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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全职叶翔]情理之中-第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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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周泽楷笑得有几分腼腆,温声答应。
  于是孙翔知道,周泽楷不会从他的生命中消失,而他也不必用尽力气去逃开周泽楷。
  莫非这就是区别。
  可这他妈的究竟是为什么呢。


第247章 。
  周泽楷和孙翔吃了晚饭,送孙翔上了出租车,返回父亲们的办公室。
  推门而入,周父和周爸爸各占据了办公桌的两面,正安安静静地看书,不大的空间里流淌着岁月静好的味道。
  周爸爸望过来:“说好了?”
  “说好了。”周泽楷反手关门,轻声道:“就后年吧。”
  屋内一阵寂静,周父摘下眼镜,道:“决定了?”
  “嗯。”
  周爸爸心疼儿子,直皱眉:“怎么就到这一步了?翔翔这孩子,就不能好好听人说话吗。”
  “和这个,没关系。”
  周爸爸既心疼又好笑:“还要帮他说话啊。”
  “真的。”
  “算了,分就分了吧。”周爸爸偏心道:“我儿子这么好。”
  周父则是充满深意地瞥了眼儿子,叹一口气,戴回眼镜,继续看书。
  周泽楷淡淡地笑,不否认爸爸的话。他很好,非常非常好,对孙翔来说也是如此吧,但那不够。因此即使他曾有机会占有孙翔,但在最后关头,他还是选择了放弃。
  周爸爸安慰道:“没事啊,缘分不能强求。”
  周泽楷嗯一声,取了本书坐在沙发上静静翻阅,每个字都依次印入眼中,但他知道自己什么都没读进去。
  他和孙翔孙翔不是没有缘分,他们的缘分很多了,但是那么多的缘分也没能敌过住在孙翔心底的名字。
  他步步为营,处心积虑,一步步和孙翔走到这里。亲人、朋友、公众,天罗地网般把孙翔罩在其中。全世界都以为他们在一起是情理之中。
  他们的确有很多在一起的道理,不在一起都像是不可能,可即使有天大的道理,情字才是排在第一位的。他们之间,终究是缺了一点情。孙翔心中始终有一个地方,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法抵达。
  于是他给自己,也给孙翔一年的时间。许许多多个深夜,周泽楷再度饱尝长夜难眠的滋味,便整夜整夜地想,他能否做到,而孙翔呢。
  他想他可以,孙翔未必不行。他相信他们会过得很好,像世间任何一对幸福的伴侣一样,白头偕老,恩爱不疑。世人以为的圆满如意,就是这样吧。
  但仍然有什么是永远无法被代替和弥补的。而他不能说服自己,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每个人都是这样过来的。每个人都那么做,不代表他可以。如果他能说服自己避开这一问,他也就无所谓和谁在一起。
  雾里看花,再美,终是隔了一层。
  周泽楷翻过一页书,遗憾地想,就把最好的时候留在最好的时候吧——再也不会有的时候。
  他完美的人生第一次裂开了缺口,却更真实了。
  世事岂能尽如人意。
  深夜,周泽楷吹干头发,端了一杯朱古力奶,坐在书桌前。
  在柔和的灯光下,他翻开笔记本的第一页,拿起吸满墨水的钢笔,一笔一画,落下了他第一本书的第一个字,第一个句子,第一段话。
  [连接消失了。十八天,我再没收到他的消息。我想我必须接受这个现实,我失去他了。]
  [好在他留下的东西是取之不竭的。我将受益终生。]
  [有一个少年,让我真正活过。]
  数年后,在周泽楷的第一本书改编而成的电影的首映礼上,主持人问:“如果真的有一个平行世界,你会对另一个自己说什么?”
  周泽楷一番长考,回答得四平八稳:“嗯……希望,幸福。”
  大家对这位俊美如画却不善言辞的新晋作家发出善意的笑声。
  周泽楷放下话筒,和大家一起微笑。与以往任何一次回答一样,他认真而真诚。
  希望在那个世界,他能让少年像在这个世界一样幸福。
  希望他能做到。


第248章 。
  和往年一样,夏休期,孙翔先回上海陪爸妈,再去北京陪伯父伯母。不过这一次,伯父伯母要给他的小侄女让位了。
  小杏儿快半岁了,货真价实的小天使,不仅是长相,性子更是,软软萌萌,乖乖巧巧,长成贴心小棉袄指日可待。
  世邀赛最后一天,两人在家看决赛,最后中国队输了,孙哲平气得狠踢了下茶几,把摇篮里睡得正熟的女儿吵醒了,发出咿咿呀呀的奶叫。
  张佳乐一记眼刀射来,孙哲平立即滚去看女儿。
  结果小杏儿就睁着俩乌黑明亮的大眼珠盯着爸爸,小拳头伸出来挥啊舞啊,小嘴巴吧唧吐泡泡,露出粉嫩嫩的口腔,却不哭也不闹。孙哲平当时就萌碎了,这让他把心窝子掏出来他也愿意啊!
  孙翔现在敢抱她了,张佳乐却很后悔。自从他教会孙翔之后,自家女儿就没从孙翔的臂弯里离开过。
  孙哲平看不惯弟弟天天赖他这儿,尤其是女儿越来越粘他,让孙哲平很有危机感。八月第一个周末,吃午饭的时候,孙哲平忍无可忍下逐客令:“滚回你自己那儿住去,周泽楷不在你就没别的事做了啊。”
  张佳乐才想起来之前孙翔说的,等世邀赛结束后要说说他和周泽楷的事。
  孙翔往嘴里刨一口饭,说:“已经分了。”
  孙哲平正往张佳乐碗里夹菜,听见这话,手腕一抖,一片西兰花掉在桌上。他把菜拈起来夹到自己碗里。
  “分了?”孙哲平语气平淡,眼神却很严厉。
  “嗯。”
  孙哲平把筷子往碗上一拍:“怎么回事?”
  孙翔很惊奇地瞧着孙哲平:“你干嘛?就是分手啊,谈恋爱分手,不是很正常的事吗,有什么奇怪的。”
  “退役和出国的事,你俩谈崩了?”
  “没有,不是因为那个。”孙翔一口否认,用了个很作的词:“和平分手。大家都觉得没必要继续下去了,就分了。”
  孙哲平盯着弟弟,一双眼睛像俩探照灯,不放过孙翔脸上任何一个细微的神情变化:“你有事没事?”
  孙翔嬉笑道:“没事啊,他怎么说也还是我队长,我们接下来还要继续打比赛呢,我都处理好了。”
  “呵呵,原来你就是这么处理的。不会是他……”孙哲平把甩字吞回去,眉眼间漫上阴沉:“欺负你了吧?”
  “没有!”孙翔抱起碗大叫:“周……队长很好!你不要像黑社会一样好不啦!”
  孙哲平又盯着孙翔半天,确实从表面上看不出什么,重新拿起筷子,眉头紧皱:“你小子怎么那么多事儿。”
  孙翔吃过午饭,给侄女喂了奶,就准备走了。出门前,他把着玄关的墙壁冲孙哲平和张佳乐做鬼脸:“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我才不在这儿讨嫌。”
  门关上后,孙哲平问张佳乐:“你看他是真没事吗?”
  张佳乐沉默了会,叹一口气:“会没事的。”
  这不算什么。
  虽然放下了十分霸气的话,但从哥哥家出来后,孙翔还真不知该做什么。
  他不想回去,反正也是无聊,外面日头又晒,逛商场是最好的选择。孙翔逛了衣服,逛了鞋子包包,逛了化妆品,转了保健品,逛了童装玩具……什么都买了一点,两只手大包小包。
  漫无目的地走啊走,最后孙翔走进一间书店,准备点杯东西坐坐。
  书店大门正对着“热门畅销”的书架,孙翔路过时,不经意地一瞥,脚步便挪不动了。
  书的封面很漂亮,但这不是吸引孙翔的理由。而是因为腰封上的一句话: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很久,那就放弃吧——
  显然后面还有半句,没有写出来。这本书摆在整摞的最上面,特意撤了包装,就是想以此吸引顾客翻过去。
  孙翔毫不犹豫地翻过去了。
  他没有细想为什么,但潜意识里,他是想要看到类似于“别亏待自己”、“别失去自我”、“别在一个不值得的人身上浪费时间”,这样的句子。他迫切地需要这些鸡汤来给他凭借、方向,和抵抗的力量。
  可是当扉页上的汉字印进他眼里的刹那,孙翔的瞳孔骤然一缩,像是一盆冰水兜头浇下,把他整个人都冻懵了,大脑一片空白,全身不可遏制地颤抖起来。
  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很久,那就放弃吧——
  因为你注定无法爱上他。
  孙翔难以置信地盯着这行字。这是什么东西?这和说好的不一样啊?怎么会有人这么写书的?!
  他立即把左手的口袋全交到右手上,快速地翻阅整本书,想看看这本书到底写了些什么邪门歪道,凭什么热销?!
  很快,孙翔的手定住了。他翻到这本书的第二百四十五页,不在开头,不在结尾,甚至也不在中间,但这段话偏偏让他看见了。
  有人哄你笑,给你春花和秋月,夏天的凉风,冬日的暖阳,万里晴空和大雨中的伞。你无法不喜欢。但有人让你哭,给你苦夏和凛冬,深秋的寒蝉,暮春的残红,你却冬天饮雪水,含笑吞毒酒。
  孙翔站在那里,盯着这段话,视线像过了水。他觉得它们矫情又装逼,都是无病呻吟,可他是怎么了?他动不了啊,只能任由它们化作流水,一点点漫过他的身体。而他的眼睛分离了,在别处,亲眼看着自己的身体被水流淹没,最后沉入水底。
  心中有什么东西急速塌陷,却发不出一丝呐喊。无声加剧了绝望,他知道自己正在死去。
  他再也浮不出水面了。孙翔冷静地想。
  导购员已注意孙翔很久,主动上前推荐:“这本书是XXX最新的情感力作,最后有介绍的,灵感来源于一首歌。啊,就是我们现在放的这首。”说着,热情地把书翻到后记部分,那里贴上了歌词。
  I know your inside; you're feeling so hollow
  我明白你的感受,那是无尽的空虚
  And it's a hard pill for you to swallow
  如同哽在喉间的尖锐药粒,难以下咽
  You're such a hard act for me to follow
  我要多么努力才能跟上你的脚步
  Love me today don't leave me tomorrow
  如果你现在爱上了我,就请再也不要离开
  But if I fall for you; i'll never recover
  万一我为你着迷,我将再也无法回头
  If I fall for you; i'll never be the same
  如果我爱上了你,我将再也无法找回自我
  I really wanna touch somebody
  我真的很想去接近一个人
  I think about you every single day
  却满脑子都是你 如此一天又一天
  I really wanna love somebody
  我真的很想找一个人倾心去爱
  I really wanna love somebody who loves me
  我真的很想找一个爱我的人,倾心相爱
  But you take me all the way; you take me all the way
  但你紧紧相随,紧紧相随
  孙翔对热心的导购员笑了笑,说:“谢谢。”弯腰拿起一本新的,去柜台结账。
  “一本《覆水难收》,请问你还需要别的吗?”
  “不用。”
  “好的,一共三十二元。请问您是我们的会员吗?”
  “不是。”
  “如果您今天办理会员,将享受……”
  “不用找了。”
  孙翔从钱夹里夹出一百块扔在柜台上,拿了书,转身离开。
  最初他是想进去点一杯巧克力牛奶的,但现在他觉得那太轻了。他想要喝酒。?
  爱一个人,覆水难收。


第249章 。
  孙翔拉开后座车门,把所有袋子往里一扔,只拎着那本书坐上驾驶座,撕开包装,从下午一直看到晚上。
  翻过最后一页,孙翔面无表情地把书一合,又从中间拉开,双手放在书页上方的左右两边,用力一扯,将这本三百页出头的书撕成两半,往后一甩。
  他开车去了三里屯,找了一间酒吧进去。菜单上的名字五花八门,他不熟悉也懒得查,直接点了青岛啤酒。
  他仰头喝酒,酒精滑过喉咙,灼烧感穿过食道到达胃部,就这样一口又一口,喝得肺腑发热,整个人都烫起来,而脑子却越来越模糊。这感觉真好。
  对啊,这才是他应该有的表现啊,孙翔模模糊糊地想,他分手了,和那么好的周泽楷分手了。
  其实他一点也不想和周泽楷分手,一点也不,可他不能那么说,因为那样太自私了。
  他喜欢周泽楷啊,他怎么会不喜欢周泽楷呢,周泽楷是最好的。
  但叶修是不一样的。
  心底响起一声虚无缥缈的叹息,往昔画面如浮光掠影从孙翔眼前闪过。和周泽楷在一起的日子像是生活在一片粉色的珊瑚海,水流清澈,阳光温暖,晒得人舒服又慵懒。他真想留在这里永远不离开。因为他从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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