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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最春风-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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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等张大说话,方四已经抢着开口,他大声道:“你这丫鬟妹子怎么这样说呢,老七就算是瞒着我们,也一定是有苦衷的,你不懂别瞎说。”

    夏至被他一通喊叫,眨着大眼睛愣在那里。

    而其他几兄弟却是连连点头。

    罗锦言失笑,章汉堂,好在我没有小瞧你,就凭你这洗脑的本事,我也要会会你。

    一一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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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古代户籍,参考的明朝户口制度,但毕竟是架空文,没有完全照搬,考据党请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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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章 阳关引

    罗锦言的目光在六兄弟的脸上一一扫过,乡下汉子般老实憨厚的张广胜、机警敏锐的鲁振平、冷冽如冰的莫家康、粗鲁却不失豪爽的方金牛、双手青筋暴起宛若鹰爪的腾不破、健壮如黑塔的李初一。

    初见他们时,他们风尘仆仆、衣衫破旧,头上肩上都是没有融化的雪花,看上去和那些砌房修灶的力夫一般无二。

    如今在庄子里住了多日,没有了满面风尘、蓬头垢面,每个人都是衣履整齐,英气勃勃,与初见时判若两人。

    也不怪罗绍想让他们给罗锦言做侍卫,罗绍虽然只是七品小官,可也是做了六年知县的人。

    庄子里有护院,想来父亲应是已经让人考较过他们的武功了,罗锦言虽然不懂武技,可只看老五腾不破的那双手就知道了,这几人绝不是普通的乡下汉子。

    可惜那天她没有细看,后来又没有机会,也不知老七章汉堂是什么样的,听夏至说他只有十三四岁,小小年纪能让这七个人言听计从,长大以后还不知如何。

    罗锦言又想起刚刚遇到的赵宥。

    她暗暗攥紧拳头,虽然赵家江山和她没有一丁点儿关系了,这一世的父亲罗绍也不会把她献给赵极,更不会有赵思,但是赵宥如果敢招惹她和她的亲人,她决不会放过他。

    她忽又想起自己还只有七岁,又是哑的,她发出一声和年龄很不相符的叹息。

    声音细微,但屋里的人全都听到了,几兄弟不约而同看向她,目光中有询问,有探索,却没有闪烁不定,没有嘲笑讥讽。他们的目光坦坦荡荡,明朗如清晨的阳光。

    人的眼睛是心灵的另一扇窗户。

    这些人飘泊流离,过的是朝不保夕的日子,难得还有这样的目光。

    第一次,罗锦言萌生了父亲的想法,她真真正正想要留下他们,打磨锤炼,让他们为自己所用。

    只是还差一个章汉堂。

    她微微笑了,用尽力气说道:“请。。。。。。你。。。。。。们。。。。。。”

    大病初愈,仅说了三个字她便没了力气,喉咙干痛,细白如玉的额头上渗出了汗珠。

    几兄弟有些呆怔,他们知道罗小姐是个能发出简单声音的哑巴,也曾隔着骡车听到她的声音,可还是第一次亲眼见到她开口说话。

    这样费劲,每一个字都像是生生挤出来。

    常贵媳妇忙让小丫头去倒茶,夏至则把罗锦言的手放到自己的手上:“小姐,您别说了,让奴婢替您说。”

    罗锦言摇摇头,上气不接下气地喘息着,接过常贵媳妇捧上的温茶,喝了两口,这才继续说道:“。。。。。。留。。。。。。下。。。。。。”

    说完这两个字,她眼前便是一黑,踉跄一下,手里的茶碗掉到地上,咣当一声,茶汁溅起,茶碗裂成几个碎片。

    常贵媳妇连忙抱住罗锦言,跪在地上,让她靠在自己怀里。

    夏至气得直跺脚,指着六兄弟骂道:“什么江湖义士,你们但凡有点良心,就别让小姐这样为难,小姐是女儿家,未经家里长辈允许就许给你们前程,你们来了庄子,我家老爷明知你们来历不明,可否慢怠过你们?章七爷说走就走,连招呼都没打,老爷和小姐可有责怪过你们?你们留下,就是罗家的人,是小姐的侍卫,你们送小姐回来天经地义,可你们若是走了,让小姐如何向老爷交待?”

    常贵媳妇惊讶地看着夏至,她早知道夏至伶俐,可今天才知道竟然这样厉害,庄子里像她这样刚留头的小丫头,连端茶倒水的差事都做不好,可这夏至说起话来咄咄逼人,言之有物,老爷是从哪里给小姐找来的这样的人才。

    几兄弟面面相觑,有几个已是脸胀得通红,老大张广胜嘴角翕翕,喃喃道:“咱们不是背信弃义的人,小姐,小姐不要。。。。。。”

    罗锦言依偎在常贵媳妇怀里,过了好一会儿才恢复过来,她对常贵媳妇道:“走。。。。。。”

    说完,她看也没看那几兄弟,伏在夏至后背上,让夏至背着她走出山房,面红耳赤的六兄弟只能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方四第一个忍不住:“几位哥哥,要不咱们留下来吧。”

    老二鲁振来却是若有所思,他看向张广胜:“大哥,还是再商量商量吧。”

    罗锦言回到自己屋里,脱鞋上炕,常贵媳妇让把灶上常备着的枇杷水端过来,服侍着罗锦言喝下,又转身出去,让灶上给小姐炖上鸡汤。

    屋里温暖如春,罗锦言苍白的脸上有了血色,她拿起那本《大周景物志》看了起来。

    平凉府在甘肃东部,六盘山东麓,泾河上游,横跨关山,西邻定西,南接天水,辖泾州、静宁州、固原州等三州七县,更重要的是,始于秦前的关陇古道就在途经此地。

    罗锦言叹气,前世自己的目光只是局限在宫闱之内,从来没有关注过三宫六院以外的事。

    直到今天才发现,赵极竟把这样一个重要的地方给了瑞王赵梓,他的堂弟。如果不是刚才遇到赵宥,她也不会想这么多。

    他脑子里进水了吗?

    不会,赵极虽然残暴阴险,但雄才伟略不逊历代帝王,这样的一个人,决不会做出这样不靠谱的事,而且,瑞王一家在平凉多年,如果赵极只是一时糊涂,那么隔了几十年,他早就应该清醒了。

    他让瑞王留在平凉,一定有他的深意。

    这些年北旱南涝,时常可见流离失所的流民,可赵极还是有足够的银子去打仗,而且在她前世身为罗皇后时,宫中极尽奢华,国库空虚几个字,也只是说说而已,她这位母仪天下的皇后就从没有过踅襟见肘之感。她刚刚得宠,赵极就赐给她的娘家万两黄金,她以前从来没有想过,赵极用来打仗用来挥霍的钱,都是从哪里来的。

    但她现在想到瑞王,心里隐隐明白了,是关陇古道!

    瑞王利用关陇古道做生意,再将银子源源不断送到京城,赵极再将瑞王的银子扩充军事,连年征战。

    而瑞王一定是毫无怨言,尽心竭力给他赚钱,忠心义胆都是空的,只有黄灿灿的金子,白花花的银子却是摆在面前,真得不能再真。

    罗锦言放下那本《大周景物志》,掏出怀表,在心里嘟哝着,该来的也该到了。

    她对侍在一旁的大雪说道:“备。。。。。。茶。。。。。。”

    大雪奇怪,小姐喝的茶就摆在炕桌上,她让备茶,难道是有客人?她怎么知道的?

    正在这时,小雪跑进来:“大小姐,山房的翠儿姐姐来了,她说几位大爷有话想跟您说,若您身子不适,他们能不能过来见您?”

    罗锦言微笑:“见。。。。。。”

    一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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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章 替人愁

    罗锦言喝了几口枇杷水,加了蜂蜜和川贝,甜中有苦,是她从小喝惯的。

    刚才在山房里,她虽是夸张了身体的不适,但也是七分真三分假。即使是前世的报应,那让她当哑巴就好了,何必还让她连身体也这么差。不能说话是她自己的事,但动不动就生病,却要拖累父亲。

    罗家三房到她这里已是分宗的第三代,祖父是独子,父亲是独子,而她也没有兄弟。

    罗绍孝期刚满,就有人上门提亲。罗绍那时刚刚及冠,又是两榜进士,家境富裕,又长得一表人才,父母亡故,嫁进门上面没有婆婆管着,更重要的是,他没有嫡子。

    最后这条很重要,继室本就比不上原配,如果前面还有嫡长子,就连自己生的儿子也要被压制着,如果长子不长进,别人会说当继室的歹毒,故意把他养歪了;如果长子是个争气的,那也和她没有关系,待到老爷不在了,继室和继室的儿女被打压得没有立足之地的比比皆是。

    罗绍不但没有长子,唯一的女儿又是个哑的,先前的太太嫁妆丰厚,当继室的只要不贪图长女的嫁妆,过上几年,把这女儿欢欢喜喜嫁出去,不但对自己的儿女没有影响,还能博个贤妻贤母的美名。

    可罗绍却一直没有续弦,连个妾室也没有,府里的事都交给林总管和管事妈妈,家里人口简单,几年下来也没出什么知子,罗绍更是提都不提续弦的事,问得多了,他便笑着说等到女儿出嫁以后再说。

    不但罗锦言清楚,其他人也知道,罗绍之所以不续弦不纳妾,就是不想女儿被人慢怠,若是罗锦言和正常姑娘一样,他也不会这样了。

    罗锦言看着自己捧着瓷碗的手,手腕白皙得接近透明,纤细得如同幼儿。她有很多小时候满月周岁时别人送的金手镯金手铃,那天找出来试了试,竟然还能戴,她七岁了,手腕却和刚出生不久的孩子一般粗细。

    罗锦言想到这里,放下枇杷水,在纸上写道:陈皮牛肉、干菌炖鸡、糖醋排骨、开洋白菜。

    夏至吓了一跳,罗锦言身体不好,喉咙有病,大夫让清淡为主,免得积痰积食。

    可这菜单上除了一道白菜以外,都是肉食,小姐吃坏了身体可怎么办?

    罗锦言冲她微微笑,一字一字地说:“我。。。。。。要。。。。。。吃。。。。。。”

    夏至无奈,又怕厨房看到这样的菜单不敢去做,只好亲自拿了菜单出去,刚走到庑廊下,就看到大雪领着那六兄弟鱼贯进了院子。

    方才在山房里,六兄弟被夏至臭骂一通,这时看到她,全都红了脸,神色讪讪。

    夏至忍不住噗哧笑出来,冲着他们福了福,六人连忙手忙脚乱地纷纷抱拳回礼。

    夏至笑着对大雪道:“快带几位大爷进去吧,小姐过一会儿还要去老爷那里用膳。”

    几兄弟进了门,早有丫鬟准备了六张玫瑰椅,可他们行了礼后却没有坐下,张大对罗锦言道:“先前是咱们不知好歹,辜负了罗老爷和罗小姐的知遇之恩,弟弟们和我商量过了,只要罗老爷和罗小姐不嫌,小人们愿意留下来听候差使,以后小人们的命就是老爷和小姐的,上刀山下火海保证不皱下眉头。”

    罗锦言微笑,我让你们上刀山下火海干嘛,这一世我不嫁赵极,只会越过越好,你们是来给我做事的,而不是为我送死的。

    她看着张大,目光明澈和煦,嘴角微微翘起,笑容中带着欣慰和鼓励。

    张大忍不住低头看向自己的衣衫,还好,衣衫干净,连个皱褶都没有,不知为何,这样的小姐,让他觉得高贵从容,就像她天生就应如此,让所有人收拾得干净抬头仰望,任何隐瞒,任何不能见光的心思,都是对她的不敬。

    他嗫嚅着继续说道:“小人们还有个不情之情。”

    这原应是试探的话,可他没等罗锦言回应,便接着说下去:“小人们的七弟,他是读过书的,比咱们有见识、有胆色,他还有一身好武技,咱们几个都不是他的对手。”

    “小人们也不敢隐瞒,在没有认识七弟之前,小人们靠着有些身手,也曾想着做那没本钱的营生,可第一次做买卖就遇到七弟,七弟让我们信服,我们都是心甘情愿跟着他,后来遇到小姐,又是七弟告诉我们这是一条好出路,如今安顿下来,七弟却走了。”

    “小人们知道七弟是有大抱负做大事的人,他这样走了不是对老爷小姐的不敬,他是有本事的人,不想就此停下来而已。可如果有一天七弟回来,还请老爷和小姐不计前嫌,让七弟能像小人们一样,不但有饭吃,还能有出身,小人们不敢代替七弟向老爷小姐承诺什么,但只要有那么一天,小人们愿意不要工钱。”

    罗锦言在心里腹诽着,章汉堂只有十三四岁而已,要这几兄弟中张大几个都是二十多岁的样子,最小的李初一也有十七八岁,这章汉堂究竟有什么本事,竟让这些原本野性难驯的汉子服服贴贴,如果没有他早就收复他们,就是现在她让他们留下来,以他们原本的经历,怕是也不能像现在这样。

    夏至不在,她只好提笔写了几个字,大雪拿过来,念给几人听:“大小姐说,你们留下来就好,章汉堂只要没有作奸犯科,不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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