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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七零穿成女主闺蜜-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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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略了这具身体,她刚刚穿越过来,不知道这具身体已经这么弱了。
  这个地方范凹里,是个山坳坳,四面都是山的那种。通往镇上的只有一条路,这条路连拖拉机都开不进来。七零年,很多农村都通了电,但是范凹里还没有通电,因为这个地方偏,从镇上拉电线过来,可是一项大工程。
  林燕赶到溪边的时候,林余余还没醒来。她有些担心、有些急切的上前:“余余你怎么样了?余余……”见林余余没有反应,她颤抖的伸出手,想去探林余余的鼻息。
  “林余余知青没事,林燕知青你不用担心。”一个婶子抓住林燕的手,“她还活着。不过,你们从知青院过来没给她带件衣服吗?这四月的天人掉进水里了,也会冻坏的。”
  林燕一愣,赶忙道:“我过来的急,给忘记了,我现在回去拿。”说着,林燕就往知青院跑。
  旁边陈娇道:“说什么忘记了,分明就是不关心,也亏得林余余帮她做了两个月的活。”
  林燕咬着下唇没有回应她,她的确是来的匆忙给忘记了,可这事情能怪吗?谁还没有忘记的时候啊?再说大家都是知青,她忘记了,也不见别人带上件衣服过来啊。
  “牛车来了……牛车来了……婶子们帮忙把掉进水里的知青给抬上来。”
  几个妇女一起,把林余余抬到了牛车上,她们动作倒是轻的很,林余余掉水昏迷,她们也不敢下手重,就怕待会儿有个万一。
  林余余的身上已经盖了件衣服,是其中一个婶子的外衣。不过四月天大家穿的衣服起码在两件以上的,所以就算林余余身上不盖衣服,身体也不会透出来。说白了,在这个时代,身体透出来可比着凉感冒更重要,如果是前者,名声没了,还不被人说三道四的?
  牛车从知青院那边经过,路上碰到了拿着衣服回来的林燕,林燕把衣服盖在林余余身上,婶子就把自己的衣服拿走了。
  赶牛车的小伙子道:“你们知青来个陪林余余知青一起,带上钱啊,我们先去隔壁大队找赤脚医生,如果赤脚医生不行还得送镇上,镇上的卫生所不赊账的。”
  这回林燕道:“我带了。”钱她本来就带着的,倒不是因为林余余去看医生带着,而是本来兜里就有钱。
  赶牛车小伙子:“那得赶紧了,上车。”
  “我也去……我也要去……”
  “对对对,我儿子也要去。”
  这个时候,人群后端,一个年轻男人和一个中年妇女,这年轻男人就是救了林余余的二流子,叫范国栋,而这中年妇女就是范国栋的娘,钱菊芬。
  赶牛车的小伙子:“范国栋,你去干什么?你就不要捣乱了。”
  范国栋:“那是我媳妇,我怎么就不能去了?”
  旁边的婶子听了,忍不住道:“范国栋,饭可以乱说,话可不能乱说,人家好好的知青怎么就成了你媳妇了?”林余余这个知青大家都知道,下乡才两个月,她勤劳能吃苦,所以村子里的人对她印象不错,不像有些新来的知青,懒惰的很会找借口。比如那个林燕知青,什么活儿都让林余余知青干,大家都是看到的,但是人家林余余知青不说,他们说什么?
  这会儿,范国栋要坏了林余余知青的名声,婶子见了,自然要说几句。
  范国栋不满的抗议:“林余余知青怎么就不是我媳妇了?她掉进水里可是我救的,她的身体都被我摸了,作为一个有担当的男同志,我当然要负责任娶她过门了,所以她怎么就不是我媳妇了?”
  钱菊芬:“就是,我儿子那么冷的天掉下去救她,看在她毁了清白的份上还愿意娶她,她就该感激不尽了。不然这毁了清白的姑娘,睡觉要?你家要吗?还是你家要。”
  看着钱菊芬泼妇般口沫飞扬的样子,那位婶子退后了几步,就怕她的口水喷到自己。
  在场的妇女们听到这样的话,也没说什么,虽然觉得范国栋和钱菊芬这举动太过分了,但是有一点他们都承认,那就是林余余是范国栋救上来
  的,当时大家都看见了,这身体的确被范国栋抱了。
  现在出了70年,大家的思想比早几年还要好了,但就是好了一点点,对于这样的事情,大家还是有些保守的,既然清白没了,就应该嫁给这个人。不管人家出于什么举动,如果林余余不嫁给范国栋,这往后哪个男人要?这不是告诉别人,自己的媳妇被范国栋抱了吗?
  老知青陈霞:“现在不是吵这个的时候,现在得把林余余送去赤脚大夫那里。”
  林燕:“你们够了,余余还昏迷着,大家谁都没有权利决定她的事情。”
  陈霞:“对,咱们先把林余余送去看病,其他人不用跟着了,下午还要上工呢,就我和林燕去吧。”
  范国栋不管大家怎么说,都是要跟着,大家不敢耽误林余余,没有办法,只得让他跟着。钱菊芬舍不得丢掉下午的工分,自然就没有去了。
  到隔壁生产大队只要二十分钟的时间,那位赤脚大夫虽然医术不怎么样,但是在这个年代,大队里有个医生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了,何况赤脚大夫一般的病还是会看的。
  一到隔壁的生产大队,范国栋就大声的嚷嚷:“医生呢?快来看看我媳妇,我媳妇掉水了。”
  赤脚医生从屋子里跑出来:“别动人,就这么让她躺在牛车上,我看看。”赤脚医生也是非常小心的,这人如果抱进诊所,出了事情就不好说了,让对方躺在牛车上,如果出了事情,人没进门,意味就不同了。
  陈霞:“行,那您赶紧给看看了,谢谢您了。”
  赤脚医生二话不说的检查了林余余的情况:“她身体有些弱,被水呛到了,有点微窒息,回去之后好好的养两天,还有这衣服要赶紧给她换下,不然身体会更加糟糕。我这里开些药回去,中药补身体,回去之后你们帮她煎一煎,她这湿哒哒的过来,就怕醒来着凉,刚好可以喝药。”
  陈霞:“谢谢医生。”
  赤脚医生:“进来一个人拿药,三贴中药一共3毛钱。”
  林燕:“我来我来。”她进去拿了药,把钱给了赤脚医生。
  范国栋:“药我来拿,回头让我娘煎了给林余余喝。”


第3章 
  林燕自然不会把药给他,刚才看赤脚医生要交钱的时候他去哪了?站在外面一动不动,现在拿药倒是积极。
  且不说林余余被他救了就要嫁给他这件事让人恶心,他们这些城市来的知青可没有这个概念,城市里也没有这种封建的说法。但就算这件事当真,范国栋既然认定了林余余是他媳妇,他刚才拿钱换药的时候能主动拿钱,积极一点,林燕还能高看他一眼。现在,怎么可能?
  林燕拿紧了药:“这是我用钱买的药,不用你拿。”
  范国栋一愣,随即嘿嘿笑了笑:“林燕知青,这林余余不是我媳妇嘛,煎药这种事情交给我娘就好了,你城市来的不会这个。”
  林燕:“你想要讨好余余,自己拿钱去买药啊,用我的钱充胖子,你做梦呢。”林燕从小在家里受宠,性格也是刚的,她的娇俏那是对着男主。对于范国栋这种二流子,她可没有娇俏可言。
  陈霞:“我们赶紧回去吧,不然林余余的病情就加重了。”
  赶牛车小伙子:“走喽。”
  回到知青宿舍,范国栋还想跟进去,他一只嚷嚷着让林余余去他家,但是陈霞和林燕没同意,她们把林余余抬进去之后,直接把宿舍院子的门关了。范国栋虽然是二流子,但是也不敢乱闯,这年头对女同志耍流氓的罪名可不轻。
  林余余身上湿哒哒的,林燕和陈霞先把她的衣服脱了,然后又给她换了一身衣服,都是女同志,也没好什么难为情的。
  换好衣服,陈霞道:“林燕,你会煎药吧?我要去上工了。”上工关乎着粮食,陈霞已经耽搁一会儿了,现在时间还早,她还不想请假。
  林燕有些为难:“我从来没有煎过药,刚才问了赤脚医生,但是我听的也不怎么明白,我就怕煎坏。”而且,她自己人还难受,感觉全身无力,真的是没有精力再煎药了。
  陈霞想了想:“那算了,我下午不去上工了,我来煎药吧。”她下乡已经四五年了,这些活自己就算曾经不会,现在也摸索的会了。林燕一看就是在家里受宠的,不会这些也不奇怪。
  林燕一听:“谢谢陈姐,
  真是太好了。”
  接下来,林燕回床上休息了,她裹着被子,痛经让她很快就睡着了。林燕睡着不久,林余余就醒来了。她有些迷茫的看了看四周,已经拥有原主记忆的她很快就知道,这里是知青宿舍。
  女知青的宿舍有两间,一间是老知青宿舍、一间是新知青宿舍。新知青宿舍是她们下乡之前刚刚建好的,就在老知青宿舍旁边扩建的。这次下乡的新知青中,女知青有三个人,就陈娇、林燕和林余余,所以三个人一间。
  林余余从床上起来,看到了睡在隔壁床的林燕。南方没有地暖、炕之类的,所以她们的床都是一人一张木板床,到了冬天,这床非常的冷。不过木板床下面是空的,所以大家的行李都是放在床下的。
  林余余起床之后,木床有了点动静,不过林燕睡的沉了,并没有醒来。她穿好衣服,原主虽然爸妈离婚了,但是她还是有几件好的衣服的,毕竟她有个疼爱她的亲妈,而且林家也不会压迫她,城里人要面子,职工院也很讲究名声,后妈如果虐待继女,这种名声传出了很不好听。所以林家也隔年会给她做件新衣服,所以原主这日子是真的不错的。
  林余余从床下的行李袋里翻出一件毛衣,是原主妈在过年的时候给她准备的,她一直舍不得穿,但是林余余却舍得的,她穿上毛衣,又穿上棉毛裤、外裤,然后出了房间。
  外面的太阳光暖洋洋的,陈霞一边煎药,一边在缝补自己的衣服,听到动静,她转过头:“林余余你醒了?你没事吧?身体怎么样?”
  原主性格沉闷,不爱说话,所以林余余并不需要多模仿她、伪装她,只要不怎么说话就可以了。而且时间长了,这性格还是可以改过来的。
  林余余对陈霞笑了笑:“我好多了,谢谢陈姐关心。对了陈姐,我记得我掉进水里了,之后怎么样了?”
  说起之后的事情,陈霞有些气愤,她把事情说了一边,然后又提醒:“……余余,你们是新来的知青,对范国栋这个人还不了解,这人就是个蛀虫,好吃懒做,每天无所事事,所以在村子里讨不到媳妇,你这次是他救上来的,我看他肯定咬紧自己抱了你,要毁了你的清
  白,然后逼你嫁给他,你说说,你该怎么办?”
  林余余从2040年过来的,那个年代你的人对这个年代是不了解的,她爸妈活着的时候不是这个年代的,即便是,也不会提起这个年代,谁家父母会在孩子面前提起自己曾经的年代有多苦?所以对于这个年代,林余余唯一的了解是从小说里,从原主的记忆里。
  不过,小说也只是小说,作者没那本事还原历史。所以从原主的记忆里知道这里的情况之后,林余余对这个年代的封建思想是很无法理解的,但是这个年代有她喜欢的东西,人们的淳朴、简单、生活的安逸。
  是的,七十年代,对从末世过来的林余余来说,也是安逸的。
  在末世,粮食成为快消品之后,大家的温饱问题比这个年代还不如,尤其是,除了温饱问题之后,最大的危机还是生命受到了危险。面对着虎视眈眈的丧尸,这里的一切就显得可爱了。
  林余余:“陈姐别担心,我会想办法解决的。”她在末世过了两年,爸妈、兄嫂和侄子都去世了,她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都是靠自己解决的。
  陈霞:“你心里有个数就好,如果真的……”陈霞想说,如果真的没有办法,你可能就要嫁给范国栋了。但是这话她没说,因为伤人心。“这里的药煎好了,我温着,我给你倒出来可以喝了。”说着,她起身去拿碗。
  林余余喝了药,嘴巴里苦苦的,心里倒是想起了一些事情。末世前,她是大二生,她念的是医学院,因为妈妈生她的时候是高龄产妇,快50岁了,所以生下她之后身体很差,也因此,她从小就立志要当个医生,将来可以好好的照顾妈妈,所以即便她医学院只念了两年,对这个年代的乡下来说,也应该是非常稀少、有珍贵的懂医的人员吧?
  林余余不排斥上工,自劳自得,这种日子很美。可问题是,这具身体其实很糟糕,上工能赚的粮食不多,温饱都解决不了,且原主还傻傻的帮林燕,林燕给的这些小恩惠哪里能补她的身体?
  所以,林余余想到了这个年代的人,对医生的需求和尊敬。
  她回想原主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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