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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穿越之饭桶妹子生存手札-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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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爹知道吗?”师太怒火上来了。

“兰兰说这是那个人主动……”小花点头,说实话当她听到这消息的时候简直气得全身发抖。

兰兰原本还以为祖父不知情的,是马氏想要吞掉小姑姑的嫁妆,所以她怒气冲冲的跑去跟祖父告状,结果被关起来了说是对长辈无礼,然后马氏在一旁煽风点火的,兰兰的禁闭由10天变成了三个月,还被要求写百遍<<女戒>>。想到这里小花觉得心寒,有些难过得说不出话来,她记忆中的娘非常温柔,为渣爹奉献了一生,她真的觉得很不值。

连爹都不愿意喊了吗?所以脱族也无所谓?师太怜爱地抱住小徒弟,抚摸她的头。

“你娘一直想看你十里红装出嫁的,你的嫁妆可是你娘从你一出生就置办的,若是落到那女人手上你娘死都不会瞑目的。”师太叹口气。

“我不要嫁妆也无所谓!但我不能忍受兰兰被人搓成这样!”小花想到被关禁闭的兰兰恼怒不已,马氏心都黑完了,尤其现在以为自已怀孕了更是不可一世了,对兰兰有好心思才怪!

“花兰的事你不用担心,我让人写信去给江太夫人让她邀请花兰到江府,马氏不敢不应。但你的嫁妆是你娘留给你的,嫁妆关系到女人出嫁后在婆家的嚼用。”

师太摇头,除非净华一辈子当尼姑不然还俗的话……如果没有嫁妆就算出嫁了在夫家日子也不好过。

☆、第48章

“花老爷和马氏的性子,吞下去了就别想他们吐出来!这嫁妆很难要回来了。”虽说李湛答应想办法将嫁妆拿回来,但小花觉得那两渣都是见钱眼开的人,这事没那么容易!

师太不满地看小花一眼,“所以要想办法要回来啊!”这孩子真是的,应该说她视钱财如粪土还是说没神经,成亲可是关系到女人一生的大事!

“既然被除族了,嫁妆就算要得回来也不会到我手里,不过要是能弄到手的话,那再好不过了,兰兰比我还大呢。”

“别总是想着你侄女,你嫂子还会亏待她不成!想想你自已将来成亲怎么办?没嫁妆这日子可不好过。”

小花笑了,小小的脸,无比的稚气却带着成年才有的坚韧,“我会赚钱啊,嫁妆我会赚。”

师太想起净华做的红豆包,还有卖奶油的钱,对一般的种田人家而言是可以用一辈子还有剩了,但小净华啊你的目标可不是从大家闺秀到农家村妇啊,师太摇摇头,“你知道那些钱跟你娘留给你的东西比起来只是九牛一毛。”

花静娘亲温宜家嫁时虽是家道中落,但那也是因为温家在短短几年中温家长子过世,温父接着过世才造成的,但温家家产还在,温家已经绝户,家宜拥有财产可说连公主出嫁都会嫉妒。

花国材当时家徒四壁,除了秀才的名头什么都没有。他追求温氏颇费了一番工夫,温氏出身好,书香世家且有才女之名,嫁妆丰富。花国材此人年轻时也有苦读高中出人头地的念头,还算上进,容貌十分俊美,对女人一贯的温柔体贴,亲人全部都没了渴望有一个温暖家庭的温氏就这样陷了进去。

想到这里师太暗恨,当时的花国材母亲出身商户,但做生意一塌糊涂。家宜嫁过来之后为了和婆婆有共同语言也为了不被婆婆败完家产,只得努力做个商人妇,拿书拿笔的手放下琴棋书画,拿起了算盘,书香淹没在铜臭中。可以说没有家宜就没有今天的皇商花家。

“如果没那么一笔嫁妆,你想嫁官宦人家是不可能的,就算是好一点的大户人家都不可能。”师太耐心地对小花说,这孩子就是太孩子气了,完全没想到嫁人。

“我对嫁入豪门没兴趣。”小花一想起坐要坐相站要站相,天天家斗宅斗的豪门就发怵,她这样的单细胞生物连自家双胞胎都斗不过了,真嫁入什么大户就是给人家下菜的料。“如果所谓的大户都像那个人的话……我宁可普通一点的人家。”

师太长叹了口气,“小户人家日子舒服是舒服了,但我看以你那继母的性子,可不是什么宽宏大量的,只怕到时她不会放过你。”师太摇头,小户人家拿什么和候府之女对抗,只怕到时马氏一声令下,自家傻徒弟死都没葬身之地。

看来还是得想办法将那两渣解决才行,小花觉悟了,不然这不是相爱相杀还延续一生的节奏吗?!鬼才有时间和那两渣斗得你死我活。

“那就嫁个让他们无可奈何的人呗。”小花抓了抓头,大咧咧地说。

师太都快绝望了,这孩子谈起嫁人就像下山去买红豆糕一样,这毫无女性魅力的性子会有比那两渣还牛的男人看中吗?而且她看自家徒儿觉得可爱,但外人看来小花身材如一块板子,下巴太尖没福气,怎么都不符合大庆男人喜欢前突后翘的女人的品味!

师太全身无力,她不好打击自家小徒弟,只得说,“所以还是要有嫁妆才能进名门!”不管了,若是小徒弟有那么多嫁妆,到时找个不重女色的男人应该还是没问题的。

小花这才发现重点,都怪师傅老是跟她说嫁妆嫁妆的,让她的注意力集中到嫁人去了,“银子我不缺,兰兰给了我很多。”赶紧对师傅交代了兰兰给的银子数量。

傻人有傻福?师太愕然,放下一颗操碎了的心来,好了,不用担心傻徒弟嫁人后没个经营让夫家说闲话了,不过花兰确实值得让傻徒弟老想着她!

“那就只剩最后一件事了,你距离出嫁还好几年呢,守孝也只几个月了,偏偏都脱族了,到时我担心马氏不会放过你。”小徒弟与那马氏可是有杀子之仇的,在庵中有她这大神在,马氏都不不遗余力的抹黑她,到处传她谣言。可想而知脱族后那马氏更是肆无忌惮了。

“师傅忘了我还有个兄长吗?而且我想若是花老爷知道自已不能生育,而马氏却怀了孩子……”

师太恍然大悟,她怎么忘了,这中间她们可做的文章多着呢!若是花老爷知道自已身体的事,以他薄情寡义的性子是绝不会向马氏询问的,只会在暗中疑神疑鬼,到时他对马氏可不像以前那般温柔了,真不知道对一切毫不知情的马氏是如何焦虑呢,恐怕她根本没时间来找小花的晦气了。

总之总的方针是让马氏很忙,没时间做多余的事!

夜色降临,从远处看一大一小两个人靠得很近,好像在说什么悄悄话似的,师太美丽安详的脸在夜幕中是那么的温柔,穿着尼姑灰色衣物的小女孩是那么的可爱,画面非常温馨。实际上两人谈话的内容一点都不温馨,不是阴谋就是诡计,都是如何去阴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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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之前的每一天清晨,李湛又一次被拍飞出去,只不过这次不同的多了个叫沈佩的小白脸在一旁拍手喝彩!

李湛口中忍不住嘶嘶倒吸冷气,张猛师傅毫不客气用力一按,李湛顿时像离水的鱼一样疼得跳起来。

李湛现在很后悔早知道就不要制止肥太监管家来看他每日晨练的,张猛师傅是粗人最受不了肥太监管家在一旁唧唧歪歪了,就算揍他也会温柔点!最重要的是肥太监那双肥白肥白的都是肥肉的手给他满是淤青的身上擦药时绝对没张猛师傅都是骨头的大手按起来那么疼!

沈佩心情愉悦地欣赏着李湛身上的淤青,真是赏心悦目的啊,

李湛大怒,“你的课不是在一个时辰后吗?你来早了!而且这是内室主人没邀请就进来,你的礼貌呢?”

沈佩毫无愧色,“我这不是关心你的身体健康吗?这种小事就不要介意了,至于提前过来,这不是我想和你一起吃早餐培养一下我们的师生情吗?”

师生情个屁!?李湛气得全身发抖,想来吃白食才是真的,毕意因为他是吃货,府上的厨师是公认的厨艺好!

李湛想了想不怀好意地说,“我看小沈探花最近吃太多了,变胖就不好看了,张师傅你觉得沈探花没有必要和我们一起晨练?”

张师傅向来欢迎男人多锻炼身体,他马上点头赞同,“是要多练练了,男人就要一身肌肉结实!”说完抖了抖浑身的块块分明的肌肉,还一脸可惜地看着沈佩,“你这脸是没办法了,但身材还是可以锻炼得更有男子气概的。”

李湛满意地看到沈佩全身僵硬了。

☆、第49章

时间飞快,沈佩当上安平王的老师已经近四个月了,当然之前安平王藏着匿着他是不知道他的水平,只觉得安平王并没有众人想像中的不学无术而已。安平王客套有礼,两人之间的师生关系总隔着层纱,美感是有了,但其实挺疏远的。而现在两人关系在他锲而不舍(每天想办法来蹭饭)的努力下有了极大的改善!

安平王府的厨子确实很牛啊,沈佩优雅地吐出鱼骨头,这沙锅鱼头不知是怎么弄的,带着股从来没尝过的新鲜辣味,真好吃。

“小东,等下午我回去时让厨房给我多做一份沙锅鱼头啊,我要带回府!”沈佩毫不客气地对一旁伺候的小东说。

小东傻笑,眼睛偷瞄在沈佩对面坐着的安平王,果然毫不意外的看到安平王一如以往的黑脸。

蹭了早餐不够还蹭中餐,你吃不了还要兜着走,真是岂有此理!小东在脑海里脑补着安平王的内心真心话。

吃饱了的沈佩打了个哈欠,笑眯眯地对李湛说,“我下去休息一会,你记得将文章背了,下午我来检查。”摸了摸满足的胃,沈佩毫无形象地打了个饱嗝,小东很机灵地铺床去了。

吃了睡睡了吃,你以为你是猪啊!李湛瞪他一眼,这混蛋明明家里离王府很近,中午回去吃饭睡个午觉完全来得及的,但他偏偏为了午饭赖他家了,若不是他晚上还回家睡,李湛怀疑这王府都改姓沈了,啧,看他支使他家仆人那叫一个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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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湛努力背书,他对经史的理解挺生疏的,没什么基础,毕竟他上辈子不是以当官跟人斗来斗去当职业的。李湛叹了口气,他上辈子学的不是佛经就是医学对正统的经史学识极为有限,但一些装13的事,例如茶道和礼仪倒极有天份,一学就会。

上完一个时辰的课后中途休息,刚好可以喝茶,这也是沈佩最喜欢的,王府茶叶好点心味道正啊,安平王很喜欢喝茶,收集了不少好茶叶。

李湛泡茶时动作如行云流水,沈佩不由得露出欣赏的目光。李湛向沈佩介绍着自已难得的好茶叶,声音渐渐由鸭子叫变得悦耳起来,还带着几分磁性,颇为动听!

怎么看都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美少年!如果不是知道他名声糟透了,谁能想到眼前的少年是安平王。

沈佩不由得又叹了口气,究意是大家都眼残了还是安平王伪装得太好。

沈佩接过好茶,这叫碧波新绿的茶是贡品,平时还真没机会喝到。沈佩陶醉地闻着茶香,对李湛泡茶的功夫赞不绝口,李湛果然一副喜色,喜欢被人夸,真可爱!沈佩偷偷窃笑。

李湛得意洋洋,心道上辈子这种风雅之事他可努力学了不少,做和尚也要做一个有文化有礼貌有气质有追求的好和尚,一个看起来飘然若仙的和尚跟一个猥琐的和尚相比,自然是像仙人的装起神棍来更有说服力,当然装起神医来也一样。他上辈子的目标原本就是一代神医,就算是装都要装出神仙风采,因而学的东西多且杂,只可惜他离开大庆时才十四岁,很多东西都还来不及学。

李湛上辈子到处奔波逃命,一个十四岁的少年能谋生手段少得可怜,活得最惨的时候丢掉了很多东西,包括到欧罗巴时丢掉自已和尚的身份,那是一片对宗教十分狂热的土地,但同时却又对外来宗教极为排外。

这里的子民所信仰的神自称是最高的神,也是唯一的神,除了他没有别的神,别的神都是异端,而异端都被拉去当柴烧了!

佛教本就是比较宽容的教,李湛没法理解,但他不想被人当柴火棒,毅然放弃和尚的身份,留长头发,将自已的五官丑化想尽办法生存下去。

无论去到哪个国家李湛都记得自已来自大庆,东方的古国,无论活得怎么辛苦他都没有丢弃刻在骨头里的文化和礼仪,所以对于沈佩的夸奖他没有丝毫的谦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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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开始练字吧。”沈佩微笑说,之前他问过以前教过安平王的老师,都说他极为讨厌写字,所以沈佩一直给他上以讲故事为主的历史课,以免他反感不学。虽说后来知道安平王不像外人看到的那般不学无术,但李湛故意涂鸦的笔迹自然不能入他的眼。

“要用你自已的真实笔迹,之前那种小孩子涂鸦的笔迹就不要弄出来献丑了!”为免这有前科的坏学生再糊弄自已,沈佩赶紧补充说。

已经没必要在沈佩面前装什么了,李湛沉下心写字,入笔、行笔、收笔纵是有所不足但却有一种流动的韵律美。

沈佩忍不住惊疑,这不是初学者,转念一想又气愤,这死孩子装蠢扮呆上瘾了是吧!?

然后沈佩拿着安平王刚写出来的字,呆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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