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律师从养只獬豸开始-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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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确信朱善阳的话是真的了。
上午九点钟,庭审正式开始。
王巴大和他的律师也到了。
王巴大长的贼眉鼠眼,一看到他和朱善阳,便一溜眼瞄他。而朱善阳一见到他,就激动起来:“王巴大,你不讲良心,我借你钱,不问你要利息,你现在还这样坑我!”
王巴大一听,并不示弱,叫道:“我怎么坑你了?是你在坑我,我明明还了你两万八千块钱,还剩两千没还你,你现在居然起诉我两万八千,你这是在讹我!”
“你……你耍无赖!”
“你才耍无赖!”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两人吵吵嚷嚷,法官火了,敲起法槌说道:“肃静,肃静,再吵闹,出去吵!”
孟浪扯住了朱善阳,悄悄道:“朱总,你不要着急,等一会我让他好看。”
双方这才平静下来。
王巴大的律师脸上带着笑,显的很轻松,孟浪看了他一眼,心想要与他好好对庭了,自己一定能赢他。
“现在由原告宣读起诉状。”一切安静下来后,法官核对完当事人,便让原告方宣读起诉状。
孟浪便代替朱善阳宣读了起诉状。
读完后,法官看向被告方:“被告现在作答辩。”
王巴大的律师便替王巴大答辩:“被告已经归还了两万八千元钱,还剩两千元没有归还,原告起诉索要两万八千元,明显是歪曲事实,起诉错误,请法庭驳回其诉讼请求。”
第七章 举证质证
王巴大的律师一答辩完,朱善阳就急了,道:“我怎么歪曲事实了?你讲话不能不凭良心!”
“你就是在讹我!”王巴大一看,也蹦起来道。
王巴大的律师微笑不语。
“肃静!你们两人怎么回事?不服从法庭纪律,想干什么?再警告你们一次,如果你们再无视法庭纪律,大吵大闹,你们不用参加庭审了,马上出去。”
法官再次警告了他们两人。
庭审继续。
“请举证。”
孟浪把借条交了上去。
“现在请被告质证。”
王巴大的律师便开始说道:“我们不否认该份借条的真实性,也不否认被告曾经借过原告的钱,但是这张借条上明明写着‘今还欠款两万八千元’,原告共借被告三万元,现在还了两万八千元,还剩下两千元没还,现在被告愿意当庭将两千元钱还给原告,以息诉讼。”
听了这话,朱善阳气的又要站起来骂人,孟浪连忙压住了他。
经过法官允许后,孟浪说道:“原告不认同被告的说法,这个‘还’字应当读“hai’,而不是读‘huan’,正常情况下,如果是被告还了原告两万八千元,应当由原告给他出具收条,而不是让被告写出这样的欠条,是不是?该份欠条一直在原告手中,如果原告想冤枉被告,他完全可以将借条上两万八千元的字涂抹去,那样的话,被告岂不是要偿还三万元?被告的辩解完全不符合情理!”
他话一这样说,朱善阳感觉很解气,律师说的有道理,而王巴大脸色则不好看了。
但是,王巴大的律师却依然微笑道:“话不能这么说。被告一直非常信任原告,借了三万,还了两万八,因为还剩下两千块钱没还,所以随手就在借条上注明还了两万八,这也是很正常的事,被告并不懂法律,也没有防人之心,出现这种情况,并非不符合常理。而要说打收条,这个责任在原告身上,原告没给被告打收条,难道现在还要责怪被告吗?”
王巴大的律师口舌如簧,瞬间讲的也是振振有词,顿时把朱善阳给气的不轻,坐在原告席上,浑身发抖。
而王巴大一听,心里乐了,脸上露出笑容来。
法官听了,便问:“原告方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孟浪看了看王巴大和他的律师,说道:“报告审判长,我有几个问题想问被告,并且希望由被告本人回答,被告律师不得回答。”
“可以。”
“请问被告,你说你还了原告两万八千块钱,我想问你,你给的是现金还是转帐?”
“现金,我给的是现金。”
“你的现金是不是从银行取的?”
“我不从银行取,难道还能从天上掉下来不成?”
“报告法官,我反对原告的发问。”一说到这儿,王巴大的律师立刻举手反对。
法官道:“请说明你反对的理由。”
“原告的发问属于诱导式发问,违反法律规定,被告还给原告的是现金不错,但他不是从银行取的,而是事先就有现金,才给的原告。”
孟浪一听,也举手说道:“我反对,被告律师不能代替被告回答我的问题,现在我想请被告明确,那两万八千块钱是不是从银行取的?”
王巴大听了,一时有点不知所措,他不知刚才的回答已经中了孟浪的圈套,因此看了看他的律师,他的律师就暗中示意让他说不是。
“不是,我不是从银行取的。”
“那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了?”
“我……”王巴大自打嘴巴了。
被告律师见状,也不顾举手申请发言的庭审纪律,直接说道:“原告律师问这个问题与本案无关,被告的钱当然是从银行取的,但是这次还款,不是直接从银行取的,而是他之前存在家里的现金,不论他的钱从哪儿来,被告已经归还了原告欠款。”
被告律师也是一个高手!
知道他这样问王巴大的目的,但他是律师,不能代替当事人回答事实问题!
“报告审判长,被告律师未经允许擅自发言,违反法庭纪律,请法庭作出惩戒!”
孟浪当即向法庭指出,直说的被告律师乱翻白眼,不再是笑咪咪的样子。
法官看向被告律师:“提醒被告方律师,未经法庭允许,不得随意发言,事实问题由被告本人作答。”
“我说的跟我律师说的一样,没什么可回答的。”王巴大见状,马上说道。
孟浪冷笑问:“你与你的律师说法不一致,请问以谁说的为准。”
“以我律师说的为准。”
王巴大此话一出,坐在法庭上面的三位法官忍不住笑了,这个王巴大彻底上了孟浪的当了。
孟浪不禁微微一笑道:“你的律师怎么能知道这件事呢?”
“是我跟他讲的,怎么的!”
“既然这事是你跟他讲的,那你怎么还要以他说的为准?”
“我……,我不回答你的问题!”
王巴大恼了,坐在他旁边的律师脸上也阴的跟乌云一般,他没想到孟浪小小年纪会问的如此刁钻犀利。
“报告审判长,被告在说谎!他还原告的钱是不是从银行取的,对他来说是一件很清楚的事,但他却回答的颠三倒四,前言不搭后语,这证明他的话是假的!他只还了两千块钱,原告说的是真的!”
孟浪一这样讲,被告律师马上反驳道:“被告还原告的钱有没有从银行取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还了原告的钱!我们不否认钱是从银行取的,但还原告这两万八千块钱不是直接从银行取的,而是从家里拿的现金,被告并没有说谎话,只是他一时紧张,说不清楚而已!原告律师不要武断说被告的话是假的!”
被告的律师看上去也很强啊。
“报告审判长,原告现在提交第二组证据。”
孟浪把第二组证据,银行流水提交了上去。
“审判长,第二组证据是银行流水,想证明的内容是,被告在还款之日前一个月内,没有提取过两万八千块钱的现金,只有一笔两千元的现金,正好与原告所说的话相吻合,证明被告实际还款是两千元,而不是两万八千元。”
孟浪说完话之后,法官就将证据交给被告方质证。
被告律师看过后,便把证据往桌子一扔,说道:“报告审判长,原告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方不予以质证。”
第八章 胜诉
被告律师居然不予以质证!
孟浪立刻说道:“该份证据是原告方申请法院调取的证据,虽然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该份证据,但是并不违规,这属于原告方发现的新证据,如果被告不予以质证,便是认可该份证据了。”
被告律师一听傻了,法官便看向他道:“请被告方律师说说意见吧,不要放弃质证的权利。”
被告律师一看,只好说道:“这份证据并不能证明什么,这只是汉州银行的银行流水,能说明什么?被告不只汉州银行一个银行账户。”
王巴大听了,插嘴道:“我还有大陶银行的帐户。”
听到他们这样辩解,孟浪冷哼一声道:“报告审判长,原告还有第三组证据提供。”
话一说完,被告律师非常惊诧,第二组证据在他意料之中,调银行流水是比较正常的事情,怎么还有第三组证据?
“审判长,原告这是在搞突然袭击,不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我们反对!”
孟浪听了,不紧不慢地道:“这是一组录音证据,我们当庭提供,如果被告不愿意质证,我们不反对!”
说罢,就把一组录音证据提交了上去,法官同意播放录音。
等播放完后,孟浪便说道:“该组证据证明,被告方承认其还原告的钱是从汉州银行取的,而汉州银行的流水当中根本没有两万八千元的提取记录,这都证明被告在说谎,原告的主张成立。”
话刚说完,王巴大忍不住了,站起来指着他骂道:“狗律师,你阴我!”
孟浪扫他一眼,对法官道:“审判长,被告当庭辱骂他人,藐视法庭,请法庭训诫!”
被告律师忙拉住被告坐了下来,说道:“原告采取偷录的方式取得证据,证据来源不合法,法庭不能采纳该份证据。”
孟浪说道:“该份证据是真实有效的,我并没有偷拍偷录,我只不过是有取证意识而已,被告无法否认该份证据的真实性!”
被告坐在座位上,两只眼睛瞪着他,他哪里会想到,孟浪跟他通了一次电话,会把通话内容给录了下来,导致现在提交到了法庭上,让他和律师都极为被动!
庭开到这里,真相已经大白了,被告处处有漏洞,无法自圆其说,其辩解无法成立!
法官心中也有了数,等孟浪提交完证据后,便问被告方是否有证据需要提供?
被告律师有气无力地说了一声:“没有。”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有证据还打什么官司?当然他是被告,一般情况下无须提交证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证据主要由原告提供,被告只需要反驳是了。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入法庭辩论阶段。”法官宣布道。
孟浪就开始宣读代理词,主要是两个观点,一个观点就是被告方的说法不合情理,另一个观点就是,被告方当庭说谎,三组证据证明,被告辩解还了原告两万八千块钱的说法不能成立。
被告律师在他说完之后,也作了发言,还是辩解还了两万八千元,欠原告两千元,原告的主张不能成立,相关证据不能证明被告现在还欠原告两万八千块钱。
还是原来的陈词滥调,作为被告方只要把水给搅浑了就可以,认定原告方的证据不能百分之百地证明还欠两万八千块钱。
但民事诉讼,跟刑事案件不同,证据不需要百分之百,只要有高度盖然性就可以了,而今天的庭审表明,高度盖然性是站在原告这一边的。
法庭辩论结束后,法官问双方是否调解?
孟浪便跟法官说,这没什么可调解的,只要被告愿意还钱就可以了。
再问被告王巴大,他的律师跟他商议了一下,说道:“我们不同意调解,如果原告方愿意,我们可以马上归还所欠的两千块钱。”
被告方是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材不落泪。
法官听了,便宣布道:“休庭十五分钟,等候宣判!”
法官的话音一落,原被告方都很惊讶,因为一般情况下,法庭是不会当庭宣判的。
孟浪心里头还是有些忐忑不安,不知法庭最后的判决会是什么情况,他虽然对自己有信心,感到胜券在握,但是不到最后一刻,谁也不敢说自己一定能赢!
漫长的十五分钟过去后,法官又回到了法庭,看了看原被告双方,便说道:“现在开始宣判,全体起立。”
“……本院认为,被告王巴大向原告朱善阳借款三万元,后归还了两千,剩余两万八千元,其在原告所保存的欠条上进行了欠款确认,原告的主张成立,被告辩解已经还了原告两万八千元的理由,不符合日常生活经验,与事实不符,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根据……判决如下:被告王巴大在本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原告朱善阳两万八千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十五日之内向汉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宣判完毕!”
法官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