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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8章

六零小娇妻-第6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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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竟是半边娟秀如玉,半边丑陋似鬼的阴阳脸。
  女人的右半边脸像是被火灼烧过,大半脸颊都毁了,伤疤十分可怖,而且看这伤应该是多年前的陈伤了,可到现在都还这么恐怖,可见当时她的伤势有多么严重了。
  “妈妈,快吃包子吧,都要凉了!”
  梅思华将包子递给女人,温度不冷不热刚刚好。
  女人伸出修长的手,拈起一只包子,只闻了闻就知道是牛肉包子,而且是做来自家吃的,外面的包子铺可舍不得放这么多牛肉。
  “这包子哪来的?”女人问。
  “是我同学姑姑给的,沈阿姨心地很好,我身上的衣服也是沈阿姨给的,妈您快吃包子吧,凉了就不好吃了。”梅思华咽了下口水,低下了头。
  “阿华一起吃。”
  女人没有多问下去,不须问她都知道梅思华这些年过的是什么日子,她向来不会在家里准备太多钱的,倒是有金银首饰,可阿华一个小孩是无法把这些东西变现的,连拿都不可以拿出去。
  “我病了多久?”女人再问。
  “两年零一百零四天,妈妈。”
  女人眼眶微微发热,梅思华的面黄肌瘦,还有他的小个子,她都一一看在眼里,明明小时候的阿华又白又胖,跟小虎犊子一样,这两年孩子都没长个子了。
  女人没再说什么,她本就不是擅长表达感情的人,就算是对儿子,她也说不出特别感性的话,不过她现在快好了,定然会把儿子养成小牛犊子的。
  “阿华吃包子,你吃一个,妈妈吃两个。”
  女人将一个包子塞到儿子手里,不容拒绝的语气,自己也大口吃了起来,她现在的身体还很虚弱,必须得补充能量。
  母子俩大口大口地吃着包子,不一会儿就将包子消灭了,梅思华满足地舔了舔手指,叹道:“妈妈,包子好吃吧?”
  女人点头:“嗯,味道是不错,你这个同学姑姑手艺还成,阿华有没有感谢这位阿姨?”
  “有的,我还同沈阿姨说好了,明天帮她家锄草呢,妈,您说过的,恩要报,仇更要报,我都记得。”梅思华说。
  女人拍了拍他的脑袋,十分欣慰,她心思一动,又问:“那这两年有人欺负你不?”
  梅思华犹豫了会儿,还是说了:“前面刘阿婆的孙子总是放狗追我,不过幸好我跑得快,没让狗咬过,还有张阿婆的孙子,他和我一个学校,说妈妈您是神经病,还说我是小赤佬,我用妈妈教我的功夫狠狠揍了他一顿。”
  女人脸沉了下来,眼里隐含煞气,一群王八孙子!
  “阿华真棒,妈妈一会儿就替你报仇!”


第1348章 劫富济贫
  夜才刚黑,女人利索地换上了黑色夜行衣,两只牛肉包子让她恢复得还不错,不过她还需要更多的能量,正愁没地方拿呢!
  “妈,您要干嘛去?”
  梅思华十分兴奋,每当妈妈换上这身打扮时,就意味着有人要倒霉了,难道……
  “乖乖在家等着,妈一会儿就回来!”
  女人拿黑布将脸蒙住了,她只是去替儿子出气,没必要吓出人命来。
  刘阿婆和张阿婆就在她家附近,都不是什么好相与的老太婆,她没犯病的时候就总在背后说她的是非,什么难听话都说过,只是没当她面说,她也懒得同老太太计较了。
  但是欺负她儿子就不行,且看她怎么惩治这一家人,小孩不教好,全是大人的错。
  女人的身手十分利落,几个纵落,就消失在夜色之中,梅思华没出去捡垃圾,妈妈让她在家呆着,他得听妈妈的话,大不了他明天早点起床去捡。
  半小时不到女人就回来了,大包小包的,梅思华眼睛都看花了。
  “阿华去烧水,今晚咱们吃炖狗肉。”
  女人将一只死不瞑目的大黄狗扔在了地上,皮毛油光发亮,膘肥体壮,起码得有七八十斤,够他们娘俩吃十好几顿了。
  还有一大袋米,一袋面,一塑料壶花生油,好几只酱鸭,还有几条咸肉,甚至就连八角桂皮八角这些调料都给弄了一包回来。
  “妈再出去溜达一圈!”
  在梅思华的错愕中,女人又没了踪影,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半个厨房的东西。
  梅思华很快就回过神了,这只大黄狗他再熟悉不过了,正是刘阿婆家的,每次他路过刘家门口时,刘阿婆的孙子就会让这条大黄狗咬他。
  而其他东西不消说,肯定也是刘家的了,一般人家也没这么多好东西,刘家的家境殷实,前几天他才看见刘阿婆在院子里晒咸肉和酱鸭呢!
  可现在全让妈妈一锅端了!
  梅思华可没觉得自家妈妈这样做有啥不对的,姓刘的全家都没一个好人,妈妈这是劫富济贫,侠义之道。
  他将东西都归纳好了,并开始烧水,准备杀狗褪毛,都好长时间没吃肉了,想想就馋得慌。
  女人很快又回来了,身上照例背了大包小包,这回变成了几只死鸡,还有一袋子鸡蛋,看样子,这是又把张家的厨房也端了。
  女人的动作十分麻利,十分钟不到,就将大黄狗开膛破肚褪毛了,肚肠和狗毛全让梅思华埋进了后院树下,让家里的老樟树也加加餐,再在水里放了生姜大料,将狗肉切成大块肉,足有十来斤,再盖上锅盖,大火就开始炖了起来,不一会儿,肉香味就专了出来,母子俩不由自主地咽了下口水,眼里射出了绿光。
  两年半没沾荤腥了,能不馋吗?
  不待肉煮烂,女人就捞了两块出来,一人一块开吃,连碗都不用,就用手抓着吃,那可真是大块肉,一块足有小一斤。
  “妈,肉真好吃!”
  虽然没煮烂的肉对梅思华正在换牙的牙口来说,嚼起来有些吃力,可梅思华依然吃得津津有味,还带着报复的快感。
  让你个畜生天天追他,现在就扒了你的皮,吃了你的肉,再啃了你的骨头!
  女人吃起来很快,一斤肉没多时就啃得干干净净,眼里更是神采熠熠,像是充满电了一般,她轻笑声,说:“以后妈天天让你吃肉!”
  “嗯!”
  梅思华开心地点头,眼睛都笑弯了,妈妈醒来了可真好。
  “妈妈,我听我同学说她姑姑是很厉害的大夫,要不咱们请沈阿姨来给您看病吧?说不定妈妈就能彻底好了!”
  梅思华希冀地看着女人,妈妈的病时好时坏,而且发病的时间越来越长,他是真的害怕妈妈会再也醒不过来了。
  女人比谁都知道自己的身体,就她这个破败身子,人力是无法治好了,能熬一天是一天吧!
  这一回她会好生安排好阿华,就算她真的好不了了,阿华也不用这么辛苦,凭阿华的机灵,安然长大应该不愁问题。
  可她还是有遗憾呀!
  也不知他是否还活着?过得好不好?
  女人自嘲地弯了弯嘴角,就算他还活着,她现在这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哪里还有脸去见他?
  她本想拒绝的,可看到梅思华眼巴巴的小眼神,心不由软了下来,梅思华虽然不是她的亲生儿子,可她从襁褓中就开始养育他,感情自是深厚的,既然阿华希望她去治,那她就死马当成活马医吧!
  “好,只还得劳烦那位沈阿姨来我家一趟呢。”女人笑着应了。
  “沈阿姨她人很好的,我周末就同她说。”
  梅思华欣喜地笑了,他对沈娇十分有信心,直觉告诉他,沈娇一定能治好妈妈的,若非有着这样的念头,他也不会接受沈娇的帮助了。
  周末很快来临,沈娇去菜场买了不少菜,今天是侄女的小朋友来做客,自然是要好好招待的,而且她本身也很喜欢梅思华,这个孩子聪明懂事,不卑不亢,一点都没有小孩子的那股子别扭劲儿。
  昨晚上她接到了赵四的电话,赵四也在南平,他投资建设的白鸽大酒店已经在去年开业了,当时的开业典礼可真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盛况,中央某大员亲自剪彩,G省高官都没轮上,政界商界军界济济一堂,吸引了中外各大媒体争相报道。
  大家本以为以华夏现在的经济情况,白鸽大酒店肯定得亏本,可哪成想,开业才不到俩月,酒店就开始赢利了,因为G省是沿海城市,又是重要的港口,海外的贵宾特别多,他们无不例外选择了白鸽酒店,酒店客房常常人满为患,不挣钱才怪。
  赵四依然还是孤身一人,眼看着都六十出头了,看样子他是打算就这么孤家寡人一辈子喽!
  倒是他的好兄弟上官找到了人生伴侣,自从茅达开死后,这家伙的吝气也烟消云散,重变回了以往的翩翩公子,倒是让他给赢得了美人归。
  美人是位西洋美人,不是别人,正是沈娇热情奔放的洋姑姑凯瑟琳女士!


第1349章 
  上官同凯瑟琳也算是欢喜冤家了,他在M国取出了身体内的弹片后,恢复得很不错,又加上心事已了,他整个人的气质都不一样了,要知道当年能被蓝衣社选中的,可都是万里挑一的精英,相貌能力头脑都是绝佳的。
  赵四怕上官闲的慌,就给他在公司里弄了个职务,负责开拓海外市场,赵四也没指望上官开发啥市场回来,就是希望他能有个事做,公司里干活的人多的是,哪用得着他的好兄弟去做?
  不过上官这家伙还确实有点能耐,英法德意日这些话都能说得贼溜,而且伦巴恰恰拉丁华尔滋啥的都能来一圈,尤其是跳起那热情的桑巴舞,那可是老中少三代女人统统秒杀,据说就连Y国女王都被这家伙撩得不要不要的呢!
  而且这上官虽然同赵四差不多年纪,可大概是因为注射了变异药剂,他的容貌顶多也就四十来岁,精瘦高挑的身材,优雅无可挑剔的礼仪,翩翩有如古堡出来的公爵大人,上官在海外是混得如鱼得水,尤其是欧洲的上层圈子,提起东方的密斯特上官,几乎无人不识。
  至于这两人是咋走到一起的,沈娇就不知道了,反正去年凯瑟琳寄了信回来,说她和上官在爱斯基摩的冰屋里举行了婚礼,俩人穿着厚厚的皮毛大衣,坐在雪橇上,冲镜头大笑着,前头九只可爱的爱斯基摩犬在奔跑着。
  周围全是白雪皑皑,看不见地平线,只有奔跑的狗狗,还有大笑的这俩人,看得出来,上官和凯瑟琳现在过得很开心,是那种发自内心的开心。
  只要开心就好,沈娇和叶莲娜他们都送上了祝福,沈家兴还说让他们抽空回来一趟,得好好办一场,结婚哪能不办宴席嘛!
  顾尘也在去年结束了幸福的光棍生活,他的妻子沈娇并不认识,是A城的名门千金,而且还是赵四做的媒人,新娘姓贺,贺家在A城是非常有名的,据说生意做得十分大,而且她又是父亲的掌上明珠,因为眼界太高,蹉跎了大好青葱岁月,拖成了老姑娘。
  不过这位贺小姐自身也是十分能干的,据说很小就帮着父亲打理公司,现在贺氏公司的实际掌门人实则是这位贺大小姐,可以说,顾尘同贺大小姐的联姻是强强结合,至于他们之间是否有真情,外人就不得而知了。
  也就是说,这样算下来,只剩下赵四一个老光棍了,而且他自己一人还过得挺自在,看起来有滋有味的,可沈娇知道,赵四心里一直都在思念着一个人,之所以不再找伴儿,那是因为心里早已被那个人塞满了,没有一点点空位。
  只可惜那人只怕已经灰飞烟灭了,唉!
  赵四打电话过来就是同沈娇话话家常,大概是年纪大了些,现在的赵四挺喜欢找人聊天的,可了平日的威严摆在那里,哪个胆大的敢同他聊家常,他也只有时不时打电话骚扰沈娇或是沈家兴了,有时候实在没话说,连今天下不下雨,或是吃啥菜都能聊上半小时。
  每当此时,沈娇才意识到,她的四叔是真的老了,虽然容貌看着还很年轻,可心却已经老了。
  只有老人才会越来越害怕孤独,才会同你唠上半小时鸡毛蒜皮的小事儿。
  唉,那人要是不死该有多好啊,这样她的四叔就能有伴了,也能同上官和凯瑟琳一样,跑到极地浪漫一番呀!
  沈娇重重地叹了口气,打算着再等个十来年,那时杜仲就能全面接手赵四的摊子,她就把赵四接到自己家住着,给他养老送终。
  虽然赵四并不是她的亲四叔,可在她心里就是亲的,同沈家兴一样的亲人,养老送终那是必须的。
  整理好了行李,满满两大包,基本上都是吃食和药丸,她也不愁拿不动,自从身体养好后,沈娇发现身体变化特别大,不仅是力气变大了,而且身体的反应也变强,很多从前做不出来的动作,现在都能一气呵成。
  最明显的是就是回春堂的金针绝技,沈娇以前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也无法施展出来,可前段时间她偶然尝试了一遍,十分轻松就完成了,甚至比董方正做的还要完美,沈娇自己都不敢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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