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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不解风情-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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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没有这个要求,霖莱也会毫无条件地把捧花交到风情的手中。
    婚礼上,风情看着霖莱挽着叔叔的手,一步一步轻轻地走向那个等待穿着白纱的新娘的人。霖莱今天很漂亮,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人,风情心想。霖莱穿着洁白色的婚纱,并没有风情想象的那么华丽,反而简单,纯粹。原来这就是爱情的本身。风情总是想爱情到底是什么颜色,原来纯粹才是它的底色。一切的繁复、琐碎都不是最真的情。随即看看台下坐着的施小宇,今天穿的有些正式,不过也还是看得出他对这种场合不大感兴趣,旁边浓妆艳抹的两个女人在窃窃私语,让人厌烦。
    风情向新娘递上戒指,虽然风情不了解站在台上的望着霖莱的这个男人,但是看着他们在众多人面前交换戒指,许下誓言,拥抱,亲吻。他们很相爱,风情还是由衷地羡慕,由衷地为他们祝福。
    无疑,霖莱此刻是幸福的,连周围的空气都是甜蜜地。
    无疑。霖莱手中的捧花最后落在了风情的手里。
    婚礼结束了,人也渐渐走完,几个要好的朋友来到后台。看得出来,霖莱舍不得脱下那件薄薄的婚纱,好像还在回味着婚礼现场的幸福感觉。就是不说话,脸上时时洋溢笑意。风情知道,这是一个女人最幸福的时刻。原来那件薄薄的婚纱竟承载着这么大的梦想和希望。同样,也承载着风情的梦想和希望。
    “新婚快乐。”施小宇走了进来。
    风情没了一个月前见面的尴尬和生涩,反而从容了许多,微笑地看着迎面走来的人。
    “你这来的太晚了吧。”霖莱抱怨道。
    “不晚不晚,早就在门口了,我是不敢打扰你们说话。”
    “借口!都是借口。还不是因为……”霖莱越说越来劲,不好意思地看看身边的风情。
    “好了,我错了行了吧。今天你结婚就饶了我吧。”
    “好吧,难得你这个样子。今天大家都在一起,我们再喝一杯吧。庆祝我今天嫁出去了。”说着霖莱拿起身边的酒杯,微笑地看着身边唯一今天穿西装穿得最好看的人,其他人也一起端起酒杯,祝福这对新人。
    突然风情电话铃响了,显示的外地号码。
    “喂,你好。”
    “猜猜我是谁?”
    “还用得着猜吗,一听声音就是你,杨扬。”
    “算了,和你玩这个游戏真没意思。”电话另一端明显地失落。
    “那你说什么有意思,给我找个有意思的。”
    “诶,还真有件事。”
    “说!”
    “那就是我回来了!你不要来欢迎我吗?”
    “回来了?你去哪了?”风情不解地问。
    “去了那辽阔的大草原。”杨扬心里美滋滋的说着。
    “你还有心思去大草原啊,你那个磨人的小妖精呢?”风情偷着乐。
    “一边去!人家很清纯的好吗。”
    “呵呵。清纯,清纯!”
    “老地方见。”
    “好,三十分钟。”
    风情匆匆去更衣室把伴娘服换掉,穿上自己的衣服感觉轻松多了。
    终于找了个合适的借口逃脱,也许走得太着急了说了“再见”之后竟向坐在一边的施小宇说了句“改天见”。说完就后悔了,自己想收也收不回这句话。还是若无其事地转身离开。也不知身后的施小宇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难道从此以后不见了吗?心里又不甘心。应该还会再见吧,又害怕再一次陷入尴尬。不管那么多了,风情出门就拦下一辆出租车,直奔杨扬说的“老地方”。
    杨扬说的所谓的“老地方”其实就是他的家里,虽说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定会发生些有的没的,但是风情很放心,这是已经经过实践验证的。男女还是可以有纯友谊的。
    杨扬算是风情的男闺蜜,也曾和伊珞阴错阳差地呆过同一个学校,他俩也许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但是在风情眼里什么关系不关系全都是没有关系。都是自己的好闺蜜。可以没有男朋友,但是不能没有男闺蜜。这是风情所谓的箴言。
    两个人虽然除了闺蜜关系以外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在别人眼中总觉得像是在一起。真正的事实也只有这两个当事人知道。风情还曾开玩笑地对杨扬说,如果自己三十岁还没有嫁出去,就在一起。杨扬也爽快地答应了。
    杨扬的家风情再熟悉不过。很自觉得上了楼,敲门。
    让风情没想到的是,开门的竟然不是杨扬。而是一个陌生的男人。由于风情是跑着上楼,所以还喘着粗气,头发也有些凌乱,看到眼前开门的陌生的男人便自觉地低下了头。又想了想,怎么会多了个陌生的男人呢?杨扬一直都是一个人住,除了风情还有伊珞,没有人来过。还以为走错了地方,风情又退回两步,抬头看看门牌。对的呀,风情不解。
    杨扬听到说话的声音就知道知道是风情来了,赶紧出来接见。
    由于之前没见过,风情所以也就多看了两眼。也没看太多,只知道不是太高,圆圆的脸,不过很可爱,好像日本动画片里的机器猫。
    “这是我表哥,杨奕。刚从国外回来。”杨扬骄傲地向风情介绍自己的表哥。
    风情好奇地打量着眼前的人,认识杨扬这么多年,除了讲自己的父母以外,从来没有听他讲过自己的亲戚朋友,甚至是哥们儿。这个多出来的表哥应该和杨扬的关系还不错吧,看的出来,他们相处得很和谐。
    “你好,我叫解风情。”说着把手伸向了杨奕。
    “解风情?名字很特别。不过很高兴认识你。”
    风情握着杨奕的手,他的手是那么修长,那么好看,那么温热。甚至停在半空中好几秒才想起还握着的是另一个人的手,赶紧松了手,风情羞红了脸。
    也许风情自己还不知道,生命中从此又多了一个男人。
    
    
    ☆、第六章 秋天是个适合思念的季节
    
    转眼,已步入秋天。四年在外的生活似乎让风情忘记了北方的秋天是什么样子的。即使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多年,仔细想想,好像没有认真分辨过一年四季分别是什么样子,每次放假回家也只是夏天和冬天。记忆里只知道春天树会发芽,会开花,阳光会变得明媚、温暖。夏天热烈,有冰激凌的陪伴。秋天叶落,所有的生机渐渐枯萎。严寒冬天,大雪纷飞,入夜,世界沉寂。
    一切的难以忘记,还是敌不过遥远的距离,对于这座城市的记忆,时常出现在梦里,伸手却不能抓得紧。此刻,风情来寻找最真的记忆,落叶归根的心绪。在南方,仿佛一年四季只有夏天和冬天两个季节组成,刚才还是烈日炎炎,转眼就会让人直哆嗦。
    秋天是个适合思念的季节,适合记住,适合忘却,适合回忆,适合放空。
    风情选择了最原始的方式,走路。她并没有选择最熟悉的路走,而是选择了从来没去过的一条路,一直往北走,一直走。
    经过商场,经过居民区,经过了工厂、草地、荒地。干燥的气候让风情透不过气,一辆卡车“飞”过,更是弄得灰头土脸,想要冲它破口大骂,最终还是止住了。看似前面已没了什么风景,但是风情还是决定走下去,惊喜总是会在不经意的时候就出现了。十字路口,风情选择了走手边的大路,绿灯一亮,风情快速穿过马路。果然,这是正确的选择。
    原来这是通往机场的必经之路,C市本来就没有多大,坐公交车从北到南一小时足够。机场也只有去像北京、上海、深圳这样的大城市的航班,也很少有人以飞机作为交通工具。因此,风情好像对这条路并没有太多的记忆。马路很宽、很长,似乎看不到尽头,很干净、很漂亮。最重要的还是没有什么车辆,更没有什么人,大可以放心地走,放心地驻足停留。
    还没走一段路,风情便停下来,好好欣赏眼前这独有的美丽。风情看到有些树的叶子渐渐掉落,不过大多还是风韵犹存,令她惊叹的还是路两边的杨柳,还是那么绿,一点没有因秋天到来所影响它的本色,垂下来的柳枝刚好越过发梢。沿着杨柳径直往前,时不时回头看看自己走过的路,看看背后不一样的风景。不知道已经多久没有独自惬意地散步。柳树下面还有一些小树,围成了很多个小花园,花园里面栽满了月季,月季是C市的市花,自然到处都有月季的踪影。里面有红色的,有粉色的。开得依旧绚烂。再往前走,还有一些黄色的、红色的美人蕉,旁边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小花。风情拿出手机将它们拍下,虽说照片没有眼睛看到的美,看到的真实。但还是决定把它们留下,留下可以让风情随时可以回忆的印记。还有蓝天、白云,让这里变得没有大城市的喧嚣,一切一切都是那么怡然自得,一切的美好就在自己身边,甚至来不及流连,怎么以前没觉得自己所在的城市原来也可以这么美。往往向往他乡,却没有留在他乡的心安理得。往往抱怨生活如何如何地在欺骗,如何如何地让我们大失所望,其实眼前的就是生活带来的最真的希望与美好。总会有惊喜在等着自己。
    风情看到前边掉的落,走过去,捡起,放在阳光底下看看,决定就是它了。风情一直没有找到喜欢的书签,它这么特别,让风情迫不及待地收入囊中。风情看到最好的景色,也看到最好的自己。闭上眼睛,张开双臂,任由风自由地刮过,似乎能感觉到自己与大自然融为一体。风情心想,自己愿意陪着这座城市度过这个秋天,以及接下来的冬天。还有一个接一个的四季。
    只要你肯驻足,它愿为你停留。
    风情正想得出神的时候,电话铃想了,是伊珞。接起电话:“小丫头,又是这么久才想起这个‘老姐啊’!”风情有一丝丝的抱怨。
    “哎呀,我的大丫头,你不也是回来这么久都没找我吗?我都没向你兴师问罪呢你到先把抱怨起我来了。天理何在啊!对了,我和你讲哦,我一个同学最近……”听得出来电话那头再讲下去一定会没完没了,而且边讲边伴随着傻笑,肯定又在嘲笑哪个同学了,伊珞总是这样,八卦的不得了,还好风情没被传染。
    风情瞬时就打断了对话,“讲重点好吗!”
    “人家就是想和你分享下快乐,不要拒绝人家嘛!”伊珞撒娇肯定是一绝,风情已经感觉到整个半边身子都要麻醉了。风情询问伊珞在哪里,准备去找她。她说要去健身,还问风情要不要过来。当然,风情狠狠地拒绝了。
    风情最不喜欢的就是和运动有关,只要和她讲要去运动的事情结果一定会被拒绝。和一个写文字的人讲运动,后果一定是换来一句“呵呵……”但是,但是只有一个人可以打破,那么就是施小宇。高中时候每天下午课间大休息的时候,总是可以看到帅气的施小宇在操场上将他的球技发挥的淋漓尽致。风情总是会拿着一瓶矿泉水等在旁边,每进一个球都伴随着风情的叫好声。施小宇对风情的每一个微笑都在风情心里像涟漪一样慢慢漾开,脸上会时不时的泛起红晕。那个时候从来没有排斥过运动,看来真是“见色忘义”。
    随后,风情去了自己的母校,四年没有来过这里了,没来的最大原因就是不想让自己再次陷入“困境”。看来,无论怎样,有些事情还是无法避免的。注定的就是注定的,谁都无法去改变。看到外面敞开的大门,上面标着“C市第X中学”,仿佛一切都回来了,那些不想触碰的最深思绪全部涌入风情的脑海。进去后看看原来自己所在的教室,学生们还在上课,所以就在门口踱了几步。
    突然又想到了同桌方玫,第一次遇见的时候方玫对风情满了敌意,风情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后来阴差阳错的竟然成为同桌,才知道自己长得像方玫的情敌,所以起先都没有给过自己好脸色。方玫把自己心里的秘密告诉了风情,原来她喜欢的是班上的一位男同学,作为交换,风情也将自己的秘密告诉了方玫。那个时候多么美好,连秘密都是清纯的,没有玷污。不过现在方玫的男朋友并不是当初那个爱的要死要活的那个男生。这可能就是现实吧。
    然后又去到操场,这里像是风情记忆的匣子,所有过往都装在这里。触景生情,想到了以前的种种,想到了同桌的她,朋友的她,心中的他,还有很多认识的、不认识的、熟悉的、不熟悉的。眼前的一幕幕都像是昨天,是那么的触手可及。沿着和施小宇一起走过得路重新走过一遍,迎风吹着,走了大半个操场,停下来抚摸着将残的墙面,随手摘下一朵花,闻着它的香味,回忆着过去。看到一些进来打球的学生,注意力落到最后一个进来的男生身上,气质和施小宇有得一比,风情多看了几眼……
    在当天的日记里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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