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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望族嫡妇之玉面玲珑-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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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华翰一看就认出此人是宏门的方辩,一向颇为长袖善舞,人倒也讲义气,听说是这一届宏门门主宏爷的热门人选,他也并非要与宏门过不去,不过有一口气倒是要出的,遂摇头道:“我道是谁胆子包天,原来是你小子,倒真是踢馆踢中了铁板。”手指了指林珑,“这姑娘是我二妹的闺中密友,你下回找人麻烦也要长长眼,这样吧,你给她赔礼道歉,只要她不追究,我郑华翰也就不追究了。”
    这把惩罚的权利交到了林珑的手中,郑华翰背着手站在原地看着。
    叶旭尧与高志都没吭声,但那并没有放松的眼神代表着他们对此事的关注,如今看郑华翰处理得当,两人也就不过多的插手,这苏州城的势力众多,非地头蛇的他们也不得不收敛一点。
    贝朗斜睨了一眼那两人的神情动作,再看了看林珑,果然还是为佳人来的,不由得暗自思量起来。
    林珑看着向她作揖表示道歉的方辩,这姿态放得很低,可她还是一言不发。
    方辩看了看她的表情,伸手重重地拍了拍那几个彪形大汉的头,“还不快点给林姑娘道歉?”
    “林姑娘,刚才多有得罪,是兄弟们有眼不识泰山。”几个身形极其高大魁梧的男子弯腰给身材娇小的林珑道歉。
    这难得一见的场景让不少人都忍俊不禁,有知道宏门的人都微微惊讶,这家小小的胭脂店铺老板怎么连黑白两道的人都认识?尤其是周边几家原本持观望态度的掌柜,这会儿都坐不住,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遂都吩咐人紧急备下贺礼,打算亲自送去以示友好。
    “林姑娘,意下如何?”方辩看向林珑,礼貌一笑,丝毫不像一个混帮派的人的作派。
    林珑暗暗思量一番,也看到郑华翰打给她的眼神,这会儿心里也有了主意,她方才展唇一笑,“既然你们宏门主动道歉,那小女子就不再追究,希望他日你们能从中吸取教训,莫再做出扰民的事情来,不然就不再是区区道歉就能有用的。”
    “林姑娘说的是,在下定当改过。”方辩笑着点头,比起丰盛德的周义,这林姑娘倒是个明白人。
    月盈则亏,水满则溢,这脂粉铺子不大,却引来了这么多有权有势的人来撑腰,有利则有弊,一般老百姓胆小的都不敢上门消费,怕被坑了连个投诉的地方都没有,可林珑这几句话正好表明她有正义之心,绝不会仗权为非作歹,倒让人生出更多好感来。
    林珑见方辩应和,也就将这此事揭过。
    方辩一把接过命手下紧急准备的贺礼奉上,林珑大方笑纳,他这才心满意足地带着那几个耸搭着脑袋的彪形大汉离开,这样的开业庆典,他留得久也只会扰了林珑做正常生意。
    走之前还刻意看了眼这黄毛丫头,看起来年纪不大,但却是长袖善舞,这本事很多人还没有呢,他自要混帮派起就对礼义廉耻那一套嗤之以鼻,对这黄毛丫头也生出几分好感来,遂低声提醒一句,“林姑娘,这找你麻烦的是另有其人,我们不过是受人之托,也怪我过份讲这义气才会被人当枪使。”边说手指暗暗地指了指丰盛德。
    林珑没想到这上门闹事的主使者会是丰盛德,抬头看了眼那窗户紧闭的二楼,这也太小气了,至于吗?就算她今天新店开张,丰盛德的生意也没有受到多大的影响,照样是客似云来。
    不过这会儿她倒是明白了一点,怪不得这条街只有丰盛德这一家胭脂铺子,原来都被挤兑走了,这丰盛德也忒霸道了。
    “谢方爷的提醒。”林珑一向恩怨分明,既然对方有意提点,那她就要真诚地道谢。
    方辩对她这态度十分满意,一个十来岁的小丫头能有这见识胸襟颇不容易,行事有度,想要不欣赏都难,“林姑娘知晓就好,今日是不打不相识,他日林姑娘有用得在下的,只管派人去唤一声即可,就此别过,祝姑娘生意兴隆。”说完拱拱手。
    林珑自是再道谢几句,含笑送走方辩。
    “阿弥佗佛,总算走了。”绿姨娘拍拍胸脯道,这几人在那儿一站就让人心惊肉跳的,这开张第一天就够惊心动魄的。
    林珑笑着安抚了绿姨娘几句,看她去招呼客人了,这才放下心来。
    郑华翰走近林珑,与她细说,“这宏门是帮派组织,只不过两江的漕运都是把持在这些个帮派手中,一年到头来少不得也要与他们打交道,还是以不招惹为好。不过若是他们还不开眼,你也无须客气,直接报我的名号,我自会去会一会他们。”
    林珑点点头,这会儿才知道那什么宏门也是大有来历的,不过这样也好,往后自己的小店也就没有哪个不长眼的地痞流氓前来闹事,倒是因祸得福吧。
    见到贝朗往自家亲妹那儿走去,只剩二人时,高志满眼含笑地看着在不店里招呼客人的林珑,目光随着她转来转去,嘴上却是道:“林姑娘真是个不错的姑娘家,叶御史,你说是吧?”
    叶旭尧闻言冷冷地斜睨他一眼,他想说什么?若说近水楼台先得月,那也轮不到他高志,遂淡然地回了一句,“那又如何?”
    高志才不管他的态度为何,竟是两眼正视地看着叶旭尧,“我自幼熟读《诗经》,只知有一句话叫做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当即表明自己内心的想法,若是之前还有几分迟疑,此时却是再明确不过了。
    “只可惜高国舅怕是要失望了。”叶旭尧毫不客气地戳破他的想法。
    高志不以为然地笑了笑,他的家世比起叶旭尧是略有差距,但要个女人还不至于太难,“那咱们就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叶旭尧挑了挑眉。
    “你们在说什么?”林珑走过来的时候听到他们说什么走着瞧的话,这两人要打起来只要不关她的事,她才懒得管,若是敢在她的店里闹起来,那就别怪她不客气赶他们走了。
    “没什么。”高志笑着否认。
    叶旭尧不置可否地挑了挑眉。
    林珑狐疑地看了他们一眼,眼珠子转了转,随后笑道:“既然人都来了,岂能空手而归,家里总有母亲姐姐妹妹等人,要不给红粉知己带上点胭脂水粉也是好的,今儿个开张一律打八折。”
    这转折让两人都有滴汗的感觉,这林珑是把生意都打到他们的头上。
    “我没有红粉知己,高国舅就不同了,回京时正好可以发放人手一盒。”叶旭尧趁机落井下石,不管他会不会选林珑,也不能让林珑落到高志的手中,这货就是个专害女人的主儿,跟着他是倒了八辈子的霉。
    高志被叶旭尧这一损,脸上微红,反正他狎妓的事情,林珑也曾亲眼所见,他也没什么好隐瞒的,遂大方道:“那每样都给我来几盒吧,我正好看看林姑娘的脂粉做得如何,兴许宫里的娘娘们会爱上也不一定。”
    暗中将叶旭尧一军,他要来不是送红粉知己的,若是品质上佳,那么倒是可以帮林珑打开知名度与销路。
    林珑一听,哪还管这高志有没有红粉知己,这就是个能帮到忙的人啊,遂笑逐颜开的给高志介绍她做的脂粉,什么肤色该用什么,哪种肤色要避用什么,总之林林总总地说得详细不已。
    高志笑眯眼地听着,微微得意地看着被冷落在一边的叶旭尧,看吧,还是他厉害。
    这次,终于轮到高国舅扳回一局,果然心情舒爽。
    叶旭尧的脸色一黑,看着对面滔滔不绝的林珑,这做生意就那么兴奋?他当日还真没说错,都钻到钱眼里去了。
    就连他身边的小厮匪鉴也幽怨地看了眼自家主子,连讨个姑娘欢心也不会,明知林姑娘的店铺新开张,哪有比生意更吸引人的?难怪林姑娘都理高国舅,将自家爷晾在一边当布板背景。
    匪鉴看这林姑娘与高国舅聊得火热,大胆地捅了捅自家主子,“爷,您再不说句什么,林姑娘就要将你靠边站了。”
    叶旭尧瞪视一眼自家小厮,嘴角紧抿,看来完全是没有要改变一下迎合林珑的心思,直看得匪鉴都要为他紧张不已,爷这也太那个了。
    高志的心情好,自然就更使出浑身解数来,“林姑娘,这个要怎么抹才能得出好肤色来?”随手拿起一盒胭脂水粉问起来。
    林珑一看,他手中那盒是针对黯沉肌肤的,遂道:“这个给长辈用不错,年纪大的人皮肤很可能会比较容易发黄,我这款脂粉添加了甘草、柑橘等成份,对改善肤色大有好处……”
    高志原本不过是随口一问,他常年混迹于脂粉堆中,对胭脂水粉本就不陌生,哪个姑娘妆下的皮肤如何,他也是一目了然的,据林珑这么一说,她这脂粉倒是好东西,连丰盛德也没有她这样针对某种肌肤所做的脂粉,这会儿他的神态认真许多,这脸色发黄不但年老者有之,年轻的也不少,遂问了几个尖锐的问题。
    林珑听他问得对头,那谈兴更浓,竟是一一解答得详细不已。
    看得叶旭尧脸色更黑,神情绷得更紧。
    匪鉴更是着急得很,不能让这高国舅一人独美于人前,于是他上前腆着脸道:“我家爷也说要带上一点孝敬太太,林姑娘说说太太要用什么好?”
    这话插得妙,若是林珑没见过叶钟氏那就另当别论,说了等于没说,见过真人才好按病抓药,如今听了匪鉴的话,她自然想起那只有一面之缘的叶钟氏,当时她也是仔细打量过叶钟氏的肌肤,不过叶钟氏的妆底很浓,可见皮肤的状态应是很一般,这是她保守的估计。
    叶旭尧没想到身边这小厮会如此说话,遂脸色不由得尴尬起来,下意识道:“我娘从来不随便用别的脂粉,你别瞎忙活了……”
    “既然襄阳侯夫人看不上,林姑娘你就无须为此忙了。”高志笑得万分高兴,还不赶紧说上几句噎对方的嘴。
    叶旭尧瞥了眼惟恐天下不乱的高志,这回不用匪鉴说话,他即冷冷地道:“我没这么说,林姑娘也不是那肤浅的人,我娘自有她平日用开的,贸贸然给她换,那不是讨她欢心的法子。”瞪了一眼自作主张的匪鉴,“不懂就别瞎说。”
    高志自然不服输,正要反唇相讥。
    林珑却是道:“叶公子所言确有几分道理,最好能见到当事人妆下的肌肤状态,这才能做到对病去药。”
    叶旭尧诧异于林珑居然会赞成他的论调,他这话可是对他的生意有损,面瘫似的脸上有几分歉意,看来以前自己说她钻到钱眼里去的话,还是有失偏颇的。
    “林姑娘说的是,倒是小的一时间鲁莽了。”匪鉴忙把错处揽上自身,这林姑娘一副不骄不躁的样子,确实是越发顺眼。
    高志颇为不悦的抿紧唇,半晌,颇有几分挑衅地看着林珑,“林姑娘,那我这样挑货品倒是不对了?”
    林珑转头淡定地看了他一眼,“高公子哪里一样了?你可是里家行手,见过的人肌肤如何哪能瞒得过你这双万花丛中过的眼睛?知道什么胭粉适合什么人,高公子心中自有一杆秤。”
    摆明就是说他是个花心大萝卜,早已是脂粉界的常胜将军,给人买合适的脂粉于他不过是举手之劳。
    高志顿时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这林珑的嘴损起人来也不带脏字的。
    叶旭尧却是开怀一笑,一扫之前的郁闷之气,看这高志还爱不爱现?他笑容一收时,也再度损了损高志,“高娘娘给高国舅找的差使,看来是完全吻合国舅的喜好,叶某不得不服了娘娘的先见之明。”
    高志脸上一阵潮红尴尬起来。
    林珑看到这两人又要再暗掐起来,忙转移话题道:“高公子,你之前选的要不要我去给你包起来?”可不能让他们的互掐毁了她的生意。
    “那麻烦林姑娘了。”高志咬咬牙道。
    林珑莞尔一笑,很快就转身离去把高志选的一大堆胭脂水粉包起来,算算这都能净赚二十两银子了,有钱赚,她焉能不高兴?
    叶旭尧与高志之间的气氛并不好,所以郑华翰与贝朗都有致一道地不在这两人身边转悠,就怕殃及池鱼。
    “没想到林珑那丫头魅力这么大。”贝朗有几分感慨地道,林珑父亲去世她被退婚之时,父亲曾有意要他娶了林珑当做报答当年林有德对他的照顾,可他还是拒绝了,那时候他就看出这个小小年纪的姑娘哪怕跌落尘埃,那骨头也没有弯折一下,勉强娶她是对她的侮辱。
    后来所见也确是这样,她宁可给阿绯治疗脸上的痘痘来赚取合理的劳动收入,也没有贪过他贝家半点好处,所以他老说林珑这姑娘很傲。
    “这有什么关系?”郑华翰看了眼互不对盘的叶旭尧与高志,“有竞争才有动力,虽然高志算不得什么好人,但那家世也是足够傲视不少人。”
    只可惜他爹与盐运使苏宥武不对盘,这就注定了他郑家与高家是不可能走到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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