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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5章

都市种子王-第2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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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态度,让林曾松了一口气的同时,还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中午的席面,果然如江义所说,是地地道道的大餐,而且盘大量多,每一道都是硬菜。

    烧鸡,肥鹅,猪头肉,卤猪脚,糖醋鱼,酒糟五花肉,还有厚实的大米饭。

    饭厅的一张圆形大木桌上,众人围坐,先大快朵颐。

    “妈,我吃完饭,要去看打米团子。”江画先吃掉半碗小山一样的白米饭,然后开口说道。

    林曾到底有些生疏,没有多言,他本就不善言辞,第一次碰到这种场合,更是不知道说些什么。

    “你还去?要把那些打米团子的小子们气死吗?”苏明给红仔夹了一块鸡腿肉,红仔红着脸,使劲往口里扒饭。

    “气啥,自己实力不够,气也没用。”回到家中的江画,显得比平日更活泼一些。

    苏明只是多说一句,对江画自己的安排,并不反对。

    “画画,吃完饭,带林曾他们去小东院住,卫生秦阿姨都打扫干净,被褥都是全新的,你们尽管放心。”

    “谢谢阿姨。”

    午饭结束后,江画带着他们,去各自的房间。

    江画的祖宅非常大,据她所说,这里有七座独立的小院,一共四十多间房间。是江凤镇最大的宅子。她的祖上,是江氏一族嫡系子孙,而其他镇子里江姓族人,都是旁支血脉。

    不过嫡系人丁不旺。

    就造成了三两个人,住着几十间房屋的情况。

    不过她父母向来豁达,也不介意大宅冷清,时而外出旅游,时而庭院种花,还有时候,住在县城的套房里。

    林曾住的房间,穿过一个圆形的拱门,竟然是一个三间房屋的小院落。

    他们一人一个房间,完全不用担心住宿问题。

    江画看林曾放下行李,却没收拾,有些疑惑地说道:“你怎么不收拾呢?”

    “你呢?”林曾问道,“你住在哪里?”

    “我在阁楼,”江画指了指内院的一个楼梯,邀请说道,“要不要去看看我的闺房?”

    虽然闺房这个词,用在江画身上,显得挺奇怪的。

    但是等林曾跟随她推开木头格子门时,才算明白了,江画所说的闺房,还真是闺房。

    一点儿也不差。

    在古时,女子所住的之处,称之为“闺阁”。

    而江画的房间,正是江家祖宅闺阁所在。

    石梯往上走,完全古代窗户木门推开,屋内的摆设,就像时光倒转,穿越回到百年之前。

    特别是江画房中的满是雕花的千工拔步床,完全就是一个小房间一样。

    谁能够想象?!

    江画这个天天窝在农场养蜜蜂的女汉子,居然生活在这样一间古代大家闺秀居住的房间里。

    简直是颠覆想象的存在。

    “嘿嘿,”江画把自己的行李放下之后,对林曾说道,“不用太惊讶,这不是古董,这是我的出师作品。我自己从初中开始,花费了三年的时间,才打造完成的。不过,这间屋子,以前住的倒是都是我们家大姑娘。”

    “真是把我吓了一跳。”

    如果不是身边站着穿着羽绒服,活蹦乱跳的江画,林曾真以为自己一脚踏入古代世界了

    实在是这间房间的布置,屏风,衣柜,梳妆台,千工床,圆桌,几乎找不到现代工艺的痕迹。

    “哈哈哈,这间房间,算是我的得意之作,你要知道,女汉子也是有少女心的。”江画双手叉腰,对自己的作品得意无比。

    “好吧!”林曾点点头,突然说道,“那这些算是你出嫁的嫁妆了吧?我肯定也要准备一间房间给你摆这些家具,对吧?”

    “……”江画一愣,脸蛋有些发红。

    “我觉得房间还能再大一些,摆放起来更好看。”林曾正儿八经地点头说道。

    江画此时也有些反应过来,她居然很认真地思考起来。

    “其实,我现在不太喜欢这种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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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八十七章 打米团子

    每一个人,在不同的阶段,伴随着阅历增长,审美观念也会发生改变。

    从江画农场的居家布置来看,她崇尚简约明快的风格,但初中和高中时期的江画,却喜欢繁复的雕纹,精美到了极致的纹路。

    所以,在她的闺阁中的家具,完全承袭她师父的手艺,典型的清中期古代家具的风格。

    无论是屏风还是衣柜,随处都能见到生动的雕刻图案。

    牡丹,梅花,百合,玉兰,荷花……

    但是,细看会发现,这些雕纹有些刀工略显稚嫩,有些则非常生动逼真。

    江画打开刻着牡丹图浮雕的衣柜,将自己行李的衣物一一整理放入其中。

    “我觉得这两朵同是盛开的梅花,但感觉不是一个人雕刻的。”林曾指着千工床外小走廊上镂空处的一朵梅花木雕纹,还有床脚位置的一朵梅花雕刻,询问江画。

    江画合上衣柜木门,说道:“床脚那枝寒梅,是我初中一年级时候的手艺,而小隔窗上的梅花雕刻,则是我初三时候的手艺,那两年我的木雕手艺进步的速度非常快,几乎所有时间都用在这些家具上,从师傅那儿边学边做,所以你看到这些雕刻,水平并不相同。”

    “那这张床,几乎是见证你学习和发展的过程。”林曾指尖碰触在千工床的雕花柱架上,有层叠而上的百合花,装饰着柱架。

    江画整理好衣服,有些怀念地点点头,说道:“那时候,几乎是没日没夜的练习,有幸师父倾囊相授,才能学到这门几乎失传的珍贵手艺。不过,那时候很搞笑,我刚去师父家吃完他给我摆的出师酒,回到家里,就收到学校班主任给我爸打的电话,中考成绩全部都没及格。”

    她说起自己的学习黑历史,表情轻松,语气调侃,并未过多在意。

    林曾在和江画父母短暂的接触中,他相信,江画能如此随性所欲,摆脱传统意义上的好孩子的发展之路,除了她自己固执和坚定的喜好之外,和江义苏明两人豁达明理是有着密切的关系。

    “好了!”江画合上衣柜的门,走到梳妆台前照了照镜子,往唇上抹了一点正红色的口红。

    就算拥有女超人一样的核心,但她依然是一个爱漂亮的姑娘。

    不过,她并没有太多的时间,给自己打造精致的妆容,只是每次出门的时候,找一只喜欢的颜色,让唇色明艳,原本白皙面色,也映衬的俏丽起来。

    林曾眼中含笑,有趣地看着江画在这间仿古的闺阁中,难得的柔美清雅,仿佛和那个田园中穿着土布衣收割蜂蜜的女孩,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但有毫不违和。

    江画补好唇色,然后兴奋地说道:“快要下午两点了,我们赶紧去镇子里的‘演武场’,去看他们砸米团子。我们下去叫艾萨克和红仔吧!”

    江画在之前,多次提到要去看砸米团子,这让林曾非常好奇。

    等江画和林曾从二楼走下的时候,正看到艾萨克和红仔在拿着相机,对着这座老宅的屋檐上精细雕琢的五子登科木雕猛拍照。

    “小萨,红仔,走了!”江画招呼两人,“画画姐带你们看好玩的东西。”

    “耶!”红仔和艾萨克举手欢呼,蹲在红仔肩头的白毛小爷也学着他们,手臂高举过头顶,“嗷嗷啊”乱叫。

    出门的时候,沉重的大门早已被关闭住,他们是从大门上的小门洞出去。

    古香古色的巷陌,在冬日有些阴沉的天气下,显得非常静谧。

    即便路过小镇中的其他居民的门庭前,他们也只看到大门紧闭。

    青石路面,经过长时间的踩踏磨砺,变得圆润光滑,走在略微凹凸的路面上,有一种许久没有体验到的有趣感觉。

    特别是从a国大都市来到此地的艾萨克,对他而言,简直就是太新奇和特殊的见闻。

    他不断地拍摄着江凤镇的古镇风景,不时上传照片,发布到自己的book平台上。

    风格古朴的青砖民居,年代久远的古代木雕,整齐别具美感的青石路面……

    这些与众不同的小镇风光,让他的关注者,惊呼赞美。

    要知道,现在的小艾萨克,可不是知名度只在学校和附近周边的篮球小帅哥。

    如今,每次都能将莲花碗和莲叶盘拍出天价的艾萨克,在book平台上,也是一个受人追捧的网红。

    尤其是有那些买过他代购碗盘的明星和富豪,也都在关注着他的book平台推送,有时还会转发。

    “华国的农历新年吗?听说十分有趣,不列颠国的一步纪录片,就讲述了华国农历新年的故事,非常有趣。”

    “小碗弟,这是华国的哪个古城,求地址?”

    好吧,小碗弟是艾萨克在book平台上,大家对他的昵称。

    谁让他天天卖碗盘呢!

    江画带领着他们,穿过一条长长的古巷,然后绕过一个古井台,大约走了十分钟,终于看到热热闹闹的人群。

    大概是村子里几乎所有的人,都集中在这里,所以其他地方非常冷清,而这块有些奇特的空地,则是热热闹闹,一群大叔大婶啃着手里的瓜子,老人带着暖帽弄个小马扎坐在场子边评头论足,而闹腾的娃娃们,则兴奋地在人群中窜来窜去。

    “走!”江画拉着红仔,直接往里挤去。

    她所到之处,引起一片惊呼。

    “啊呀!不好啦!江小妹回来了!赶紧告诉肥肠哥,让他一定别留力气。”一个带着眼镜的小青年,被江画往旁边一挤,不仅没有发火,反而大惊失色地去通风报信了。

    “什么!画妞回来了!赶紧赶紧,我还以为她也像去年那样没回来呢!赶紧回家把祖传的红棍拿出来,给扁肉哥用,要不然肯定过不了画妞这关。”

    “小画姐回来了?那这下今年有口福了。”

    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欢喜地拍着手喊道,却猛然被人一拍脑袋,呵斥道:“就记得吃!完蛋了完蛋了,今年忙了一整年的生意,交际应酬,身子都笨重了,这下要被江画笑死了!”

    那个少年抬头望着自家老哥大肚子,一点同情之色也没有,不给面子的大声说道:“你个烧饼哥,就算让你练一年,你的米团子也是垫底的货,咱们自家人都不吃!”

    “你找抽啊!”

    江画吓到一堆人之后,轻松地带着林曾三人走到空地边上。

    林曾看到江画所说演武场,大约有两个篮球场那么大,二十多个穿着单衣的年轻人,手持长棍,站在演武场上。

    这里所说的青年,并非全是男子,还有三分之一,是英姿飒爽的女孩子。

    这难道就是江画所说的打米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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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八十八章 血糯米团子的制作

    “你知道普通人家过年的时候,打糍粑吗?”江画看到林曾三人疑惑的表情,说道,“蒸熟的糯米饭,放在石臼里捣烂,就能够获得美味嫩滑的糍粑。在南方许多地方,糍粑和年糕一样,都是逢年过节,搬家结婚等喜事必备的食物。我们镇子里的米团子,实际上就是一种富有自己地域特色的糍粑。”

    这么一说,林曾就明白了。

    而艾萨克和红仔听得有些不太明白,但他们一个拍照,一个认真观察,并没有多问。

    很快,一个拿着喇叭的矮胖中年男子,拿着一个扩音喇叭,走进演武场中。

    “乡亲们,今年打米团子的糯米,是我爹米三爷亲自照料的,又赶上风调雨顺,血糯米大丰收啊!”这个胖子噼里啪啦说了一堆,在他说话间,空地周围逐渐安静下来,演武场渐渐只有他的声音。

    “这次的血糯米,可谓是近十年品质最好的一批了,相信以这批血糯米为原材料打出来的米团子,味道肯定更好。”胖子说道激动,挥了挥拳头,周围围观的小镇居民都和他很熟悉,听他说完,顿时气氛就热烈起来了。

    “好了,长话不说。今天三百斤血糯米,已经热腾腾的在蒸笼里,就等着我们这群小年轻们开工显身手了!”矮胖子似乎也知道不能废话太多,于是随口解释了两句,就一声吆喝。

    伴随他话音落下,二十多个阿婶每人抱着一脸盆蒸熟的血糯米从空地后的小屋走出来。每一盆血糯米饭,都是用至少三斤的血糯米蒸成。

    那些端着盘子的阿婶们,将盆子里几乎呈现黑红色的血糯米饭往演武场上的青石石块倒去。

    每一块石头上,冒出一股热气,而站在石头旁边的年轻人,已经迫不及待,抡起手中的木棍,朝着青石上的熟糯米砸去。

    身为天天站在讲台上的教师,江画是一个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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