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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古代人保护区-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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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家三子,并没有女儿,她上门投靠的时候,宋夫人虽然犹豫了很长时间,但是后来接纳后,是真的把她半个闺女疼。
  不仅裁布做衣,恶补琴棋书画女工茶叶,还给她十分上心的,替她四处张罗亲事。
  最后,也的确寻了门乍看起来像是门当户对的亲事。
  古代区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不征求子女意见都十分正常,就算是征求,也大多数十分委婉。
  以至于余初,压根没有感觉出来。
  她那时候不过十九岁,虽然自认为对古代了解很深,但是骨子里很多观念根本没有改过来,跟个熟悉的少年在院子的亭子里喝了个茶。
  见翟翎羽送的风筝也不贵重,就没有拒绝。
  等余初知道他们误会的时候,已经是翟家派人下定的日子了。
  那时候的她,除非撕破脸皮,闹得整个宋家丢尽脸面,从此在圈子里抬不起头来,闹得宋家还没娶妻的两个小儿子,从此婚姻坎坷。
  否则,只能先认了。
  驻点给出的建议也是差不多的理由,下定离成亲还有三年,她可以徐徐图之。
  大不了,还有死遁。
  最后一个理由,把余初给说服了。
  翟家祖上也曾经荣耀过,不过定亲的时候,翟父在前线失踪,生死不明,翟家落魄到连个正经出仕的人都没有,顶着一个十八线的爵位,不事生产,日子过得并不会比宋家好。
  但是下定的时候,翟家硬是拿出了十八台来。
  很多都是不符合她能使用的器具,还有颜色款式比较旧的首饰衣服——一看就知道是翟家夫人的嫁妆中凑出来的。
  基本上已经是底子都快耗尽了。
  所以和她这种实权派宋大人的养女,勉强能算门当户对。
  定亲后,翟翎羽就不怎么避嫌了,时不时给她送东西,也会在有人的场合下,和她不时见上几面。
  那时翟翎羽的性格比起他弟弟翟翎赤,多了几分洒脱,少了几分锐利。
  但是骨子里是像极的,自信、努力、带着狼一样的野心,明媚如同夏日的烈日。
  这样的性格,她当时并不讨厌。
  后来,翟父回归了。
  在战场上用兵如神,硬是在短短两三年内不断的擢升,手握兵权,使得翟家的地位也一再上升,隐隐有了祖上几分荣耀的影子。
  她这个无依无靠的孤女,连宋家庶女的身份都算不上,自是配不上新贵的大少爷。
  之后的记忆,就褪色成青春电影最常见的昏黄色
  有趣的是,定亲的时候她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退亲的时候,她也是最后知道的。
  那段时间,她因为翟家的不断上升的名望,也被许多人所知,一时间成为了整个京都的笑话。
  连宋家人都以为她伤心欲绝,安静的时候,觉得她是伤心过度。笑的时候,觉得她是笑里藏泪,睡晚了觉得她因为伤心,了无生气……
  可能是害怕她想不开,这之后的日子里,无论去哪都有人盯着她。
  所到之处,都是同情的眼光。
  这样的情况,自然不是不适合进行工作了,组织同意了她的调任申请,配合她演了场戏,离开了宋家。
  时隔多年,她还是第一次再见翟家人。


第二十三章 
  楚小哥没料到自己随意的一句话; 让余初似乎变得更沉默了。
  她一直都是那种洒脱果断的样子; 心虚的时候义正言辞; 告别时是絮絮叨叨,下定决心的时候总是笑着。
  只是他之前从没有想到过,这样一个人难过起来,原来是沉默的。
  从表情到气质; 都如同燃完的炭火,灰扑扑的; 全身精气神都仿佛散了。
  他这一生; 前十年在社会底层挣扎; 后十几年几乎与世隔绝; 并没有机会去学习如何安慰人。
  不过; 他擅长转移话题。
  楚小哥将自己手上丫鬟衣服再一次投到水里; 油彩在水面上迅速晕染,然后随着水流散开了。
  “你走之前; 给我留了银子。”他捞起清干净的衣摆; 在脸上仔细擦拭着,“第二日; 我觉得自己腿好了不少; 已经能下地走一段了,就想着去送一送你。”
  “我跟你雇的人打听到了牙行; 从牙行打听到了你定了马车和船票,老板娘想起你给我雇人,以为我们很熟; 顺便也告诉了我出发的日子。”
  “那时我以为,只要在出发那天守着路口等着,等你去牙行乘车,就能和你出发前见上一面。”
  “只是我等了一上午,也没有等到你来,牙行的人说你不走了,是顾家的下人传的话。”
  余初没想到还有后面还有这么一段,注意力被引了过来:“后来呢?”
  “后来我就去了顾家,撞上顾家刚好要出门,门口排着马车,行李家仆都带上了,我还看见迷不醒的你,被别人抱着上了马车”
  余初已经猜到剧情下面的走向了。
  她开口:“再后来,你辗转来到云锦,得知戏班要入顾府,就先混进了戏班?”
  楚小哥点头。
  余初看了楚小哥,好半天才干巴巴挤出一句:“你说你图什么呀。”
  楚小哥没有回答余初的话,捡了块石头,将戏服同头面都团吧团吧裹在一起,然后连东西带石头,一起扔进了夜色下的河水中。
  他起身,低头看向坐着的余初,夜色被云罩住大半,楚小哥又是悖着光,两人都看不清对方的脸来。
  “你饿了吗?”
  余初没有跟上楚小哥的脑回路:“啊?”
  “去吃夜宵吧。”
  ***
  街上大部分店铺都已经关了门,是剩下寥寥几盏灯笼还亮着,楚小哥没说去哪,也没说怎么走,就这么安安静静领着余初在云锦城内走着。
  从街的尽头,拐进一条昏暗的巷子,只是拉开这条路的序幕。
  这之后,一条小路接着一条小路,一条捷径连着一条捷径,甚至还穿过了一座废弃的宅基地,和两座古老的石板桥。
  夜色中,余初跟着一个连名字都知道的不全的男人,穿过各色曲折的巷子,像是穿过一个巨大的城市迷宫。
  也不知道多久,前面的人终于停了下来:“到了。”
  路的尽头,光线明亮的像是白昼,余初走上前几步,并肩和男人站着,半捂着自己的双眼,看向前锋。
  眼前的景象,甚至有一瞬间让余初以为,自己穿越到了白天。
  渡口的船只往来不息。
  不断有客人从船上下来,提着行李的,抱着孩子的,牵着家属的。
  挑夫和苦力在一旁等着生意,看见行李多的客人,就上前询问几句。
  河堤两旁,则是紧挨着的两排夜摊,多半都是吃的,无数客人从摊位前路过,或目不斜视,或驻足,或交谈询问。
  叫卖声、讨价还价声、交谈声、笑声……
  余初只觉得自己眼里耳里,都是一副渡口夜市画卷。
  楚小哥侧过头看了一眼余初,又立刻收回视线:“想吃什么?”
  余初很认真的取舍了一遍。
  “馄饨。”
  馄饨摊的阿伯,年纪稍大,手因为常年的劳作,骨节粗大,皮肤粗糙。
  但是他穿的很素净,摊位收拾的也很整齐,小馄饨包的又快又好。
  余初摆了个OK的手势:“老板,要三碗。”
  阿伯看了一眼楚小哥,觉得他这么瘦,的确是需要多吃点。
  等到热气腾腾的馄饨撒上葱花,端到桌上时,才发现那姑娘将两碗都放在了自己面前。
  余初给自己碗里加了醋:“我今天要多吃一碗馄饨。”
  这句话更像是说给她自己听的。
  人生没有什么不愉快,是一顿饭不能解决的,如果不能解决,那就留到下一顿。
  阿伯乐呵呵道:“能吃是福,能吃是福。”
  楚小哥点头,拿起勺子,先舀起一勺汤,半低着头,轻轻喝了半口。
  吃饭的姿势——
  很是工整。
  余初其实早就看出来了,楚小哥虽然混迹于街市,但其实和顾文澜是一类人。
  他们和自己不一样,和着满大街的人也不一样,举止、仪态、风度……都刻进了骨子里。
  两人在一起吃饭也不是一两次了,已经初步了解彼此的喜好。
  十分有默契的各自吃各自的,相互不打扰。
  等余初将第二碗馄饨喝完,那边楚小哥还有几口没有吃。
  余初抬起头看了一眼楚小哥的进度后,低下头想把碗筷顺手收了,却又像是发现什么,再次抬起头来。
  她的视线不加掩饰,落落大方的盯着对方脸看,楚小哥也索性落落大方的让她看。
  之前在顾府是楚小哥一脸戏妆,刚刚穿越小半个城,夜色里光线又不够,只能看得见大概的一个脸部轮廓。
  所以时隔大半个月,余初还是第一次看清楚楚小哥的脸。
  她终于明白,刚刚自己为什么会把楚小哥和顾文澜联系起来了。
  ——与之前蜡黄发黑的脸色不同,现在的楚小哥,皮肤白皙光滑,额头不再突出,而是饱满的恰到好处。
  就连五官都有了些许变化,尤其眉间距和鼻子,明明没有变多少,却像是变了一个人。
  她歪着头看着楚小哥:“你的脸?”
  楚小哥继续吃着自己的馄饨,正等着她说出自己是谁,没料到她却是另外一个走向。
  “怎么变了那么多?”
  楚小哥叹了口气,板着脸,随口胡诌:“这是画出来的——”
  怎么可能?
  古代这么简陋的材料,如果有这种级别的妆容,现代区那些妹子,每年小一两万买化妆品,都是烧的么?
  余初“蹭”的从凳子上站了起来,弯下腰,眼睛靠近了去看楚小哥。
  只见皮肤上没有任何残留,汗毛根根可数。
  楚小哥被余初静距离围观,握着勺子的手都没有颤一下,一本正经胡说八道:“也可能是刚刚没有洗干净,胭脂水粉——”
  他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了。
  一根手指轻轻的戳了戳他的鼻梁。
  楚小哥抬眼,正对上余初,立刻让她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
  她收回手,确认完鼻子是真的,呐呐开口:“你骗我。”
  傻——
  楚小哥低下头,将碗里最后一口馄饨吃掉,眼底的笑意和洛河中的小舟一样,在起了波澜的河面上,起起伏伏。
  不过。
  现在现役的自由人,已经不需要知道他长什么样了么?
  **
  吃完夜宵,已经是夜里十一点多了。
  余初的原意是想跟楚小哥就此别过,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走我的独木桥,两人从此成为平行线,不要再产生交集。。
  她为了任务而来,前路又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色,随时都可能有危险。
  如果带着楚小哥,很可能会把他也带进沟里。
  只是无论余初委婉的说了几次,楚小哥都是一张淡定脸,眼底看着这锦云城夜色,不喜不悲。
  居然,带着那么点禅意。
  余初在前面走,楚小哥在后面跟,两人之间只有几步的距离。
  一直跟到正街了,楚小哥还是不紧不慢的坠在身后。
  余初只好停下来,开门见山:“楚先生,你看我们孤男寡女的,一起投宿,着实有些不大好。”
  楚小哥抬了抬眼皮:“无碍,无碍。”
  这就很蛋疼了。
  顺着正街,两人走到坊市前。
  余初第三次停了下来,冲着楚小哥作揖:“楚先生,还望止步。”
  楚小哥半敛着眸子,声音如同这街上的夜风一样凉凉:“我退了房子,千里赶到云锦,为了进顾府,又是打点、又是贿赂、又是找人……耗尽了所有积蓄,可以说是身无分文。现在你人出来了,第一件事,就是赶我去街上过夜?”
  这一张牌打出来——
  输了输了。
  余初败的一塌糊涂,转过身不敢再开口。
  一对长相出色的孤男寡女,半夜去客栈开丨房,值夜小二见多识广,连个惊讶的表情都没有。
  第一时间挂上笑容:“两位住店?”
  “我要一间不临街的,干净,大窗户。”余初说出自己的要求后,转头看向身边的人,“你呢。”
  楚小哥:“你隔壁就成。”
  “那就是两间不临街的屋子,干净,大窗户,彼此相邻。”
  余初掏出自己的钱袋,从里面拿出房款,递给了小二。
  谁能想,她这辈子第一次带男人出来“开丨房”,还特么是她付的房费。


第二十四章 
  余初和楚小哥夜半投宿; 能选择的地儿不多; 入住的这家客栈的地段一般; 条件意料之外的不错。
  地板擦的发白,窗台摆着兰草,桌上有茶水和瓜子,整个屋子无论是摆设还是卫生; 都很舒服。
  她将自己摔在床上,闻到了新晒棉花的味道; 困意从脑子里翻腾而出。
  梦里人咿咿呀呀在唱戏; 无论梦境换了多少背景; 都会有那么张美人脸; 泫然欲泣; 楚楚可怜; 身段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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