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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陌生女友-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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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华。

我认出是他很失望,压根就没指望他能帮上什么忙。

刘子华也是我们村的,年纪跟李勇差不多,圆脸,个子也挺高,长相也挺老实,两个人还是要好的同学,从小学到初中每星期回家骑着自行车风雨同行,也一起做作业,遇到有问题不会的,两个人就都来找我。

但升到初中三年级的时候,两个人分开了,怎么会事儿,原来刘子华被抓了,进了少管所,罪名是团伙入室盗窃。

这小子一向老实,等法院定了案了,村里人这才相信没冤枉这小子,是真犯了事儿了,都觉得不可思议外加惋惜。

听家里人说,他早就给放出来了,只是怕丢人,不经常回村里,一直在城边上,也不知道干什么工作,没想到最近竟然回家了,还大着胆子为我们出头。

因为曾进过局子的,肯定也名声在外,院子里除了同村的就是黑白两道,自然也算知根知底。

“你算什么东西,敢跟我这么说话,是不是在外面混够了,又想进去了,把他也给我铐了”王正一仔细一瞧,自然也认出刘子华了,气不打一处来,对于螳臂当车之徒,他王正一从来都是无情碾压之。

“我不算东西,但这话也不是我说的,是强哥说的”刘子华表现的颇为硬气,一幅气定神闲

“那个强哥?”王正一一摆右手,示意等会儿铐,看样子似乎心有犹豫。

“西城强哥”刘子华平静的说,话一出口,真是一鸟如林、百鸟压音,疼得哼哼的也不哼哼了,嘀咕的也不嘀咕了,连同那帮大盖帽都愣在当场,也不拿人、也不搜房子了。

“你少扯大旗做虎皮,就你这熊样能认识强哥”王正一虽然嘴上不屑一顾,但看样子却真不敢动手。

“强哥说了,如果是你问起来,就让你想想乱坟岗柳树林”刘子华不紧不慢、不卑不亢。

“强哥还说什么了”王正一这下看来是相信了,所谓蛇打七寸,似乎乱坟岗柳树林就是这家伙的七寸。

“强哥说,之前他不知道也就算了,既然知道了那就不一样了,让兄弟们不要乱动,免得将来误会,坏了情分。”刘子华又是一字一句。

我虽然久在南方,摸不清现在的江湖水有多深,但看这意思刘子华是替叫做强哥的传口信来的,再看看王正一和两伙痞子的反应,个个噤若寒蝉,只怕这个叫强哥的才是真正的黑社会。

“好,我暂且信你一回,既然是强哥关照的,我们肯定要给强哥面子,今后这事儿就不掺和了,替我向强哥问好。”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恶人自有恶人磨,刚刚掏出枪准备耀武扬威的王正一现在却成了缩头乌龟了。

“您的意思我一定带到,王所长您慢走”刘子华还是那样语气平静。

看这小子从进门到现在一直处惊不变、安之若素,我就预料这小子如果继续在黑社会混下去,肯定是一号了不得的人物。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几年不见,原来和李勇一起跟我屁股后面乱跑的毛孩子,已经变得我都不敢认了。想必这就是所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吧。

眼瞅着王所长一声“收队”把带来的属下连同两伙流氓都撤了个干干净净,院子里就只剩下我们一家五口和刘子华,而太阳也眼看就要隐入西山了。

不管刘子华今天是干什么来的,至少他几句话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如果王正一死活要把爷爷铐走,只怕事情还真就不好办了。从这个角度看,刘子华还真是来对了,至于强哥那条大鳄,该来的还是要来,也不是刘子华一个小鱼虾能左右的了的,想通了这个,我们对刘子华倒是没有什么芥蒂,就把他让到了屋里。

几个人坐下来,先是几句寒暄,而我跟刘子华多年不见,也就多聊了几句,慢慢就说到了眼下的事,只听刘子华说:

“李爷爷、大伯、大哥,我知道自己不争气,但进去过的人没几个能找到正经工作的,这也是没办法。不过我再没有犯过出格的事,对两位老人家和大哥也还是很敬重的,眼下这件事是强哥要插手,强哥的手有多黑我是知道的,不瞒您说,小五子那件事听弟兄们说就是强哥请人下的手,一家三口一把火就全没了。”

“那你的意思是?”我问

“如果您家真有强哥要的东西,你们就干脆交了吧,这么多年东西在您家里也没见您家富起来,反而是靠大哥读大学、工作,您家里这才慢慢好起来,看来东西对您家也没多大用,还不如给强哥图个省心。”

刘子华此话一说,我还真把他当成说客了,心里一阵莫名的反感。

“孩子,我上了年纪也不跟你说瞎话,我们家确是是李秀成的后人,原来也是有张图,但宝藏被先祖李秀成换了一本书,而他老人家被俘遇难后,那本书也就不见了,至于那张图,因为宝藏都是空的了,所以我家的先人干脆就把他烧了。虽然谣言不知是谁传出去的,但东西我们确实没有,要不然也不会穷了几辈子,还出过几个乞丐,可这些话爷爷就算跟人说了也没人信。”

“李爷爷,您说的话我信,您老人家一辈子为人正直,更不会骗我们小辈,这我从小就知道。但强哥却肯定不信,所以我觉得您一家人不如先躲一躲,今天晚上就走,实在不行您一家现在就去大哥那里,因为如果今晚我东西送不过去,强哥明天铁定就会来。”刘子华说话间很是诚恳。

“我们走了,孩子,你怎么办?”爷爷说

“让大哥把我绑了,最好再给我两拳,强哥也知道您家人都有武艺,来了一看我这样,应该也不会把我怎么样。”

“你别跟我打哈哈,手下人办事不利,还没听说有哪个帮派的大哥不发脾气的。”

我一听刘子华的意思,不由的一阵感动,没想到这么多年没见,这小子还是一样的仁义。

“大哥,你们走吧,我真的没事,你们就信我一回快走吧?”刘子华看来已经下定了决心。

“你先说说强哥为什么会放过你,就算你是一人之下、众人之上也未必就那么好说话”我确实仍不放心这小子,让别人因我们而受累有违我们李家世代秉承的侠义之风,我爷爷他们也是断然不会这样做的。

“大哥,其实是这样的,我虽然不是什么头目,但好多年前就认了个干姐,她是强哥的老婆,就因为这,强哥一直也没让我到处打打杀杀的,只是给干姐开车,送她上下班。这次因为我是村里的人,所以强哥才让我回来盯着。”没想到刘子华竟然说出这样一番话来,更没想到他跟那个强哥竟然还有这层关系。

“你什么时候认得干姐,我怎么没听人提过?”我有些怀疑,担心是这小子为了让我们安心,随口一说而已,以他与李勇的关系,真有这事情李勇肯定会知道,那我多少也会了解些的。

“我谁都没告诉,因为说出来有些丢人,我就是因为这事才进的局子。”刘子华微微有些脸红,但为了打消我们的疑虑,还是决定继续往下说:

“您也知道,我上初中的时候偷了人家东西被关进去的,之后才再也回不了头了,但那次我并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送人。”

“送人?”我忍不住一阵惊讶,当初他被抓的时候,大家就都觉得不可思议,挺好的孩子怎么会犯法呢,原来事情真另有玄机。

“是送人,就是送给强哥的老婆,后来认了干姐的。”

我其实已经多少猜到了几分,但话真从刘子华嘴里说出来时,仍然好奇不已。

紧接着刘子华将他的那段经历和盘托出,他的本意是想让我们相信他会安然无恙,也好安心的连夜赶紧离开。

我不妨把他的故事简略的说个大概

原来,刘子华出事的那年应该还不到十五岁,啥事都不懂,啥事也敢干。那年暑假,他有个同学搬进了城,于是刘子华就跟班上的几个同学去找城里同学玩,去了银座商城,一进门就听到有两个女的在那里争论,就去看热闹,两个人一个穿红一个穿白,年纪差不多,都20多岁,穿红衣服的长得也不丑,但跟白衣服的一对比就差远了,青春期萌动的他当时就感觉跟电视剧里的白娘子似的,特别喜欢。两人争论的焦点是一串项链,白衣服的先拿到项链,捧在手里正犹豫,红衣服的过来插话,说东西不错,顺势就把项链拎了起来,直接让售货员买单,结果互不相让。

这时一个男的走了过来,看样子是白衣服的丈夫,这时候搬进城的那个同学悄悄跟他们说那就是强哥,把他们几个可高兴坏了。那时候强哥还不是老大,但因为特别能打,长得也帅,大家都觉得他像电影《古惑仔》里的陈浩南,所以都很崇拜,没想到真会碰到。本以为强哥一出现,红衣服的就会把东西乖乖让出来,结果没想到红衣服的父亲一出现,强哥竟然拉着他女朋友走了,后来听售货员说,来人是政法委书记,也算是老鼠碰上猫了。

当时几个毛孩子都为强哥和那个白衣的大姐抱不平,接着就有人提议说如果能把项链弄来送给强哥,强哥肯定会认作兄弟,那谁就最能耐,结果他们还真就跟踪了那个红衣服的,知道她就住在农大的教工生活区里,而且一个人住。既然找到了地方,之后几个人就散开了,说好了要比一比。刘子华当时只觉得白衣服的大姐跟仙女似的,如果他办成了那不证明比强哥还厉害,真以为其他人也会去偷,还担心被他们抢了先,根本就没回家,一直躲在农大教工区附近等机会。

结果真被这小毛头等到了,不多久就见到红衣服的穿着拖鞋拎着一个暖瓶去打水,他就趁机溜了进去,发现门关着却没上锁,因为看到过她装首饰盒的袋子,进去后毫不费力就在上面装着几件新衣服的袋子底部摸到了首饰盒,把项链拿出来空盒子又放了回去。

东西拿到手,刘子华心里又是兴奋、又是紧张,迫不及待的想向人炫耀,就去了那个同学家,那个同学也好一阵的羡慕,自告奋勇带他去找强哥的家。

等两个小子七拐八拐一路打听终于找到地方的时候,太阳都快要落山了,而强哥家门锁着,没人在家,刘子华左等右等也不见人回,而回家的最后一趟班车也快开了,怕赶不上车,就去买了一个信封,把项链装信封里,上面写上他的名字塞进了强哥家的门缝里,然后就急匆匆去买票乘车。

接下来两天刘子华虽然日夜惦记这事,但刚好赶上农忙,到了第三天才找了理由又进了城,先去那同学家落落脚,这才知道出事了,强哥被抓了。

原来穿红衣服的正读研究生,买完东西先回宿舍去办了点私事,之后就拎了买的东西回了家,但当天晚上她并没有发现丢东西,只是到了第二天早上跟她妈妈炫耀自己的衣服时才发现首饰盒是空的,之后就咬定她们家招了贼。

后来有消息透露出来才知道,当时如果是普通人家丢件首饰报个警也就罢了,但招贼的是政法委书记家,而且丢的还是个小东西,这个事件的性质就完全变了,这是向政府示威;这是对领导的威胁,留个空盒子,这不是暗示取领导的脑袋也如探囊取物吗?案子直接被交给了刑警队。

刑警队把情况一了解,直接锁定了曾因项链发生争执的强哥,立刻就展开了行动,不仅抓了强哥还在他们家的梳妆台上找到装在信封里的失窃项链。

强哥指着信封和上面的签名来证明清白,但刑警队压根不信,他们的档案里有几乎全市所有混混的名字,唯独没有一个叫刘子华的,户籍里查到几个,但不是七老八十的就是还在读书的农村毛孩子,眼瞅着案子就钉死在强哥头上。

刘子华也知道自己无意间闯了大祸,强哥的兄弟满世界找陷害他们大哥的人,而刑警队单等着强哥交人,因为他们已经取了盒子上的指纹,强哥本来找了个兄弟顶罪,结果罪没顶成,又白搭进去一个,刑警队把他当成团伙共案犯了。

当时如果换作别人,肯定是跟自己的同学商量好,让他保守秘密,然后就一溜烟的跑回家,几年之内决不踏进市里一步,这事神不知鬼不觉说不定也就过去了,至于那个强哥,反正本就是出来混的,早晚都是要抓,也不算冤枉。

但刘子华不,这小子从小就是个实在孩子,要不然怎么一句玩笑话,单单他说偷就真去偷了呢。

这小子挺有骨气,所谓一人做事一人当,14岁零9个月的他从同学家出来毅然决然地直接就去了市公安局,去投案自首了。

刘子华的突然出现把刑警队和强哥都吓了一跳,没想到这么大的案子竟然会是个孩子犯的,刘子华把事情的前因后果一讲,把指纹一核对,刑警队虽然仍有些难以置信但还是把强哥给放了。

最后法院还是把刘子华给判了,不过进的是少管所。事情本该结束了,但因为一个人,刘子华的人生又改变了。

就是强哥地老婆,叫刘子琴。

刘子华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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