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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夫君是条龙-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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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梦泽不算北方,断断续续下了几天雪,也积不到齐腰那么高。地上铺了地毯那么厚的一层,出去的话,深一脚浅一脚,倒也能踩出两行明显的脚印。

    阿沫现在就盯着门口的这两行脚印,忧心忡忡了一上午。

    璟华出门去了。

    大年初一早上,玹华把她和璟华都狠狠地骂了一顿,看两个人都老实了许多以后,问她要了去魔鬼岛的路线,就动身亲自去接妙沅,把他们这一对残疾青年丢在了家里。

    于是,他们两个就着大部队之前留下来的一些粮食和玹华打猎留下的野味,开始自力更生,身残志坚地过起了日子。

    这样吃其实没什么不好,阿沫觉得。

    炒盘腊肉,啃个兔头,再加个馍之类,她和玹华之前一直就是这么吃的。只要有辣椒,就能每顿都吃得兴高采烈。当然,有酒更好。烧菜用的料酒,早被他们偷偷喝光了。

    璟华向来就胃口很差,他每天基本喝两口清粥了事,情况糟的时候,粒米不进也是常事,当然更从不关心其他人到底吃什么。

    但自从被大哥骂了那么一顿之后,他倒好像是洗心革面,开始对那些柴米油盐的琐事操起心来。有时候还会撑着到灶房,坐在阿沫边上看她炒菜。

    所以,麻烦来了。

    璟华在看她烧了两次饭以后,就开始摇头,说,“沫沫,你这样不行的。你在长身体,不能总吃肉,要吃蔬菜。”

    阿沫愕然。

    第一,她觉得自己已经过了发育的黄金时段,该长的都长好了,莫非这位先生嫌自己长得还不够到位?

    第二,为什么一定要吃蔬菜?自己在西海从小就是只吃虾肉、蟹肉、蚌肉、鱼肉……当然,偶尔也会吃一点凉拌海带丝之类的,不便秘,不长痘痘,不也挺好嘛?

    第三,现在寒冬腊月的,光动嘴先生你说得轻巧,你叫我到哪里去弄蔬菜?

    她当时瞪了他一眼,想也没想就朝他回敬了过去。

    前两条倒也罢了,阿沫十分后悔说了第三条。因为当晚璟华也就是笑笑,没说什么。可今天一早,当阿沫醒来的时候,她就发觉大事不妙。

    光动嘴先生不光动嘴,而且迈腿出去了!

    他在桌上留了一张条,说出门去找蔬菜,叫她在家等着。

    这下阿沫吓坏了,她急忙到床底下找鞋,想穿了出门去寻他——可她没有找到鞋袜!

    光动嘴先生,还极有先见之明。

    她在平时自己放鞋袜的地方,又发现一张字条,上面写“沫沫,你的鞋已被我藏起来了。别出来找我,我很快回来。”

    阿沫仰天哀嚎。

    她发誓以后一定要在家里,买上一百双鞋!要准备一个大屋子,里面什么都不放,专门放鞋!粗跟的,及踝的,尖头的,露趾的,皮毛一体的……各种各样,应有尽有!

    看你轩辕璟华能藏几双!

    但现在,她只能瞅着门口那两行脚印发呆。

    他已经出去了很久。

    璟华生病以后,阿沫就很少再睡过懒觉,可她一早醒来时,他就已经不在了。而现在,太阳已经快晒到晌午,他依旧没有回来。

    她的眉越蹙越深。

    她怎么可能不担心?玩笑归玩笑,但璟华现在是什么样的状况,她比谁都清楚。不过是过过嘴瘾罢了,她连带他一起上路去魔鬼岛求医都不敢,更何况这么大冷天的,他竟一个人跑了出去!

    屋子里施了法术,又烧了炭,始终都很暖和,可阿沫却觉得越坐越冷。

    她开始想象璟华一个人在林子里摔倒了,起不来;又或者走着走着,突然就昏了过去;再或者,遇到什么猛虎啊,毒蛇啊之类的窜出来,咬伤了他……

    她知道自己在胡思乱想,自己吓自己,他毕竟是龙啊,普通的毒蛇虫蟒怎么伤得了他?可她没有办法,在见到他之前,她就是没有办法控制自己!

    她等得越久,满脑子就越都是这些愚蠢的画面:

    璟华躺在雪地里奄奄一息……

    璟华从悬崖上滚下去头破血流……

    她甚至怀疑,会不会璟华现在就已经在门外了?他就差最后的两步路就到了,可他——已经用尽了最后的力气!只好虚弱地倒在自己家的门口……

    而最最可气的是,在她自行脑补的这些狗血画面里,他的手里竟然全都捏着两颗莫名其妙的蔬菜!!!

    呜呜,天哪!她快要被自己气死了!

    可是,可是,她也真的快急死了好么!

    她啊啊大叫,把自己的头发揉成一堆杂草,想把这些糟糕的想法甩出自己的脑袋。她深吸一口气,严肃地对自己说:

    “阿沫,你听着,你这个叫做妄想,只有愚蠢不自信的女人才会这样!你必须立刻停止!不能再让它来羞辱你的智商!”

    “好的!”她自己回答,“我当然不是愚蠢的女人!我不会再乱想!我要的是行动!行动!对,我要行动!”

    她嘴里喊着,就真的开始行动。

    没有鞋……没有鞋……

    哼!没有鞋,就真的困住我这样的天才了吗?

    她毫不犹豫地从床上随便扯了一条不知什么毛的毯子,反正他们床上,这种毛毯数不胜数。她三下五除二用匕首割下来一尺见方的两块,把自己的脚放在中间,四周紧紧包裹起来,再拿绳子在脚踝处扎紧。

    脚踝上还有多余的毛翻出来,她自己看了也笑了,现在的两只脚就像两只小烧麦。

    这毯子做的鞋又松又软,又都是毛毛,包着她受了伤的脚极其舒服,每一脚都像踩在棉花堆里。

    阿沫里试着走了几步,乐坏了,心想怎么没早点儿想到做这样的鞋子呢!这鞋不但里面穿得舒服,而且因为外面是真的兽皮,还不怕雪水渗透。回头真的要多做几双,给自己,给璟华,还有大哥和沅姐姐!

    她走得比想得快,脑子里还在想着这些的时候,人已经冲到了院子里。外面果然很冷,她跺了跺脚,打开院门冲了出去。

    皑皑的白雪地,璟华的两行脚印仍十分清晰。可是,可是为什么?

    阿沫心头猛地一缩——脚印出了院子后,竟然只持续了没几步路,就不见了!

    难道他刚走出这里,就……

    阿沫觉得全身血液都要凝结了!

    她失魂落魄地在脚印消失的地方来回兜了几圈,什么发现都没有,正气喘吁吁地地打算再往前找找。

    她的脚步突然顿了顿。

    因为在视线的最远端,她发现,有个灰色的小点正慢慢朝自己走近。

    小点移动的速度还挺快。

    阿沫刚刚浮起来的希望又沉了下去——不可能是璟华,他走不了那么快!

    那小灰点来得实在太快,她一口气还没来得及叹完,便又睁大眼睛,转为惊喜,挥手大叫道:“小呆!小呆!”

    果然是小呆!那唯一幸存下来的小象在几个月时间里又长大了许多,跑起来又稳又快,瞬间就到了眼前!

    而骑在小呆身上的的那个人——

    阿沫刚才还焦急地一路大喊他的名字,现在人到了眼前,竟然连话都说不出来,笑容还挂在唇角,泪却先落了下来。

    倒是璟华从小呆身上下来,慢慢朝她走近,轻咳两声笑道:“怎么了,我的小公主,才分开半日,就想我到哭了?”

    阿沫狠狠瞪了他一眼,一言不发,回头就往屋子里走去。

    她抱着膝盖,气鼓鼓地往床上一坐。过了一会儿,璟华提了个袋子,扶着墙吃力地走了进来。

    “生气了?”

    “哼!”

    “担心我?”

    “才怪!”

    璟华淡淡笑了笑,他从袋子里把自己的战利品一样样放在桌上,似浑不介意道:“沫沫你来看,谁说冬天就没有蔬菜的?我找到好多呢!有萝卜,土豆,白菜……还有这些,我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哦,我还挖了好多野菌菇,都长在山壁上……”

    阿沫终于顺着他的话看了眼桌子,也许是拿不动,他带的量并不多,但品种很丰富。她也不知道他去哪里找到这些的,看他身上干干净净的样子,也不像是翻山越岭,飞檐走壁了的。

    想到这里,却又不禁心酸了一下,现在的他,应该也没有这个能力了吧。

    但她的心只酸了那么一下下,根本无法熄灭她的满肚子火——就为了这几颗愚蠢的蔬菜!愚蠢的土豆和萝卜!让她如坐针毡地担心了整整半天!

    他知不知道她一上午坐在这里,盯着那两行脚印是什么滋味吗?

    他知不知道在她的脑子里,不断重演各种可怕又狗血的剧情是什么感受?

    “轩辕璟华,你……”她终于忍不住想要怒骂出声。

    “我只是……”他轻咳了两声,微笑道:“想让自己,有点用。”

    他在她身边坐下,轻轻道:“我想让自己变得有点用,而不总是让你来照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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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松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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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扶住她的肩头,替她擦去还挂在脸上的泪痕,“让你担心了,对不起。可是沫沫,我想……能为你做点事。”

    也许是脸色不好,他的笑容看上去有些苍白,“今天早上,我感觉好多了,所以就想出门去转转。你看,我特地穿了很多,而且我一路都骑着小呆,并没有很累。”

    他确实穿了许多,阿沫刚见到他的时候就想笑,他不但穿了自己那两件棉袍子,外面还又裹了一件皮袄,一件狐毛大氅。

    “你穿得就像一只会滚的毛球!”她*裸的嘲笑。

    璟华看到她终于笑了,也跟着微笑道:“呵呵,说实话,我已经连路都快走不动了。”

    “屋子里热,脱了吧。”阿沫道。

    她帮他把那件皮袄和大氅脱下来,一边仍是蹙了蹙眉,穿了这么多,可他的手依旧是冰的。

    “璟华,其实你不用介意我照顾你的事,”她想了想,还是道,“两个人在一起,就是要互相照顾对方的。现在你生病了,我照顾你。以后若我有哪里不好了,就换你来照顾我啊。”

    璟华笑笑。

    他知道,并不只有现在而已,他的病会生很久,直到离开。

    就像母妃最后舍了他和大哥一样,尽管很爱他们,但还是不得不离别。

    在他们两个还没有认识的时候,从他丢了贞鳞的时候,甚至在他还未出世的时候,他就已经注定了是这样的一个人。

    所以,他那么迫切地想为她做点事情。

    在自己还可以走得动的时候,挖一颗小小的土豆。

    在她脚被冻伤的时候,藏起她的鞋子,不让她出门。

    听上去,很幼稚。

    但对他来讲,却已经是最大的能力。

    以前他以为自己可以守护她,照顾她,即便没有天长地久,但在那一天来临之前,他总是主动给予的那一方。

    在观池的时候也好,在与炎龙大战的时候也好,他总是引导的那一个。他是她的良师益友,是为她遮挡风雨的保护伞,是她在黑暗里迷路时亮起的灯塔,是她在不知所措时,看一眼就能安下心来的力量!

    不仅是她,他也是整个天族大军,百万将士的定海神针!他有横扫千军的武功,叫敌军闻风丧胆!他有无人可破的智谋,为四海传颂!

    他被誉为战神,名号响彻三界。只要是他带兵出征,就没有打不赢的战役!

    他是这样的一个人,自少年从军来,就这样骄傲地活到现在。他时刻都准备着死在战场上,让自己壮烈地死去,却无法接受屈辱地活着。

    所以,在过去一个月里,他确实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活下来,这样尴尬地过着每一天。

    没错,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

    所以他很反常。他常常睁大眼睛在那里,却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他要沫沫时时刻刻都在身边,可又不知道该怎么样和她相处;他甚至控制不了自己的脾气,这样不对,那样也不对……

    其实,别人没有不对,不对的是他自己。他的脾气也不是发给别人的,他现在恨的人是他自己。

    就像玹华对阿沫说的,他总是装出一副少年老成的样子,其实并没多大,他也不过是个年轻的男孩子。

    他这样的年纪,能坦然面对死亡已是不易,更何况要他一下接受一个与过去截然相反的自己,从万人拥戴的高度一下跌入低谷?从给予保护的那一方,变成在自己心爱的女孩面前,什么都做不了的被动?

    还是玹华骂醒了他。

    事实就已经是这样了,老天给他出了道难题,把他的骄傲和自信都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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