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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7章

电影世界穿梭门-第4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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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个说法是真,王旭并不在乎,他只知道消失的真理之门,很可能与巫师的消亡有关。

    甚至,所谓的真理之门,本身就可能是时空通道,连通着真正的巫师世界。

    巫师离开这方世界之后,巫师法阵被破坏,失去能源的真理之门坠入大地,才让离去的巫师再也无法返回。

    “真理之门。。。”

    王旭目光闪烁,用手在太阳穴上一点,第三只眼从额头飞出,落在他手上化为天运珠。

    天运珠是林莺莺的金手指,最大的作用不是王旭这样,用来化作看破虚妄的第三只眼睛,而是其中蕴含的气运交换规则。

    天运珠能沟通天地,只要有足够的气运,就能跟天地交换一切想要交换的东西。

    这也就意味着,只要你有足够的气运,又肯付出,在某种程度上,你可以拿到主角级的vip待遇。

    主角有什么待遇,心想事成,想要办的事就没有办不成的。

    而且想啥来啥,今天需要一根万年人参,只要出门一准就能遇到,不管万年人参的出现符不符合定律,反正就是能遇到。

    王旭现在要做的,就是利用一下vip待遇,让他做一次只有主角才能做成的事。

    “真理之门,一定与巫师有关,拿到真理之门,或许就能解开巫师消失的秘密。”

    王旭微微低头,看着手上的天运珠,开口道:“许愿,三日之内,我将得到真理之门。”

    唰!!

    天运珠微微闪光,却没有扣除王旭的气运值。

    王旭眉头微皱,他曾经试验过,如果许愿后天运珠没有反应,不是它无法实现这个愿望,而是你付出的气运不够。

    “不应该啊,我在魔幻手机位面,收天庭,抗未来,建立种花武馆,一统山河,好好过了一把主角的瘾,拿到的气运值少说有十万,难道付出这么多的气运,也不够拿到真理之门吗?”王旭多少有些错愕,要知道一万点气运,足够一位普通人,顺风顺水的成为一品大员了。

    再往上,十万气运,能堆一位王侯出来,比之中千世界的主角都不为过。

    “真理之门到底是什么来头,以十万点气运跟这方天地作等价交换,居然也会被没有情感,只有利益取舍的天地拒绝,难道说真理之门的价值,还要在十万点气运之上?”

    王旭有些想不明白,只能退而求次,再次许愿道:“许愿,我要找到有关真理之门的线索。”

    嗖!!

    十万点气运,瞬间去了一半,化为了冥冥中的加持。

    呜呜呜。。。

    突然间,一阵狂风从外吹来,吹开了阳台上的玻璃窗,吹乱了王旭摆在桌子上的资料。

    一张张书页,在狂风中胡乱的飞舞着,可是王旭却什么也没有做,因为他知道这阵来历不明的狂风,很肯能就是命运对他的指引。

    啪!!

    一张书页飞来,直奔他的面门。

    王旭伸手一抓,将书页直接抓在了手上,入眼,这是一张关于巫师的短篇故事,而被描写的这个巫师,叫做。。。卡门。

    “卡门!”王旭紧紧攥着书页,看着平静下来的狂风。

    关于卡门的故事,王旭之前就看过了,只是他当时没有多想,毕竟这种描写巫师的短篇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这么多故事主角叫什么都有,别说卡门这个烂大街的名字了,就连叫梅林都出现过三五个。

    现在则不同了,他刚刚许愿获得真理之门的线索,马上就有这个名字出现在他面前,他不认为这是巧合。

    要知道,普通人身上的巧合能叫巧合,主角身上的巧合只能叫命运的指引。

    同一时间。。。

    “卡门,我已经打听过了,你要我调查的那个人,有个古怪的名字叫王旭,他自说是从月亮城来的,不过没有人能证明这一点。”

    中午的阳光炙热而刺眼,三个年龄相近的大男孩,坐在桥洞中啃着面包。

    “你确定是月亮城?”

    卡门坐在桥洞的边缘上,两只脚伸在桥洞外面,有一下没一下的踢着腿。

    “确定,当时我整整问了三遍,绝对是月亮城没错。”巴克狼吞虎咽的吃着面包,回答的没有任何迟疑。

    听到这个回答,卡门嘴角微微翘起,轻声道:“月亮城是西海岸上的新兴城市,发展前途比西沙贝尔好得多,是什么原因让一个有钱人,孤身一人背井离乡,从月亮城那样的大城市,来到了西沙贝尔这样的穷乡下呢?而且来了之后,还拒绝参加所有宴会,将自己一个人关在房间里,看一些从图书馆里搬来的破烂?”

    “为什么?”巴克不明所以的问道。

    卡门擦了擦嘴角,小声道:“除非他本身有问题,他根本不是大富豪,他的钱来路不明,他是见不得光的。”

    “卡门,这好像只是你的猜测!”巴克呆呆的看着他,意犹未尽的再次补充道:“而且这个想法太疯狂了。”

    “疯狂,一点也不,如果他的身份没问题,为什么他不跟别的富豪一样,热衷举办那些只有上流社会,才能得到邀请的舞会,反而喜欢将自己关在房间里?巴克,我的朋友,没有人不喜欢享受,尤其是这种有钱人,这个人生活的太有规律了,我想不出哪个有钱人会跟他一样。”

    卡门越说目光越亮,在这个时代下,有钱人举办宴会彰显自己的财富与地位,换取更多的利益同盟,是所有人都会干的正经事。

    王旭这种白天看书,晚上看书,恨不得搬空图书馆的人,与主流社会简直是格格不入。

    只是简单的想了一下,卡门就觉得这里面一定要问题。

    首先,一个身价不菲,一口气在城市中能买下一栋公寓的富豪,不可能身边一个仆人也没有。

    如果他是真正的富豪,起码会有家人,会有为他打理产业的管家,为他负责衣食住行的厨师与仆人。

    可惜王旭什么也没有,他孑然一身,孤零零的来到一个陌生城市,就像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一样,这不像一个有几千身价的富豪。

    既然不是富豪,那么他的钱是哪来的。

    卡门自己脑补了一下,不外乎抢劫,偷盗,或者一些偏门生意。

    只有这种见不得光的人,才会表现的不像个富豪,并且害怕与别人见面。

    “卡门,你要去哪?”

    “调查一下我们的新朋友,如果他跟我想的一样,他就要有麻烦了。”

    卡门吹着口哨,语气轻松的离开了。

    他丝毫不知道,就在他想着王旭的时候,王旭其实也在想着他。

    “卡门。。。”

 第696章 强运

    “如果跟我想的那样,那个人的钱来历不明,我或许可以敲诈他,从他身上弄一大笔钱,然后在将他的情报卖给别人,相信很多人会对他感兴趣。(全本小说网,HTTPS://。)”

    卡门一边想着,一边吹着口哨,仿佛看到美好的未来再向他招手。

    只是很快,他就感觉到了不对劲,这条他每天都会走的巷道,今天好似格外的安静,别说从巷道里抄近路的行人了,就连躺在巷道中的流浪都不见了。

    止住脚步,卡门目光环视,长久的街头生涯,让他有超出常人的敏锐嗅觉。

    不对劲,真的不对劲。

    从他站着的位置往前十米,有一个锈迹斑斑的铁门,这是一家餐馆的后门。

    往日里,早上8点一晚上10点,这个后门从来不会关闭,而现在它是关着的。

    另外,这个巷道除非是阴天下雨,不然长期都有流浪汉居住,而今天流浪汉居然也不在,卡门可不认为他们是搬家了。

    不动声色,卡门就那么站着,以非常隐蔽的姿势,从后腰处摸出了匕首。

    咚咚咚。。。

    几个呼吸之后,街道两头有敲打垃圾桶的声音传来,这种声音十分清脆,只有铁器才会发出这样的声音。

    “你是卡门?”伴随着敲打垃圾桶的声音,巷道前后两方,各自走出了四个人。

    他们每个人手里都拿着铁管,砍刀,铁刺之类的武器,结结实实的堵住了两个出口。

    “你们是谁?”

    看到对方有八个人,卡门咽了口吐沫,紧了紧手中的匕首。

    他有信心打倒一个人,也有信心对抗两个人,但是八个人,已经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

    “我叫安德斯,亨利跟我说,你从他那抢了很多钱?”

    安德斯是个中年人,他穿着一件白色的,刚刚从上层社会中流行起来的西装,手上戴着金戒指,看起来像富翁多过小混混。

    实际上也是这样,安德斯是贫民窟南街的老大,三分之二的贫民区都归他管。

    卡门虽然没有跟安德斯打过交道,却知道他是贫民窟最狠的狠角色之一,手上起码有七八条人命。

    “安德斯先生,这是个误会,请听我解释。”卡门一听来人是安德斯,就知道今天有麻烦了,绞尽脑汁的想着该如何应对。

    安德斯微微摇头,解开西装的扣子,露出了腰间的左轮手枪,笑道:“孩子,我可不觉得这是个误会,亨利跟我说,他跟你们提过我的名字,可你们依然抢走了他的钱。”

    “我。。。”卡门刚要说话,就发现安德斯的一名手下,从自己后面偷偷摸了上来。

    “别过来,别过来!”

    卡门挥舞着匕首,逼退了身后的长发青年,这才大声说道:“安德斯先生,我无意冒犯你,只希望你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

    “机会?”安德斯拍打着腰间的左轮枪,依然摇头:“我从不给任何人机会。”

    说完这话,安德斯后退一步,低语道:“杀了他,将他的头割下来,吊在集市路口的旗杆上,让所有人都知道,在我底盘上捣乱的下场。”

    “该死!”

    一听安德斯的命令,卡门就知道自己被当做杀鸡儆猴的公鸡了。

    公鸡的下场如何,他一清二楚,深知自己不能坐以待毙,不然只有死路一条。

    “滚开!”

    卡门从小就在街上混,关键时刻不但没有退缩,反而被激发出了凶性,握着匕首就向后冲去。

    同样,跟随安德斯而来的几个人,也不是在蜜罐里泡大的,不进反退的举起武器,一拥而上向着卡门扑去。

    “滚开,滚开!”

    卡门挥舞着匕首,绝不恋战,向着身后的方向杀去。

    一个照面,他的衣服就被刀锋划了一下,肩膀上也挨了一棍。

    不过,四个拦在后面的小混混,也被他拿着匕首冲出了一条生路,甚至有个靠的太近的少年,被他一下桶在了肚子上。

    “杀了他!”

    看到卡门如此生猛,硬生生冲开了四个人的拦截,安德斯不但没有高兴,反而露出了恼羞成怒之色。

    要知道,他统治贫民窟靠的不是恩德,而是够狠,所有能挑战与敢挑战他地位的人,都被他送进了地狱,这才有了这些年的风光。

    所以安德斯很清楚,卡门一定要死,如果他不死,以后就不会有人怕他了。

    “滚开,不怕死的就来吧!”

    只凭一把铁片打磨成的匕首,卡门明白自己只能跑,硬拼是没有活路的。

    手持匕首,逼退想要追赶的小混混,卡门撒腿就跑,恨不得妈妈给他多生了两条腿。

    “快了,快了!”

    卡门越跑越快,看着越来越近的街道,他知道只要冲上街道,就会有足够多的障碍物甩开追兵。

    而就在他距离街道还有三米,只需要1。5秒就能冲出去的时候,他听到了一声脆响。

    砰!!

    肩膀一疼,卡门脚步踉跄,狠狠栽在了地上。

    随后还没等他爬起来,后背上就一沉,有人用脚踩住了他的后背。

    “小子,你很能跑啊!”

    一个卷毛青年,将铁刺抵在他的脖子上,厉声道:“你怎么不跑了?”

    “嘶。。。”卡门一张嘴就牵动了肩膀的伤口,一时间疼的龇牙咧嘴,可他还是强硬的反驳道:“这条路真滑!”

    “嘴还真硬啊!”

    安德斯拿着左轮枪,带着小弟从后面走上来,开口道:“杀了他!”

    “骑警来了,骑警来了!”

    卷毛刚要将铁刺捅下去,路口外便跑来了一个小女孩,口中高喊着骑警来了。

    一听有骑警,按照安德斯本来的性格,绝对是要干完这一票再走的。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安德斯这一次显得特别慌张,听到骑警两次的时候,就联想到了自己还是小混混时,被骑在马上的骑警一棍打在后背上的那一幕。

    那一棍可真疼,人力加上马力,一棍子从上抽下来,打的他三月没有下床,差点就死在了病床上。

    一时间,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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