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不死病人-第5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于是仆人们就见刚刚还在盛大怒火中伯爵大人忽然笑开了,像摸一条狗的头那样摸着里维斯先生的脑袋,说道:“我亲爱的里维斯,你真是我最忠诚的仆人。”
而他们的里维斯先生没有丝毫感觉,脸上依旧带着笑容,垂首道:“感谢您的赞美,能陪伴在乔希大人您的身边,是我的荣幸。”
苏锦之上了马车后,和一号总结道:“这个里维斯有点不正常,他有病啊?”
一号叮嘱他:“小心点,他杀人很溜的。”
零号也接话道:“是啊宿主大人,您要小心呢。”
已经被捅死过一次的苏锦之:“……”
豪华的马车驶过利兹山脉荒凉的山腰,穿过冷杉林和深绿色的橡树,压出一串长长的辙痕。越往皇都走,天气就越暖和,到了有灌木丛的地方,在晴朗的早晨就能听到冠蓝鸦的鸣啭的歌声。
他们坐的马车被施了了风系魔法,因此黑天鹅堡道皇都只需要七天的时间。
苏锦之没有同意把玛丽珍带着,里维斯只能为他准备了许多口味的血酒,在他坐的马车架子上放满了深棕色的酒瓶,垂下的吊牌上标注了它们的名字:'迪莉娅'、'奥德丽'、'露西娅'……苏锦之看着它们就有点头痛。
好在零号给他的调味包福利不是盖的,那些血液果然没有铁锈似的腥气和咸味,在他嘴里变成了不同口味的饮料和酒水。
比如'迪莉娅'的口感和玛丽珍差不多,不过要更加复杂华美一些,浓郁沁甜,因为她不是处女,而是某个贵族娇养的情妇;'奥德丽'则充满了活力,有着丰富的果味,清新悠长,她是某个商人的女儿;而'露西娅'就像是薄荷味的利口酒,清爽洁净,再细细品尝却能尝出一股厚重的橡木香气,她是一个勤劳的农庄平民女孩……
苏锦之觉得这三者之中他最喜欢'迪莉娅',忍不住一喝再喝。
有了调味包福利的帮助,苏锦之再也不抗拒喝血酒了,但是他喝这些都是人血啊,心里还是有些愧疚,他问零宝贝:“宝贝啊,这些是人血啊……我这样是不是不太好?”
零号想了想,说道:“可是她们不是宿主大人您杀的啊,再说您不喝这些血的话,就会死的。”
苏锦之觉得也是,有些事情不是他愿意就能改变的,比如他的死亡。
“我应该安心享受现在的生活。”苏锦之又抿了一口'迪莉娅',“等到了皇都开始做任务就没那么爽了。”
“说到任务,我在这个世界的任务到底是什么啊,为什么现在还是看不到?”苏锦之问零号,和前几个世界不同的是,他在这个世界根本看不到他的任务是什么,有几个拯救支目标。
“嗯……这个嘛……”零号支支吾吾的,就是不肯正面回答他的问题,“等宿主大人您见到拯救总目标之后就能看到啦!”
苏锦之心里忽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第49章 伯爵的贴身男仆3
这个不详的预感很快就应验了; 因为就在这个时候马车忽然猛地停下了。苏锦之一时不慎往前一冲; 上嘴唇狠狠地磕在水晶杯杯沿上; 牙齿也扣进柔软的唇肉里,温热的鲜红停顿了片刻,就争先恐后地顺着伤口涌出; 痛得他眼泪一下子就流下来了。
车外传来马匹的长长的嘶鸣声; 其间还掺杂了一些人在说话的声音。
“乔希大人。”里维斯掀开车帘; 看见少年捂着嘴巴眼眶通红的模样时愣了一下。
苏锦之放下捂嘴的手,从软椅上起身靠近里维斯; 嘶着气抽出他塞在左前兜里的白色手帕擦着唇角的血,冷声问道:“马车为什么忽然停下?”
“是圣殿的人,乔希大人。”里维斯垂着头; 恭敬地站在门边:“听说他们在追杀一名血族; 但是射出的银弹却打死了我们的一匹马。”
“哈,血族?”少年扬起尖细的下巴; 漂亮地眼睛愤怒不耐地眯起,“那他们杀死了那名血族吗?”
“……并没有。”
苏锦之拔高声音:“所以他们弄出这么大动静,杀死了一匹马; 还令我受伤了; 却让那名血族跑了?”
里维斯倏地抬起头; 担忧地望着他:“乔希大人您受伤了吗?”
苏锦之把那帕子狠狠扔到里维斯的脸上:“瞧啊,这就是他们干的好事!”
“乔希大人——”
“闭嘴!”少年厉声喝道,“你曾经和他们就是一伙的,我现在看到你就生气!”
“他们就是故意!”金发少年胸膛快速起伏着; 显然十分生气,“圣殿的人简直就像旮旯里肮脏的蜘蛛,又黏又恶心,四处结网和我作对!”
少年撑着软椅的扶手起身想要下车,里维斯赶紧示意一旁仆人在地上铺开地毯,同时为他打开遮阳的大伞,少年却一把将他推开,伸手召来旁边的另一个男仆为他撑伞。
里维斯站在马车旁,看着少年走远几步后弯腰捡起那张掉在地上的,沾了他亲爱的乔希大人鲜血的手帕。他把帕子上的不存在的灰尘拍去,然后郑重的收起,却没有再放回左前兜里,而是插进衣内袋之中。
他笑着赶紧跑到少年身边,用高大的身躯遮去来自东边烈阳的一部分光线,关心地提醒着少年:“乔希大人,今天的太阳太大了,走太快您会不舒服的。”
少年哼了一声,但没有出声赶走他。
圣殿的侍者们穿着统一的白色圣袍,在袖角和领口绣满了金色的魔法纹路线条,捧着圣水整整齐齐的待在圣者后面,为首的圣者穿着绛红色的神父袍,手中抱着一本圣经,而那些保护他们的圣骑士则有银色的铠甲加身,骑着威武的金髯白马,仅将一双冷肃的眼睛露在头盔之外,阵势瞧着不比乔希·希利尔出行的众多随从和浩荡侍卫弱到哪里去。
苏锦之看了他们一眼,湛蓝的眼珠将他们齐齐映入眼中,圣殿出动这么多人只是为了抓捕一名血族,却还抓不到,由此可见,那个血族绝不是什么一般货色。
圣者见苏锦之走过来,脸上一直挂着的笑容不变分毫,一只手搭在左胸向苏锦之鞠了半躬:“尊贵的希利尔伯爵,很抱歉我们打扰到了您的路程。”
“呵,你以为道个歉就算没事了吗?”苏锦之冷冷地笑了一声,用最讨人厌的语气高傲地对圣者说道,“我的马死了!”
也就是乔希·希利尔身份尊贵,这要是一般的贵族纨绔还真不敢这样挑衅圣殿的人,毕竟乔希·希利尔所在的诺维王国虽然是人族最大的国家,但是大陆上还有许多其他国家,而圣殿教皇的势力可是遍布整个大陆的。
所以面对乔希·希利尔的挑衅,圣者蒙德无奈地叹了口气,将声音放得更柔和了一些:“那希利尔伯爵,我们需要怎样道歉才能获得您的原谅呢?”
苏锦之上前了几步,靠近蒙德盯着他的脸瞧,忽然绽开了一个笑容:“圣殿侍者的血我已经喝腻了,圣骑士的血我也尝过了,但是……侍奉在教皇身边的圣者,我还没有尝过呢。”
少年的全身都藏在伞的阴影之下,但是那头金发却像是最灿烂的阳光熠熠生辉,那双蓝宝石一样的眼珠嵌在笑弯了眼眶之中,像是来自神的恩宠,甚至给人一种发着微光的错觉,他精致的脸庞甚至比艾露尼森林中的精灵一族还要美丽,饶是心智坚定的蒙德,在看到他的笑容时也怔了一瞬。
然而就在这一瞬间,他身后的一名侍者猛然上前,将金杯里的圣水撒向少年:“你这个魔鬼!”
一直站在苏锦之身后沉默的里维斯见状立即朝前迈了一步,伸出手掌口中默念着风系魔法咒,将圣水挡了回去,一滴不漏地重新装回金色圣杯里。
“蒙德大人。”里维斯微微笑着朝蒙德打招呼,“您的侍者似乎不懂礼仪。”
那名侍者已经被人制止住了,但他还在不断叫嚣着:“里维斯·卡洛!你这个圣殿的叛徒!你竟然帮助一个恶魔!他是吃人的魔鬼,你是疯了吗?!”
“啊,原来是里维斯啊。”蒙德装模作样地感叹着,“你的魔法还是这样好,真是令人羡慕。”
“感谢您的夸赞,一切都是为了保护我挚爱的乔希大人。”里维斯重新站回苏锦之身后,英俊的脸庞沐浴在阳光下,这对主仆浑身似乎都散发着明亮的光芒,但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他们血腥残忍的本性。
“怎么样?”少年不耐地打断他们俩的寒暄,“你考虑好了吗?”
“当然可以。”蒙德笑了笑,招手让人拿来了圣杯和匕首,毫不犹豫地捋起袖子从自己手腕上放血。
其他侍者见此不由惊呼一声,想要劝说他改变主意:“蒙德大人——!”
但蒙德却摆摆手示意他们停下脚步,将那个圣杯都放满血液后,蒙德又为自己施了一个治愈魔法,等手腕上的刀口愈合后,他将圣杯捧到苏锦之面前微笑道:“只要能得到希利尔大人的原谅,蒙德愿意做任何事。”
苏锦之:“……”他真的只是随口说说。
里维斯伸手接过圣杯,苏锦之探头过去瞧了一眼,嫌弃道:“居然也是红色的,我还以为高贵圣者大人的血液会是金色的。”
蒙德笑着:“金色的血液,那可是神才有的。”
“是吗?”少年问了一声,他伸出一根纤细白皙的手指沾了点圣杯血液,如同品尝什么美味的果酱那样吮掉指尖的红色,“醇厚干净,没有多余的香气,但是有些烈,我认得它,这是光明的味道。”
“你知道吗,蒙德?”少年放肆地笑开,“我在你和圣殿侍者的身上都尝到了这种味道,可是里维斯的血却没有。”
他盯着红衣圣者,声音如同夜莺歌唱,清澈动听:“他的血和我的一样,是没有味道的。”
蒙德沉默地看着他们转身离开,他身后的侍者靠近他,小声问道:“蒙德大人,您为什么要把自己的血给他?”
“我的血里有光明之力,假若他真的是血族或恶魔,一定会遭到反噬。”蒙德垂下眼睫,叫人看不清他眼底的情绪,“但他不是。”
侍者惊讶地睁大眼睛:“希利尔伯爵真的不是血族?”
蒙德想起他那张天使一样的面容,苦笑一声:“也许他比那些魔鬼更可怕。”
“乔希大人。”
里维斯跟在苏锦之身后,捧着圣杯问他:“这些血液需要我帮您装起来吗?”
苏锦之毫不在意地回答他:“倒了吧。”
里维斯顿住脚步。
“他们的血液是挺干净的,却像烈焰和岩浆一样辛辣,灼烧我的喉咙。”
少年停下脚步,回头看着他,脸上带着艳丽的笑容:“或者你想喝掉,也是可以的。”
里维斯望着他,勾起唇角将圣杯里的血液一饮而尽,随后抛开杯子,评价道:“真难喝,乔希大人,您的选择是对的。”
“你真会讨我开心,我已经不生气了。”苏锦之看着他叹了口气,“就是那个泼我圣水的侍者令人讨厌,我真想杀了他。”
“我会达成乔希大人的一切愿望。”里维斯走到他的身边轻轻叹了口气,半跪下为他擦着脚上的灰尘,“即便铺上了地毯,大人的皮鞋还是沾上了肮脏的灰尘。”
“你擦掉不就行了?”
“是的。”里维斯站起身,俊美的脸上带着微笑,“我会永远陪伴在乔希大人的身边。”
乔希·希利尔伯爵的马车队伍浩浩荡荡地朝着皇都前进,他们从被暴风雪统治的利兹山脉而来,似乎也带来那里寒冷的气息。车队入城的那天,原本热闹的皇都街道一下子冷清了下来,每一户人家都把门窗死死地锁紧了,甚至将自己的孩子关紧不许他们出门,生怕那血腥残忍的妖精伯爵把他们捉去放血,以此来保持他永恒的美貌。
皇帝是个四十多岁的俊美大叔,他很热情地将苏锦之迎进了皇宫,不过除了他以外,就连他的皇后也不想接近苏锦之。
苏锦之把给他准备的贡礼留下后就去了乔希·希利尔在皇都的庄园,凑巧的是,这座庄园叫作“桑弗洛”,和上个世界宋明轩的桑拂落牧场读音几乎一模一样,他要在这里待上整整一个月,等新年礼结束后才能返回黑天鹅堡。
皇都的天气和利兹山脉可不一样,虽然是冬天,但下午的阳光却很灿烂。可不管是多么舒适暖和适合散步的下午,苏锦之都只能待在遮得严严实实的房间里点着蜡烛烤火。
“这里的雪可真是温柔。”
苏锦之倚在豪华软和的摇椅上,手里捧着一本游记读着。里维斯端了个矮凳坐在他的面前,握着他的右脚在为他剪指甲——在这种没有指甲剪的时代,修剪指甲还真是个麻烦事。
“是啊,乔希大人。”里维斯笑了一下,手里拿着小矬子正在给修剪整齐的指甲抛光,“这里的雪都是一片一片慢慢地落下,真是温柔呢。”
“但是这里的人很讨厌。”
少年放下书籍,眯着眼睛不高兴地抱怨:“我听说圣殿的人也来了。”
“乔希大人很讨厌他们吗?”
“哈,讨厌?难道你会喜欢不喜欢你的人吗?”
里维斯停下手中的动作,抬眸望着少年如蓝宝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