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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9章

最春风-第3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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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头怜悯地看看沈砚,见他还在仰头望天,长长地叹了口气,也不管地上的大粪有没有晒干,捡起来放回粪筐,唱着山歌儿走远了。

    直到脖子开始疼了,沈砚这才低下头来,老头早就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沈砚也站起身来,走到马前,却没有翻身上马。

    还去绥德捉奸吗?

    有什么可捉的,反正她也跑不远,总是能在他能找到的地方。

    回榆林吧,丝丝她们还在等着他。

    想到这个,他的头皮发麻,似乎又有一双双涂着蔻丹的鸡爪子冲他摸过来。

    他打个激凌,太吓人了。

    他牵着马,没精打采地走在官道上。

    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

    像他吧,幼年丧母,少年丧妻,唉,是妻子被人毁了。

    如今到了青年时,娶个小媳妇还不省心,他的命可真苦,比黄连还苦。

    他伸手想去抱小狗,小狗不在,他抱住马头。

    秦玉章娶了媳妇就不要他了,骆淇更加不用说,爹娘俱在,有妻子有孩子,和他就不是一路人。

    这个世界上,就数他没人要了,没人要了。

    沈砚重又找了块石头,也不管石头还有对螳螂正在成亲,一屁|股坐下去。

    公螳螂被他压死了,母螳螂见到口的美食没有了,狠狠划了沈砚一下,落荒而逃。

    沈砚根本顾不上,他蜷在那里,捂着脸哭了起来。

    反正大早上也没有人,反正有人看到也不认识他。

    他的郡主娘不要他了,小雅不要他了,秦珏也不要他了,他太苦了。

    他哭了半晌,这才感觉舒服了,抹干眼泪,重又上马,在原地打了一个圈儿,向着榆林卫的方向而去。

    他改主意了,过年他也不回京城了。

    秦玉章和罗锦言肯定又在他面前卿卿我我,看着来气;

    骆淇和黄氏坐在一起,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看着就膈应;

    总之,他的狐朋狗友里就没有一个顺眼的。

    还有小雅。。。。。。成亲了,嫁给那个叫纪秋的书生。他让人打听了,纪秋无父无母,也没有兄弟姐妹,小雅嫁给他,没有婆婆管着,也没有妯娌和小姑子,算是很省心吧。

    李家兄弟多,虽然没有练武的,但纪秋只是个书生,四个打一个,肯定不会吃亏。

    如果纪秋欺负小雅,李家会替小雅出头吧。。。。。。用不到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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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零零章 夜明珠

    沈砚觉得回京城真没意思,祖母肯定会向他痛骂赵明华,还有庆王府的那一大家子,说不定还会找上门来找他要人。

    这叫什么事啊,那臭丫头给他戴绿帽子,他还要应付她娘家的人。

    整个大周朝,就属庆王府人最多,听说庆王爷都认不全自己的孙子孙女,至于那些外孙外孙女,更是多得记不住。

    想想,这么多人,都要找他要人,他想想就头疼。

    这样一想,还是应该把那死丫头抓了,到时庆王府闹起来,也好把死丫头交出去。

    沈砚重又掉转马头,向是通往米脂的那条路而去。

    这次他没有走错,不过也是多绕了几个弯,没办法,他是独自一人出来的,没带随从,也没带军中的斥侯。

    傍晚时分,沈砚到达了绥德。

    这一路上,他走的都是官道,并没有进城,当然路过米脂时也没看到绝色美人,只看到几个粗壮妇人在田间忙碌,也没看出有多么美丽。

    传言就是这样被越传越邪忽的。

    看到这几个妇人,沈砚就放心了,既然米脂的婆娘没有传说中那么美,那么绥德的汉子当然也不会有多么英俊了。

    这个死丫头,许久未见,她竟然这般这般。

    他终于离开官道,进了绥德城。

    绥德不大,这时已是傍晚,街上的人很多,都是急着赶回家吃饭的。

    沈砚先是看到一个大腹便便的大叔。

    这就是绥德的汉子?

    就是这位大叔年轻三十年,也不是什么美色。

    接着沈砚又看到一个长了满脸痘痘的少年。

    这就是绥德的汉子?

    沈砚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再向前奔去。

    天已擦黑,沈砚的肚子咕噜噜叫了起来,马也累得乏力,跑不动了。

    沈砚这才想起,从昨天晚上到现在,他除了喝过拾粪老头的一口烈酒以外,米水未尽,这匹马也是在那个时候歇息了一刻,也同样是粮草未吃。

    沈砚是公子哥儿,可他更是出身世袭武将之家,武将没有不爱惜马的,他可以不吃不喝,马却不行。

    当务之急,就是找个地方住下来,让人好生伺候他的马。

    沈砚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他知道赵明华在太原住在四方客栈,在西安住在广升客栈,可是在绥德,她住哪里?

    并非他的人没有打听到消息,而是他听说她来了绥德,就雄纠纠气昂昂地捉奸来了。

    这个时候他才想起来,他捉的哪门子奸?

    奸夫呢?

    在西安还有个唱曲儿的男人,在绥德呢?总不能把整个绥德的汉子都抓了?

    谁让你们长得好看,要抓!

    沈砚想起进城时遇到的那个胖大叔和满脸是痘包的小兄弟,他忽然觉得自己很可笑。

    如果现在回榆林卫,他的马会累死的,先住一晚,让马缓一缓再说。

    马儿已经疲惫,沈砚也就没有苛求,随便找了一家看上去稍大的客栈,让小二牵了马去好生饮喂,他要了间上房,正要抬腿上楼,那掌柜的道:“大爷,咱们这里是小本生意,房间要先交,承惠三钱银子。”

    沈砚点点头,他住客栈也没有自己掏过银子,自是不知三钱银子是贵还是便宜,不过他也不在意,只要能把他和他的马照顾好,三百两都行。

    他下意识地想叫人付帐,一转身,这才想起,他没带随从!

    从小到大,沈砚走到哪里,都会跟着一堆服侍的,他要花钱,自会有人给他付帐,让沈世子随身带着一堆碎银子,那也太掉价了。

    昨天出来时,他没带随从,当然也就。。。。。。没有银子,连三钱也没有。

    掌柜的显然没有想到,这么一位虽然满脸风尘,但贵气难掩的爷虽然没有钱,他赔笑说道:“若您没有碎银子,小号能给您兑开。”

    嗯,掌柜的想多了,还以为这位阔公子带的都是整锭银元宝,没有这种小碎银。

    沈砚蹙眉,他怎会知道还要住宿,还要用银子啊,如果知道是这样,他就带上一两个随从了。

    昨天晚上,他从屋顶上跳下来就让人备马,待到马被牵出来,他立刻飞身上马,跑出了八面胡同。

    别说银子,就连玉佩什么的随身之物也没有。

    气氛攸的尴尬起来。

    掌柜脸上的笑容就有点僵硬了,但他经验老到,立刻开始打量起沈砚来,打量着看看有没有值钱的物件能够抵上三钱银子。

    头上束发的是两颗大指肚小龙眼那么大的明珠,他没见过也听说过,这铁定不是普通珍珠,十有八、九是传说中的东珠。

    这玩意儿他可不敢要。

    再往下看,有了,他看到沈砚腰间挂着的一个陈旧的荷包,荷包里应该有银子吧,或者是银票?

    “大爷,咱这里虽是小地方,可是紧挨着榆林卫,因此四大钱庄在此都有分号,或您手头不方便,小的这就让人到钱庄给您兑票子。”

    对,肯定是银票,小荷包里放不下银子。

    他又想多了,除了早年从宣府贩马,沈世子身上就没带过银票。。。。。。自是有人给他装着银票。

    沈砚不耐烦了,见那掌柜的目光停留在他腰间的荷包上,这才想起荷包里有样东西,是他偶尔拿来照明的。

    他解开荷包,从里面掏出一颗珠子来,往桌上一放:“把这个先拿着抵帐,等我回去以后再让人拿银子来赎。”

    那珠子在柜台上滴溜溜打个转儿才停下来,安安静静躺在那里,光华盈润。

    掌柜的看着这颗珠子,嘴巴张得大大的,这颗珠子,比起眼前这人头上的两颗东珠还要大些,还要晶莹。

    他的喉咙里嘎嘎做响,本能的知道这珠子不能收,人家说了回头再来赎回去,万一是赃物呢,万一是碰瓷儿的,用颗假珠子要换真珠子,再或者这是圈套,天啊!

    沈砚见他这副德性,还以为他嫌弃珠子不够值钱,小地方的小掌柜,真是没见识。

    “这是夜明珠,能值很多三钱银子,你放好了,别给爷弄丢了,爷还没玩够,等爷回去就让人拿银子赎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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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零一章 恨春时

    听到夜明珠三个字,掌柜的终于回过神来,来了来了,这就是骗子,骗子,夜明珠什么样,他反正没见过,整个绥德怕是也没人见过,用颗假珠子说是夜明珠,到时再拿三钱银子赎回去,他就是把客栈赔上也不够啊。

    “客官,大爷,大老爷,小号是小本营生,赚不得几个钱,您这宝贝咱不能收,对了,您还是到别家住吧,咱这里住不下您这尊大神。”

    这叫什么话?

    “你这里住一晚才三钱银子,老子给你一颗夜明珠,你还不肯收?你他妈的脑子让驴给踢了?”沈世子不高兴了,不对,沈世子高兴和不高兴时,都会讲粗话。

    小时候他太过娇惯,骁勇侯不顾昭福县主的反对,把他送去大营里待了半年,这半年里,他学会了赌钱、打架、讲粗话。

    果然原型毕露了吧,掌柜的抹一把额头的冷汗,只差一点儿,他就上当受骗接下这颗夜明珠了,太险了!

    “来人啊,把这骗子打出去!”

    这里是绥德,你一个外乡人,还敢造次?

    掌柜的一声令下,就跳出来五六个拿着大棒子的伙计,用他们能想像出来的最凶狠的表情瞪着沈砚。

    他们不想惹麻烦,当然也不会真的打人,这些就是装装样子,吓吓人而已。

    但是沈砚已经怒了,他从昨天,不,好几天了,就是一肚子的气,今天跑了那么多冤枉路,现在不过就是想住下来,吃吃饭饮饮马而已,你们还敢打架?

    论起打架来,整个大周朝,除了秦玉章,老子就没怵过谁!

    老子早就想找人打架了,活该你们送上门来。

    沈砚脸上一寒,顺手抄起一张板凳朝着其中一个伙计就砸了过去。

    “啊!”一声尖叫从门口传来,沈砚吓了一跳,手上失了准头,板凳没砸到伙计身上,反而砸烂了一张桌子。

    “你这骗子,还敢砸店!”掌柜的真的怒了,他原本就想吓吓人,把这骗子吓走了事,哪想到这是个泼皮,真的要砸店。

    沈砚才懒得理他,他要看看是哪个不要命的鬼哭狼嚎,让他没把那个伙计给砸死。

    他扭头去看,就看到一个捂着胸口惊魂未定的老女人。

    这老女人有点面熟,像是在哪里见过。

    老女人吓成这样,还老母鸡似的护着身后的一个小个子男人,这男人。。。。。。长得。。。。。。也太好看了吧,妈的,绥德男人果真这么好看?不对,不好看,娘娘腔,京城里那些说他长得像女人的,就该来看看,到底谁更像女的。

    不对,不对,这个不男不女的家伙,也面熟,面熟。

    见他虎视耽耽瞪着门口,掌柜的立刻反应过来,连忙高声道:“明公子,您别怕,这里不关您的事,您快上楼歇着。”

    明公子?

    明公子?

    怎么这样耳熟?

    对啊,赵明华那死丫头在外面不是就是化名明公子吗?

    想起赵明华,沈砚立刻明白了,难怪这个不男不女的、这个老女人,连同跟着他们的那另外几个不男不女的,全都使劲瞪着他,他还以为他们是被屋里的气氛吓着了,分明不是,这是做贼心虚!

    “赵明华,死丫头,你还往哪里躲!”

    沈砚咬牙切齿,朝着门口就扑了过去!

    说时迟,那时快,沈砚还没有扑到跟前,两个同样男装打扮的女子已经护在赵明华身前。

    沈砚的脚硬生生停下:“滚开!”

    话是对那两个女子说的,眼睛却狠狠盯着被两个女子和刚才发出尖叫的那个女人挡在身后的赵明华。

    那个老女人其实并不老,也就是三十多岁,沈砚已经想起来了,她是赵明华的陪嫁嬷嬷刘江氏。

    但是这两个女子他不认识,也不面熟。

    两个女子站得极稳,纹丝不动,根本没把他的那声“滚”当回事。

    “让开!”沈砚脸上的寒意更浓,他碍着身份,不会对丫鬟动手,也不代表他就不会动手。

    那两个女子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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