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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开局一把刀[种田]-第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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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蘑菇切片,冷水下锅,等水沸腾了就下红薯粉,煮到半熟时下火腿丝和鸡蛋,这时石碗里的水已经蒸发了一半,汤汁收浓,温迪再往里头倒点土豆淀粉,擓一勺辣椒酱拌进去,再加一点点盐就很有味道了。如果还觉得不够开胃,可以加一点梅子汁,黑毛没要,温迪自己试着榨了点梅子汁到自己的碗里,再从石碗里夹出红薯粉,稍微拌一下,粉里就有了淡淡的酸味。
  她确实很喜欢酸辣口的东西,越复杂越值得细品。
  不过吃到一半她又打起瞌睡,赶紧吃完,用水漱了口,就各自去睡觉了。
  ……
  天亮,阿黄的叫声把温迪吵醒。
  她揉了揉眼睛,还是困,难得地想要赖床,不想起来。
  可阿黄一直叫,虽然它的声音并不刺耳,但也蛮扰人清梦。
  连黑毛都听不下去了。
  “我们吃狗肉吧?”他缩在睡袋里撺掇温迪。
  “又不缺肉。”温迪伸手在旁边摸了摸,找到外衣,赶紧拿过来蒙住头。噪音的压力顿时没了。她接着睡,等到外面已经很亮了才从床上爬起来,等她苏醒时,黑毛也起床了,正蹲在院子里洗土豆。
  “你起床啦?”他笑着说,“我正打算做饭呢。”
  “我来。”温迪匆匆打断他,庆幸自己醒得及时。
  她直接接手了黑毛的工作,把剩下的土豆洗完。洗都洗了,今天干脆就吃土豆。
  “我想吃土豆汤……”黑毛在旁边说。
  温迪顿时更庆幸自己及时制止他。
  她摇头:“你去把装火腿的箱子拿给我,再装一碗花生油来,拿黑胡椒粉和辣椒粉。”看到黑毛一脸茫然,她了然,“那你帮我点火吧,烧水,准备煮饭的工具。”她进储藏室里,亲自拿齐所有食材,再拿了盐和谷子。山洞里并不只有一个石臼,温迪拿了一个小型石臼,依旧完成将谷子捣成谷壳和米的工作,再用水分开谷壳和米,淘米,煮饭。
  接下来,温迪从土豆里选了几个外形规整的大土豆,它们的共通点是表面的坑洞较少。
  选好土豆后,温迪开始片火腿,截取了四片左右,就将火腿放回储藏室。
  她先处理土豆。
  在土豆底下垫两根筷子,然后用刀片土豆,切深但不切断。接下来,在烧热的铁箱里上架子,把切好的土豆全部放入蒸半个竹筒时,使土豆煮至半熟。在蒸土豆的时候,将火腿切成和土豆横切面大小相近的小片,它本身就比较薄,切好后容易断裂,需要谨慎地叠起来,转移到瓷盘里,整齐地竖起来,再用刀修理成一致的形状,由上至下切断即可。切下来的边角料等下也有用处,并不浪费。
  这时土豆已经蒸好了,取出,用筷子小心地拨开土豆切口,将切薄的火腿一片片放进去,一片土豆隔一片火腿,恰宛如一张手风琴,因此这道菜的名字很有趣,叫“火腿手风琴薯”。弄好后,在土豆表面刷上一层花生油,接着撒调料。温迪选择的调料是黑胡椒和辣椒粉,密密麻麻撒在土豆上。其实她还觉得有点可惜,如果此时紫菜已经晒好,她就能烤海苔,捏碎的海苔更适合撒上这道“火腿手风琴薯”。
  火腿本身咸味足够,因此温迪考虑了一会,没有放盐,将这几个手风琴土豆放上木盘,再将木盘放入烤箱。烤前烤箱底下一直烧着火,这就是所谓的预热了,等温迪做好前期所有准备工作后,就将装有手风琴土豆的木盘放进烤箱上层,盖上木盘——土豆已经蒸过,火腿本身是熟的,因此只需要烤一个半的竹筒时就行。
  光吃可填不饱温迪和黑毛饕餮化身般的胃,所以,她煮了饭。
  不过,温迪不想只用一道菜佐食,她进储藏室搬出一个装雕梅的木箱,小心地开启。根据她的笔记,经过长久的酿制,雕梅已经成熟,可以开封食用了。果然,等到温迪打开箱子,扑面而来的就是一股甜香味,还带着一股很淡的酒气。与糖有关的食物发酵后难免会有这种味道,但并不难闻,反而更让人食指大动。
  她舀出一勺梅子,余下的重新封存。
  首先取出十几个雕梅,装进碗里,作为开胃菜,可以直接食用。温迪交给黑毛,叫他把这个碗放到餐桌上。她叫他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有点惊讶地发现他居然在逗阿黄,不过等她一喊他的名字,黑毛就顿时像触电一样迅速撒开阿黄,整个人腾跃起来。他紧张地看了她一眼,温迪也迅速回头,假装没看到。
  “我,我,我,来帮忙。”
  “嗯。”温迪干咳两声,忍住笑意。
  “还需要我做什么吗?”黑毛特别特别心虚,讲话的声音非常小声。
  “没什么事了,我自己能做好,你接着去和阿黄玩吧。”
  “哎……哎?我没玩它!”黑毛梗着脖子不认账。
  温迪转过脸笑,不听他的辩解。
  反正她不忍着笑声,黑毛被笑得脸红红的,没一会儿她就听见脚步声远去。
  看来还是没忍住,回去玩阿黄了。
  她将煮熟的玩挖出来,在木盘里铺开,在这种天气里,冷风吹一两分钟,就能把饭吹冷。温迪等它降温后就迅速把它重新铲进碗里,保持温度,接着手伸进去挖了一团饭,在手里搓圆,拍扁。她取一颗雕梅,放在饭团中心,用拇指压实,再抓一小把切碎的火腿丝和雕梅包在一起,像搓丸子一样把饭团搓好,将“馅料”包在饭团中心,最后用双手将它捏出一个梯形,在梯形顶端的平面上擓一小勺梅子酱。
  她做好一个饭团,先自己拿在手里吃了一口,然后两口,三口,吃光。
  “不错。”温迪冷静地给出评价。
  她选择的三种馅料都是开胃性质的,微甜,酸,咸香,和饭都是很好的搭子,而且它们的味道都比较清淡,并没有攻击性,即使同时塞进同一刻饭团里,就算一口咬下同时吃到这三种馅料,也不会感觉到矛盾和冲突,它们相互包容,只会让食客吃完还想吃。连温迪这个厨师都中招了,她差点打算速捏一个再吃。
  是什么拦住了温迪的手和馋?这可纯粹靠一名厨师的修养了。
  温迪忍住嘴馋的感觉,继续做饭团,她准备的馅料用完时,米饭也同时用完。
  “这就叫专业。”温迪小小地给自己鼓鼓掌,扭头喊,“黑毛!吃饭啦!”
  “来了来了。”黑毛答应着跑过来,急匆匆忘了把抱在怀里的阿黄放下。
  等他想起来的时候已经跑到温迪面前,他看着温迪,温迪看着阿黄,阿黄看着他,他看着阿黄,阿黄看着温迪,温迪噗地一笑。
  “我没……”
  “我知道,我知道。”温迪拍拍他的肩膀,“我懂。”
  她一脸诚恳仿佛能明白黑毛的郁闷……
  礼节性的明白,明白个鬼咧。
  她笑死了。
  黑毛怎么这么傲娇啊?
  “幼犬都是很有魅力的,不是你的错。”温迪温柔地劝解他。
  “我没……”
  “我懂!我懂,我真的懂。”温迪假惺惺地安慰他心里还是笑得要死。
  “嗷?”唯一幸福的只有无知的阿黄,它的快乐只有餐桌上近在咫尺的香气。
  温迪扔给它一个饭团,火腿不多,主馅料是梅子,阿黄嫌弃地吐掉雕梅和梅子酱,舔干净雕梅表面的糖,吃光了米饭和火腿丝。温迪看它喜欢,从手风琴土豆里拆出几片火腿扔给它吃,阿黄全部用嘴接住,吃干净了还舔嘴,意犹未尽。
  “没有了。”温迪摊手,“再吃你就要胖了。”
  “胖了也好……”黑毛阴森森地说,“拿它炖汤。”
  “你舍不得的呀。”温迪笑眯眯地捅刀子。
  “……”
  “吃饭。”
  “哦。”黑毛真的要被欺负哭了。
  饭后,温迪提出要去野猪林,被黑毛否决。
  他的理由很简单,月圆那天的野猪太凶猛了,攻击性超强又从野猪林里跑出来,如果他们找不到羊,难道要被它追一辈子?
  温迪也有反驳意见,“也许那只野猪只是因为受到了月圆的影响才会变异。”
  她的意见也有论据支持,如果所有野猪都肆无忌惮,为什么那天只有一只野猪在外面?
  要是它们不再受困于野猪林,早就应该下山觅食了。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我不希望你冒险。”黑毛打出感情牌。
  温迪吃了一颗雕梅,朗声道:“那不如这样吧。”
  她的意见是,提前在野猪林外面布置陷阱,随后进入野猪林试探,如果它追出野猪林,就引去陷阱。毕竟草原那么大,羊群飘忽不定,如果只指望由羊群来救命,这样薄弱的安全保障不足以让黑毛安心。
  黑毛想了想,接受她的建议。
  于是两人立刻行动,上山去挖陷阱,到了傍晚,挖了六七个深坑,表面做好伪装。
  下次来野猪林,就可以用上。


第117章 第117日
  收获藕粉的最后一步叫沥烤。
  温迪将经过漂洗,沉淀后的藕粉从石臼里捞出,转移到硬木木盆里。再取一块干净的布料,装上草木灰,将它放入藕粉中吸干水分。这是其中一种比较快的办法,手法利落追求速度的方式,适合温迪用。一般的做法是将湿润的藕粉装进布袋里,用绳吊起半日,因此这个程序通常被称作“沥”。
  不过温迪选的是用草木灰来吸水,这样更快,更主动。
  将水分“沥干”后,温迪取出藕粉,将它掰成一个个粉团,铺在木板上,端去晒场。
  这一步,需要晒足一小时。
  温迪就孤身回来,做了早饭,吃完再带着刀返回晒场,用刀将粉团削成薄片后,将它带回山洞,在院子里烧石碗,用空石碗慢慢将切片的粉团烤干,等它烤足火候,拿出来一捏就成了藕粉。她将所有粉团全部烤好,抓了一捧放在碗里,剩下的全部装入木箱,送回储藏室。
  回到火灶前,温迪将石碗洗净,重新烧水。
  在烧水时,温迪去拿食材,百香果、莲子、野果、苹果和雕梅,想了想又拿了两块蔗糖。
  莲子是所有食材中拿得最多的,全部剥开,去皮,去莲心,取对半的莲子放入碗中;随后切苹果,削皮,去核,将果肉剁成指甲盖四分之一大的小粒;野果不用削皮,但也要去核,剁得比苹果粒更细更碎;雕梅本身就已经去核,只需要切小粒即可;百香果对半切开,将果肉用勺子挖出来,擓在碗中。
  温迪处理了一大堆水果,面前的案板隐隐约约散发出果香。
  阿黄扒着木餐椅努力要站起来,一脸渴望地盯着温迪。
  “这个你不爱吃。”
  “嗷~”阿黄无法交流,并不能接收温迪的解释。
  温迪很快放弃鸡同鸭讲的对话,直接从餐桌的案板上拿起一颗雕梅,晃给它看。
  阿黄立刻认出这是昨天见过的食物。
  是酸的!
  它立马没了兴趣,掉头就走了,温迪叫都叫不回来。
  “这都学会挑食了。”温迪摇摇头,继续手上的工作,在装藕粉的碗里加少量的水,用筷子调匀,等石碗里的水沸腾后,就将调匀的藕粉水缓缓倒入,一边倒一边用筷子搅拌,使它保持流动的状态。倒完藕粉,继续搅拌,保持火灶里的火势。煮一段时间后,石碗中的液体逐渐变得浓稠,但它仍然是半透明的。
  等到这些液体浓稠到能够用筷子挑起不断时,就可以去掉火灶里一些木头,先舀一半到碗里,加莲子,野果碎和苹果碎,雕梅碎,再用筷子疯狂搅拌,将食材完全拌入黏糊糊的藕粉水里,最后加压碎的蔗糖和百香果,再次搅拌后即可食用。趁热吃最美味,甜甜的,像是稀释的果冻。温迪自己先尝了尝,挺喜欢,但总觉得还差了什么……
  她绞尽脑汁想了半天,终于从脑海深处挖出了缺少的材料名字。
  是花生!
  剥壳去皮后,压碎的花生!
  温迪立马跳起来冲进储藏室,拿出花生直接剥壳去皮,她很小心,剥花生时没让它沾到外壳的土。这是为了避免洗花生的程序,做藕粉需要的就是干花生,洗过的花生很难还原到干燥的状态,除非她用卫生纸擦——但显然她没有。最后将去皮的白胖花生碾碎,加入藕粉中,再咀嚼的时候果然多了一种有嚼劲的口感,每次吃下去时又甜又复杂,各种食材的味道和口感都不一样,一起吃进嘴里,舌头和牙齿都能品味出不同的享受。
  她实在太喜欢,自己吃完了才将剩下的藕粉做好,端到树林去请黑毛吃第一手美味。
  “怎么样?”她兴奋地问黑毛,“这个口味不错吧?”
  黑毛默默吃着,偶尔点头。
  他并非甜食控,但藕粉却不能简单地称为一种甜食,它很甜,却不腻。当然有的人可能会觉得腻,那通常是做藕粉的人选材错误,或者干脆是手艺不精。也有极少数的人是真的厌恶甜食,好在黑毛并不至于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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