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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他的白月光-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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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视半分钟,王越踢开一张椅子坐下,“你现在找不着夏许,他早就不在这儿了。”
  喻宸心头一紧,“什么意思?”
  “你紧张什么?我又没说他出事儿了。”王越哼笑,“他啊,去了更高的地方,这次支援行动结束后应该不会回安城了,不管是你还是常家,以后都休想动他。”
  喻宸站在原地,指尖轻轻抽动,“他被特种部队挑走了?”
  “必须的啊,他这么优秀。”王越笑起来,为自己的兄弟、同事自豪,“咱们刚到Z镇时,上面搞了一次军警联合训练,说是为了磨合,后来我们才知道中途有特种部队的首长过来‘参观’。夏许本来就是退伍军人,基础素质练一练就上去了。训练完了有个象征性的考核,他排在前十,这十个人里面啊,八个都被特种部队要走了。说是临时征用,算是辅助队员,以后还归公安管。”
  喻宸手心出汗,心跳越来越快。西南缉毒形势严峻,夏许若以支援警察的身份待在支队,执行的多半是一些危险系数较低的任务,但如果去了特种部队,情况就彻底变了。特种兵出生入死,身上的军装随时可能成为浸透热血的裹尸布。
  王越站起来,叹了口气,看出喻宸确实在担心夏许,拍了拍他的肩道:“宸儿,你运气好,夏许虽然被特种部队调走了,但人不在特种大营,在离这儿300多公里的临时驻扎地。如果他在特种大营,你绝对见不到。驻扎地比较特殊,今天太晚了,明天一早我跟你一起去找我们头儿,刚好明天下午有一队物资车要过去,你搭搭顺风车,后天上午回来。”
  喻宸一宿没睡着,天一亮就起来了。支队的队长知道他的背景,本来红三军二在这种地方不能横着走,但他手上有省军区的介绍信,便睁只眼闭只眼同意了。
  下午,喻宸坐在军卡上,既疲惫又亢奋。
  物资车抵达特种部队的临时驻扎地,喻宸在经过严格的检查后才被带到一间屋子。不一会儿,一名少校推门而入,神情严肃地看着他,“你找夏许?”
  喻宸忽然感觉到一种蚀骨的寒意,点头道:“是,请问他……”
  “你是他什么人?”少校问。
  “我……”喻宸哑然地张了张嘴,少校的目光令他极其不安。
  “是朋友吗?”少校说。
  喻宸深吸一口气,“是。”
  少校打量着他,几秒后转身道:“你等一下。”
  喻宸坐在椅子上,短短十分钟,漫长得像一年。
  十分钟后,少校回来了,手上拿着一个类似物证袋的透明口袋。
  目光落在那个口袋上的一瞬间,喻宸眸光猛然一收,急切地站了起来。
  口袋里,是一枚碎裂的白色玉坠。
  刹那间,一扇封闭了十多年的门被光影击碎,无数的残片快速拼接成一幅长长的画卷。
  他想起来了他的情有独钟!
  17岁的夏许站在光影中,昂着下巴喊他:“喻宸。”
  他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无法自控地爱上那个警察。
  那本就是他的心上人,他刻入骨髓的执念。
  他手指颤抖地接过口袋,玉坠的缝隙间是暗色的污迹。
  呼吸一滞,心跳与耳鸣几乎遮住了周遭的一切声响。
  但是他还是听清了少校的话。
  少校面容肃穆,眼中有种见惯生死的深邃,“这枚玉坠,是夏许的遗物。”


第25章 
  世上最残忍的事,莫过于终于找回丢失的记忆,而记忆里那个最重要的人却再也不会回来。
  从小到大,喻宸打过无数次架,胜多败少,脸上挂彩这种事几乎没有发生过。那天那场气势汹汹的群架,那个叫夏许打得够劲,拳拳到肉,他嘴角破了,有些狼狈,但也没让夏许好过,在夏许肋骨和腹部留下大片青紫。
  本以为结下了梁子,没想到夏许冲他伸出手,把他拉起来之后做了个谁也没料到的动作——弯下腰,拍掉他腿上的灰。
  这是干什么?
  喻宸一怔,愣愣地看着夏许汗津津的后颈与被阴影罩住的侧脸,目光游走,扫过夏许微躬的背脊与修长有力的手臂,心脏毫无征兆地紧了一下。
  然后夏许直起身,却没抬头看他,两边耳朵都红了,耳尖红得格外厉害。
  喻宸眸光紧敛,脑子里竟然冒出一个极不搭调的词:可爱。
  夏许似乎有点紧张,又有点尴尬,眼角一直撇着,盼着他赶紧走的样子,他也没由来地慌了神,转身后的前两步走了个同手同脚,还好调整得快,没被人发现。
  从那以后,他就对夏许有了兴趣。以前长期逃课,很少来学校,现在天天都来,变着方儿打听1班班长。
  他那帮兄弟在群架中都受了气,也知道他脸被打了,他问起夏许时,伪装得又特别好,凶神恶煞的,给人一种打听夏许只是为了找机会报复夏许的感觉。
  没人知道,他只是对人家生出了不可与外人道的心思。
  了解得越多,这种心思就增长得越快,如同青春期男孩儿难以抑制的荷尔蒙与占有欲。
  夏许上次将他摁在地上,他精疲力竭,没能翻身。如今他趴在19班外走廊的栏杆上,看着夏许和一群学霸从下面1班门口走出来,半眯起眼,脑子里浮着一副赤身裸体将夏许压在身下的香艳画面。
  想干夏许,也想对夏许好。
  在夏许忙着学习、组织班级活动、打工时,喻宸已经将他的情况摸得清清楚楚,知道他和爷爷相依为命,家里比较困难,也知道他身上没什么穷苦小孩儿多有的自卑胆怯,性格开朗得很,与谁都能搭上话,无论是一中的高岭之花学霸,还是外校中考200分的体尖,都是他称兄道弟的朋友,哪里都混得开,男生乐意和他打球约架,女生经常往他课桌里塞情书。他仿佛生来就是天之骄子,贫寒没给他落下丝毫阴影。
  因为太出色。
  喻宸开始像猎手一般试探自己的猎物,以约架的方式在上课时叫夏许出来。夏许有过犹豫,但几分钟之后,还是跟老师举手请假,跟着自己从教学楼晃出来,去无人的仓库打了酣畅淋漓的一架。
  与群殴时不同,这次双方都未出狠招,处处顾及着对方,看似凶狠,实则只用了七分力。
  夏许躺在满是灰尘的地上大口喘息,喻宸向他伸出手,他“啪”一声拉住,使坏想把喻宸拽地上,喻宸却早有准备,顺势一倒,骑在他腰上。
  他眼角一抖,显然乱了分寸,连推带顶,还喊了声“你别骑我”。
  喻宸顿时就笑了,将他拉起来,说你的野路子挺厉害的,咱们以后没事儿时多切磋切磋。
  他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昂着下巴笑,得意洋洋的,周身仿佛罩着一层太阳的光芒。
  喻宸那时就知道,他至少是不讨厌自己、愿意与自己混在一起的。
  只是两人家庭之间的差距太过悬殊,这份尚在萌芽阶段的倾慕不可能得到家人的祝福。
  喻宸心里明镜似的,从一开头就不打算告诉任何人。
  羽翼未丰,别说他尚未成年,就算到了二十多岁,他也未必能摆脱家庭的控制。
  所以他不想让别人看出他对夏许的心思,想见夏许时就摆着找茬的姿态约夏许出来,除了发小常念,没人知道他与夏许之间早就没了火药味儿。
  高一高二之间的那个暑假,夏许打了两份工,白天继续在干锅餐馆当服务员,晚上去一家轻音乐酒吧当服务员。喻宸那会儿已经很高了,在家里把大哥的衣服试了个遍,穿了一身最成熟的出门,找到轻音乐酒吧的老板,给了对方一沓钱,说堂弟家贫,他这当兄长的因为一些陈年误会不方便资助,希望老板能将这些钱加在工资里,堂弟自尊心强,千万不要说钱是他给的。
  酒吧老板是个靠谱的中年大叔,答应下来,把喻宸的钱算作生意火爆的红利,避着其他人单独给夏许。夏许那会儿年轻,聪明归聪明,却斗不过酒吧老板的圆滑,而且有钱赚毕竟是件高兴的事,他开开心心把钱收起来,准备和爷爷一道改善伙食。
  这事儿一直没穿帮,喻宸从来没跟夏许提过。
  他有自己的打算,且经过漫长的暑假,那些最初显得幼稚的想法已经越来越成熟。
  他想帮助夏许,但绝对不是以当面给钱的方式。
  进入高二之后,他越发清楚地感到,夏许看他的眼神变了。夏许的眼睛很亮,以前看着他时,就有熠熠生辉之感,但现在这眼神里带着些许躲闪的笑意,不小心对视时,还会生出几分浅浅的紧张。
  分明是两情相悦。
  但在高考之前,喻宸不打算告白。
  夏许跟他说过,要考上名牌大学,找一份不错的工作,买个大房子,让爷爷享福。所以他放弃了邀夏许一同去部队的想法——尽管他极想将夏许绑在身边。
  夏许与他不同,他就算混着过完高中三年,将来也是衣食无忧。但对于夏许这种阶层的人来说,高考是未来人生的重要砝码。
  他不想因为自己的冲动而影响夏许。
  夏许欠缺一些理智,而他也并不成熟,两人若真在一起了,他摸不准情况会不会发展到一种他无法控制的地步。
  若将来在一起,就算夏许什么都不做,他也有能力让夏许过好日子。
  但他不想那样对夏许,夏许也用不着。
  17岁的少年,一腔情爱执拗又热烈,甚至有几分长大后觉得可笑的单纯。彼时他固执地想,夏许再努力两年,准能考上最好的大学最好的专业。高考后,他就跟夏许告白,吻夏许,与夏许疯狂做爱……
  然后两人经过短暂的分离,他在部队独当一面,夏许成为穿着禁欲西装的精英。他们会变得强大而独立,不用再担心家庭的阻拦。
  也许还要熬很长一段时间,但喻宸想,他愿意等。
  而在这之前,他不会让家人发现夏许,与夏许始终保持着一段不近不远的距离。
  可是还是有情难自控的时刻。
  夏许没有多少衣服,夏天穿球服,冬天穿校服。喻宸很少穿校服,入冬之后想出一个歪点子——把自己的校服丢在盆子里,把沐浴液当洗衣粉,浸泡半个小时才拿出来,晾干后衣服上是极浓的沐浴液味儿。
  那沐浴液是他从国外买回来的,搁他卧室自带的卫生间里,等于他私人专用。
  所以这沐浴液的味道,也是他身上惯有的味道。
  他又将夏许约出来,夏许那阵子正在恶补奥赛,没力气打架,眼皮一耷一耷的,嘟囔着想睡觉。
  一中有很多空着的自习室,喻宸找了一间,让夏许进去睡。夏许实在太困,趴着没几分钟就睡着了。喻宸把有自己味道的衣服搭在他肩上,看了一会儿,楞是没忍住,弯腰轻轻吻了吻他的眼角。
  夏许醒后想还衣服,喻宸无所谓地摆手:“你留着吧,反正我也不穿。”
  夏许没问第二次,拿着衣服就回去了,欢欢喜喜的,还哼着走调的歌。
  喻宸看着他的背影,心中发笑。
  接连一周,夏许都穿着他的校服,带着他的味道。


第26章 
  夏许有个在喻宸看来极不好的毛病——早饭随意解决。
  喻宸不止一次看到夏许叼着一个干馒头啃,啃完后灌一口白水了事,要么就是油腻腻的大包子,看着就与健康不沾边儿。
  高中那会儿男孩子们都在长身体的关键阶段,实验班学业负担重,消耗特别大。喻宸知道夏许打算上高三后暂停打工,专心备考,现在才尽力节省,能少花就少花。
  也许是过惯了穷日子,夏许自己倒不觉得早饭啃馒头有什么不好,但喻宸老觉得心痛,又不能正大光明地请夏许吃饭。琢磨了挺久,才灵光一现,找到校工杨叔的傻儿子杨科,请这老实巴交的呆子吃大餐、玩游戏,然后给了一笔钱,让杨科每天早上赶在大家都没到学校之前,去附近一家酒店取餐,悄悄放在夏许的抽屉里。
  之所以拜托杨科做这种事,是因为杨科嘴巴特别严,人也单纯,智商虽然比较低,但做简单的事没有问题,很可靠。高一刚入学时,一帮富家子瞧杨科傻,父亲又只是个校工,时常欺负他。辱骂或者让跑腿都算轻的,有的富二代尤其恶劣,为了在女朋友面前耍帅,堵着他不让走,扇他耳光,不准他反抗,逼他跪在地上,让女朋友骑在他背上……
  杨科个子高,但胆子小,早就被欺负怕了,不敢告状,也不敢反抗。若不是被迫当马那天喻宸破天荒跑来学校上课,他也许就这么被欺负下去了。
  喻宸帮了他,他比喻宸大几岁,却傻乎乎地叫“喻大哥”,要给喻宸当小弟,还说以后喻宸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事尽管找他,他一定做好。
  喻宸根本没当回事,收拾那些虚张声势的富二代也不费吹灰之力,转头就忘了,直到焦虑如何神不知鬼不觉地给夏许送顿像样的早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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