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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隋末阴雄-第1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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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熲看了一眼高表仁,转向了柴孝和,厉声道:“扶郡马和郡主回府,把郡马关到房里,今天不许吃饭,等老夫回府后再作计较!”

    高熲无论是在朝还是在家,都是气场十足,极有威严,他的话没人敢不从,柴孝和跟几个奴仆连忙拥着高表仁夫妇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高表仁低着头,大气也不敢喘一口,甚至顾不得擦自己的眼泪,逃也似地从高熲的面前溜掉。

    高熲来后,就成了这里的主角,杨素只能在一旁冷眼旁观,但远处的王世充却从杨素的眼神里看出了一丝不满和愤怒,是啊,如果换了自己,也许根本不会有感激之情,倒是觉得自己再一次被打压,自己的儿子给打得人事不省,而高熲只是打了高表仁一巴掌就算完事,这事肯定难以让杨素服气的。王世充突然对这两大巨头接下来的动作有了那么一丝期待。

    高熲环视了一眼四周,最后目光落到了杨素这里,正色道:“处道,今天虽非朝会,但你我这时候也应该在尚书省当值的,我们出来已经几个时辰了,现在此间事毕,你我也该回去了,对了,已到中午,我们在城中寻一处酒楼,共进午膳,如何?”

    杨素笑了笑:“好久没有和独孤公一起在外面用膳了,今天我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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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九十一章 连夜出奔(四更)

    高熲笑道:“那就去鸿福酒楼吧,我喜欢那家的酒。哦,对了,处道,你今天是怎么接到消息的?”

    杨素看了一眼站在一边的刘管事,说道:“今天我是接到了报信,说是孩子们在这里闹事,我这小子自小野性难驯,我也没少责罚,怕坏了事,就赶过来了,可没想到独孤公你也过来了啊。”

    高熲拉住了杨素的手,一边笑着一边向外走:“我也是收到了报信,是这射箭场差人来报的,对了,就是上次跟过你的那个麦铁杖。处道,你还有印象不?”

    两人边说边走出大门,而李密和一众护卫们也紧紧地跟了过去,射箭场很快恢复了今天一早的平静,王世充等到外面的马蹄声过后,才从棚子里钻了出来,他用手抚着自己的胸,长出一口气。

    王世充定了定神,脑子开始飞快地转起来,今天看这架式,高杨两家算是结了仇了,高熲来了以后死死地压制着杨素,表面上打了高表仁一巴掌算是给杨玄感出气,但在王世充看来,只是做戏而已,高熲恐怕更多是因为杨素在办公时间离开尚书省而过来问责,言语间也隐含责备。

    而杨素的不爽也是明摆着的,王世充跟杨素处过,深知杨大帅绝对不是一个能这样忍气吞声,居于人下的个性,今天儿子被打,自己被耍,只冲这一点,他以后也会开始和高熲明争暗斗了,更不用说作为首辅的那个尚书左仆射的位置,杨素迟早也会对这个产生想法的,今天的事情,只是把杨素下定决心争夺首相的时间提前而已。

    王世充看到刘管事远远地冲着自己跑了过来,一边跑一边擦着汗,而麦铁杖和张金称也不知什么时候回到了射箭场,跟着他一起过来,王世充突然意识到今天刘管事在杨素和高熲面前撒了谎说自己不在,现在让太多人看到自己并不是件好事。想到这里,他又退回了那个棚中,坐在了胡床上。

    三个人奔进了棚内,刘管事的担惊受怕写在脸上。圆圆的脸上不停地渗出汗珠,他心有余悸地说道:“东家,今天可真是吓死我了,差一点就给抓去见官啦。”

    王世充冷笑道:“要真的把你抓进大兴府,你会出卖我吗?”

    刘管事的脸色一变。忙不迭地摆手道:“东家,这怎么可能呢,我都已经在这里说了您不在大兴,他们就是把我押到大兴夜去审问,我也还是这个说法啊,今天杨仆射只是因为世子给打成这样,要找人出出气罢了,把我抓到大兴府,不管我说什么,都逃不了一顿打。我要是咬紧牙关,还能从您这里得到好处,不是么。”

    王世充满意地点了点头:“刘管事,你是个聪明人,今天的事你处理得很好,你就好好地去休息吧,去账房那里拿两百钱,这几天不用当值了,万一大兴府再来找你,你还是今天这个说法。明白了吗?”

    刘管事连连点头,笑道:“好的好的,我听东家的。”

    刘管事兴冲冲地出去后,王世充看着麦铁杖和张金称。脸色一沉:“今天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没有把李密和杨玄感截下来?”

    麦铁杖叹了口气:“行满,我们实在是没有办法也没有理由阻止他们啊,今天两人都没有进府,直接就在府外相会,等到老张过来传递消息的时候,他们都已经快出东门了。”

    张金称也跟着帮腔道:“是啊是啊。东家,亏得麦将军留了个心眼,亲自去尚书省请了越国公过来,要不然今天这事还不知道如何收场呢。”

    王世充微微一愣:“铁杖,你没接到我的命令就先去请越国公了?”

    麦铁杖点了点头:“是的,杨世子和高郡马只要一见面就会死掐,今天也不会例外,所以一听金称说高郡马占了杨世子的那个靶位,我就知道肯定要出事,先把越国公叫来再说,要有问题我会担在身上。”

    王世充有些感动,上前拍了拍麦铁杖的肩头:“好兄弟,这回你可真是帮了我大忙了。要是越国公来得迟点,还真不知道如何收场。”

    麦铁杖“嘿嘿”一笑:“小事而已,我跟越国公也算认识,就算没出事,他也不会多为难我的。今天还好不上朝,越国公在尚书省里办公,而守门的兄弟当年也征过江南,认识我,就帮我通报了,越国公果然一听世子出事,就赶了过来。”

    王世充心念一动,问道:“铁杖,你是怎么跟越国公说的?”

    麦铁杖抓了抓脑袋,说道:“我说我在城东的射箭场,看到世子和高郡马为了争个靶位,都要动起手来了,就赶快过来通知越国公。”

    王世充点了点头:“这个说法倒是不错,也留有了余地,即使两人相安无事,越国公想必也不会因此怪你。对了,那高仆射那里又是谁通知的?”

    张金称笑道:“麦兄去找越国公后,我就守在城门那里,果然二顺子过来报信,说是两人已经打起来了,东家你要我们赶快想办法通知高杨两位仆射,我估摸着麦兄已经去找了越国公,我就直接去了齐国公府,请府中去人通知高仆射此事,这一来一回多用了点时间,好在中午的时候高仆射有事回了趟家,听到这消息后就马上换了马骑,让我引路过来了。”

    王世充舒了一口气:“你们都做得很不错,这事估计还会有余波,这阵子你们多辛苦点,在城里打听打听消息,看看接下来的进展如何。”

    麦铁杖和张金称对视一眼,齐声拱手称是。

    王世充对着张金称说道:“金称,这里你留下来处理一下,我和铁杖从侧门出去,骑马到陇右一带转几天,你回去以后告诉阿玉,这几天大兴的生意都由她来安排,我两个月后回来。对了,跟麦嫂也说声,铁杖这次要跟我出去几天了。”

    张金称点了点头,转身离去,王世充看了一眼麦铁杖,笑道:“我们走吧,铁杖,我记得你好象还没去过陇右,想去看看吗?”

    麦铁杖哈哈一笑:“这当然是没啥问题,这几年跟着你一起走南闯北,也涨了不少见识,只是就这么走了,你结交李密和杨家的事情,还怎么继续?”

    王世充的眼神变得黯淡起来,叹了口气:“闹成这样谁也想不到,只怕这时候李密和杨玄感也不可能跟我交朋友,下次再找机会吧。有十年没去金城老薛那里了,这回正好去转转。”

    十天之后,陇右金城,烈日炎炎,风沙漫天。

    金城,始建于西汉时期,在建城之间的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汉大将霍去病西征匈奴时就在这一带设了令居塞,作为收复河西四郡的前进基地。

    到了汉昭帝时期的始元元年(公元前86年),更是在这里筑城,据说在建城时挖出了金子,故而取名为金城,又有一说是取此名意为此城固若金汤,易守难攻之意。

    匈奴被西汉王朝多次打击后,远遁大漠,金城一带的汉族军民面临的不再是匈奴骑兵,而是古老的羌族。

    羌,狭义为中国古代西部民族名称,广义为中国古代西部游牧民族的泛称。从商代开始,这个古老的少数民族就见诸于史册,他们和北方草原上的匈奴人有点相象,各个部落之间语言不同,风俗不同,唯一相同的只是逐水草而居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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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九十二章 金城之旅(一更)

    在春秋战国时期,尤其是春秋时期,秦国的势力不容易进入关东地区,便向西方扩展,与落后的羌人们作战。

    在陇西甘肃一带,“筑城数十,自号为王”,已经进入半游牧半农耕状态的羌人部落相继被秦国所击灭,秦国拓地千里,设了陇西、北地等五郡,这里以后也成为秦国争霸天下的大后方。

    战国初期,居住在河湟地区的那部分羌人,还处在较落后阶段,所居无常,依随水草,地少五谷;氏族无定,或以父名母姓为种号;他们这些部落不立君臣,长幼无序,强则分派自己的子侄开辟新部落,弱则依附于其他有力部落。

    羌族部落间也是和所有草原民族一样,相互攻杀,以力为雄;除了杀人偿命外,没有任何其他的法律条令;羌人以战死为吉利,病终为不祥。

    到了东汉时期,羌人开始大规模地在甘肃青海一带繁衍发展,汉朝中央政府也在金城设立了护羌校尉专门处理羌人的事务。

    但羌人与汉人由于生活方式不同,矛盾颇为尖锐,在汉朝统治局势不稳的时候,时叛时降,大规模的羌人起义也有多次,就连金城郡治也曾一度因为无法防守羌人的攻击而被迫内迁至关中过。

    后来到了五胡十六国时期,羌人随着民族大迁徙而大量地移民关中乃至关东,羌人姚苌更是一度建立了雄霸关中河南的姚秦帝国,立国数十年,后被东晋大将,南朝的开国皇帝刘裕所灭,但关中尤其是陇西一带,仍然是大量羌人与汉人杂居,民风剽悍的所在。

    金城,就是这种汉羌混居的典型城镇,在这里完全不见大兴的那种繁华的都市,干净整齐的街道,还有高大巍峨的建筑。

    站在城头,极目远眺,一片天野苍茫,挂在城头角楼屋檐上的风铃在不停地晃动,发出的响声却被湮没在呼啸的风中。

    整个城市里都基本上是低矮的黄土夯筑的平房,墙壁上尽是被风吹雨淋的岁月沧桑,街道很宽,能容得下三四匹马并排驰行,这个城市不大,站在高处看,却是有一半都笼罩在风吹或者马驰所带起的漫漫黄尘之中。

    冬天的夜晚来得比平时快,申时二刻左右(晚上六点),天已经全黑了,东街市头的马记饭馆里,一身羊皮袄子,头戴皮帽的王世充和麦铁杖正在喝着羊肉汤,往嘴里塞着棒子面馍镆。

    这家饭馆是两人刚进城时直接撞进的,一坐下来后就有个操着半生不熟汉话的羌人伙计问二人要吃什么。

    王世充本想喝酒,但麦铁杖却说吃了一路的沙子,想喝碗热汤再找店投宿,伙计便直接上了两碗羊汤,又送上了一盘热气腾腾的棒子面馍馍。

    麦铁杖也是第一次来这西北之地,乍一见这做成三角形的馍馍,咬了一口,却觉得挺有咬劲,别有一番风味,王世充也跟着咬了一口,但觉与一般的馍馍馒头不同,隐隐有股子肉香,一下子食指大动,连吃了好几个。

    那羌人伙计见二人吃得起劲,笑道:“这三角馍馍乃是我们马记祖传的手艺,只有在这金城的饭馆才能吃得到。”

    “二位郎君请看,这可是用上好的棒子面,扮到大米里和成的面团,再在这面团儿里加进羊汤,最后和成的馍馍,蒸出来的时候是黄白相交,号称金裹银,配合着我们家祖传的牛肉汤,那可是这金城里的头一道美味!”

    王世充又恢复了胡人行商的打扮,一边狼吞虎咽着这馍馍,一边道:“关中一带的馍馍是做成了大饼一样,烙出来的,你这的馍却是蒸出来的,看着倒象是关东一带的炊饼,可为何又做成这样尖尖的呢?”

    那伙计一听就来了劲,满脸都是得意之色,滔滔不绝地开始吹嘘起来:“郎君有所不知啊,这可是我们羌人祖宗传下来的手艺,我们羌人以游牧为生,往往一放马就是一整天,在野外没法埋锅造饭,所以每天出去时都是带这种尖尖的馍揣在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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