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日不觉酿成瘾-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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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个回答,他不怒反笑,只是那笑容,邪魅得恐怖。挑起我的下巴,他迫使我直视他的眼睛,低沉地声音飘入耳朵:
“哼,不喜欢我,你是想着苏越一吧。死了这条心吧,越一是不可能喜欢上你的。”
我当然知道他不可能喜欢上我!他最爱的人,不就是你吗?你既然知道他爱你,你又何必……
我的走神狠狠地惹到他了,他直接用虎口钳上我的下巴,用力地将我的脸拉到他嘴边,眼睛发红地吼道:
“我告诉你柳尘雨,让你做我女朋友那句话并不是在征求你的同意,而是我的命令!”
好疼啊,整个脸被他的蛮力以一个极不舒服的角度被迫抬着,太痛了!为什么这么生气?前几天不是还好好的吗?难道那几天的温柔都是幻象吗?他似乎没有注意到我因为疼痛而溢出的泪水,或者说他根本不管我的疼痛,只是加重手上的力度:
“这辈子无论你喜欢我也好,不喜欢我也好,你都只能是我的!听到没有你只能是我的!如果你不和我在一起,那你就和阎王在一起!”
他狭长而深邃的双眼他平时迷倒众生的双眼此时变得血红,那张过于漂亮的脸满是狰狞的神色。路西法,我只能想到这三个字。
为什么,为什么事情会发展成这样?以前的林茜陌对我可是一点兴趣也没有啊,以前的林茜陌再怎么生气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失控啊,而且他跟越一不是恋人吗?退一万步说他的酒吧里随便挑一个女人那都是极品啊,到底为什么,为什么现在对我这样纠缠呢?林茜陌,我真的真的不懂了。
他的唇,就这样野蛮地落下来,啃咬着,撕扯着。呵,又要像那天一样了吗?这才是他的真面目吧,那几天的温柔都是装出来的吧,他就是一个修罗!我突然想到,出生到现在我所有的吻,都是被这个男人占有的。真可笑,初吻不是美好到一辈子都忘不了的吗?我和他之间,连喜欢都没有。
病号服松松垮垮地,一下就被扯开了。落入他的眼中,变成最原始的情动。
他的吻温柔了起来,细细研磨,像是在讨好和补偿。他很孤独,非常痛苦。
呐林茜陌,两个寂寞的灵魂,你怎么让他们在一起?
就在他吻得最动情的时候,病房的门开了。
“砰!”
苏越一站在门口,保温饭盒掉在地上,汤汁洒了一地。
他冲上了强行分开了我们,然后转过身去,狠狠地给了林茜陌一巴掌。
“啪!”是很硬的响声,是手掌撞到骨头的声音。这是第一次,我看到苏越一打人。他是如此地生气,可是我不知道他生气的是我被别人侵犯,还是林茜陌在侵犯别人。
“林茜陌,你不是人!”
林茜陌没有生气,反而挑逗地擦去嘴角的血迹,贴着苏越一,低低地说:
“我想,这事和苏少,没有什么关系吧。”
“你别再这样逼小雨了好吗?你没有看到小雨有多痛苦吗!”他脱下他的黑色外套披在我身上。我身上病号服的一排纽扣,已经全被林茜陌崩掉了。他将我护在身后,温柔地为我拭去泪痕,一下一下轻拍着我的背安慰我:
“没事了没事了,哥哥在这,你会很安全的。”他的怀抱温暖如初,他对我还是那样的温柔,可是我已经没办法,再还原当初的心悸。
“真是个好哥哥啊”林茜陌衬衫全开,从胸前直到小腹,健硕的肌肉一览无余,白色衬衫搭在身上更有一种诱惑的味道。这样的男人,没有哪一个女人能抵挡得住吧。可是也正因为这样才危险。危险得让人根本不敢靠近。
“阿陌,我们三个人的事,别把无辜的人牵扯进来好吗?”
“你现在是在和我商量吗?哈哈哈,这怎么行呢?苏越一,你应该有这种觉悟吧,从你利用我的时候就已经没有什么无辜的人了!”他手攒成拳狠狠地锤在病床的栏杆上
“你越保护她,她的日子越惨。”
上天啊,我明白了,林茜陌对我如此纠缠的原因,仅仅是他想报复苏越一而已。因爱生恨,这种电视剧经常有的桥段,可是我竟然被当成他们较量的筹码吗?这可真讽刺,林茜陌你未免也太高看我了,我在苏越一心中的地位可没高到那种程度啊。
“是吗?那么阿陌,这个妹妹我是要护到底了!”苏越一脸色平静地讲出这句话,对面的林茜陌咬了咬牙,嘲笑了一声:
“哼”然后就这样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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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林茜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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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尘雨,在你不知道的从前,我就见过你。
14岁的那个夏天,那是我第一次来清水镇。经历了越一的背叛之后心已经累了,不想再让我们三个人纠缠不清了。本是想来一个山清水秀的小镇舒缓一下心情。可是夏日的炎热,炙烤着人的神经。破烂的镇子,壅塞的街道,我急欲想走,却看到你在马路对面。好可爱的小男孩!只可惜那双亮晶晶的眼睛泛着太亮的光芒,刺地我头痛欲裂。
那双眼睛明亮得似乎一下就照出了我的罪恶。是了,我是不洁之人。
那一年,我把药书翻破,只为求一味能治我头痛的引子。
那双眼睛已然成为我头顶的达摩克里斯之剑,时时刻刻宣告着我的堕落。我沾染了性,我早慧,早慧是魔鬼的领域。而我能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拉着拥有那双眼睛的人一起堕落。
那一年的九月,我和家里闹翻,独自去了清水镇。“孽子不孝!”父亲的鞭挞还清晰地烙在耳中,母亲的泪痕,管家的劝阻,可是我无法不去。清水镇像一个永恒的梦魇,囚我于无尽深渊,我要找到他,找到他。
我找了他三年,几乎把清水镇翻了个底朝天。无果。我有意接近街头混混,恶棍流氓,一点点地靠近黑暗。我知道在找人这方面,他们更有用。渐渐地我组建了自己的黑暗势力,老师几乎恨我入骨。
堕落真的是世界上最容易的事,我迷上了酒精和女人身上劣质香水的味道。暴力和血腥是一对,争相爬上我的床。这一切我都无法抗拒,因为他们能麻醉我的神经让我逃过那该死的头痛。可是当我偶然醒过来的半夜,那道亮光直刺而来,伴随着无法描述的孤独。那一年,我十五岁,正是你遇见我的年纪。
“柳尘雨,这个名字的重合度是多少”站在落地窗前我抽着烟问。
“陌,这个我也说不准。要弄清三年前清水镇有多少叫柳尘雨的,这些人有多少人是男,他们现在还在不在清水,就需要和警察打交道了。”亦辰没说完的话我懂,以我现在的能力,查不了。
还不够强。
所以我只能乖乖蛰伏于学生的面具之下吗?我找了他三年,忍受了那无法忍受的头痛三年,现在终于遇到了一个姓柳叫尘雨的,还是个女生!未来,我还要继续忍受下去,忍受在酒醒时那样强烈的孤寂和不可名状的痛苦,心中有个压迫性的声音:找到他,找到他。那一夜,我砸碎了家里所有的玻璃,手掌流出的血液,那样香甜的疼痛。
我以为我的初三会照样的疯狂,可是她出现了。拥有和他一样名字的她,真是傻得无可救药。我是这学校的修罗,是一颗毒瘤,所到之处,万物肃杀。可她不怕。
“你喜欢《茜》吗?”
“什么?”
“你应该去听听这首歌。”
“离我远点”
“你和这首歌一样,每次听都会忧伤。放开你自己吧,为什么你看起来如此的压抑?”
该死的,被说中了,被这样一个不起眼的丫头。
虽然不想承认,但是我在改变,因为她。她似乎有一种特殊的魔力,有她在身边的日子,我的头痛竟没再犯过。
我开始认真听课,戒了烟酒,停止扩大势力为考上四星级高中而努力。渐渐地,我成了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多可笑。
在无人的夜晚,我曾问过自己,喜欢她吗?不可能。那么,喜欢他吗?不,不是喜欢,而是像渴血那样的渴望。
毕业的那天,我在田野间找到她。
当时她坐在穗子中间,在画板上描绘着夕阳的形状。
我带来了我的大提琴,弹奏着我最爱的曲目。
一曲毕,她突然开口
“巴赫?”
“嗯”
“巴赫的曲子有太浓重的巴洛克风,在这里弹,就毁了。”她皱眉
“可是我最大的爱好,就是毁掉美好的东西。”
许久,我们只是沉默。她丢掉画笔,看着我淡淡地说
“所有颜色中,我最喜欢的是茜色。可我怎么也调不出这种颜色。”我有种感觉,她虽然是看着我的眼睛,却像是在自言自语
“一天有24个时刻,我最喜欢的就是现在,因为只有在夕阳渐渐落下的时候,天空才会布满这种颜色。”
“你是在指责我吗?我破坏了你欣赏这唯一时候的氛围?”
“这种颜色太珍贵了,而且极容易被破坏。茜色是忧伤的颜色,这和你,不是很像吗?”现在依然清晰地记得她的发丝上沾着颜料,整张脸因茜光而显出异常的柔和。
琴弓掉落。
“那个非常重要的人,你找到了吗?”
我为他背弃家族,来到这荒蛮之地,掉进这万劫不复的深渊,毁掉了健康,曾以为不会有人靠近我,却被她这么轻易地道破心事。
“那个非常重要的人,你找到了吗?”
曾经。在冰冷的湖底,在逃跑的路上,在血液沾染我衣袖并向上身漫延的时候,在无数个奄奄一息的瞬间,在梦境的边缘,我都能听到有人在我耳畔低语:
“那个非常重要的人,你找到了吗?”
这临死前的靡靡之音,无数次的将我拉回了人间。我深知我是个罪人,这双手染上的罪恶,这脸上滴落的血液纵使我在未来的岁月做尽善事也洗不清。手腕上的圣环早已被我卸下,我背叛了我的宗教。我记得十岁的我和妈妈一起去教堂做礼拜,我记得那个巴洛克式的大教堂,记得流光溢彩的大窗子以及从窗子里射进来的阳光。已经没办法再感受这样温柔的温度,我是个被阳光拒绝的堕落者。我记得耶稣的像还有穹顶的大天使画像,那天,神父和蔼地将圣环套入我的手腕
“父说‘信仰我的人不会死’。孩子,你是被神选中的。抑制恶的念头,信仰耶稣,你的一生将沐浴福泽。”
当时母亲看向我的眼神还是那样的宠爱和骄傲。
她深信我会一直是她的无上荣光。
可我不是,我是一个killer,一个heathen。我在我的地狱里建了一座宫殿,宫殿里有一座用玫瑰编织的王座,每一根针上都带着新鲜的血液,越积越多,一滴一滴地滴落,然后,消失。这是为我的新娘准备的,我会在这座宫殿里等待着他。
并不后悔也不想赎罪,所有我想做的就是找到他。那个目光明亮如刃的小男孩,我为他而堕落。父啊,请原谅我的背叛,我必须背叛。
“那个非常重要的人,你找到了吗?”我整个人存在的意义,却在茜色消退的时辰,在这片田野上,从一个如此不起眼的小丫头嘴里说了出来。
很恼火,可是她的目光澄澈,澄澈到我不忍像对待其他人那样对待她。无言之下,只好徐徐奏起了华丽的曲调。
“g大调第一大提琴组曲,陌你真是很喜欢这首曲子啊。”
大提琴是我从家中带出来的唯一东西,是唯一没有丢弃的习惯,也是我在每个头痛发作的夜晚的唯一慰藉。这一点,我对任何人都未曾提及过。
“曾经,我在你课桌上发现一本琴谱。”她又坐到画板前重新作画。“你这样的人,竟然这样喜欢巴赫的曲子。”
为什么对巴赫这么热爱呢?也许那太华丽的音调会让我偶然想到过去,想到父。当我弹奏它的时候仿佛一切都没有变,我还是那个虔诚的信徒。
“那你觉得我应该是怎样?拿着吉他弹《爱的罗曼史》?”
“我觉得你现在应该在网吧里才比较合理吧。”
“那可真是让你抱歉了,我没有玩网游的爱好。”她的手型很美,纤瘦。这可能是她全身上下唯一吸引人的地方了,我想。
“不过我也很好奇呢,在这种时候在这种地方,我竟然会碰见你,在画画”
“偶尔,我也会出来写写生”
“你学过水粉?”
“不,我学的是素描。只是有些景色是不能用简单的黑白勾勒的”
以我的角度,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她画地每一个细小的内容。那副画很简单,夕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