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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章

农门贵女小小地主婆-第223章

小说: 农门贵女小小地主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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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霄用眼角余光看着她修长的指尖,眼中繁星点点。
    “嗯。”
    “三教九流的人都有吗?”
    “有。”
    刘玲眼波羡滟,想她三世为人,上一世深居冷宫,但本性还是喜欢轻松惬意的生活,江湖中人,自有江湖中人的洒脱,像今天的耿一手、雷公、凌红,那样爽朗的性子,相处起来就毫无隔阂。
    那怕从未见过,但那种自来熟的气息,也让人心尖敞亮,如阴云散去,心随风扬。
    “他们和纪南纪东认识吗?”刘玲柔声问道。
    叶霄紧了紧手心里,她似若无骨的小手:“都是江湖人中,相逢何必曾相识。”
    好吧,刘玲也不再多问,顺从的跟着他的步伐往城北方向走。
    她这里低头含笑的寻思,下午想去汐山谷摘樱桃怕是摘不成了。
    ……
    城北新宅里的陈小洁,上午就收到了刘玲送她的坡跟新鞋,初看时,陈小洁还惊愕,后脚跟那么高,穿上会不会走不了路,可那里想到,一穿上脚竟然舒服的让她不想脱,而且一眨眼,她竟然就变高了。
    以前她和胡小飞并肩站着,她还只到胡小飞的肩膀,但现在,至少到了胡小飞的耳垂。
    “怎么还没来?我都快望穿秋水了。”陈小洁穿着新鞋,兴奋的来回走,心里美滋滋的。
    也不知道玲儿嫂嫂是怎么想出来的,竟然做出增加身高的鞋来,她真是喜欢的不行。
    胡小飞盯着陈小洁的新鞋,心想,凶婆娘换了这种鞋,要是突然给他一脚,那他会不会内伤?
    “凶婆娘,这鞋好看是好看,但是,会不会太高了点?万一崴到脚了怎么?”
    陈小洁瞪了他一眼:“太高?我还觉得太矮了,以前你不是嫌弃我长不高吗?哼,一会我就叫玲儿嫂嫂帮我做一双更高的。”
    胡小飞满脸黑线,还要更高的?
    想像中,若是玲儿嫂嫂穿上这种高跟鞋,那绝对是摇曳生姿,步步生莲,但穿到陈小洁脚上,绝对是阴人坑人的凶器,暗器,杀器!
    而他绝对是那个倒霉鬼。
    胡小飞正心哆嗦,欧阳就拉着小丫从里面出来了。
    小丫也穿着刘玲送她的坡跟新鞋,只是她的坡跟没有陈小洁的高,因此走起路来,依然虎虎生风。
    “主人姐姐呢?主人姐姐还没来吗?”
    欧阳神情有些萎靡,以往的风流倜傥全没了,穿着一件普通平绣编织的雨青色长衫,半披着发丝,微不可闻的叹了口气。
    如今他是去哪都把小丫带着,恨不能天天栓在裤腰带上,否则,他无法保证小丫会惹出什么麻烦来。

  ☆、443。第443章 婚礼前夕4

“小丫,要不咱们去喜福楼看看,这都大半天了,怎么还没谈完?”陈小洁心里跟猫抓一样,她是真想鞋再高一点,最好高到,和胡小飞一样高。
    小丫正要蠢蠢欲动的答应,欧阳忙接道:“不可,玲子是在谈生意,你们别捣乱。”
    “咳咳,待会儿,你们也别捣乱,老将军在呢。”胡小飞心有戚戚,他觉得,有必要跟叶霄商量一下,不能再让玲儿嫂嫂,再给凶婆娘做高跟鞋了,他怕被踹出内伤来。
    正说着,小丫眼中一亮,猛的甩开欧阳的手,健步如飞的冲向街头:“来了来了,主人姐姐来了。”
    刘玲抬起眼皮,就看到小丫如离弦的箭一般冲向她。
    半个月不见,小丫穿的居然是窄袖锁腰上衣,下面是嫩绿的襦裙,以前,小丫可是不穿女装的,因为她嫌裙摆过长,走路容易磕磕撞撞。
    以前常束马尾的长发,如今也绾成了少妇常梳的坠马髻,看来这些日子,欧阳在她身上费了不少精力呢。
    她这里掩嘴低笑,默默的将手从叶霄那里抽了回来,一眨眼,小丫就已经冲到她的面前,双手一张,就给了刘玲一个大大的拥抱。
    眼见拥抱避无可避,刘玲心尖一缩,小丫可是天生神力啊,她若控制不住力气,这一抱,她岂不是要被绞杀?
    诧异的是,在小丫一抱住她时,刘玲虽然感觉到小丫的力气,形同常人,难道小丫已经对自己的天生神力,控制的得心应手了?
    “主人姐姐,我好想你,好想你,我说我要回小塘村跟你住,可欧阳死活不让,还说什么,在家从父,出嫁从夫,说我现在已经算是嫁给他了,就要什么都听他的,还有,他不知道从哪里搞来四个手环,害得我全身的力气都没了,主人姐姐救命!”
    小丫拼命的,用力的抱住刘玲,只差没有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哭诉。
    叶霄抄着手站在刘玲身后,目光犀利的扫过小丫的手腕和脚腕,随后收回目光,看向迎头走来的欧阳和胡小飞。
    刘玲半揽住小丫,惊讶的问:“什么四个手环?”
    “就是这个。”小丫委屈的告状,要不是力气都被欧阳锁住了,她早就跑回了小塘村。
    什么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她才不要呢。
    刘玲定晴一看,就见小丫的两只手腕上,分别戴着两只一模一样的黑色手环,看那材质,非金非木,手一碰居然沉甸甸的。
    “这是什么啊?”刘玲偏过头问走过来的欧阳。
    这才发现,半个月不见,欧阳居然瘦了一圈,以往的风神秀彻,如今好像被洗刷成蔫茄子,就连常戴在大拇指上的铁环也不见了。
    但他还是习惯的摸了摸大拇指,直到意识中感觉宽戒不在,才讪讪的摸了摸指骨道:“这是炙阳玄铁,可以平衡小丫的天生神力,省得她不小心误伤到人和东西。”
    小丫撇嘴跳脚:“我那有误伤到人和东西?”
    欧阳头上的青筋一根一根的弹了起来:“还说没有?城卫所的厨房被你烧了两回,你上窜下跳,打伤了十六个新兵,练武场兵器架上的兵器,全给你玩坏了,城卫所附近的鸡鸭都给你吃光了,还敢说没有?”
    刘玲瞠目结舌……
    这光辉事迹,像小丫的手笔!
    小丫脸一红,不甘示弱的撑起腰:“我只是去厨房找吃的,我怎么知道那是油,打伤的那十六个新兵,是他们主动提出来要跟我练练手的,兵器我只是好奇,更何况还是你答应让我玩的,附近的鸡鸭不能吃,你也没跟我说呀。”
    刘玲轻咳,扫了眼陈小洁,就见陈小洁兴奋的抬了抬脚,示意她已经穿上新鞋了,而且还很喜欢。
    “好,第一回你烧厨房,误喝了油,再喷到灶上,烧了厨房,那第二回呢?”欧阳磨牙,忽然觉得,他的人生从今以后,布满荆棘,再也没法风流快活了。
    “第二回,我那知道伙厨将油换了个瓶子。”小丫理直气壮,用力的挥了挥手,再次委屈的转向刘玲,在她眼皮子下用力的扯手环,然后哭诉。
    “主人姐姐,欧阳是大坏蛋,他说什么平衡力气是为我好,才不是呢,我最近常看到有做坏事的人,被胡小飞押到衙门,他们就是上夹板、戴手环,我又不傻,欧阳明明就把我当犯人,主人姐姐,我要回小塘村,我不要跟他过日子了。”
    刘玲握住小丫的手,来来回回的看了一会,就发现这手环,跟叶霄绑在她手腕上的蟒筋绳差不多,戴上去就很难摘下来。
    “欧阳,这手环不能摘下来吗?”让小丫平衡神力是可以,但如果真的不能摘下来,那就相当让小丫失去了自保能力啊。
    “能,不过要等她学会控制神力,乖乖听话,才能摘。”欧阳抑郁的抬头望天,训妻之路漫漫其修远兮啊。
    刘玲松了口气,能摘下来就好。
    小丫愤愤不平的呲牙跳脚:“我怎么不听话了,你让我穿裙子,我就穿裙子,大坏蛋,你知道这有多难吗?要不然,你来穿裙子试试。”
    欧阳脸垮了一半,如霜打的茄子,一把将呲牙的小丫拽了回来:“别缠着玲子,玲子还有事要办,老将军在内宅等着你们,你们进去吧。”
    小丫气的想咬人,她都有半个月没看到主人姐姐了,天知道她有多想主人姐姐。
    眼看欧阳又把小丫拽到身边,牢牢的牵着,陈小洁赶紧凑了过来:“玲儿嫂嫂,你做的这鞋太妙了,能不能再做高一点?咦,你自己怎么没穿?”
    刘玲斜睨了眼叶霄,避而不答的问:“你想要多高?”
    叶霄让陈小洁和胡小飞买的新宅,刘玲是头一回来,大门修的很阔气,两边各种了一棵金桂树,刚刷过不久的朱漆还反着亮光,朱门外面是长约三米的台阶,台阶里面,一边是大理石长凳,一边是大理石长案。
    朱门上面雕刻的也很精致,铜形锁扣上,一边一个镇宅兽,屋檐之上,还高高悬挂了两个红灯笼。
    “嗯……穿上后,至少也要跟胡小飞一样高吧。”陈小洁瞄了眼胡小飞,用手比划了一下。
    刘玲愕然,这怎么可能,十厘米的高跟鞋穿在脚上,累都能累出病来,更何况胡小飞高出陈小洁还不止十厘米。

  ☆、444。第444章 婚礼前夕5

“咳咳,小洁,鞋跟太高,是走不了路的。”
    胡小飞一脚跨过门时,眼中一亮,在心里嗷嗷笑的接道:“我就说嘛,凶婆娘你非要跟我一样高做什么,这样为难玲儿嫂嫂,你还不如学着踩高翘。”
    踩高翘?
    好主意!刘玲闷笑!
    陈小洁没好气的丢了个眼刀子:“玲儿嫂嫂,真不能再加高了?”
    “可以再加高一点点,再高的话,肯定走不了路的。”刘玲忍俊不住的四处打量,一进大门就是前院。
    前院一如赵氏王朝的风格,空旷大气,铺的是青色大理石,清扫的十分干净,每间隔五米左右,就种了一棵金桂树,两侧的墙边是围起来的花圃,花圃中间种满了铃兰。
    欧阳引着众人直接从边上进入内宅,前院花厅中的摆设,刘玲只是匆匆一瞥,但那一瞥,脑中就有了大概的样子,装修摆饰的风格,跟北都高门大院相差无及。
    “那好吧,能高一点就高一点,玲儿嫂嫂,你做的鞋穿上真的好舒服,我都舍不得脱下来。”陈小洁眼巴巴的眨眼睛,其实她是想说,一双鞋那里够穿呀,这么舒服的好鞋,自然越多越好。
    “好啊,那我抽空再给你做两双。”刘玲笑着答应。
    既然要做鞋赚取第一桶金,那她自然会勾勒无数种鞋款,春夏秋冬,样式款款都会有,花样多到随便挑选。
    “还有还有,玲儿嫂嫂,你做给老将军的那种拖鞋,好像也很舒服呢。”我也想要,陈小洁不好意思的将这四个字咽回肚子。
    中院靠右的一角,看样子以前是个荷塘,这次装修,崔工将荷塘往里推进了几米,前面改建成了练武场,边上设了梅花桩、兵器架、石举,等等练功用的东西。
    “那个做法很简单,你可以让玉珠学着做,鞋底让郑叔给你,你只要缝上鞋面就成,嗯,鞋面可以做成小动物形状的,会很可爱,一天就能做好一双。”刘玲笑着回答。
    她给叶哲瀚做了三双鞋,一双外出的胶鞋,上面可以系鞋带,那双鞋胶底厚,十分耐穿,还有一双是单鞋,正适合眼下的季节,平时叶哲瀚练功时,会站的更稳更舒适,再来就是一双拖鞋了。
    老人年纪大,晚上容易起夜,赵氏王朝并没有拖鞋的说法,上一世她在冷宫里,就做过拖鞋,林喻真看过后,就让宫女模仿,曾在225年冬天,风靡了北都城,没多久,拖鞋就飞入了百姓家。
    叶霄在听到拖鞋二字时,脸上并无惊讶,他常年飘泊在外,对衣食住行向来就很随便。
    “还可以做成小动物吗?”陈小洁感觉好吃惊的追问。
    跟在后面的玉珠,眼睛微微亮了亮,忽然就想到了虎头鞋,蝴蝶鞋,兔绒鞋。
    “嗯,明天我叫张严给你送些图纸来,你和玉珠看一看就知道怎么做了,很简单的,因为这种拖鞋,只是为了舒服,方便在家中行走,所以想做成什么样的,都可以。”
    在赵氏王朝,有些文人大儒的家里,还传承着一些儒士之风,比如说书房的地面,铺的全是木板,进屋脱鞋,盘膝坐案,焚香弹琴,与三五好友,觥筹交错,谈笑指尖。
    可到了冬天脚就容易受凉,那怕再厚的袜子,在木地板上久坐,久站,也会沾满了寒气,拖鞋在冬天就很实用了,至少可以避免脚受凉。
    上一世,林喻真将她拖鞋拿出去后,赵旭尧还因此封赏过林喻真,言其心灵手巧,宜室宜家。
    “那太好了,玲儿嫂嫂,我真佩服你,你怎么就有那么多奇思妙想呢,这么好用的拖鞋,以前我们怎么没想到?”陈小洁咬了咬帕子。
    她虽然不懂女红,但刘玲做给叶哲瀚的拖鞋,看一眼就知道,做法很简单,尤其是洗过澡后,穿着在屋里行走时,特别的方便。
    说着说着,就到了第三进的内院,内院前面搭了个葡萄架,架上藤蔓,绿意盎然,偶然还可见绿叶丛中,细如米粒的小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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