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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系统之文娱天才-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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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望的心情很难向外人所描述。
  “老实说,是挺搞笑的。”陈小哥没有安慰他,一副忍不住笑出来的样子。
  许峥发狂的挠自己的头,可惜他的脑袋光溜溜的再怎么挠也挠不出什么东西,反而显得十分的滑稽。
  陈小哥拍了拍肩膀,笑着说:“你可以做谐星。”
  “谐星?我TM说我是个老戏骨,你让我做谐星,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啊?想当初,我许峥在京城群演中也算的是实力派,你现在竟然让我去做谐星,你这是对我人格的莫大侮辱,你知道吗?”许峥气的一直踹墙,发出了咚咚作响的声音。
  这时,民房二楼窗户探出了一个脑袋:“丢雷楼某,大半夜吵什么吵,找死啊。”
  话音落下,只听一只拖鞋从窗户抛了下来,正巧砸到了许峥的脑门上。
  许峥看着地上那只破烂鞋子,不动了,就这样静静的站着。
  陈小哥看着他,暗道:这货不会这时候发狠吧?
  良久,他走到陈小哥身边,小声道:“我告诉你,也就这几年我修身养性,脾气好了,要是放在以前,我早咔咔拿着俩大菜刀就冲上去砍他了。”
  陈小哥尴尬而不是礼貌的笑着点头:“厉害厉害。”
  二人在黑暗的巷弄中转了几圈,才走出了那一片住宅区。
  两个人站在一家灯光昏暗而不失妖艳的洗头房外,十分默契的停了下来。
  许峥嘴里叼着根烟,双手插在口袋,眯着眼道:“兄弟,哥带你去消费一下?”
  说着,他从兜里掏出刚刚陈小哥给他的那张钞票,表情猥琐,笑容嬴荡的说道。
  “你还真是挺仗义的!”
  “走吧,我这人没什么优点,就是爱交朋友。”
  二人说这话,走进了洗头房。
  走进洗发店后,一个年近四十的面瘫大姐上前说:“洗头?”
  “洗。”
  二人坐下了。
  五分钟后,许峥抹了抹从头上流下来的水渍,侃侃而谈道:“当年我在京城,虽然是群演,但也算的上是群演中的一线,好几个剧组都发来特约演员的邀请,不过都被我拒绝了,知道为什么吗?”
  陈小哥也抹了抹脸上的洗发水,对身后的阿姨说道:“阿姨,我洗头,不洗脸。”
  “一起洗了,多方便。”大姐这样回答。
  陈小哥想了想,也是,于是便欣然的接受了这个极好的建议。
  陈小哥很没有个性,或许是在年幼时便负担起了养家糊口的重任,将他的个性磨灭了吧,相比起安迪,老三,还有眼前这个极具个性的“实力派”群众演员,陈小哥的优点是,可以完美的将自己的智商拉低到和他们一致的水准。
  又是五分钟后,许峥吹了吹哗啦啦往下流的水花:“大姐,我说你是不是刚学的,我是来洗头的,你给我洗个脸也就算了,你们还包洗澡服务吗?”
  面瘫的大姐面无表情,十分用力的推了许峥的脑袋一把,说道:“你洗不洗,洗个头这么多废话,不洗滚蛋,没多收你钱就好了。”
  坐在椅子上的许峥被推的一个趔趄差点摔到地上,憋屈的指了指她,最后说:“你这服务态度,也就这样了。”
  “你洗不洗!”
  “洗。”
  当二人走出洗头房的时候,许峥就像是刚从河里捞出来一样,陈小哥比他好多了,就是脸上还有点洗发水的泡沫没有擦干净。
  “小哥,你刚刚说你打算拍电影?”许峥抽出一根湿了半截的烟递给陈小哥。
  二人都点上香烟后,陈小哥笑了笑说:“一切都准备就绪,就差资金了。”
  “你不是挺有钱的嘛。”
  陈小哥看着他:“拍电影还要用自己的钱?”
  “呃……”许峥无言以对。
  有句话说的好,仗义每多屠狗辈,陈小哥喜欢结交许峥这样的朋友,更重要的是,许峥的特征完全符合自己脑海中剧本的那个角色。
  所以,来而不往非礼也,洗完头后,二人就找了一个烧烤摊喝酒。
  期间,他们谈论了很多,陈小哥也从许峥口中得知了很多的演戏技巧以及镜头呈现的东西。
  “我告诉你,现在的那些小鲜肉,演戏啊,就是照本宣科的念台词,也不知道丫怎么那么火,以前,我看过一个老前辈演戏,我跟你说,人家那一开口,台词就不是台词了。”
  陈小哥看着喝红了脸的许峥,问:“怎么说?”
  “演戏是一门学问,从肢体语言,台词功底,到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可能影响一场戏的走向。”
  “那老前辈的台词功底太深厚,一般人还真和他对不了戏,气场碾压,你不知道,我做梦都想跟他来一场,想到这就痛快,哥苦练了这么多年,现在就缺一个机会。”
  这一夜,二人谈论了很多,陈小哥对许峥有些刮目相看,这个看上去有点瓜皮的家伙,内心深处有着很强大的能量,这是陈小哥想不到的。
  如果非要用一句话来评价此人,陈小哥能想到的就是:金玉其内,败絮其外。
  长夜将尽,陈小哥颇为狼狈的回到了家,洗完澡后的他,开始思考自己的职业生涯。
  他现在做的东西太杂了,第一职业当然是写手,如果陈小哥仅仅只是为了谋生,仅这一职业的收入就已经足够他挥霍了。
  可人活在世上,总要有些理想,总要有些信念,否则与行尸走肉又有何异?
  陈小哥脑海里有很多好的作品,这个世界没有的作品,挥别许峥之后,陈小哥心中就忽然冒出了一个念头。
  他要分享这些东西,因为文化艺术只有传播才有价值,如果仅仅只是让它们在自己的脑海中静静的封存这,这些令人惊叹的艺术,或许就没有了任何的价值。
  他想要创造价值,或者说,用价值来体现自己的人生,或证明自己存在过?或者证明还活着?
  人是一种需要答案的生物,死亡没有答案,人们编制了无数传说,地府,幽冥,死神,轮回……
  生命没有答案,所以莎翁的那句活着还是死去成了本世纪被传颂的佳句。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总该留下点东西才是。
  陈小哥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系统要将抄袭定义为传播,陈小哥以前说服不了自己,但是现在,他要做的事情,或许真的已与抄袭无关了。
  不在是为了个人的利益与名誉,他只是纯粹的想要将这些价值连城的东西,让自己所在的这个世界的人也看到,也感受到,也体会到。
  分享欲与使命感是一件很奇怪的东西,从前,陈小哥没有,他只在乎自己的生活。
  可在无数的经典文学电影和艺术作品的熏陶下,陈小哥渐渐的明白了,于是便衍生了强烈的欲望。
  陈小哥躺在柔软的床上,翻来覆去。
  经过了很长时间的思考,陈小哥发现,有很多事,并不是想象中那样简单。
  这是一个资本的时代,任何事业,任何理想,信念,都离不开资本的推动。
  说白了,就是钱。
  拍电影需要钱,好的商业电影能够回报更多的钱,更多的钱可以拍好多文艺作品。
  陈小哥打算将自己的诸多职业整合,自己开一家工作室。
  作家,直播,影视,这三者看似没有牵连,其实早在资本的推动下成为了一个完整的利益圈。
  不过,这也仅只是陈小哥的构想而已。
  诸多的实施,还需要很长时间的积累,金钱是一个要素,人才更珍贵。


第五十四章 天海
  下午起来时,陈小雨正在逗猫,陈小哥坐上了沙发,问:“今天怎么没去学校?”
  “今天周末,休息一天,陪陪安迪还有你啊,不然每次把你一个人孤零零的丢在家里,我总觉得好过意不去呢。”陈小雨吐了吐舌头说道。
  陈小哥无所谓的耸肩,说道:“这不是还有安迪陪着我吗,你要是有什么活动就去,我是你哥,还没老,不用你照顾。”
  陈小雨嘿嘿一笑,将小猫放在沙发上,说:“哥,上午学校的通知下来了,我要去复大。”
  “正好我也要去天海,一起吧?”陈小哥翻着报纸说道。
  小雨奇怪的揶揄问:“哥你去天海做什么,是不是去找红雪姐姐?”
  陈小哥笑了笑,说:“小脑瓜一天到晚不想点正事,那边有一个作家论坛,本来不打算去的,但既然你也要去,就一起吧,反正一个人在家挺无聊的。”
  “哥,咱们坐飞机去好不好,长这么大我都没坐过飞机呢。”
  看着陈小雨仰着头乖巧样子,陈小哥揉了揉她的脑袋:“你说好就好。”
  “哼,你弄乱我头发了,我可不是十七八岁的小女孩了,我现在十九岁了,哥你以后别老是摸我头行不行。”
  陈小哥摇了摇头,又伸出手去拍了拍她的脑袋:“我是你哥,反对无效。”
  小姑娘气哼哼的去摸安迪的脑袋,好一会才消气。
  ……
  下班后,叶红雪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出了奇点编辑部,刚刚得知陈小哥今晚会到天海,不知为何,她的心情也好了起来。
  和上司打了个招呼请了几天假之后,叶红雪面有喜色的走出公司,她也不知道为何,每次提到陈小哥,总会莫名的心动。
  但是陈小哥却从来不主动和她联系,除非是工作上的问题,这次还是陈小雨打来的电话,她才知道二人马上就要上飞机了。
  坐在车上,她低头拿着手机不断的用纤细嫩白的手指滑动着屏幕,嘴里还嘟哝着:这家不好,太贵了,他们反而不自在。
  “这家不错,但看样子好像不怎么卫生。”
  “这家不错,就是服务员长得有点丑……算了,就这家吧。”
  给陈小哥订好了酒店之后,叶红雪便开始寻找机场附近的美食餐厅,最后选在了一家韩国烤肉吧。
  这样更像是朋友聚会,叶红雪暗暗道。
  自从从江亦晨的口中得知陈小哥病情很严重,她那颗心似乎瞬间便被担忧所占据,恢复了理智之后,她开始思考要不要和陈小哥保持距离。
  虽然做了决定,但一听到陈小哥来了天海,之前的决心便不知被她抛到哪里,心里只念着怎样能让陈小哥在天海自在一些。
  爱情之所以可贵,是因为不受世俗所谓条件的约束,当一个富豪娶了一个女乞丐,人们会感叹,那是爱情。
  当一个女富豪娶了一个男乞丐,人们或许便不会那么想了,这也无可厚非,但并不妨碍,那真的就是爱情,只要二者并非因为利益关系而在一起,想必也是非常值得祝福的吧。
  将车停在机场附近的停车位,叶红雪有点紧张,不时的拿出化妆镜看看自己的脸上的淡妆是否得体。
  看了一眼时间后,她下车在约定好的出口等待,想了想,又回到了车上。
  五分钟后,陈小哥打来了电话,她连忙接起,就听对方道:“大小姐,我在出口这里了,你可说好要请我吃饭的,不能赖账。”
  “你等一下,我马上就来。”
  挂断电话后,叶红雪再次拿起了化妆镜,反复确认没有问题后,下车,走向了不远处的出口。
  老远,就看到了二人背着背包,站在那里张望,看着陈小哥那越来越消瘦的身影,原本甜蜜的心仿佛被一根刺扎了一下。
  今天她的穿着精心设计过,及膝的淡蓝色连衣裙,超薄的丝袜,她本来不喜欢穿丝袜的,但她听说好像宅男都对此十分痴迷,所以今天变尝试了一下。
  还有那一双曾让陈小哥惊叹的玉足踩着黑白色的露趾高跟鞋,由于天海的天气已经有些寒冷,她又添了一件浅色的小衣。
  一头乌青柔顺的长发有些随意的披在身后和双肩,面色温润带着笑意,一阵瑟瑟秋风吹来,美丽大方,不可方物。
  陈小哥看着眼前的叶红雪,心跳有些快了,同时心中也感叹叶红雪的魅力,从那张娇俏的脸上总是能流露出温暖的笑容,却又似有似无的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简直就是温婉高贵,知性大方的化身。
  陈小哥这个初哥哪见过这等阵仗,才一见面,便在叶红雪不经意的暗送秋波下险些拜倒在她石榴裙下。
  不过上车之后陈小哥还是镇定了下来,他没话找话一般的看着叶红雪说:“天海的天气有点冷。”
  叶红雪含笑点头:“你们多添件衣服,别感冒了。”
  说着话,叶红雪看了一眼坐在副驾驶座的陈小哥,踌躇了一会,还是将脚上的高跟鞋脱下,转身放到了后座。
  车子发动,缓缓的向前开去。
  在半路上,陈小雨以坐飞机累了提前回酒店休息。
  已是晚上的八点了,陈小哥坐在车里,透过车窗,看着这座陌生却令人向往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陈小雨走了之后,二人的话更少了,陈小哥不知道说什么,而叶红雪或出于矜持,一路上也没有说什么。
  比闷骚,陈小哥向来不输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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