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穿越电子书 > 大汉女学堂 >

第172章

大汉女学堂-第172章

小说: 大汉女学堂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弟会不会派人来,能不能娶到三十二娘子,钱汝君并不关心,在她心中,觉得嫁最好,少了许多麻烦。
  想了想,钱汝君补充说道:“那些十四岁,想嫁的小娘子,就让她们一起参与了吧?”
  “好……”高洋答应道,但却没有像往常一样,马上去办事,而是站在那里,看起来像是有话要说的样子。
  钱汝君看了出来,于是问道:“怎么了?难道你也想加入?”
  “恩,看看有没有好对象,找不到就算了。到时候可以选择不嫁吧?”高洋耸耸肩膀说道。
  “可是万一父皇有意见?”钱汝君有点犹豫。想要先问过皇帝,能不能把高洋嫁出去。其实高洋已经超过十五岁了。
  “噗,皇上其实在当时已经对我没有兴趣了。而且现今的皇上也不会在意这种事的。”高洋看得很透,于是跟钱汝君说道。
  钱汝君仔细想一想,还真是这样。
  “会影响你找丈夫吗?”钱汝君担心问道。
  “噗,会怕皇帝的,只有当官的。当官的也不会有心娶我啊!何况,当官的有几个没结婚的?我可不想当人二娘子。我在决定对象时,会问他介意不介意皇帝曾经跟我求婚。”高洋无所谓地问道。
  “好吧!那就办起来把。我想想看,中间要穿插什么互动和筛选活动。还有人家来了,不能让人家空水而回,总要替他们准备一点小礼品。感觉好多事……”钱汝君有点头痛。高洋倒是习惯了忙碌。她现在已经习惯工作按照性质,把工作分配下去了。
  现在高洋光是直属手下,就有二十八名,分管不同的事。这些人就是外聘人员,不属于钱汝君“自己人”。
  这二十八个人,经过高洋精心培养,已经每个都能把事情办得不错了。不过,比钱汝君的“自己人”,总差那么一点。让高洋对钱汝君更加佩服。因为她培养出的人才,都是全方位的能手。
  把事情吩咐下去,钱汝君就去上课了。她的脑海里,已经不在相亲上面,而是后续的生娃问题。
  她觉得,育儿设备的风声,得早点放出去。估计这件事,会影响这些小娘子们的婚姻抉择。没想到,高洋突然来了一句,让钱汝君差点把嘴里的水喷出去的话。
  “对了,汝君,你要不要一起挑选。如今你的年纪也到婚龄了。就算你不想早点结婚,也能先预定下来。如果你参加的话,估计来相亲的人的质量会提高很多。”高洋说道。
  “咳咳……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钱汝君慌忙拒绝道,她向往的方式可是自由恋爱,虽然她两辈子没成功谈过一次恋爱。
  “汝君,你什么时候重视过那东西?为了让大家嫁的好一点,你要不要犠牲一下?“高洋继续劝道。
  也不知道高洋在想些什么东西,对于她这个临时想到的想法,却很执着。
  跟钱汝君讲了许久,钱汝君实在烦不过,只好答应高洋她也加入相亲名单中。不过,对于手下十二三岁的小娘子们,她可不愿意放手了。这都是她的宝贝啊!
  得到钱汝君首肯的高洋,开开心心的走了。只留下钱汝君汗毛直竖。两倍子都没有体会过相亲的滋味,对于相亲,钱汝君是既期待又怕受伤害。
  她是怕有人会看中她的地位和财富而缠上她。她是知道世家大族里的人,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东西。
  但另一方面,钱汝君又很想找到一个对象。毕竟,她的年纪远不是外表看到的这么小,只要足够成熟的女孩,不管到几岁,对爱情都有一种渴望。
  而且,她的眼睛,总是不自觉得会看向比较成熟的男人。对于眼前的小屁孩,她真的提不起兴趣。她知道,她的手下中,有些外表年纪比她大的人,对她是存有男女之心的。


第三一六章 金刀公子
  “王……公子,那里好多人看布告,我们要不要去看一下?”朱强看着人群聚集的地方,有点意动。但王爷只带他一个人来到金麦城。日常生活王爷倒是能自动自发,不需要服侍,平时只要帮王爷点几菜送过去,或者备好餐点。王爷本身平时也不挑嘴,好的也吃,坏的也吃。只要乾净就好。
  如果朱强来自于后世,一定会怀疑,他服侍的这个王爷,会不会是穿越的。穿越前的身份,是不是和尚道士的综合体。
  因为王爷他,从小不近女色。而是从七岁开始,把破坏的家业,重新整顿起来。在十岁的时候,因为他伯父过逝,临死前没有留下后裔,最终把王位传给了这位王爷,接过王位之后,王爷经过整顿,几年下来,王国的人口倍增,要不是出现金麦城这个大的竞争对手,估计人口增加还要多。
  原则上,王爷是不可以离开封地的,但王爷却偷天换日的溜了出来。朱强心想,这大概是王爷平时不喜欢抛头露面的原因。
  根本也没人去省视王爷平时在不在家。以为王爷到山里去游山玩水了。
  只有朱强等贴身护卫才知道,王爷平时都利用这段时间,出门去做些有利用封国的事。往往出门一趟,都能够有大收。
  要知道,原本王爷的封国,只是个小封国,不过有四县大的土地,在一个郡里,连三分之一都算不上。然而,如今王爷的封国还是那么小但王爷的私有土地,如今跨越十几个郡,在每个郡里都成为首富或二富三富一般的存在。
  说朱强很崇拜他家王爷,或许是说轻了,说朱强很想天天膜拜他家王爷才是对的。他家王爷的眼光就是厉害。
  其实钱汝君曾经见过的篼河流域的运河,就是这位王爷早期的游戏之作。现在也帮这位王爷哗哗的赚了不少钱。
  大汉税收不是很够,不是大汉很穷,而是很多财富没有流动起来,一但财富流动起来,可以让财富增值的两三倍。
  这位王爷或许看到了这点,努力的让他周边的财富动起来。也或许是这个原因,但金麦城做出了成绩,而且成绩还很亮眼的时候,这位王爷就好奇的来考察了。
  当然合作的想法,这位王爷有想过,不过实际要促成,必须他看的到利润增长点才行。他来到金麦城也不过第三天。
  “下次不要再叫错了,不然本公子要是发生危险,或者被告到皇帝那里去,我为你是问。记得叫我金刀公子。”金刀举着筷子一口一口的夹菜,看起来似乎对菜色很满意。“听他们说,龙凤楼的菜都是最经典最正宗的炒菜。牛羊肉不说,他们的炒蔬菜更可以说一绝,我本来还不太相信,但今天吃了这里的菜,我相信了。”
  听到这里,朱强总算回神了,朱强觉得这里的菜很好吃,比以前他在王爷封地吃到的菜,要好吃多了,没想到连这些菜王爷……金刀公子都不能满意。他感到很愧疚,总算把注意力从外面那挤在公告钱看公告的人群里回转过来。
  “这里的菜不好吃?那我去跟掌厨的师傅抗议。估计是炒焦了,还是金麦城太臭屁了,老是说金麦城的菜比别得地方好,牛羊也肥壮。我们那里虽然马牛养的少,但羊猪也挺肥,好吃的。”朱强这话说得有点言不由衷,因为住了三天,他可没有少吃这家客栈的菜,倒是金刀公子,这两天都指定了店家,要朱强出去打包回来品。朱强去买的时候,还排了好久的队伍,算是明白金刀公子为什么要他去买这几家的点心回去吃了。
  只不过那几家的点心毕竟比较贵,朱强的薪水有限,有点舍不得买下来吃。毕竟身为贴身侍卫,没有比较多的外快来源,朱强为人也比较老实,比较不会欺压百姓,所以除了,王爷给的奖金和薪水之外,就没有别的收入了。
  这次金刀公子出门,有一大半的钱都放在他身上,可是朱强硬是没有把手伸进去钱袋里多拿一分钱。品行可是扛扛的。所以金刀公子,也特别喜欢带朱强出门,因为,朱强的武力值是非常高的。
  为人老实的朱强,在练武的时候,也是实实在在的在练武,加上有点练武的天赋,所以成为金刀公子身边武力值数一数二的人物。
  对于成为仆人一般的人物,帮金刀公子买菜叫饭,朱强没有什么逆反心理,反而很安然自得,他本来就是跟金刀公子一起长大的仆佣般的人物,只不过他比较幸运,让小时候就遇到金刀公子。并且让金刀功只发现他的天赋,于是帮他找了一个武术老师,开始习武,在金刀公子成为王爷之后,更进一步跟他帮他请了附近的高手教他武艺。所以他有这一身的本事,都是金刀公子的功劳。
  在大汉事情,想要拜师学习没有那么容易,所以每个能学到的人,对恩师都特别尊崇,对于帮助他得到进一步机会的人特别感恩。金刀公子可不止是朱强的老板,还是一个恩人,不然他到现在只是一个小小的佃户,只能在地里刨食,每天过着半死不活的日子。
  要知道,大汉的佃户没有几个过的好的,皇税虽然少,但地租高,每每收掉收成的六七成,剩下的也只能半饱。幸好,野地里不时有些动物可以补充蛋白质,要不然,过一年冬天,这些佃户能死去一堆。
  “难道你没有吃多着地方的菜?你都去哪里吃了?叫你不要省,练武的人要吃好吃饱多吃肉,才有力气,才能修补损伤。”金刀公子翻翻白眼,朱强就是智商赶不上金刀公子,这是金刀公子最遗憾的事情。
  听说这里的金麦公子身边有一个叫高洋的女子,充满智慧,如果能够,他还真想见见她。至于金麦公主本身,虽然会十天会出席大学堂教学,但城外的人,对她还是比较陌生的。


第三一七章 朱强
  而且对金刀公子而言,钱汝君虽然是皇帝的养女,不是亲生的,但是也算是刘氏家族的一员,也就是金刀公子的亲戚了。
  虽然大汉没有什么同姓不婚,也没有什么近亲交配会生出畸形儿的说法,在历史上,娶亲姐姐,亲妹妹的人也不少。但是金刀公子的想法还是比较一般,对于刘家的亲戚,比较没有兴趣。
  在金刀公子看来,他的这些亲戚,都被富贵生活腐化了,没有几个看起来有点用的。他也见过当今皇上,颇为认同刘恒当皇帝的。要是换一个人,估计大汉要安定下来,还要一段时间。
  “呃…‥我都在这里用餐的。我不想离开公子太远,公子知道我的职责所在……”朱强颇为委屈的说道。现在他根本坐不住,早就在金刀公子边上站了起来。吸引了一堆人的目光。
  许多人的食客心理都在想,看他穿得人模人样的,原来只是边上公子的一个仆从啊!说起来,护卫的地位,比起仆从要高出很多倍。
  “坐坐坐。你忘了我们要低调。还吸引别人看过来看什么。”金刀公子用筷子做出坐下的姿势,然后对旁边的人说道:“去去去,又不是大娘子上花轿有什么好看的。看外头一个娘子经过,模样挺俊俏的,不知道许人了没有……”
  果然,女人的吸引力就是不一样,何况金刀公子说对方是美女。一堆人的眼睛瞬间转移看了出去。
  人的注意力转移之后,金刀公子的注意力才重新回到朱强身上。
  “这里的菜很好吃!比我们那里最好吃的菜都好吃多了。我问过,这里的菜都是城外一般农民种的。金麦公主拥有的大部分是牧地。一般能种粮米菜的地,都分给一般人了。按理来说,这不是什么好菜。不过,这里灌溉用水,用的是远处拥出的泉水。据说这种水,能让他们的菜变得更好吃。不过,听大家的说法,金麦公主的地,种出来的菜,才是最好吃的。据说水流到金麦公主的地时,加了金麦公主特别调配的水。味道更为清新可人。牛马羊……对还有猪,长得也比较健壮。听说这个金麦公主是神女……”金刀公子也没有人可以说话,也就继续唠唠叨叨的说着,一边说,一边整理思绪。往常,他就常这样做。
  朱强听到神女,忍不住插嘴问道:“王……公子,你怎么知道?金麦公主真的是神女?那我跟金麦公主膜拜一下,会不会让我变得更聪明?”
  朱强知道一直以来金刀公子的遗憾是什么,对于这点,他也很想改善,但基础太差,加上他又不知道动脑法。比起钱汝君对手下的脑力培养,也就差多了。
  不过,在武艺上面,钱汝君就算用了灵水给属下加分,也没办法做到朱强这个地步。估计三个打一个,才能打过。
  金妙的天份好一些,但她一个六岁小姑娘,要打得过朱强,别的不说,身高力量是一大差距。
  “咳咳……这个不知道,我可没准备去找金麦公主攀关系。我对那位高洋小娘子还比较有兴趣。”说着,金刀公子又要继续品尝了,来到金麦城以后,他对这理的各种食品都很有兴趣。
  关于面食,金刀公子也有一点了解,他到长安城的时候,也吃过。听说就是金麦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