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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章

法医娇妻:老公,验么-第2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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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明,并不会很影响他作为一个正常男人的存在。
  但变植物人了,麦小麦可能就会被他负累一辈子了。
  他也不想死!
  他要好好的和麦小麦在一起,一直生儿育女,一直到老才死……
  

  ☆、783。第783章 老婆,么么(1)

  
  麦小麦想到阿比斯。
  在森林里的时候,她亲眼看见阿比斯做了五次脑部手术。
  有因为头部受到重伤昏迷的,也有摘除脑部肿瘤的,还有取出绦虫的……
  每次都非常的成功。
  根本就不用任何先进的仪器来做辅导。
  他对人的头颅是完全熟悉,知道每一条神经系统的作用,向她图解过。
  麦小麦问他做过多少例脑部手术,他说至少超过一百例。
  部落里的人,因为经常吃没烧熟的烤野味,有不少人感染了绦虫,尤其是小孩子。
  所以,不少人的脑袋,都是被他动过的。
  “有失败的例子吗?”
  “没有。”
  阿比斯很自信的回答说,“除了一例肿瘤发现得太迟了,开了头颅,也是无法制止那毒素的蔓延,术后很快死了。我给他做天葬的时候,发现那毒素已经蔓延了整个头部。”
  麦小麦知道他所说的是恶性肿瘤,也就是现代医学所说的脑癌细胞。
  这一般都是被宣判死刑的。
  不知道乔楚天这种情况,他能不能处理呢?
  但是——
  死亡几率太高了。
  她也不敢让阿比斯冒险。
  失明,总好过会变成植物人,甚至会死亡。
  在乔楚天睡着的时候,乔丹风和郑秀媛帮忙守候的时候,麦小麦决定回去一趟。
  把阿比斯和普斯晾在家里那么久,没见见,实在不应该。
  而且,她决定叫叶蓓去帮忙带那两个人出去玩玩,见识见识A市。
  至于她自己,是完全没有时间了,恨不得能时刻绑在乔楚天的身边。
  回到了皇苑,看见普斯坐在门口,一副百无聊赖的可怜巴巴的样子到处张望着。
  看见她回来,像兔子一样蹦了起来,欣喜地扑上前,搂住了她,“姐姐,你总算回来了,我都快要想死你了!”
  麦小麦愧疚地摸了一下他的头说,“对不起,都是姐姐的错,这几天你和爷爷在干什么呢?”
  “我就和爷爷在这里随便走走,伯母让我们不要乱走,免得找不到回家的路。”
  普斯扁着嘴,一脸委屈的说,“可是我好想出去看看,出去玩玩呀。”
  “阿比斯大人呢?”
  麦小麦没看见阿比斯在门口附近,询问。
  “爷爷呀,他每天都在沉迷在那个叫电视的东西里了,一天到晚都在看电视,我也不知道有什么好看的。”
  普斯拉着她的手,扬着脸,一脸期待的问,“姐姐,你这次回来,是不是可以带我们出去走了?”
  “我会让我朋友带你们去玩的,姐姐暂时还忙着要照顾姐夫,对不起了。”
  麦小麦刚才已经打电话给叶蓓了。
  叶蓓之前就得知她没死回来,跑到医院抱着她哭了好一阵。
  她也很想看看来自部落的土著帅哥到底长成怎样的,现在已经正开车前来。
  麦小麦拉着普斯的手,走进了客厅。
  果然,阿比斯正坐在沙发上,很认真地拿着遥控器看电视。
  就连她进来,都没有察觉到。
  “阿比斯大人——”
  麦小麦叫了他一声。
  

  ☆、784。第784章 老婆,么么(2)

  
  阿比斯方回过神来,看见她,狭长的棕眸亮了亮。
  但看见她一脸的憔悴和消瘦很多,也心痛了,从沙发上站了起身,像大哥一样,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关切的询问,“他怎样了?”
  看见他,麦小麦这几天强忍着的泪水,忍不住又流了下来,哽咽地向他说明了情况。
  “这种病例我没有亲自做过,但是,我的师父有记载。”
  阿比斯起身,进入一楼暂时归他所住的房间,从里面拿出一本手抄书,翻到某页。
  果然,上面记录着部落里有个女孩子,曾经从树上摔下来,从而导致失明。
  阿比斯的师父开头颅从里面取出血块,女孩子恢复了光明。
  这记录的过程非常的详细,所描述的危险性,和专家所说的基本一样。
  麦小麦的心颤抖了一下,很期待地看向阿比斯,“阿比斯大人,你有把握做这个手术吗?”
  “一半的把握。”
  阿比斯看着她,很坦诚的说,“因为他是你最重要的人,我的心理压力有点大。如果是陌生人,成功率会超过百分之八十吧。”
  他这话,也正戳中麦小麦的心事。
  她冒不起那一半的失败率。
  “让我去看看。”
  阿比斯一脸期待的看着她说,“我想为你做点事情。”
  麦小麦看着他那真诚的棕色瞳眸,点点头。
  这个时候,叶蓓也来到了。
  她人还没到,那声音就到了。
  “麦子麦子,帅哥在哪里?快让我看看。”
  随着她的声音响起,她那圆滚滚的身子也随之出现在客厅里。
  当她看见身穿飘逸帅气长袍的阿比斯,那双圆圆的眼睛,立刻冒着红心,放出花痴的光芒上下打量着,“好帅!实在是太帅了!帅得不真实!”
  她说的是华夏语,阿比斯听不懂,不过,觉得眼前这个胖胖白白的姑娘有点夸张可爱。
  “阿比斯大人,这是我最好的朋友叶蓓。”
  麦小麦向他介绍。
  “要说英语呀!”
  叶蓓在欧洲呆过好几年,英语比麦小麦还要流利的,也就用英语向阿比斯做自我介绍。
  “姐姐,还有我呢。”
  一旁的普斯扬起小脸说,“我叫普斯,阿比斯是我爷爷。”
  “什么?这么帅这么年轻的男人,居然有一个这么大的孙子了?”
  叶蓓无比震惊地看着普斯,“原来,传说中部落的人十几岁就结婚生孩子是没有错的。”
  “抱养的孙子,阿比斯还没有结婚。”
  麦小麦解释说。
  “没结婚呀?哈哈,正好呀,超级钻石王老五,我喜欢。”
  叶蓓夸张地叫了一声,又蔫着脑袋说,“不行,再喜欢你,我也不能追你了,我现在有乔飞扬。”
  在麦小麦失踪的那大半年,叶蓓和乔飞扬之间的关系开始逐渐的密切了,在外人眼里,也是恋人关系。
  当然,两人之间,似乎还缺少一点催化的东西。
  一直介于比朋友多一点,比恋人少一点的介度。
  叶蓓是很喜欢乔飞扬的,也很努力的追他。
  

  ☆、785。第785章 老婆,么么(3)

  
  问题在乔飞扬的身上,对她有点若即若离。
  他一直忘不了当日在开罗街头麦小麦那一个灿烂的笑容。
  对于麦小麦的飞机失事,他的心里还有个结,觉得自己当日纵容了她去美国。
  那天,在吃螺蛳粉的时候,她说要去美国,自己就应该阻止她,而不是赞许她的想法。
  她当时只和自己说这个想法,如果自己能劝告她,让她留在A市,那么,就不会发生飞机失事这种事情了。
  每当想到这里,他都恨不得想要把自己抽死。
  也因此,他更加无法和叶蓓有进一步的关系。
  当然,他也是很喜欢叶蓓的。
  叶蓓单纯爽朗热情,和她在一起,就好像和阳光在一起一样,充满了活力和生机。
  她说话还极其的幽默和感染力,让人永远不会觉得闷。
  另外,两人在价值观,共同爱好这些方面,都极其类似的。
  毫无疑问,叶蓓是他非常好的选择。
  他的姑姑杨舒兰也是很喜欢叶蓓的,劝说他要好好的把握住叶蓓,早日结婚。
  “叶蓓,等下我和阿比斯大人去医院,你就负责帮我带小普斯去玩。”
  麦小麦看了看时间,对叶蓓说。
  “让我带一个小屁孩玩?我还以为连大帅哥都可以一起带着去玩呢。”
  尽管她这样子叫嚷,却还是极其喜爱地伸手摸着普斯的头,“不过呢,能和小帅哥普斯一起玩,我也是很高兴的。小普斯,你是想要去游乐园,还是去动物园?又或者去逛逛街?”
  “都想去。”
  普斯并不知道游乐园动物园逛逛街到底是什么含义。
  但对他来说,外面的世界,都是充满了乐趣和诱惑的,随便去哪里都一样。
  “好的,姐姐带你好吃好喝好玩。”
  叶蓓伸手捏了捏普斯那漂亮的小脸蛋。
  
  叶蓓带普斯出去后。
  麦小麦上楼洗了个澡,换了套舒适的休闲服,和阿比斯一起赶到医院。
  乔丹风看见阿比斯,心脏先是窒息一下,然后强烈的跳动起来。
  “嫂子,这是……”
  一向爽朗大方的她,在阿比斯的面前,忽然变得有几分语塞和害羞了。
  “这是我说的救命恩人阿比斯大人。”
  麦小麦又用英语向阿比斯介绍了乔丹风。
  “你好,阿比斯大人。”
  乔丹风没有像叶蓓那么夸张,而是毕恭毕敬的朝他伸出手。
  阿比斯看了一眼乔丹风,伸手握了握她的手,松开,淡淡的颔首,“你好。”
  然后两个人就相对无话了。
  麦小麦心焦乔楚天。
  她趴在玻璃窗上看着还在里面沉睡的乔楚天,询问乔丹风他有没有醒来过。
  “哥醒了一次,叫了一下你,听说你回家了,又睡着了。”
  乔丹风看着床上的乔楚天,很心痛的说,“真不知道哥哥以后该怎样面对这个世界的黑暗。”
  麦小麦的心也痛了痛。
  她带阿比斯去找从美国来的里克先生。
  里克一听到阿比斯是来自部落的天葬师,对他的态度也毕恭毕敬。
  里克之所以能成为顶尖的脑科医生,和一名天葬师有很大关联的。
  

  ☆、786。第786章 老婆,么么(4)

  
  在他年轻的时候,他去华夏的疆藏生活过一段时间,认识了一名天葬师,跟随着那天葬师解剖人体以及研究各种病例几年。
  回去后,专攻脑科,逐渐成为世界顶级的脑科医生。
  麦小麦拿出那本阿比斯师父手抄录的,有关摘除脑部淤血,使小女孩恢复光明的页面,递给了里克看。
  里克很认真地看着,大为惊叹。
  “原来可以这样子!”
  他一副醍醐灌顶,恍然大悟的样子。
  “不过,我还是没有信心从这个部位开刀,不知道阿比斯大人是否有把握?”
  里克充满期待看向阿比斯。
  “患者是无关紧要的人,至少八成把握,但是这个,我只有五成把握。”
  阿比斯很仔细地研究了一下乔楚天的脑部透视图说,“怕对不起小麦,压力比较大。”
  “所有脑部手术,都是高危的,能有一半的成功率,而且在这个部位,已经是很厉害了。我只有一成的把握。”
  里克看向麦小麦,“你们可以考虑让阿比斯大人动手术。”
  麦小麦沉默了一阵,抬头说,“等我征询了楚天的意见再说吧,里克医生,阿比斯大人就交给你了,希望你能帮助他,让他可以在医学界立足。”
  “那是自然的。”
  里克很高兴的说,“我愿意做阿比斯大人的助手。”
  像他这样子在学术界是顶级专家的人,居然也肯自甘成为阿比斯的助手,而且是在还没有见过阿比斯操刀的前提下,这已经足以表明他对天葬师的医术的信任。
  当然,里克并不是凭空信任阿比斯的。
  就算同为天葬师,资质还是有区别的。
  但他刚才粗粗翻了一下阿比斯这些年来对天葬和各种手术的记录,已经很明显看出,他的医术和手术能力,足以比他高出一大截,而且是天才级的手术师。
  这样的人,如果不留在医学界造福人类,简直就是暴敛天物呀。
  在来之前,麦小麦已经向阿比斯说明了,让他在这个世界做一名出色的医生。
  阿比斯也同意。
  他本来就抱有要融入这个世界的心态了,并不想长期依仗麦小麦而生活。
  刚好此时,医院来了个脑溢血病人,处于极度的危险之中。
  因为里克在这里,医院只见请他出手动手术。
  里克又想看阿比斯的技术,很爽快地同意。
  麦小麦在森林里,也协助过阿比斯进行各种手术,因此,也跟着进去。
  阿比斯毫不推托。
  对他而言,治病救人,那是一个天职,无论身在何处。
  他并不需要那些精密的仪器探测,直接凭多年的经验,利用他从森林带出来的药水,连麻醉药都不用,直接的开刀了。
  麦小麦在一旁协助着……
  手术做得又快又成功。
  那脑溢血病人被从植物人的危险中拉了回来。
  而且,他的药水,对于那创伤口有着很特殊的功效,恢复能力比普通的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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