知秋养气功夫甚深,强行忍了下来,伸手捏着一个包子,送到嘴边,轻轻咬了一小口,自觉肉馅的味道,总算还不错,难得的是油汁满溢,连薄厚不均匀的包子皮,都变得好吃起来。

    “味道过得去,可惜模样不一。肉馅没有剁细,还有骨头渣子。做包子皮的面,用是用了发粉,却没有醒面。擀面杖生锈了,是吧?厚薄均匀不一,褶子粗制滥造,不满十八之数,简直岂有此理!也就是市井街坊熟络了不介意,很难留住回头客,更难令口碑发酵,引来更多的新客,生意自然红火不了,困顿在螺蛳街,走不出去。”

    叶知秋的这番话,或许应该说的点评,落在店家的耳朵里,恍如雷霆震地他抖了几下,粗看野蛮人壮汉和道装出家人,他的心里就暗暗留意,如今听其中一人开口指点,初时还以为客人不满,现在却晃过神来,纯粹的一番善心,亲自指点包子铺的出路。

    店家立即放下手上的活计,双手使劲在围裙上擦拭干净,一路小跑来到叶知秋身边,距离乌蒙稍微远一些,这也是情有可原。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二位客官在本店一应吃喝,在下擅自做主都免了,还望不吝再次指教。”

    叶知秋听到文绉绉的开场白,就知道是店家主人从说书先生那里学来的,看在他如此乖巧机灵的态度,尤其是八、九岁小伙计粉嫩通红的小脸蛋的份上,忍不住动了恻隐之心,就开口指点。

    “其一,将面和发粉搀和一起,用温水猜成面团,醒发一刻钟。其二,猪肉肥瘦取三七比,先加入料酒、姜末去腥,再拌入葱末、酱油、香油提鲜。若是有条件,可以拌入海鲜汤冻,味道就更好了。其三,肉馅搅拌上劲,无论顺逆方向,一刻不停,搅成黏糊状即成。最后,面团揉成棍状,切分成大小均匀的面块,用擀面杖摊圆。再讲究点,每个面块上小枰称过……算了算了!言多必失,你还是顾着眼前罢!”

    店家主人手艺平庸,耳朵却不错,听完后都记住了,就算自己讲来,也能勉强说个囫囵话。

    刚才听了开头,就知道是不世传的秘方,看在少年道人身边的野蛮人壮汉,说不定是来自王公权贵家里的方子,当下心头大喜,知道自己没有看走眼。

    突然之间,店家主人脑子里灵光一闪,伸手招呼儿子过来:“道爷慈悲,赐给包点秘方,在下不敢受,就传给儿子了。”

    随后,他脸色一正,肃然道:“狗子,这位道爷就是你的恩师了,过来磕头拜见。”

    乌蒙从头到尾看着这处闹剧,发现知秋道友一脸便秘的样子,难得见他吃瘪,就忍不住点头,笑意挂在嘴角,不轻不重地帮了店家主人一把,让他坚定了决心。

 第六百五十三章 真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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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九岁的小伙计,小名狗子的少年,毕竟也是见识过场面的市井百姓,早就知道一身道装的叶知秋很是不凡,噗通一声,主动跪下磕了三个响头。(全本小说网,https://。)

    “师傅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奶声奶气的童子稚声,宛如雏凤初啼。乌蒙忍不住开口撺掇:“收下罢!收下罢!一饭之情,收个徒弟也是一段佳话。”

    如此一来,就不是强行拜师了。叶知秋恶狠狠地瞪了道友乌蒙一眼,看到他嬉皮笑脸的样子,绷住的脸色就自行垮掉了。

    “也罢!左右不过是传承贫道的厨艺,局限于小吃、点心,也算不上什么大事,没妨碍。地上凉,你先起身罢!”

    小徒弟狗子立即站起身,神情有些兴奋,双手却局促不安地使劲搓拭着,看到恩师看过来,就更不知道放在哪里合适了。

    叶知秋仔细看过徒弟的身体:“你的父母老来得子,半生艰苦,因而你的元气稍嫌不足,恐怕天寿不高,也不是练武的料。所幸的是,你的身子还未长开,手脚、筋骨还有很好的弹性、韧性。也罢,贫道就传你《嘻呼吸呵嘘》五字太阴真诀,配合古法五禽戏,就能强身健体,筋骨力数倍强健于常人,只要不与人争斗,古稀之年可期。”

    这番话听在小伙计和店家主人的耳朵里,不吝是雷霆轰鸣,震地人心旌摇曳,久久不能自己。

    毕竟,道装青年一语点破高家的根底,可以称得上是高人了,再加上如此价值不菲的方子,可以随便送人,可以想见此人身份绝然不凡,肯定不是江湖术士之流。

    莫非真有世外高人入世行走,点化受苦受难的大众苍生?店家主人不敢深思下去,今天的相逢,仅仅是一场机缘凑巧的偶遇,毕竟仙人的脾气不好琢磨,见好就收方为上上之选。

    稍后,不欲久留的叶知秋吃完了肉包子,喝完一大碗热茶,要来文房四宝,将太阴真诀和古法五禽戏,都记录下来,吹干了墨迹,封装起来递给八、九岁的小徒弟,随即起身与乌蒙结伴离开,洒脱地不带一丝烟火气。

    店家主人心情激荡,久久无法平静,看到墨水、纸张足够,就跟着上前,努力回想刚才听到的话,用自己念了几天学堂的有限学识,耐心地抄写上去。

    还是儿子有孝心,上前抓住老父的袖子,轻轻拉了几下:“爹爹,小师父说的方子,我都牢牢记着哩。”

    店家主人心里自然是欣慰不已,总想着千金不易的仙缘不能浪费,必须将儿子送进学堂,无论如何也得认得字,看得懂道人手书的仙诀罢。

    叶知秋与乌蒙走在街道,他在前面带路,迳自往城南的码头区赶去。两人沉默不语,最终还是乌蒙忍不住开了口。

    “没想到,你还是个心肠如此柔软的人,所行举止,合乎道理,比我认识的名门正派弟子还爽利。亏得我们走在一起,同行都会直呼一声旁门左道,行事举止却光明磊落。”

    叶知秋忍不住叹了口气:“你是旁门弟子,我是左道之士。机缘巧合之下,以道门血誓结盟。你看见的仅仅是我的一面,时日长了,你就知道我是怎样的一个人。”

    乌蒙的脸色顿时正经起来,不敢再试探下去,重重地点了点头:“我也晓得一人千面的道理,既然你都说要建立教派,肯定有雷霆手段,那倒要拭目以待了。”

    叶知秋轻轻额首,两人继续往前走,随着朝阳逐渐升高,路上的行人也越发地多了起来,有进城售卖农场品的商贩,也有运货出城的车把式,津城不愧是漕运、海运的终点,别的不说,三教九流的人,一眼望去简直多不胜数。

    路上,人头涌涌,摩肩接踵,就连一脸生人勿近的乌蒙,看上去就不好惹的叶知秋,身边也开始有人穿插而过。

    野蛮人面目的乌蒙,倒是没有人敢招惹,就是想撞也撞不动。道装的叶知秋,身板瘦弱着,连衣服都撑不起,半大小子的模样,若非气质超然,有阴暗心思的人,恐怕已经在揣摩两人之间,更深层的关系了。

    两人走近码头区时,一伙街面上厮混的小偷,察觉到再不下手,就会越界踩到同行的地盘,不管下手时机成熟与否,就有一个技艺娴熟的“插手”上前探路。

    这小子混在人群里,装作不在意的样子,直接往叶知秋身上撞,即将碰上的时候,好像猛然发现自己失礼的样子,侧身从乌蒙和叶知秋两人之间的缝隙穿过。

    就在贴身的时候,这名惯偷飞快探出左手,藏在指甲下的刀片,切掉系着钱袋的绺子,右手刚好接住沉甸甸的钱袋,眼看就要脱身了。

    叶知秋的灵觉何其敏锐,莫说在白家东厢房里找到的钱袋,沉甸甸的份量,里面都是银钱,离开腰带的瞬间,他就明白自己遭贼了,却没有任何动怒发作的反应,右手像是长了眼睛似的,在小偷的手背轻轻一点,暂时麻痹了他的神经,五指不自觉地松开,钱袋恍然落下,顺手收了回来。

    紧接着,他施展一招“飞龙探云手”,轻轻一碰,就将小偷身上最值钱的金丝锦囊摸了过来,里面只有一枚小小的银铃铛。

    三人交错而过,自以为得手的小偷,立即回到人群,准备将钱袋转手同伙带走,可惜他的右手空空如也,什么也给不了人。

    紧接着,他就发现揣在怀里的金丝锦囊不见了,这可是怡红院里的相好给的,相当于信物,山盟海誓的见证,竟然不翼而飞了。

    稍后,这伙扒手的头领就得知了来龙去脉,什么话也没有说,沉默了许久以后,才叹了口气:“终年打雁,今儿被大雁啄瞎了眼。没想到,那个少年郎还是此道的高手!江湖道上有人传闻,僧道妇孺,不可轻忽,竟然是真的!”

    “大哥,怎么办?那个锦囊,就是我的命啊!”

    扒手头领听到这句话,忍不住一巴掌甩在插手的脸上:“真他娘的丢人现眼!怡红院里的姑娘,惯会哄人的,她们说的话,你也敢信?若不是看在兄弟的份上,我早就去弄死她了。”

    一个巴掌拍不醒沉入温柔乡的半大小伙,忍着脸皮火辣辣的刺痛,插手不软不硬地顶了回去:“大哥,小红是清倌人,只卖艺,不卖身的。她说在等我,只要凑够赎身的钱,我要把她娶回家,放在屋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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