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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祸国妖王宠毒妃-第1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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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人门派内的事情,水濯缨就不多问了。这时候是午饭饭点,水铃兰让丫鬟端了饭菜上来,这里跟着她的两个丫鬟也都是女扮男装。

    饭菜就是简单的农家饭菜,水铃兰很不好意思:“我这里只有这些,你们将就着吃点。玉教主为了养伤喝了好几天的稀粥,现在没禁忌了,也还是没什么可吃的……”

    玉花璇一向是对着女人也一样笑得风情万种:“我虽然是所谓的魔教教主,一年到头十天里有八天都是在外面的,能吃上顿正经饭就是山珍海味了。铃妹子手艺这么好,简简单单的菜都能做出这个味道,以后谁娶了是谁的福气。”

    水铃兰的俏脸一下子就微微红了,垂下目光去不说话。

    水濯缨一看她这表情,顿时想起水铃兰之前说她喜欢的女子是特有女人味儿的类型,现在玉花璇这么妖娆美艳性感妩媚,可是完全符合水铃兰的标准。美人救美人,再留在这里养个伤,该不会是有火花了吧?

    两年前玉花璇并没有被抹去记忆,却自己和晏染决裂,头也不回地离开。现在水濯缨看玉花璇的样子,笑得明媚灿烂,表面上似乎已经放下了那段痛彻心肺的过往。

    当然,她的内心到底如何谁也不得而知。十年苦苦等待守候,这般深入骨髓的感情和疼痛,哪里是说放弃就能放弃,哪有那么容易真的相忘于江湖。

    就算玉花璇真的放下了,她应该也是直的。晏染虽然是双性人,但心理上是男性,和玉花璇相恋的时候也是男性的身份。就算受情伤再怎么重,心理上再怎么脱胎换骨,也不至于连取向都被掰弯了。

    很显然,水铃兰对玉花璇有好感,但她很清楚分寸,那种好感表达出来就是女子和女子之间的正常情谊,不会让不知情的人看出什么不对劲来,玉花璇估计也没有感觉。

    水濯缨并不觉得水铃兰有什么希望,但也不会多嘴多舌,就在旁边默默地看着不说话。

    ……

    东越,燕州一带,引荒楼总坛。

    “艹!放开老子!信不信老子把你们的肠子一个个从屁眼里面拉出来!……”

    无数草字头在引荒楼总坛的村子上空满天乱飞,一群引荒楼杀手们带着一脸无法形容的表情,扛着一个全身裹了不知道多少重绳索、锁链和罩网,差不多快被裹成了人蛹状,还在像虫子一样不停地挣扎扭动的人,从山坡下面的树林里往村子里走。

    这简直是他们见过的最难对付的奇葩。刀剑不伤也就罢了,偏偏还天生神力,而且就连各种毒药迷药对他来说效果也要差上很多。

    上一次被抓到的时候,那个少年杀手是直接把迷药下在了他的酒坛子里,烈酒加快迷药的药性发作,药效可以说翻了一倍。

    但即便是这样,拓跋焱也是过了一夜药效才真正发作,没有像其他被抓住的姑娘一样完全动弹不得,而且在两天之后药效就退去了。现在这外用的药粉迷香之类,本来就不如内服的效果好,更加奈何他不得。

    几十个杀手再加上一大群被赶尸术操控的尸体,合起来围攻半天都没能把人拿下,最后还是用了足以放倒二十头牛的迷药,才勉勉强强抓住了拓跋焱。然后在被挣断了无数条绳索铁链之后,动用引荒楼里面最坚固最柔韧的至宝七重金蚕丝网,总算把人给捆了起来,送回引荒楼总坛。

    霍沉从屋顶上落下地来,一脸阴森森的冷笑,走到拓跋焱的面前,一手狠狠地掐住他玲珑漂亮的小下巴。

    “送到枯骨老人那里去,告诉他随便怎么剖怎么玩,只要能弄明白这兔崽子为什么刀枪不入天生神力。”

    枯骨老人是引荒楼里的一个怪老头,人如其名,长得跟一具刚刚从千年古墓里面爬出来的干尸一样,几乎就只剩下一个萎缩的骷髅架子。医术精湛但是为人怪癖,平素深居简出,以解剖和改造活人身体为最大的乐趣,被送到他那里去当做小白鼠的人,全是落得个人不人鬼不鬼的恐怖下场。

    引荒楼里的众杀手见过的世面何其之多,知道枯骨老人的存在都已经数十年了,一提到还是会毛骨悚然。

    霍沉之所以下令要活捉拓跋焱,为的就是拿他来当这个研究材料。天赋异禀的人很多,有些天生力气特别大的人也能举起六七百斤的重物,有些练金钟罩铁布衫功夫的人也可以刀枪不入,只是程度高低不同罢了。

    但夸张到拓跋焱这种简直不像人类的份上,倒是极为罕见,值得好好研究一番,对引荒楼的实力培养说不定会有帮助。

    拓跋焱“呸”地朝霍沉吐了一口口水:“艹!知道老子为什么刀枪不入天生神力?因为老子是你爷爷,是你十八代祖宗!……”

    霍沉恶心地避开他这一口口水,朝旁边的人怒道:“还不把这兔崽子的嘴堵起来?要么下哑药直接毒哑了!”

    旁边的引荒楼杀手很无奈:“药已经下下去了,但是到现在还没有起效果,估计要过一段时间……他的嘴根本堵不上,堵了很多次都没用……”

    霍沉哪里肯信,让人从村子里拿了一块铁疙瘩过来,塞进拓跋焱的嘴里,然后用布条牢牢束了几圈绑住,免得拓跋焱把铁疙瘩吐出来。

    结果拓跋焱就在众人的目光下,上下牙关一合,“咔嚓”一声硬生生地将那块铁疙瘩咬成了两段。然后又是“咔嚓咔嚓”一阵响,两截铁疙瘩变成一堆被嚼得粉碎的烂铁渣子,被他“呸呸”从嘴里全吐了出来。

    剩下那根布条更是脆弱得跟嫩菜叶子一样,被他用牙齿轻轻一蹭就断了,然后开始中气十足地骂:“艹!别以为用这种破烂玩意儿就能堵住老子的嘴……”

    旁边引荒楼杀手用一种“我就说了是这样吧”的目光看着霍沉。

    霍沉:“……”

    胸腔里一股脾气憋着发不出来,深呼吸了一口,转过身去:“赶紧把人送走!”

    多看一眼他都觉得眼疼。

    枯骨老人那边得到这么一块优质研究材料,大喜过望,磨刀霍霍向王子。结果枯骨老人的住处,也是引荒楼总坛里面唯一一个像是妖魔鬼怪老巫婆所住的黑漆漆山洞,洞顶差点没被拓跋焱的草字头掀翻,什么阴森恐怖的气氛全都一扫而空。

    不出一个时辰,枯骨老人同样顶着一脸无法形容的表情,来总坛里面找霍沉。

    “楼主,这个人老朽不能动。”

    霍沉怒:“为什么?你那里不是有一套玄水寒铁的刀具?一般刀剑伤不了那个小兔崽子,难道玄水寒铁铸成的神兵都不行?”

    “不是伤不了。”枯骨老人摇了摇骷髅头一样的脑袋,“老朽检查他的时候,发现他的脊椎骨上有三角状突起,他是当年蚩罗族戈穆王血脉的直系传人,所以才会这般天赋异禀。戈穆王的地位在护国长老之上,按照引荒楼的规矩,我们不能动他。”

    当年蚩罗族是一个很大的氏族,分支交错纵横,体系庞大复杂,其中有五花八门的能人异士,特点各不相同,但统一的特征就是脊椎骨的形状和普通人有差异。

    之前贞庆公主手中的那一块骨坠,就是蚩罗族族人的脊椎骨制成的令牌,比一般人的脊椎骨多了两点米粒大小的锥形突起,是护国长老一脉的脊椎骨特征。

    上古时期,戈穆王在异人辈出的蚩罗族里,也是个叱咤了数十年风云的传奇人物。传说中戈穆王身长一丈,巨人一般顶天立地,有着一身铜筋铁骨,水火不侵,刀剑不伤,单手就能举起小山那么大的巨石,在地上跺一脚地面便会裂开数十丈长犹如深渊一般的裂缝,以一人之力就能够横扫千军。

    传说自然有夸张之处,但戈穆王刀枪不入神力惊人,这一点倒是肯定的。

    蚩罗族的血脉传承有一个特点,就是一脉单传。并非天赋异禀之人生下的后代都能遗传这种天赋,不管生了多少个孩子,只有其中一个能传承血脉,出现异于常人的脊椎骨,无论男女。也就是说,每一代的传人只有那么一个,绝不会再出现第二个。

    拓跋焱就是戈穆王血脉的不知道第多少代传人。照这样看来,南疆格罕族很可能就是戈穆王的后人流传发展出来一个部族,只不过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而已。

    引荒楼先祖是护国长老的部属之一,虽然并不直接隶属于戈穆王,但戈穆王是直系王族,地位远比护国长老更为尊贵。

    引荒楼里世世代代传下祖训,无论何时不得伤害蚩罗王族。霍沉之前已经力排众议,摒弃引荒楼要永远服务于护国长老一脉的规定,跟贞庆公主撇清了关系。要是再违背更多祖训的话,在祖制规矩森严的引荒楼里,必然引来恐怕会地位不保。

    霍沉一张俊美而阴森的脸黑得跟锅底一样,脸色恐怖得就连枯骨老人都忍不住悄悄往后退了一步,森森的磨牙声清清楚楚地传来。

    半晌之后才转过身去,怒吼了一声:“让他滚出引荒楼总坛!”

    戈穆王的血脉传人,这是连兔崽子都不能喊了。

    对面一个引荒楼杀手差点被他喷了一脸的口水,吓得整个人一激灵,心脏好悬没从嗓子眼蹦出来,无可奈何地出去传话。

    ……

    距离引荒楼总坛十多里的道路上,一行人马正从远处疾驰而来。

    这一行人马不过是十多骑而已,所有马匹都是万中无一的骏马,疾驰起来犹如追光掠电,幻影一般轻灵迅捷,却竟然犹如幽灵一般几乎不发出什么声响,甚至连落下的马蹄声都是飘渺得似有似无。

    马上骑士一律身穿黑衣,满身强烈的煞气和血腥气息,几乎像是能将沿途所有的景物都染成漆黑和血红。明明只有十多骑人马,却犹如冥府之中的千万阴兵破开地狱来到人世,鬼气腾腾地借道疾行而来。

    领头一骑速度最快,马背上的身影着一身玄色大袖宽跑,被劲风刮起,犹如黑云一般在半空中猎猎飘扬浮动。身后像是有遮天蔽日的黑色妖氛魔息,布满半个日月黯淡天象妖异的苍穹,随之滚滚跟随而来。

    所到之处犹如万物生机灭绝,路边的繁茂草木一接触到这恐怖魔息,似乎都在瞬间干枯萎缩下去,化作一片只有黑暗和血腥的死亡之地。

    绮里晔是在前天才终于查到引荒楼的总坛位置所在。引荒楼不愧有中原最神秘的杀手组织之名,能隐藏这么多年没有暴露,自然不是一朝一夕能查得到的。

    绮里晔出动整个中原分布的“雀网”人手,开始的时候是从北晋开始追查,后来发现霍沉一行人已经离开北晋去了东越,才把重点转移到东越。

    几经辗转往复,最终把目标锁定在燕州一带,前天查到了这个隐藏在深山中看过去普普通通的小村庄上面。“雀网”传信给绮里晔,绮里晔立刻从东越北边南下赶到这里,三天的行程被硬生生地缩短到了不到两天。

    一行人马奔驰的方向,前面路上远远地出现一个正在往这边走的人影,看身形纤细秀颀,活脱脱是个绝色美人的身材,就连那走路的姿势都颇有弱柳扶风之态。

    拓跋焱一根汗毛没少地从引荒楼总坛里面被放出来,一头雾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也管不了那么多。水濯缨被他放在船上顺着河流漂了下去,还不知道现在是个什么情况,他得赶紧去距离这里最近的县城,派人去找水濯缨。

    看见绮里晔一行人,连忙朝这边跑了过来:“喂!停下!”

    绮里晔猛然勒住马,见是拓跋焱,没什么好脸色地蹙起眉头:“你怎么在这里?本宫赶时间,有事之后说。”

    “艹!”拓跋焱一下子就因为他的语气不爽了,“老子要说的就是你家爱妃的事情,不听是吧?现在不听之后别求着老子!”

    绮里晔猛然策马朝他逼了一步过来:“爱妃怎么了?”

    拓跋焱端着个小巧精致玲珑漂亮的下巴:“你家爱妃现在已经不在引荒楼总坛,老子把她从那里救了出来,单凭这事,你是不是该对老子好好表达一下感谢和崇拜?”

    绮里晔根本没管他:“那爱妃现在在哪?”

    “这个……”拓跋焱一下子噎住,“老子把她放在船上,沿着溪水流了下去,现在也不知道到哪儿了……”

    绮里晔:“……”

    纵马奔过拓跋焱旁边,一把揪着他的后衣领将他拎起来,随手甩到后面另一个“蛇信”杀手的马背上:“带路!”

    拓跋焱哇哇大叫:“艹!不要一个个的都拎老子的后衣领!”

    水濯缨之前在溪流里面漂了整整一夜,水流的速度不比马匹奔跑的速度慢多少,追上去也要好几个时辰的时间。沿路要在溪流周围一直寻找,有很多地方都不能骑马,这速度就更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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