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哥斯拉的时空之旅-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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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暇之余,老板教过程凡一些烤肉的技巧,比如怎么辨认肉的成熟度、怎么用火、以多大的转速时间才能使肉受热更均匀、怎样搭配佐料等等。
望着发光发热的火堆,火光中似乎倒映出老板大叔、服务员学弟他们的面貌,程凡取下了烤好的兔子,将三条鱼放进了火里,看着火焰将鱼肉烧焦,然后烧成一堆黑炭,以手爪举着兔子对火光敬了敬。
岁月流逝,记忆埋葬,曾经的一切,终究是随风远去,以此祭奠那些在生命旅途中相遇又离去的故人。
第二十章 北极行(又遇上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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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边过了一夜,清晨迎着晨风,踏着晨光,在从湖里抓了几条叫不出名字的鱼一番生食之后,程凡又向北出发。
路漫漫而途远,这里由于已靠近北极圈,从海洋吹来的风又被成片的山脉阻挡,导致这片地区的温度常年不高,一年中有八个月都是处于寒冷的季节,冬季十分的漫长。
一年四季,温暖的月份只有很短的时光。
程凡到来的时间虽然正好还处在温暖的季节,但已是温季的末梢,随着他在这片土地上越往北走,越是感到了这种温度的明确变化。
草原上的青草依旧茂盛,远方的山林依旧葱郁,小河们蜿蜒流淌在原野之上,看似生机勃勃的背后,实际已有枯败、萧瑟的秋意暗藏。
程凡盯着身边一株草,他看到草叶的尖端部分已经开始枯萎,带起了点点萎黄,他想起了一件不太妙的事情,他记得从诞生的海岛上出发是在五月末,大约估算下在海中漂泊和陆地上晃悠的时间,那么他在这时一路前往北极,恰好是一年里最不适合去北极的时候。
也就是说,他一定会遇上极夜!
甚至,说不定此刻极夜已经开始,极夜的范围正在慢慢扩大,他这么走下去,相当于是在主动投身在长达半年的黑夜之中。
“要不,现在掉头回去?”
立在原地,手爪不自觉掐断了那株草,程凡脑袋里闪过这么个想法。
仔细想了想,他又摇了摇头,开什么国际玩笑,跑了这么几个月过来,区区一个极夜就想阻挡本兽?不就是半年无光照,看不见太阳嘛?本兽在黑暗中又不是看不清东西!
程凡狠狠一拍巴掌,继续,朝北走,老子要去看驯鹿,老子要去跟北极熊比划比划!
这么一想,程凡一甩尾巴,潜没在草丛中远去。
一连四天,程凡都在草原中穿行,这片草原面积不小,本是横贯东西,那么他朝北走,便是在跨越草原之宽,还未曾真正见识草原的辽阔。
他在草原上追过兔子撵过狼,逮过狐狸摸过鱼。
说起狐狸,那是程凡平生第一次近距离见到野生的狐狸,这种狐狸是属于分布广、最常见的赤狐。
他倒没想尝尝狐狸的味道,不过是一时猎奇,不惜花了一天的时间终于给逮到了一只。
在仔细将狐狸上下看了个干净后,程凡又不怀好意地拔了几根狐狸毛后,便将这狐狸给放走了。
这是一只公狐,在脱离了程凡的魔掌之后,头也不敢回地疾速消失在草原中,生恐这头奇怪的怪兽又将自己给抓回去。
要是这狐狸足够聪明、能够和程凡说话,一定会痛骂这个家伙是头混账色兽、兽中流氓、超级兽类大变态。
因为这家伙将它逮住,翻过它肚皮,仔细研究了一会儿狐狸的某些构造,比如它的小丁丁,临放时,不仅拔毛,还不忘弹了几下。
穿过草原,又是山地。
这地区本就多山,程凡站在一处草坡,望着连绵起伏的山脉,就是它们一座座、一片片耸立大地,将东边海洋吹来的风和水汽挡住,导致这里的年降水量不足400毫米。
如果从降水量来讲,这里本应属于半干旱的地区,可这片土地内河网密织,分布着许多面积不大的天然湖泊,滋养大地万物,实则并不干旱缺水。
重新走进山林,程凡感到这里的植被种类有了不小的变化。
阳光透过并不茂密的林间,虽阳光照在身上,但程凡一点也不觉得温暖,甚至还有种料峭的寒意。
他感到越往北天气越发寒冷,动植物种类越发稀少,山地的森林近乎是清一色的针叶林,生长的其它植物也全都是比较耐寒的植被,动物活动的痕迹不多,偶尔能看到一些狼留下的粪便和脚印,有时还能见到松鼠在枝头蹦来跳去。
这确实是一处未开发、人迹罕至的原始地区,但自然原始,不代表这里环境不恶劣。
每年长达八个月的时间是寒冷的冬季,夏日不长,只有短短两月,因此,一些地方的冰雪长年不化。
每当到了冬季,食物更加稀缺珍贵,为了生存下去,此地的动物都是拼尽了全力。
在冬季食物最稀缺的是时候,一些胆小的动物饿的疯了,也会变成凶猛的野兽。
这里固然是自然风光风光优美的原始地带,但同样也是求生挣扎的残酷之界。
程凡深入到山林里,他的食物倒不缺,尽管群山连绵成片,但山间小河和湖泊不少,现在又还未到冬季,湖泊和河流没有结冰封冻,有着良好的食物来源。
今日,在一处河边,两边皆是高山,一条宽敞的河流自两山之间流过,河面很宽,但河水不深,十分平整地从一片石头河谷中流经。
程凡在河里捕鱼,在岸上已经摆了十几条大小不一的鱼,那是他辛勤劳作的收获,在与他相隔几十米的地方,河畔一头棕熊盯着他,不时低吼咆哮,刨动前腿,似在宣示这是它的领地。
哪里来的怪兽,给熊大爷(熊大妈)滚出去!
程凡没空理它,棕熊的分布范围很广,世界大多的地方都有其身影,他在进入山地时,就发现过熊活动的踪迹,会经过一头熊的领地、正好撞见遇上也并不奇怪。
这头棕熊是在程凡捕了七八条鱼时,从山上冲下来的,它认为程凡是入侵者,要抢夺它的领地。
程凡不理它,这熊大爷可没那么好心情,“嗷吼”,它暴躁地怒吼一声,朝正捉鱼的程凡冲来,一路狂奔,踩起大片大片的水花。
小怪兽很人性化地在河中叹了口气,看来今天除了鱼,又得在食谱上增加一种食物了。
据说,熊掌和蜂蜜更配,记得来的时候,看到那片树林里就有蜜蜂出没,待会儿得去找找。
只不过,他记得好像以前背过一片课文,叫“熊掌与鱼不可兼得”啥的,他今日倒要试试,两者兼得又会如何?
持着手里用来敲击水面、震昏鱼的木棒,程凡想起了一句话“呼你熊脸”,当即也不犹豫,直直冲了过去,当头一棒,只听“砰”的一声,果真重重呼在了棕熊脸上。
“嘎吱”
木棒自身脆断,这一棒用力之大,打得棕熊眼里似乎泪花都要飙出来了。
这可真特么的疼啊!
木棒在棕熊头上断成了两截,程凡侧身避开扑来的棕熊,随手将断了的木棒扔掉,看着棕熊熊脸一道笔直的痕迹,能想到这货确实是被一棒打得很痛。
第二十一章 北极行(熊与蜂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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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熊被这“当头一棒”打得有些懵了,摇了摇胖乎乎的熊头,两只熊眼紧盯不远处的怪兽,爪子在水里刨动,嘴中发出低沉的嘶吼。
熊,是一种凶猛的动物,平日里看起来温驯憨傻、笨拙迟钝,但熊一旦被激怒发起狂来,便是山中老虎也得绕路而行。
这头熊现在就处于被激怒的状态!
熊的攻击力自不必多说,就连人们常以为熊看起来胖乎乎的,一定跑不快、速度很慢。
这其实也是一种错误的认知,熊的奔跑速度绝对不慢!
这头棕熊发起了进攻,右爪一拍河水,在高高溅起的水花下,一颠一颠地朝程凡冲来。
河滩很浅,水流对熊的速度几乎无阻,它和程凡距离又不远,只是几秒便已至程凡面前。
恶风扑鼻,棕熊嘴中露出尖牙,竟直立而起,迎面扑来,宛若一道厚实的熊墙压至。
程凡首先想到了不是如何反应躲避,而是这厮究竟有多久没刷牙了?
熊嘴刚张开,就有一股恶臭扑至。
程凡眼珠转了转,那眼神看着这头棕熊的皮毛颇有些不怀好意的味道,在熊要扑到身上时,右爪尖利的爪刃弹出,并合一处,像是一把锋利的长剑贯穿而出,他的身体和棕熊撞在了一起。
“砰”
程凡被撞得倒退了几米,落在了水中。
“吼,吼”
棕熊发出沙哑的嘶吼,肥硕的熊头下脖颈处,一口不小的血洞正汩汩冒着热腾腾的熊血。
熊直立着,想要用两只肥厚的熊掌捂住那口流失生命的血洞,可它再怎么努力,也堵之不住,无法挽留自身生命的流逝。
“砰,啪嚓”
棕熊人立起的身体倒下,在河中溅起一片水花,它的眼睛渐渐失神,脖颈被割裂处流下的熊血浸入水中,染红了大片的河水。
这头棕熊算不得很大,一米六七左右,应是最近一两年内才离开母熊独自生存。
程凡将熊尸从河中拖上岸,开始对熊进行处理,他小心翼翼地用爪子将熊皮切割下来。
他刚才一击格杀棕熊之前,突然想到,自己可以弄一张熊皮,做一头披着熊皮的兽。
仗着爪子锋利和力气大,程凡没费多大功夫便将整张切除了脑袋的熊皮剥了下来,接着又对熊肉进行切割处理,在流淌的河水中将熊皮和熊肉清洗干净,又用几根木棍搭成一个简易木架,将熊皮用草绳绑在木架上张开,放在太阳底下晾晒。
如果刚从动物身上剥下来的皮毛,晒干时不用架子张开,那么皮毛会失水收缩,导致不够匀称,得到的面积也小。
这是程凡前世在看埃德·斯塔福德的荒野求生节目中学得的一些小知识。
将切好的熊肉在河边的岩石上晾晒,程凡看了看四只被摆在同一块岩石上的棕色熊掌,转身跑进了山林,他记得在来时附近的树林就曾看到过蜜蜂出没。
跑到树林中,阳光已过午后,太阳高悬正空。
这里的温度依旧不高,尽管太阳在身,仍能感到一阵寒意。
林间倒是被阳光点亮,缕缕光辉透过林梢和叶间的空隙落下,照耀地上,让山林显得极为干净明澈。
空山静而鸟语大,“嗡嗡嗡”的翅膀振动声被这安静的树林被衬托得更大,在一棵树下,程凡抬头便见,离地七八米高的一根大树枝桠上,挂着一个大大的蜂窝。
密密麻麻的蜂洞中进进出出许许多多的蜜蜂,准确说这是马蜂窝,每一只都比寻常蜜蜂大,来往成群。
程凡在树下摆尾仰头观察,也不知这些家伙在漫长的冬季里怎么存活下去?难道它们会冬眠不成?
对此,程凡只得感叹生命的奇迹,自然造化的神秀。
树是一棵白桦树,属于耐寒树木,树很高,树皮呈白色、易燃,是一种在野外良好的引火材料。
看着蜂巢离地这么高,瞧了瞧树的粗壮程度,爬树和直接砍断树的方法并不可取。
程凡在四周望了望,找到了一棵生长有十来米高、树干不粗的落叶松,费了一番蛮力将这棵小松割断弄倒,也没剔除多余的枝桠,程凡扛着它到了蜂巢底下,他准备用树捅下蜂巢。
捅蜂巢这样的事,他在曾为人时的童年,跟小伙伴们做过多次,那时虽然经济不发达,但山清水秀、环境很好,山上时常可以见到兔子、野鸡和竹鸡等出没,林间也生长着野生的兰花草和各种菌类。
每当到了春时农忙或夏日,一场雨后,山中有松花菌、鸡蛋菌(地方称呼)、鸭蛋菌、伞把菇等山林美味成熟,便会跟着一群小伙伴下河摸鱼、跑去山中采蘑菇捉竹牛等。
当然,那时没有糖吃的他们,对甜甜的蜂蜜极为渴望,发现一处蜂窝后,大伙儿一起捅蜂窝的事情也没少干。
最初不懂技巧,被蜜蜂追着狂蜇,一个两个手脚脸上都肿成胖子,还舔着一勺蜂蜜笑得合不拢嘴。
回想那些时光,过得贫穷,却开心愉快,而那些光阴年华,终究是化成了意识当中美好的童年记忆,随风一去不返!
程凡抓着那长达十来米的松树,利用松树顶端的枝桠和叶子往上一捅,立时那座蜂巢摇摇晃晃,欲坠而不落。
一次不行,那就再来一次。
程凡这一捅,惹得蜂巢内大军出动,从一个个巢穴的蜂孔中钻出一只只守卫工蜂,“嗡嗡嗡”振翅,成一团黑云寻找着入侵者,将不惜以生命为代价来捍卫蜂巢、惩治来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