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军夫撩人-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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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可以讲的明白一些吗?”他的意思这么含蓄,自己理解不来,也不想多费脑细胞思索,就如同他说得那样,原主和秦城已经结束,自己干嘛费心思揣摩他的意图。
“那我今天就把话讲明白,以后你不要想着赖上我。”秦城也不再动自己手边的咖啡,直直地看着林秋。
赖上他,缠着他,会不会我的耳朵有问题。
“现在今时不同往日,我已经变得有出息,而你……”秦城上上下下打量林秋一番,挺直了自己的腰板。
话说他打量的是自己身上的这身制服嘛,难不成这制服看起来有那么寒碜不成?
不过他的意思倒挺明确的,咱俩现在不在一个阶层上,以后有事没事不要来找我。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请问我们的谈话可以结束了么?”林秋又补了一句,“我现在已经嫁人,以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互不干涉。”
像自己这样把话直接讲明多痛快,七弯八拐的,别人未必听得懂,有时候只是白费功夫,即使听明白,别人也可以装糊涂,一拳打在棉花上,没有效果。
“那就好。”秦城一副松了一口气的模样。
他再次看看自己手中的金表,“都这个点了,服务员结账。”
“一共八十块。”话说这家咖啡馆真是非一般的贵,看着秦城肉痛掏钱的模样,林秋心中暗爽,结果秦城摸遍口袋也只有七十五块钱,林秋自己又掏了五块钱。
话说他身上的这套行头可不便宜,做工一流,按现在的市价来看没个五六百块钱是拿不下来的。
“我走了。”秦城红着脸尴尬地拎着巧克力蛋糕快步走出咖啡馆,林秋一个人留下来喝咖啡,不喝白不喝,自己还得省着点钱呢,要花钱的地方很多。讲句真心话,这咖啡豆的品质不错,香气足,回味悠长。
“你有没有瞧见,那男的带着金表,掏钱却那么不爽快。”林秋起身准备离开的时候,听见刚刚的服务员小声地同同伴嘀咕。
难怪他频频看手表,这算不算炫富。
不知道原主如果还在看到秦城现在的模样,会不会感到失望,秦城曾经的清高一去不复返。
不是林秋特意贬低秦城,他身上的那身行头应该是他的小女友买的,妥妥的奢侈品。
或许有一天,他会成为所谓上流人士的一员,但这又与自己何干呢?
人在这个社会中摸爬滚打,初心不变的人很少很少。
至少现在的秦城和曾经的秦城已经变得截然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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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奇怪的林秋
这人和人之间还是有很大差距的,至少在体力上,林秋落后宋墨哪止一节。
宋墨第二天照旧生龙活虎早早的起床锻炼去了,林秋却是等到日上三竿才勉强爬起来,身体酸软没有力气,但还得去店里,这店里人手不够,自己得去帮忙,但现在的自己真的很想再睡上一觉。
得,深呼一口气,爬起来,刷牙洗脸,睁着朦胧睡颜坐上车,车子摇摇晃晃,林秋感觉自己坐在车上昏昏欲睡,但还得撑着眼皮,免得自己真的睡着,售票员一喊站点,林秋就立马清醒过来,下了车。
伸伸懒腰,小碎步走回店里,林秋真的是有点腿软。
大早上的顾客不多,林秋帮忙整理摆放店里边的衣服,夏依颖就站在林秋旁边。
“林秋,你脖子这里怎么红红的。”夏依颖眼尖,指着林秋脖子上小小的红斑有些好奇地问。
她个子高,林秋脖子上的红色斑点,很容易就被她看见。
脖子上的红色痕迹?应该是宋墨昨晚上留下来的痕迹。
“蚊子咬的。”这蚊子咬是遮掩吻痕的不二法宝,都怪宋墨这个家伙,也不知道节制一些,连脖子都吻,好在自己机智的拿蚊子当挡箭牌,不然的话,自己这下子可不得丢人丢大发了。
好在夏依颖声音轻,没有把另外两个人招过来。
这种痕迹过来人一瞧,一准能够看出来,就算看不出来猜也猜得出来,宋墨一回来,林秋的脖子上就有了这样暧昧的痕迹,除了两夫妻间的事情,还能有什么别的事情。就算真的不是,也容易遭人误会,人家也会认定,你这是羞涩的表现。
现在这个时候如果被别人瞧见这样的痕迹,可是一件非常羞人的事情,指指点点在所难免,民风保守,自己可不想成为吃螃蟹的人。
“都这个时候了,你家里的蚊子还是这么猖狂?”夏依颖觉得自家这个时候可没有这么多的蚊子,况且之前林秋不是说自己不容易招蚊子咬,这回怎么被蚊子咬的这么凄惨。
夏依颖想想自己也得小心点,林秋这不怕蚊子的现在居然被叮成这副模样,自己这容易招蚊子的,只怕会被叮的更惨一些,还是小心为上。被蚊子咬真的不舒服,痒痒的,特别想挠一下再挠一下,然后包包就得好几天才能消掉。
“是啊,这蚊子忒厉害了,忑猖狂了。”宋墨这只超级大蚊子着实猖狂的厉害,吻哪里不好,偏偏吻自己的脖子,难不成是宣示所有权,男人的心思海底针,怎么也这么不好懂。
今天早上起得迟,林秋急急忙忙出门,没有好好照一下镜子,这甜蜜又恼人的痕迹没有瞧见,自然不会遮掩。这会儿这等羞事,也是不敢直说的,只得找个借口先搪塞过去再说。
“你的脸有点红,是不是人不舒服?”夏依颖的目光被林秋通红的脸蛋给转移了目光,“你人难受不?要不先歇歇。”
“不难受,可能是被外面的风吹的,今天风挺大的。”我的脸通红还不是因为你的眼睛老盯着我的脖子,那可都是吻痕,姑奶奶你别盯着,我的脸就不会红彤彤的,那纯粹是羞得。
这一个借口编下去还得由另外一个借口接着往下说,这感觉也不是很好。
今天风大吗?夏依颖记得自己过来的时候,只有阵阵微风,可能是林秋来得比较迟,后来风刮大了一些吧。
林秋想着自己得赶紧找个东西遮掩一下,夏依颖这个纯情的黄花大闺女认不出来,但总有人能够看得出来,这是疼爱后留下的痕迹,被人认出来,自己得多尴尬啊!
“依颖,我肚子疼得厉害,你看着点店,我先去趟厕所。”林秋觉得早一点弄完,被人认出来的几率会大大减小,林秋选择拔腿就走。
这就是屡试不爽的尿遁。
“林秋。”夏依颖的叫喊没有止住林秋逃离的步伐。
“你方向走错了,这边走有厕所而且近。”夏依颖小声说,除了她自己也没有旁人听得见。
夏依颖觉得林秋今天看起来怎么奇奇怪怪的,跟往常的她完全不一样。
林秋找借口出了店铺,给自己戴了副口罩,店里边清扫用到的,防止大量灰尘进入鼻子,这下子也算找到另外一个用途,掩人耳目。林秋到别的店里扯了根丝巾把自己的脖子围住。
林秋这带着口罩出来,非常引人瞩目,大家都好奇,好好的一人干嘛遮遮掩掩的。
林秋走进一家饰品店,在五楼。
“大姐,你这是怎么了?”其中一个年轻的销售员礼貌的问道。
大姐,自己有这么老吗?明明是眼前的销售员看起来比自己年纪大多了。
任何时候,讲一个女人年老,那个女人肯定是不会高兴到哪里去的。每个女人都曾有过这样的一个梦想,虽然听起来有些不切实际,希望自己永远十八岁,青春永驻,一直停留在最美好的年华。
不过自己现在这个模样,人家认不出来自己岁数多大,也正常得很,毕竟半张脸都被口罩遮住,除了额头和眼睛,什么都看不出来。她如果喊自己小妹妹更加不合适。
“没什么,一点小咳嗽,医生说戴口罩好一点。”林秋扯了个谎,假意咳嗽一声,自己出来买条丝巾可得速战速决,借口出来上个厕所,这就算便秘,比较艰难,也不会花上半个多小时的时间。
林秋借着店里的镜子照了一下,发现吻痕就在锁骨以及锁骨上边一点点,如果今天穿的是像平时一样的有领子的衣服,这痕迹就能遮住。
现在的话,一条丝巾足以遮住这样的痕迹。
林秋扫了一眼丝巾,挑了一款花色简单,跟自己今天穿的衣服搭配起来比较合适的丝巾,也不讨价还价直接付了钱走人,不管店里边的销售员看自己的怪异眼神。
在楼道里绕了一圈,摘掉口罩,又回到服装店里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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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前男友的现女友(补)
林秋围着条丝巾,还没进店就看见一位金发的姑娘,身姿妙曼,正背对着自己同夏依颖聊天。
金发的女孩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常见,昨儿个遇见一个,今天又有一个。x省这个地方外国人和混血儿非常少见,林秋来这边好几个月才见到的一只手都数的过来。
“林秋,克瑞斯找你。”夏依颖朝林秋招招手。
找我,谁?
金发女孩转过身来,看起来很面善,这个女孩在哪里见过。
“林小姐,您好,请问能够借一步说话吗?”金发女孩露出一个有礼的微笑。
林秋觉得这个女孩越看越眼熟。
“你是……”金发蓝眸的少女,可不常见,该不会是秦城的现女友。
“林小姐,我们昨天见过一面。”女孩露出一个矜持的笑容,笑不露齿,显得淑女可爱,“我是秦城现在交往的对象,我叫克瑞斯,我的中文名字是项心雨。”
“你好,克瑞斯。”昨天秦城找自己叙旧,今天克瑞斯找自己又是所为何事?
“林小姐,是这样的,我想和你谈谈,可以借一步说话吗?”克瑞斯露出一个甜蜜的笑容,“我知道附近有一家咖啡馆做的巧克力蛋糕味道很不错,要不我们去那里坐坐?”
巧克力蛋糕,应该就是昨天秦城打包带走的那个。
人家态度友好,自己也不好拒绝,现在时间还早,店里边还不忙,自己去一趟也花不了多少时间,“好,但我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店里生意比较忙,不回来的话,我的工作难保。”
林秋促狭的眨眨眼。
林秋点了一杯蓝山咖啡,一小块奶油蛋糕,克瑞斯坐在对面点了一杯红茶,一小块巧克力蛋糕。
“林小姐,昨天的事情非常抱歉,我不是有意的。”克瑞斯扑闪扑闪着大眼睛,用小鹿斑比般的眼神瞧着林秋。
开头第一句话就是道歉,这会不会是一场鸿门宴,至少今天的谈话不会简简单单就这样结束,眼前这个名叫克瑞斯的女孩只怕早就知道原主曾经和秦城有过那么一段。
看着克瑞斯无辜的模样,林秋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林秋姐,我可以这样叫你吗?”克瑞斯也不等林秋的回答,“我知道林秋姐曾经和秦城有过那么一段,毕竟秦城是这样优秀的一个人。”
情人眼里出西施。
“祝你们幸福。”没有争锋相对的场景,想来谈话应该不会特别糟糕,想想唐婉的歇斯底里,虽然那个时候,唐婉真的吃错药,但真的令自己心有余悸。
林秋的这句祝福也是出自真心,自己对秦城没有感觉,克瑞斯如果和秦城修成正果,没有人打扰自己的正常生活,这样最好。
林秋不求大富大贵,钱财名利皆为身外物,有的话那是最好,没有的话也不过分强求。林秋只求生活平和幸福一些,最好的话,少一些波澜起伏,平平淡淡又未尝不是幸福。
“嗯。”林秋的话令克瑞斯一时语咽,满腔劝说的话吐不出来。
“你不必担心我和秦城的往事,如今我已嫁做他人妇,我和他早已没有干系。”林秋慢条斯理的喝着咖啡。
“真的。”克瑞斯的眼里满是疑惑,“爱情,怎么说放下就放下。”克瑞斯自认如果有人让自己离开秦城,自己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愿意的,自己深爱着他。
“真的,中国有句古话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现在我已经有了归宿。”林秋冲着克瑞斯笑,“他也已经有你这样好的对象,还有一点,我的丈夫待我很好,我很幸福。”
林秋笑容的甜蜜自己这个深陷爱情的人,看得出来,没有做假的痕迹。
“林秋姐,我可以和你讲讲,我和秦城的故事吗?”克瑞斯还想再试探一下林秋,是不是真的对秦城没有感觉,中国有个成语叫做死灰复燃,意思不是很明白,大概讲的就是像秦城和林秋这样的两个人,可能还会在一起。
“可以。”林秋有点傻眼,为什么前男友的现女友会想要同自己聊一聊他们的恋爱经历?
“那是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