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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荆棘血脉-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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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时才稍微好一点。
  “如果你不能继承克拉玛的话,你会怎么办呢?”加葛斯问到。麦克斯塔浮微微一笑,这个不过八岁的男孩红色的长发散在肩头,被称作俄拉荷马城最美丽的天使,一张妖邪的脸孔,很难想象一直以儒雅闻名的宝冠雄鹿为什么会忽然改了风格,如果不是那头火红的长发的话。
  “虽然这个问题没有根据,但是既然您问了。”麦克斯塔浮吊着一根草梗,这个粗鲁的动作是他和亚赫图斯学会的,“在克拉玛家族腐朽之后,我会建立一个属于我的克拉玛家族,麦克斯塔浮薛林克拉玛公爵,初代。”
  加葛斯哈哈大笑起来。这位名字和“酷吏之神”加葛斯同名的荆棘花的裁决者总算没有后继无人,任何一个家族的消亡无不是因为人才的凋零。
  “你见到伯伦左那个小子的儿子了? ”
  “您说的是亚赫图斯吗?嗯……两个月前参加洛伦兹公爵的宴会时威林格尔介绍我们认识的,还有劳伦切尔曼,您知道吗?那个小子根本不像克里姆林的儿子,他没有他父亲的武力和军事上的才能,更没有他祖先一身的铁血气息,他像个艺术家,我去过他家,我敢保证也许十年二十年后他就会成为中央帝国第一的建筑师和雕塑家。”
  加葛斯低沉的笑了,但是他还是嘱咐麦克斯塔浮说到,“那可不一定,命运会决定一个人的一生,但是他的孪生兄弟经常会和他开个玩笑,最后会发生什么转折,只有被没有和宿命关照过的人才能知道。”加葛斯说到,“太阳金币有一句话——人际关系的基础在于价值的潜在交换,不管小猫头鹰会成为什么样的人,现在他是猫头鹰的继承人这一点,就有足够的价值。”
  麦克斯塔浮低下头,低低的声音像是从腹部发出来的,“我会浇灌好和猫头鹰的友谊之花的。”
  ————
  “薛林怎么没来?”克里姆林宅邸,亚赫图斯私人领地,威林格尔,劳伦切尔曼四仰八叉地躺在从南方海岸运来的细砂上,劳伦切尔曼拿着一只华丽的铜镜照着脸上的雀斑。
  “再照下去也没用。”威林格尔嚣张地说到,“你再怎么照也不能像薛林那么好看,整个俄拉荷马城都没他好看的。”他那张火红的长发妖冶的面庞,没次威林格尔看见他都忍不住碎碎念一阵。显而易见的,几年之后薛林就会被俄拉荷马城所有的的贵族小姐夫人们追捧。想到这里威林格尔说到,“我会成为帝国第一的骑士!将黑郁金香的旗帜插到铜华盖的城墙上,用我的□□刺穿罗素费奥朗蒂诺的胸膛!”威林格尔激动的站起来,仿佛他现在已经成为了帝国的将军,带着千军万马铲平吸血藤树林,越过海夫拉峡谷,践踏半个都铎王朝的领土,冲进铜华盖城,将黑郁金香和刺血荆棘花的旗帜插在狩猎花园的宫殿上一样。
  “你怎么不说要征服都铎玫瑰?”劳伦切尔曼夸张地形容起来,“她的头发像海藻一样柔软飘逸,她的皮肤像珍珠一样生辉,她的眼睛洒满星光,她的嘴唇柔软的像花瓣……”李特已经不太记得前世的童年了,但是讨论美女不管在哪个世界哪个年纪都是男人或者男孩之间闲聊的永恒不变的主题。
  “切~”威林格尔哼了一声,“说的好像你见过一样。”
  “嘿,哪那么容易见到的,史诗大陆上无数吟游诗人传播都铎玫瑰的绝世美丽,但是却没有一张她的画像流传开来。”
  罗素大帝的独生女,现年13岁的赫黎本公主,她的母亲曾经的都铎玫瑰——海伦希曼皇后,她的美丽曾经引起过都铎王朝与塞琉西王朝将近十
  年的战争。
  在都铎与塞琉西这两个庞大的帝国之间,有一个狭小的,领土不到其它两个帝国二十分之一的国家——安提柯公国,这样的国家史诗大陆上有十三个。
  安提柯国王的妻子莎拉有四个儿女:海伦希曼王后和她的姐姐们。海伦希曼的美丽是任何一个人间女子都无法比拟的,连女神们都羡慕。求婚者接踵而来,国王提议让海伦希曼自己决定自己的婚姻,但先要让所有求婚者起誓:他们对海伦希曼所选择之丈夫永远不拿起武器去对抗他,而且那个人在遇到灾难求援时,他们要全力以赴地帮助他。
  当时还是王子的罗素大帝将成为海伦的丈夫。而他的兄弟阿伽门农就娶了海伦的姐姐柔莉塔。
  后来,塞琉西王子也就是现在的居斯塔夫塞琉西大帝诱走海伦希曼王后,罗素大帝恼羞成怒,立刻找哥哥阿伽门农商量。阿伽门农召集了所有的军队与塞琉西王朝征战了十年。
  传言如此,但是并不是空穴来风,海伦希曼的美丽可见一般。
  李特听着有趣,他可没时间也没有机会去关注那些香艳的历史故事,但是他知道的塞琉西王朝自从十年战争后元气大伤,在史诗大陆的大帝国里沦为了垫底的存在。
  劳伦切尔曼捧着脸,他看起来很有做花花公子的潜质,虽然他的长相不甚好,但是有多少小姐愿意拒绝太阳金币和公爵夫人的诱惑呢?中央帝国的贵族不多但是也绝对不少,帝国的金币百分之九十掌握在贵族手里,而这百分之九十里又有百分之四十掌握在维斯康提家族手里。“金币和权力是连体婴儿。”某位维斯康提家族的祖先如此说过。就连国王陛下也要急红了眼的财富,每个维斯康提的子孙都像巨龙一样贪婪的掠夺财富,再把它们放在巢穴里小心翼翼地看护起来。劳伦切尔曼一身衣服的价格绝对抵不上威林格尔和其它人身上的任何一件。
  劳伦切尔曼说过,“如果我有一万个金币,那么我只能花一个金币用来享受,如果我有十万个金币,我可以花两个金币,等我有一百万金币的时候,我就可以花一个金币来享受了。”他的爷爷——维斯康提家族的金币貔貅伊霍姆特,在陌生人眼里会把它当做再普通不过的平民花农的老公爵说自己终于可以含笑九泉了,不过这个时间得推迟到劳伦切尔曼长大后的十年。
  “你们看不到我,就会把我想象成绝世美女,所以如果我让你们看到我,你们一定会很失望,我怎么舍得让你们失望呢。”李特打了个响指,说到。威林格尔和劳伦切尔曼开始一楞,随后哈哈大笑起来,威林格尔更是一把搂住李特的肩膀,“好啊,雷恩……你说的对极了,没准都铎玫瑰还没有薛林漂亮呢!”
  “把薛林和女人相提并论,真有你的,幸好他不在,否则你祛斑的药里又会被他掺料了!”
  就在劳伦切尔曼思考这个“又”的实际含义是什么时,一只漂亮的手从他脖子后面伸过来,他注意到这只手的食指极长,比中指要长出一厘米,一缕红发垂到他面前。“薛林?和你爷爷谈完了?”
  有时候李特不得不佩服劳伦切尔曼的定力,无论是被嘲笑是守财奴还是被薛林卡住脖子的时候都面不改色,就好像被卡的面红耳赤的人不是他。他曾经透露过一个惊人的秘密,他的爷爷也被人卡过脖子,不过这个人不是薛林的爷爷而是大流士九世陛下的父亲,老国王卡住老貔貅的脖子威胁他把藏匿的金币吐出来,哪怕吐出来一半也好,那时候维斯康提老爷的表情神色也像现在的劳伦切尔曼一样,他说;“哪怕付出生命也要捍卫太阳金币的利益。”
  “我去给你们拿瓶酒,要阿拉贝干红还是贝尔达斯克深红?”李特把几个空酒瓶拿起来,直接丢出围墙,“啪嗒”清脆的碎裂声。麦克斯塔浮直接躺在劳伦切尔曼和威林格尔的中间,叼着一根草梗,眯着眼说到,“我想试试火燎,你家肯定有吧?”火燎这种浓厚的深红而近乎于黑色的红酒来自古老帝国朱里亚—克洛迪公国,其名字源于它在喝下它的人的肚子里制造的火燎般的感受。火燎是一种极度强烈而辛辣的酒,因同时具有医学疗效而广受好评。“酒会影响我们理智的头脑,这话是我爷爷说的。怎么样?有没有?”
  李特想了一会儿,不太确定地说,“应该有吧,我去找找,没有的话你们就喝其它的吧。”
  雀斑小子忽然说到,“诶?你好像没怎么喝过。”
  李特边走边说:“我酒精过敏。”
  谁知道呢。
  克里姆林宅邸有四个大酒窖,数个小酒窖,其中藏酒最多品质最好的就是伯伦左候爵的私人酒窖,而李特拿给薛林他们的酒就是从这里拿的,走下有些年头的木质楼梯散发着特有的气味,当然尘土之类的东西是绝地不存在的,尽职尽责的老斯都每天都严格检查克里姆林宅邸所有重要的地方。
  酒窖很深,李特提着一盏灯,灯瓶磕在扶手上,灯光忽明忽暗,淡淡的酒香从深处飘出来,各种酒香参杂在一起,李特在一排排的酒瓶之间,仔细辨认着酒瓶上的名字。他在拿一瓶火燎的时候,碰掉了一瓶阿勒雅斯,白瓷的酒瓶碎了时散发出意外的很甜的白葡萄酒的奇怪余味,而且在漆黑的酒窖里散发出耀眼的银色和绿色的光芒。李特知道这种酒的传说,它由黑精灵族的一支,深水城黑精灵酿造,每年的产量固定而且很稀少,这种酒储存在陶瓷瓶和木桶里,以防它的光芒在运输过程中逐渐消散,它美妙的味道,浓郁的口感及其发散出的使其成为浪漫夜晚的绝佳选择,在这种酒的原产地头骨港,如果消费者不能联系到它的秘密生产者,则根本无法购买一小桶以上的这种酒。
  在银色与绿色的光消失之前要喝掉它,否则阿勒雅斯就会变成普通的水,李特把半截酒瓶拿起来,闻了闻味道,香甜的味道是精灵族特有的酒,它们大概都散发着一股清香,更像是饮料而不是酒。李特避开锋利的豁口,一点一点地喝了进去,它到嘴里的时候是清冽的冰凉,到嗓子是变成了极为浓郁的味道,咽下去后两种味道混合在一起又衍化出数种味道,过了好一会李特才放下酒瓶,那些碎片他不用收拾,老斯都再检查时会收拾好。


第11章 第十一章  他走进了未知
  李特伏在桌子上,挨着窗户,叹着气,外面的鸟儿叫的多欢快啊,但是他只能猫在房间里理解一本本厚的和地砖一样晦涩的书籍,他对地精一点兴趣都没有,不管他们曾经创造出多么辉煌的文明,那些用鹅毛笔画出的抽象的图案,李特必须联想出它真实的模样,魔导炮?把神武大炮和魔法联系起来,用魔法石做能源,在炮筒上画着魔法阵?他伸了个懒腰,骨头咯吱咯吱的响,“关节都要生锈了。”
  西罗多德重复着昨天、前天、几年前的动作在壁炉旁边的椅子上坐着,而壁炉里的火已经熄灭很久了。他昏昏欲睡,好像又没有,像是被椅子撞桌子的声音吵醒了,李特想要偷偷溜出去被抓了个正着,他无辜地关上门,“冬天已经过去一个月了,俄拉荷马城的荆棘花都长出了花苞,薛林已经去耶露河划船了,雷戈也去临春城了,奈特更不用说了,整个冬天他几乎都不在城里。我日复一日地研究炼金术,黄金倒三角架,克尔特十字,时间金字塔,逆位双六茫星……炼金术与占星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如果说炼金术的本质是等价交换,那么它和星星的关系是什么呢?”
  李特本来是要找个借口放假出去玩些日子,但是不知不觉就变成了这样,果然习惯真的是太可怕了,昔日连26个英文字母都背不全的白大少好像离他日益远去了。
  西罗多德戴上他的圆眼睛,转动着轮椅——这是李特画图让人制作送给他的,用百年紫檀苏的第二个分枝做成,现在轮椅已经成为俄拉荷马城残疾、老年贵族必备的东西,当然,经营权被太阳金币的继承人“抢”走了,而李特也很乐意因此加深两个人的交情。而银枪候爵和约书亚夫人只是叹息着亚赫图斯在艺术和建筑上的天赋。
  他来到李特的旁边,其实西罗多德先生身体健康并且食欲旺盛,他之所以坐轮椅的原因是他太懒了,他几乎从来不出门,李特绝大多数时间都看着他在壁炉旁边坐着,日日夜夜。“推我出去看看,我记得外面没有楼梯?上次爬楼梯可把我累坏了。”
  “您来这里已经四年了,而自从母亲大人给您安排了住所后您就没有离开过这里……”李特不可思议地说到,还有些无奈,“我让人把楼梯改成了螺旋的坡道,这样您就不必走着出去了。”
  西罗多德第一次出现类似于迷茫的表情,如果李特对他再有一些更深刻了解的话就知道时间对西罗多德是没什么概念的,四年,哪怕是四十年,也许四百年才会让他们感觉到漫长。西罗多德似乎搞清楚了四年对人类的含义,而此时李特忽然想起了在黑巫师市场邂逅的西罗多德“夫人”,他不是忘记了,而是可以要求自己忘记。记住该记住的事情,忘记该忘记的事情,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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